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区别(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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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区别篇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20元―1000元的罚款,或赔偿公司该事故损失的3%―50%,或降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区别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 、奖励的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 、奖励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等级。精神奖为嘉奖、记功。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300元、600元。
4 、奖励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
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1 、惩罚的原则。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 、惩罚的形式。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 、惩罚的'等级。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物质处罚最低罚金200元、最高罚金500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10%(时间一年)。
4 、惩罚的条件:
(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
(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
(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影响安全。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7日格式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区别篇三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具体到服装企业,在安全及生产标准化建设上有如几点建议: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
服装企业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服装企业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服装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服装企业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服装企业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由服装企业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安全生产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各岗位的安全意识,协助领导把好每个工作细节,忽视细节,可能会给人造成伤害,会给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注意安全”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个指标,当你把“安全”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时,你已经忽略了对生命的关爱,所以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个正确的认识,认识到生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区别篇四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奖励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惩罚类型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处以罚款10―500元、赔偿损失的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惩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