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大全9篇)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旅行,而读后感则是旅途中的思考和体验的记录。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从整体上对所读内容进行一个简明扼要的概括,包括书籍的基本情节、主要人物、故事背景等等。接下来,可以选择其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比如书中的某一个主题、某一个人物形象等。在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引用书中的语句和段落,用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理解。此外,还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考,对书中的内容进行个人的感悟和评论,给予书中的人物和情节以自己的解读和理解。最后,可以总结自己的读后感,表达书籍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和感受,以及对读后续篇的期待和建议。如果你需要阅读一些优秀的读后感样本,可以看看以下几篇范文。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一
最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雾都孤儿》,感触良多,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心得体会。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翻开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就是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小小年纪的他,比起我们现在有些十八岁的成年人更值得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他不愿成为一个小偷,不顾生命危险,仍是冒死向沉睡中的住户示警,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现在才发觉,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老套,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此平凡的故事,却又如此的深入人心。想来不是故事不够“精彩”,是因为这样“精彩”的故事都是源于生活中真实的事例。我们在看过,听过这些人的悲惨遭遇后,多数人大概都只会饭余茶后八卦个一两句,又为这颗麻木不仁的心多了个道貌岸然的理由,想着既然需要帮助的人这么多,凭自己微薄的力量肯定是帮不了什么的,还是自扫门前雪来的实际吧!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二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三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四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五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程英的忠贞不渝、忍辱负重,不禁令人动容。其精彩之处,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赵氏孤儿》最后的结局,便是赵氏孤儿知道了真相后,手刃仇人,报仇雪恨。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而选择选择报仇的。这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悲剧文化精神,也突出体现了中国人一向看重的道、忠、义等情怀。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许多人不能够理解《赵氏孤儿》中体现的忠义精神,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义士能为了一个孩子而轻易地去死。其实,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倒不如说为忠义而亡。
《赵氏孤儿》中所体现的善与义,仁与忠,也是我们当今时代所需要的英雄气概、英雄精神。它能激发我们民族气节的情愫,这种忍辱负重、这种忠义精神,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瑰宝,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后世们。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六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济贫院里成长,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他的童年充满了悲伤,真叫人可怜。
想想他,再看看我们。我们和他差别却很大。我们从小生活在温暖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我们过得无比开心。在奥立弗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顽强斗争的意志。当我埋怨读书的苦和累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童年是没有书读的。
狡猾的老费根使这个孩子落入了他的圈套,他通过幽闭的方式,用孤独与忧郁去噬咬奥立弗的心灵,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现在又把毒素一滴一滴注入他的心灵,企图把那颗心变黑,永远不能恢复本色。奥立弗正因为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地下组织活动,才过得不开心。虽然他不想当小偷,但是这个黑暗组织逼迫他当。
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强烈的人物对比。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就像一面镜子,他的勇敢、善良、坚持不懈,始终让我汗颜。伟大的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让我思考了许多,也领悟了很多,让我影响至深。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七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八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篇九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