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模板19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自己。如何在总结中准确地表达自己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感悟和成长?以下总结范文选自各个行业的优秀工作者和学生,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参考。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一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
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三
根据县安委办[20xx]17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行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遗漏、督查整改有成效、责任明确促长效,营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镇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负责分管领导主持工作,落实目标治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大力宣传加强指导。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所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宣传深入,不留死角,提高涉及企业的安全责任感,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环境。同时要求对各重点单位企业做到把握及时,信息准确,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严格执法全面排查。
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安监办人员,对我镇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使用、输送等行为,以及烟花爆竹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逐层检查,做到不放松,不遗漏。
范、现场管理不严、销售点上有时出现无人的现象等,检查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监管,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的工作氛围。二是落实检查行动,由镇安监办人员组成安全隐患巡逻队,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情况,立即打击整治。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10日。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四
为贯彻实施皋安监[20xx]6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查。具体做法如下:
这次检查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我镇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安监助理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门的检查领导小组。
通过检查对全镇35家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全面认真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22条,现场整改16条,限期整改6条。
对查出的隐患我们安监所全体人员又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回头看,逐家逐户进行了认真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主要是由于在夏季烟花爆竹销售的淡季,经营点的`货物存放较少,疏于管理,忽视了安全隐患因素的存在。主要表现在:进出货台帐登记不全,警示标志、警示牌、灭火器不放在规定的位置,甚至有极少数经营点有与烟酒、食品混放,货架不完全封闭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都对业主进行了严肃的告知,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责令其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五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________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____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____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____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六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这次检查我镇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检查,我镇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主要对3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通过检查,净化了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七
近日,xxx镇安办、镇派出所、工商所对镇2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二是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省烟花爆竹协会专用标签、防伪标签;三是检查经营(零售)单位及配送点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四是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专柜销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足有效;五是检查零售单位是否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经检查,全镇28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共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
患8处,立即整改7处,1处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xx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xx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xx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xx乡政府根据xx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xx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xx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xx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xx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xx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xx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xx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九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
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按照贺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应急〔20xx〕26号)》及平桂区应急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平应急发〔20xx〕14号)》要求,我镇开展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鹅塘镇辖区内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1家,无烟花爆竹零售店。
二、指导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1、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为执行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指导小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为促进全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为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鹅塘镇按照两个通知要求,于20xx年12月26日,对辖区内的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内烟花爆竹的堆放、值班室、库区消防泵房、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进行了全方面检查,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人人是安全员制度。
三、加强宣传。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海报、发放传单、电子屏播放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烟花爆竹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一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_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二
学校的宣传教育活动应集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正确的燃放方法、禁放时间、禁放点作为主要内容,将禁止燃放礼花弹、大二踢脚和酒后燃放作为宣传重点,以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告知广大师生员工这三种行为对其人身将造成严重危害,也是导致死亡、受伤和火灾的重要原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远离这些非法、伪劣超标品种,并自觉杜绝酒后燃放。同时,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节日期间自觉适度进行燃放,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
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与就近的消防、医疗部门和周边的社区燃放自治组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各区县政府安排街、乡基层政府组织力量,协助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四
按照《x市xx区烟花爆竹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街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社区治理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街道召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专题工作会,制定下发《西航港街道xxxx年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上要求:一是街道xx个网格,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自建小区、统规统建小区和老旧院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街道安监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1、我街道对辖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在辖区主要进出口及大型广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了x个大型展板,并在展板上发布了《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告知辖区为全域禁燃。街道微型消防车不间断播放xx全域禁燃通告,动员鼓励广大群众文明过节,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努力营造烟花爆竹禁放浓厚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街道充分利用xx个网格优势,对网格内所有的超市、丧葬用品店、市场和临街铺面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禁燃宣传,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3、社区按照街道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巡逻车、小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支持禁燃禁放,共出动宣传巡逻车辆xx辆,小喇叭xx个,发放宣传资料和海报xxxxx余份,悬挂禁燃宣传标语xx幅。
4、“春节”“元宵节”期间,街道执法中队每日出动执法人员xx人,车辆xx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教育,劝导阻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x起,发放禁燃宣传资料xxxx余份。
下一步,我街道将在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在辖区售卖、燃放。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五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六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并成立了相应的“打非”工作机构。
1、“打非”机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录。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姚家坝、龙头桥、门坎坡村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并将排查范围扩大到有可能转移到的重点村外的其它村。
今年年初,我镇制定了《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其专项整治工作。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工作形势分析评估会,及时总结“打非”工作中的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2、签定烟花爆竹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对工作没有明显转变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
3、建立举报有奖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村设立信息员3—5员,实行举报有奖,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每举报一次,有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查实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奖励1000元。
4、针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民委员会加以监督。
5、对以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户及被依法拘留的重点人员做到登记造册,并对其重点监控。
6、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社),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1、悬挂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墙壁标语等若干条,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组织宣传车,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巡回宣传。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抓住“10。7”火炮燃烧事件,制作光盘到村、社、院坝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组织全镇职工到重点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并有影像资料留底。
4、对有违法生产的业主,落实专人跟踪,盯死看牢。特别是奥运期间更是加大其监控力度,每天由监控人员向镇安办汇报一次该业主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配合安监、公安、供销等职能部门,利用先进的针对烟花爆竹探测的摩尔探测仪,每月不定期地对重点村及有可能辐射到的村进行探测,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3、对查处非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给予就地销售,非法生产业主移交公安机关重严处理。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七
为进一步压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连日来,我县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是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许可证、储存、安全设施、是否有超标储存或储存环境不达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
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65人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7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经营单位均已落实安全风险清单管控、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完成安全生产承诺。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对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和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等情况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用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各项行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稳定环境。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八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5.1吨,罚款6.5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篇十九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_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