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2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一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 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 平等、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合同 共同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给乙方,房产证号为:赤房权证赤镇公售字第1535新号 ,建筑面积为: 114.21 m2(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年(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年代为准),产权人为 石奎山 ,售价为人民币¥20xx00 元,大写金额 贰拾万元整 。规划用途为住宅 ,此价格包括室内装修、屋内固定设施,附件一具体约定的物品和本楼房相应小棚 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大写金额) 肆万元整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 )全款 或 ( x )贷款
(一)全款付款方式的: 20xx 年 03 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首 付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含定金),过户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整 。
(二)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x 年x 月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x (含定金), x 年 x 月 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x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x 元整,乙方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二手房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贷款未能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x 种方式解决:
1、乙方50日内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甲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咨询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对房屋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的约定
1、产权过户时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通过后15日内),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由 甲方 承担,甲方应当协助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2、物业交割时间:甲方于收到全部房款后日之内将房屋内物品搬清(补充 协议约定时间),将房门钥匙、水卡、电卡、(附件一具体约定的物品)及其它 一切相关手续交给乙方,并结清之前的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天然气费 及其它一切应交的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房屋具有绝对产权,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存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产权过户时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无查封,可以自由买卖过户,卖出后不得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如果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该房屋产权有抵押,甲方必须在该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到相关部门解除抵押。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恶意损坏房屋设施),并保 证该房屋未出租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保证签定本合同后7日内,将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30日内,将户籍迁离本房屋。
(二)乙方义务
1、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
2、乙方保证签定本合同后7日内,自行准备好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 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收到定金后,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该套房屋价格或不出售此房、不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同意无条件的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的定金共计: 捌万元整 。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交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收到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甲方违约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约定,甲方不仅要退还已经收 到的全部房款,还要以所收到房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或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二)乙方义务约定,乙方应以所支付房款的 20 %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扣留违约金后,将剩余的房款一次性退还乙方。
(四)如果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或未能按约定日期到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贷 款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损失以日计算,每违约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成交 价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 同,甲方承担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二)规定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到相关部门结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不得拖欠费用,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对甲方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和价格,以及房屋附属设施充分了解均无 异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房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以日 计算每违约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房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 付款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甲 方不退还。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三)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
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第【 壹 】套楼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共识并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产证号为: , 建筑面积为: m2(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产权人为 ,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该房屋建成年代为 年(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年代为准),规划用途为 ,此价格包括室内装修、屋内固定设施、具体约定的物品( )。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首付款),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批准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咨询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对房屋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的约定
1、产权过户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10日内),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由 承担, 应当协助配合 办理有关手续。
2、物业交割时间:甲方于收到全部房款后五日之内将房屋内物品搬清,将房门钥匙、水卡、电卡、及其它一切相关手续交给乙方,并结清之前的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天然气费及其它一切应交的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房屋具有绝对产权,符合国家有关房屋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产权过户时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无查封,可以自由买卖过户,卖出后不得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如果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该房屋产权有抵押,甲方必须在该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到相关部门解除抵押。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恶意损坏房屋设施),并保证该房屋未出租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保证签定本合同后五日内,将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
(二)乙方义务
1、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首付款。
2、乙方保证签定本合同后7日内,自行准备好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
第五条: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三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宾县宾州镇 区内独立一二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现金交付,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给甲方一个月的时间,甲方必须在20xx年1月 日将房腾出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因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必须把此房的原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房产证及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积极办理,以及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遇征用、开发、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将房及产证交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承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
(三)违约方承担房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四
甲方(卖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乙方(买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______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_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慎造成自来水跑水,将乙方房屋及水泥地面弄湿。为解决跑水后的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冬季取暖费),解决跑水对地热造成的问题。:_________________年开春乙方装修时,如确因跑水造成的棚顶刮不上大白,甲方需赔偿乙方因该问题多花费的款项(**元)。如装修时无影响,则无需赔偿此**元。至此,赔偿完结。
二.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以后该房屋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此协议甲、乙双方及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六
庐山房屋买卖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庐山正街22号的店铺(原为:庐山在线)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千元整),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6000,(大写:陆千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七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私有住房,卖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车库和储藏室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且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格。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向甲方定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______元整(50000.00___________元)预计“四月份”之前付清。之后无论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到款后,甲方将全部钥匙转给乙方,房屋由乙方所有。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八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九
卖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卖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___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年月日购买的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元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一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注明:甲方于____年月日以按揭的方式向黑龙江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够买商品房一套,总金额____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壹佰零肆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_(大写:_)。剩余_元(大写:_),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_个月,即__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支付贷款本金__元,己付利息_元,尚欠银行_元未付清。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产籍号为"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编号:.
三、现甲方将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
四、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_元。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银行房贷欠款_______元由乙方进行偿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还应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___元。另外,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万元作为甲方之前偿还银行利息的补偿。
五、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同时转让。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凭证(原始购房合同、税单、缴款凭证等)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乙方开始对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本房产己经甲方装修使用,相关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及其它费用双方己结算完毕。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下个月由乙方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号:》向银行支付月供。甲方应提供该房屋贷款月供银行卡及密码,乙方每月按照银行规定时间打款至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分行卡号:)。甲方在没有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有变更或者挂失该卡,无权处置该卡内的资金。乙方应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月供,否则,造成甲方银行信用记录不良或导致银行向甲方催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以开发商通知为准等情形),乙方可选择提前归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及利息,办理解押手续,甲方应积极办理产权证照,待甲方办理完产权证照后应在十日内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乙方也可选择暂不过户至自己名下,待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在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无论乙方选择什么时间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甲方都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九、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
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除银行按揭外无任何担保抵押及房产瑕疵,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更不得再次出售该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
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
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年月号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细则
甲方在年月号前腾空搬离该房屋,可占用三楼一间房堆放物品,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彻底搬出,房产证没过户前,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或本人亲自和乙方一起去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何地,甲方必须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影响过户登记,因而蒙受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负责赔偿。
如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返回全部房款。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付与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五
1.房屋出卖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卖给乙方。
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
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
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
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
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
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
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
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
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六
芜湖市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编号:
合同编号:
注:本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证书?(芜湖市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出售房(是/否)已设抵押,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状况负全责。该房屋的地址为?,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出售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权将该房上市交易。如情况不实,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条及第二条成立的前提下,购买甲方出售房的完全产权,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出售房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出售房价格为?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佣金:甲方?元,乙方?元;及甲方代办产权费?元,乙方代办产权费?元、贷款手续费?元。丙方实收佣金?元(大写: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此外,乙方还须当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元。如发生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无需银行贷款
丙方将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须当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额。
3、银行贷款
①?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房款的?30%?首付存入?银行。
③?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
2、甲方应在?年?月?日将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如甲方拒不履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如甲方违约,必须承担双倍定金返还给乙方的责任,同时也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在解除合同时,违约方应将违约金结清。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甲方须出售房的产权清楚,无纠纷,无债权、债务。出售后,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
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现状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4、物业交验完毕后,房屋所产生各项费用:如电、水、煤气及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甲、乙双方可委托丙方代办该房屋所有权证。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产权纠纷、债务与丙方无关。
第九条?附件
附件:
相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须加盖百家幸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七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 。
二、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三、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于六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 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五、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为 年 月 日,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六、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全款交易买卖合同范文篇二卖方: 身份证号码:买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全款 (含定金)整(大写: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3日内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楼房配套的储藏室、室内现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供办理相关手续用,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配偶: ) (配偶: )
身份证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 话:
现 住 址:现 住 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八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买卖合同: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房屋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号 楼 单元 楼 户的房子,具体位置位于呼和浩特市_________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面积已以后房本面积为准)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 甲乙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五十三万__ 元, (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分俩次交纳甲方房款第一次为人民币
大写 。第二次为人民币 大写 需在20__年1月1日前付清,如未付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待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的同时甲方把房屋的全套手续交于乙方。
三、 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应有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如房屋日后村委会统一办房本,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出卖的房屋如因政府规划行为需拆迁,所得相关赔偿的一切 权利自合同生效日起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应 严格履行。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暖气费,燃气费,水电费等,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本房屋的各项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法院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十九
双方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某某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同意甲方自行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并同意甲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乙方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且自愿接受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对房屋结构及现场状况等已充分了解,双方认可甲方就本工程制作的一切要约邀请、效果图、文件、广告、楼书、沙盘、样板房及其他材料等,如与预售、合同及本协议有相抵触之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协议为准。房屋交付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三、本项目地下停车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购买使用权,购买后甲方将使用权转移给乙方。
四、按揭贷款事宜:
如乙方申请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须遵守下列约定:
1、乙方应在预售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贷款所需的全部个人资料办妥并交付贷款银行,银行审查确认后协助乙方办理按揭贷款事宜,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7日内将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备齐并交付银行,视为乙方不再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应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款。
2、如银行批准乙方的贷款,乙方应自收到银行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签署有关合同与资料。如乙方未在3日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签署有关合同与资料,视为乙方不再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应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款。
如银行未批准乙方的贷款、或批准金额少于乙方申请金额,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银行的通知后 5 日内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款全部或差额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本协议生效后贷款发放前,如国家调整按揭贷款政策,比如要求调高首付款比例、或增加其他限制条件等,乙方应予以服从并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并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差额;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于接到(含视为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办理交付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则视为房产已交付使用。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如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的书面通知被退回,甲方交寄之日视为送达乙方;按上述地址送达的通知被退回的,甲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的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后10日视为乙方接到通知。
乙方从接收房产(含视为接收)之日开始承担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用。
六、双方同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乙方需付清全部房款后,方能办理房产交付使用手续及房产过户手续。房屋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所差房款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七、乙方如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必须办理房产预告登记,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负责办理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等)导致的违约行为,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房屋交付时,甲方将室内预留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天然气接口。具体开户费、初装费、使用费等,须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篇二十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 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最终取得的产权证记载为准);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同该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3、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所记载面积。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不一致,则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2、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不一致,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计算。
第三条 房地产权证办理的约定
如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其中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在前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方一个月内未予办理,则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价格
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记载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合同总金额的20%),定金最终抵作房款。
2、待该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甲方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剩余房款按照法律及相关部门规定通过房款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甲方已收取定金应用于办理房产过户和资金监管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当日办理完毕配套交接手续。
2、乙方可对房屋按自己意愿进行装修。
3、如房屋需办理物业、入住或管理等手续甲方应于配合办理。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该房屋有贷款则应于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办理贷款清偿及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满次日起,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在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的同时甲方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或(2)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如发生本条1至3款的违约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最终解除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损失。
5、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期限办理手续,则每迟延一天按照本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买卖本合同项下房屋支付的中介费。
第九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_________税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为代理人则代理人已经过权利人的授权。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如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