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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一款手机租房应用,用户能在其中找到丰富的公租房资源,还能清晰了解各房源间的差异,助力用户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最新租房信息,并高效筛选出最适合自己的房源。此外,用户可根据区域、户型等需求进行精准查找,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也能在线得到解答,有需要的用户不妨来体验一下!

【网上查询】
了解公租房政策法规,办理指南,公租房房源等信息。
【网上申请】
在线提交公租房申请,查询办理进度。
【网上缴费】
自助线上缴纳公租房租金。
【投诉建议】
提交对公租房管理服务的投诉建议。
【政策与新闻发布】
了解公租房的办理细则、政策规定以及常见问题,查看最新的相关新闻动态,提前掌握住房保障方面的资讯。
【项目与房源查找】
地图精准定位公租房小区,房源浏览一目了然。
【申请与进度查询】
在线提交公租房申请,实时发起资格年审,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缴费与扩展服务】
自助查询及缴交租金,按需使用在线生活服务。
在线申请流程如下:系统会先对用户的申请资格进行线上评估,若评估通过,用户即可在线补充并完善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各申请点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在线查询服务涵盖申请结果与摇号结果的查询功能,同时提供政策法规解读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
在线报修服务:若房屋发生损坏情况,您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报修申请,待申请成功提交后,只需耐心等待维修人员上门处理即可。
我的中心包含以下功能:个人资料(支持修改)、意见反馈(用户可提交建议以助力产品后续优化)以及设置(如消息提醒开关等选项)。
首先在本站安装到手机,打开软件进行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在左上角点击切换城市的按钮,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

点击“房源”可以在地图上看到城市房源分布图。

另外,首页还设有资格申请、自助缴费等功能,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这些功能。

首次登录
选定打算申请公租房的城市后,完成个人账户的注册与登录,具体步骤如下:
在“注册”页面,依次填写申请人的电话号码,输入图片验证码和手机验证码,随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设置密码(密码需由8-16位大小写字母与数字组成)”页面完成密码设置、填写注册城市后,点击“注册”按钮。
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个人账号,即可进入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请登录公租房账号并完成身份认证,公租房申请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操作。
在首页中点击“资格申请”栏目,进行快速实名认证(可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或上上签认证,认证方式包括刷脸、银行卡认证或证件认证),接着完成校验身份认证(需填写姓名与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待获取认证结果后,点击“确定”按钮。

弹出申请须知,仔细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点击下一步。

请填写主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需依据自身实际状况逐项填写,地址需详细到街道门牌号,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请填写家庭成员情况。若有家庭成员,请按要求添加并填写其信息,可添加多名并保存;若为单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填写家庭住房情况,无自持房产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

家庭财产信息也是非必填项,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添加收件资料时,请直接使用手机拍摄带*号的对应纸质资料并上传,确保图片清晰,以便后续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上传完基础资料后会弹出承诺书,需仔细阅读,之后勾选“已阅读”并点击提交。

最后一步请确认已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相关信息就会推送至对应的社区管理员账号。

申请条件
* 以下所提及的地点均为示例,具体的申请条件大体上是相似的。
每个家庭仅限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需推选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须涵盖申请人的配偶、受其监护的未成年子女,还可包括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需由申请人承担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拥有本地城镇户籍且单身状态达到晚婚年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居民,能够单独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拥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的夫妇双方中,需至少有一方拥有城镇常住户口(户口所在地为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新康府街道),并且该夫妇需在中心城区工作或生活。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以下(具体标准会依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变动情况,或按照市政府最新制定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③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包含15平方米)。
在本地没有常住户籍但拥有稳定工作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需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与本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该用工单位已为其缴交社保满6个月;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以下(具体标准会依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变动情况,或按照市政府最新制定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③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包含15平方米)。
上述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报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原则上不符合条件,但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情况除外;
②单独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在当地拥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房,并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及以上。
③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或承租公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
④家庭所拥有的小型客车和货运车辆总数不得超过2辆(包含2辆),其中小型客车的出厂价格需控制在15万以内,排量应不超过1.4T或者1.6L。
申请时需上传的材料
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提供: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核查授权书;(内)
宜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1);(内)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与离婚协议等);
本地城市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
居住地的租赁凭证,或者所租住房屋的租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房东的身份证件。
无本地常住户籍(外来务工)家庭提供: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核查授权书;(内)
宜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内)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居住地的租赁凭证,或者所租住房屋的租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房东的身份证件。
v1.2.0:
修复已知问题,提高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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