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读书感悟(八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感悟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感悟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妞妞读书感悟篇一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妞妞读书感悟篇二
周国平告诉了我们一个平凡而复杂的真理:婴儿是天然的哲学家。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不带一丝悲伤的,婴儿不会厌烦这个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很好奇。作者在传达自己的欢乐时,也传达出一丝愁苦——妞妞终究会死亡。但是,只要是生命降生,都是应该高兴的。不管它存在多久,都会为父母带来欢乐。
什么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灵,是父母爱情的产物,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作者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谈永恒。世界上一切有关玩乐的事情,都是孩子带我们去玩的。孩子最能感知大自然。孩子能圆满父母的生命。
面对灾难,无论有多悲伤,也不能当着受难者哭。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像感冒呀、发烧呀都是喜剧。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却离死神这么近。周国平夫妇一定绝望地哭过:一个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却要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这个尘世当中。但是,她现在还活着,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这一份贵重的亲情,也许是划破绝望的利刃吧。
苦难是又两面性的,命运也是。苦难能激发人求生的本能,但也能使人放弃对生的希望。命运使人认识生命,也使人厌恶生命。最重要的,是我们对苦难和命运的态度。它们在本质上时不会改变的。改变它们的是我们的心态。苦难不容易打倒乐观者,容易打倒悲观者,让我们充分认识苦难,做一个乐观的人吧!
在八个月前的妞妞,她的世界是灰暗、死寂的,但是当她学会说话以后,她的世界逐渐明亮起来,词语能使人认识这个世界。就像一阵清风,吹散了迷雾,使世界不再模糊。难怪会有人说:“人类的自由是从说话开始的。”语言让所有人看到了光亮。
读完这章,我不得不为妞妞的悲惨命运而叹息了。作者把希望寄托于奇迹。他们拜访了那么多气功师、名医,都说能治好,只有作者知道,这样的机率为零,妞妞一定会死去。作者在写这一章时,又流了多少泪水呢?我想,把希望寄托于奇迹的人,受的伤害也最深吧。
没有人能抗拒死亡。可是,你又能否相信,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承受了中年人都不敢想象的痛苦之后,又要独自面对老年人也惧怕的死亡。作者的焦虑和悲伤完全不起作用,你还是走了。可是他们多想妞妞,想得要发疯了。好像只要再给一点,妞妞就会回来一样。
人的诞生和死亡是最正常的。人们对于诞生感到欣喜,又害怕最后的死亡。于是,他们相出了许多宗教信仰,来解释诞生和死亡。其实,在这些人心中,有的不是神或鬼,而是自己对死亡的理解。所以,有神论者比无神论者更容易快乐。
读了这章,我对“父母之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孩子出生以前,父母都希望生一个美丽】健康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以后,无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陷,父母一定都会倍加疼爱。可是,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早就崩溃了,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我不得不佩服周国平夫妇了。在这个天大的灾难面前,他们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厄运和不幸。最可怕的不是它产生的后果,而是我们对它的态度。一个人在遇到厄运时,如果自暴自弃,就一定会有可怕的结局;但是如果努力反抗,不被它打倒,那么也许情况会好转。也许我们不恩能够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命运。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那失足之处并非是一个无底洞,可能是一个普通的石块、失足的地方不会立一个标牌,让你避开它,越不显眼的陷阱越危险,在不经意间你可能已经失足,最终酿成悲剧。比如妞妞,她在出生前就注定要患绝症,因为她的父母经常吵架,还有庸医拉着她的母亲去照x光,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错,连起来就成了大错。只有处处小心,才能避开这些错误。
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光曾是妞妞快乐的源泉,妞妞曾经有眼睛,也拥有光,可是,随着病情的恶化,她渐渐地失去了光。世界上有很多贪婪的人,他们可能因失去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而捶胸顿足。他们怎么能和妞妞相比呢?妞妞不在乎一枚金币,她只想要光。这是穷人都享有的权利。所以,比起妞妞,我们应该知足了。
人生往往有两条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的尽头在哪,后果是什么。有一种选择叫顺其自然,就是永远被动选择。后果可能是好的,但大多是坏的。在一个困境面前,有许多人顺其自然,但最后都落入深渊。只有那些果断选择的人才能看见一丝希望。
看了这章后,我的心不禁抽动起来。作者在写这章的时候,心里一定在痛哭,可怜的妞妞!在临死之前还兴致勃勃地玩着玩具,看到这些,他的父母是多么伤心啊!妞妞习惯了忍,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就她。对于妞妞来说,爸爸是一个无用而又必要的谎言。
妞妞读书感悟篇三
那一批,似乎买了几本与孩子有关的本,其中一本便是《妞妞》,不过丫头强调这不是小说,的确算是传记吧。因为就像丫头所说,小说是杜撰的,而传记是真实的,没有改编的痕迹。
《妞妞》这本书一直是挺畅销的,评价比较高。对于周国平的书,是第一次看,他是一个哲学家,自然文字多少带有哲理。有一些生涩,只能带过不看吧?或者就直接看故事部分,这本书读得比较慢,不能一下子就阅读完毕,感觉很是难受,一边看一边想着与这个父亲共鸣,多好的妞妞啊,多乖的小孩呀~可是老天就不能改变现实,该发生的始终会发生。谁都无法改变现状。真的很惨忍的结果,尽管会知道这样的结果,我还是忍着将它看完。妞妞会说话,会用自己的思维来表述她的想法,她是如此善良,她爱她周围的人,她关心周围的人。尽管她只有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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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以及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内容简介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平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满纸的冷峻与温柔。
妞妞读书感悟篇四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改变自己的命运,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就是这么一个爱读书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众所皆知:“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也很多,以前,我最讨厌的就是写作文了,每次跟挤牙膏一样,随着时间的迁移,我的阅读量也增加了,现在写作文,好词佳句就像潮水一样奔腾而来,令我文泉思涌,真可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还是一位好老师,它教会了我们做阅读时举一反三,令我速度大增;它能丰富我的课外知识,就算是素未谋面住在地球另一端的人,我对他们的习性了如指掌;它教会了我明辨是非,做事前多思考一会。书籍是我的好朋友,它告诉我许多道理,它让我勇敢,待人要真诚、善良!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应当多读书,读好书。可是,真的是什么书都适合我们阅读吗?不,并不是这样的,比如科学家们读的书就太过于深奥,不适宜我们读,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就是国内外知名和老师推荐的青少年读物。
我推荐大家读天文类的书,它可以让我们了解,在这茫茫宇宙之外是否有生命的存在;植物类的书可以让我们近距离去接触大自然,也可以让我们对有毒的植物敬而远之;科普类的书,可以增加我们的见闻,丰富我们的课外知识;户外类的书可以让我们在户外游玩时面对突发情况毫不慌乱,有条不紊地采取措施;文学类的书可以让我们积累好词佳句,在考试时去正确运用。仅此以外,我们也可以在闲暇之余读一些小漫画、绘本……
看过的书就好似一位老友,应当时常见面,随时可以将它取下来翻一翻,正所谓“遇故而知新”。让我们对它会有新的见解和认识。我们还可以邀请三五好友与自己来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赛,每一个人的脑子里的思想在空中碰撞,擦出绚烂的火花,最终融合在一起,又回到我们的脑海中。
书,就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当“好读书,读好书”。我们应当活到老学到老。小时候,我们是学知识,当我们老了,就会多了一份宽容和理解。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讨热爱读书!
妞妞读书感悟篇五
李娟的作品语言质朴,丝毫没有雕琢的痕迹,没有很多专家所说的文采,但是却饱含着人性之美,这是她的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
开篇的《一个普通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仅仅缚住一个人。
《外婆的早饭》中写道: 于是每天的清晨,在荒野里的火炉旁,总会围过来很多寒冷的行人烤火取暖。还有人在路上远远地朝这边打招呼,急急忙忙往这边赶。他们以炉灶为中心紧紧围坐一圈,高兴地说这说那,不时帮忙往炉子 里添一块柴。稀饭沸开了,就赶紧帮着揭一下锅盖。每到那时,外婆就会进帐篷捧出一摞碗出来,为他们一人匀出小半碗滚烫的米汤,他们连忙感激地接过,谢个不停。然后在热气腾腾的水蒸气和炊烟里,很幸福地小口小口啜饮。这时,远处的天空越来越蓝……突然,大地"轰"地一片金黄,太阳从群山间升起来了!
似乎也在同一时刻,羊群的咩叫声和牛哞声突然密集起来,一声声长呼短应。整条山谷都热闹起来。听着这声音,我们倦意更浓,犹在梦中。只觉得枕边一片透亮,被窝更加温暖了。偶尔眨开条眼缝,从帐篷缝隙里瞟到外面炉灶边的人们正恋恋不舍地起身离开。远一点的地方有他们的牛羊,在朝阳里耸动着点点金黄。
外婆早饭的火炉多亲切啊,它砌进了多少寒冷行人最幸福的时光啊…… 但是,正在最感动着的时候:"大懒虫小懒虫快起来! 太阳晒屁股啦!都睡一晚上了还没有睡够?……"
真是窝火!也不知是谁让我们睡一晚上都没法睡够的……
《三个瘸子》中母亲责怪李娟:老人给的东西怎么能拒绝?哪怕是五毛钱也应该收下。
读了李娟的文章,我们是否应该思考,人与人之间到底应该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是暖暖地关心么?是美好的祝福么?是真诚的相处么?
妞妞读书感悟篇六
《母亲》
一、书籍介绍:
书名:母亲
作者:高淑梅
出版者:福地出版社
出版年月:20xx年十月
二、故事大意:
贫穷的五0年代,我出生在一个最精华的年代,人们在经历过物质极度缺乏的四0年代后,极尽所能的为生活打拚,我妈妈就是一个精采的代表。母亲算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是婚后育到外祖父败家、爸爸不擅经营事业,所以落难了。妈妈独自扛起全家人的生计,在艰困的年代,过着辛苦的日子。她或许是一位很平凡的女性,但她绝对是一位很了不起的妈妈。
三、启发或佳句补充:
我从主角的身上学到了不认输,永远都是希望的精神。
在这本书上我学会凡事都要很勇敢,不可轻易认输。
四、读后心得:
看完了这本感人的书,这位妈妈真的很辛苦,也非常的勇敢、独立,为了赚钱扛起全家的生计,多种的工作都做过了,也从不喊苦,不管生活在多艰难都要打起精神好好生活,人生总有高高低低,站在高处得步步小心,每个人都会面对低潮,只要不认输,永远都是希望,她妈妈也总是告诉他们,虽然日子很贫穷,但不认输永远是希望,她们也过完了最辛苦的日子。
妞妞读书感悟篇七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妞妞读书感悟篇八
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在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时表示,他计划在入主白宫两年内,以负责任的方式关闭关塔那摩基地。他希望解决的其他几件大事还包括:重振美国经济,从伊拉克撤军,推动国际组织应对具有世界性威胁的问题,如气候变化等。
奥巴马如此关切古巴,是因为他对整个拉丁美洲都有很多的了解。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提到的博尔赫斯(1899-1986)是阿根廷著名作家,在阿根廷文坛享有很高的地位。他有英国血统,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他的小说常带异国情调背景,荒诞离奇,充满幻想,构思奇特,有神秘色彩。科塔萨尔(1914-1984)少年时在瑞士和西班牙生活过,在阿根廷读完大学后便到乡村中学任教,是个大器晚成的作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1963年发表的《跳房子游戏》,被誉为“拉丁美洲的《尤利西斯》”。小说的主人公是位知识分子,为追求人生的真谛到了巴黎,却发现自己与其格格不入,失望之余不得不舍弃爱情与友谊,又回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媒体得知奥巴马读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还是很感兴奋:“很了解这两位作家的美国总统不多。”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美国《纽约时报》去年11月3日曾有一篇报道说,奥巴马在读《幽灵战争:中央情报局、阿富汗和本·拉丹秘史》。这本书的作者是《华盛顿邮报》前总编史蒂夫·科尔(steve coll)。当时,有人猜测奥巴马可能对抓捕本·拉丹很关注,但这本书中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读完《幽灵战争》之后,奥巴马又读了杰弗里·萨克斯的《共同财富》(common wealth)。杰弗里·萨克斯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成名,与劳伦斯·萨默斯和保罗·克鲁格曼并称美国经济学界“三才俊”。近年来,萨克斯一直致力于研究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全球性问题。奥巴马可能是想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些启示,看看美国政府应该如何解决地球变暖和第三世界援助问题。
奥巴马自己也写了几本书,他的《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现在都是全球畅销书。他在书中也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因此,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自己说,他最爱读的书是《圣经》。第二喜欢的书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不久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读过美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史密斯(jean edward smith)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也读过新闻记者乔纳森·艾尔特(jonathan alter)的《决定性瞬间:罗斯福的一百天和希望的胜利》。在美国,有关罗斯福总统的书数以百计,这两本书据说是诸多罗斯福传记中较好的。据说,奥巴马还读过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拉里·巴特尔斯(larry m. bartels)的《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这本书阐述了为何民主党执政时期,美国经济会更繁荣些。奥巴马已经明确提出,他将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来应对危机,振兴美国经济。在这方面,他应当是从罗斯福总统那里得到了启示。
在外交问题领域,奥巴马阅读了美国时事周刊《新闻周刊》国际版总编法里德·扎卡里亚撰写的《后美国世界》(the post-american world)。这本书论述了中国和俄罗斯等“其他地区”的崛起,强调美国应该发挥以“软实力”为中心的领导力。
据说布什原本不大爱读书,自出任总统以来,也读了不少书。但临卸职之前,还是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好玩的“扔鞋游戏”。否极泰来,看来,美国真的需要一个“有文化的总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