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精选10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合同是一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用于规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条款应当合理合法,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当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撰写合同前,需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并进行合理的谈判和协商。合同的篇幅应该适中,既能体现各项议定的完整性,又能保持可读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一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____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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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二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第八条、经济补偿规定
1、企业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其计发标准按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任何补助费,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向公司赔偿培训教育费(凭培训发票上的费用,按规定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期年限的培训教育费)。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条、增加职工工资应掌握以下比例
1、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0.3~0.7:1左右为宜。
3、企业工资利税率的水平应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条、增加员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1、劳动生产率;资产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有效期内,每年月为各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职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上年决算进行认真测算,确定本年度增长幅度、基数和增资时间,化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细则,由协商小组成员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到前天内,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员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各一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司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名: 工会签名: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四
为保持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自以来,公司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公司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主选举,依法产生协商代表。通过工会职工代表推荐产生职工方代表,并由工会主席担任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方代表,并委托1名管理人员担任企业首席代表,依法产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目前,行政方和工会方均为5名代表,人数对等。为了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协商代表除了企业法人与工会主席之外,还包括了来自办公室、财务、项目建设、生产技术部门、生产一线等各条工作线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职工代表,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切实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公司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
幅度和条件,提出调整职工工资的基本目标,明确规定工资支付办法和时限及职工福利待遇。工会主动与公司行政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共同协商集体协商初步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作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附件,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召开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协商会议纪要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审议通过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的全部内容,由双方首席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报平罗县总工会审查后报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以厂务公开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为以后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成立了合同履约检查领导小组,监督每年工资协议和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
(三)把握重点,确保集体协商取得实效。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公司工会始终坚持把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奖金分配形式、福利待遇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把握协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在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调整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取得的实效。
(一)通过开展工资协商,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状况明显增长,并向一线职工倾斜20%以上,职工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公司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无故意拖欠、克扣或降低职工工资现象;职工福利待遇随企业的效益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公司没有发生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及其他违背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通过开展工资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工资协议》签订以来,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极大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达到了企业效益与职工利益的“双赢”。
(三)通过开展工资协商,营造了多方关心、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在得到公司行政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得到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关注;二是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职工心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满意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职工对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的满意情况还与上级工会的标准有一定的距离,职工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机制和增长机制的呼声比较强烈。因此,公司工会需进一步开拓协商工作思路,创新协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职工的满意度,为公司稳定人才队伍,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公司工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会的检查标准和职工的期望要求,工会的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提高。为此,工会将全面总结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确定每年有新的工资目标,并使职工工资每年有增长幅度,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
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规范非公有经济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工资法规、政策之规定。社区工会联合会、企业职工代表与经营单位法人代表通过集体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签订。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对本社区区域(行业)非公有经济单位和各单位的员工都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与员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
第四条:社区区域非公有经济单位(行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支付办法。
1.各单位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原则,实行日工资制。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情况下,对员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各类补贴及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等。各单位根据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2.平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3.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4.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5.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依法享受特殊保护。
第五条:员工工资总体水平随着经营单位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工资比上年的增长幅度不低于8%,使员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六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经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经济补偿规定。
1.单位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本人主动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市、区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到期前15天,双方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本协议今后一年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上级工会一份。第十一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十日内,双方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协商单位:社区工会联合会:
法人代表人签字:工会主席签字: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六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公司工会和____________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四条 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一年增长__________。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
第五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企业每月__________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_____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第八条 病假工资:按___________%发放。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
第十一条 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企业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
第十三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五条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资产保全。
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10日内由企业一方将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级工会。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条 企业方年末将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七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_________%。员工增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八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 元,同比增(减) %。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_____%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_____、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九
过去的一年,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总体部署,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我县现有新建私营企业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户,去年我县确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家,其中私营企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家。我们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抓宣传、树典型,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一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因此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此外,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我县劳动力属买方市场,这必然使企业压低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职工权益经常会受到侵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依法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前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并于去年召开了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会主席工作会议,会议重点传达了同志在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上的讲话,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并对试点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要求和布署,使与会单位提高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我们工会干部,特别是近二年刚刚组建的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来讲,这项工作是个新课题,为此于去年举办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和系统工会主席培训班,专人讲解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策略和谈判技巧,使工会干部基本懂得了参与协商工作的切入点,如何让步、怎样谈判,对大家启发很大,通过这次培训,使他们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活动,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我县规范健康地开展起来。
二、源头参与,加快新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下发到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以上内容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平等性原则,协商双方人数对等,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利益兼顾原则,要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具体利益;四是稳定性原则,保证协商双方互相尊重,共同发展。另外,我们还要求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使他们了解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作用,认清只有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提高工资收入的道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对试点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派专人指导,全程参与,先解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按同行业标准测算,现金支付工资,对效益好的多加一些工资,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县,现有职工人,工会主席是我县退休教师,在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建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同一天进行,带头学习,积极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使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开展,并在原有每课节元的基础上,协商代表几次通过和法人代表的沟通协商,为每科老师每节增加一元,增长幅度达,管理人员增长幅度达。是一个机械加工企业,现有职工人,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方代表与资方达成共识,按企业产品工时,使定额工资提高,职工方对此非常满意。
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准备会同县公务员之家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工资协议兑现及协议条款的落实情况,对不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不按规定保障协商代表法定权利等行为的单位,及时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并做好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今年计划举办二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培训班,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职工协商代表在协商前接受培训,并逐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队伍,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去年在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都为今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我们今年根据对试点单位的检查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不同类型企业中推开。去年我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一点工作(市总给我县计划试点3户,实际完成6户),在协商具体内容上按照省市总工会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县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切实转变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认为劳动力是买方市场的观念,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我们决心以省总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按照这次检查的要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努力把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篇十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意见》精神,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力,56家企业参与了石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县率先完成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得到县总工会主要领导的首肯和好评。我们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进行了分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并要求企业工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指导要约草签协商工作;镇劳保站、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负责解释政策、法规,审核工资协议,检查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做好争议仲裁工作等。工作伊始,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组长王晓峰、副组长魏荣宏,工资协商指导员郭桂华、法工部长王若阳带队多次到我镇指导,结合我镇实际,实地检查督导,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及上级建制的具体要求,并深入到企业与企业老板、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搜集各种相关资料。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工作中注重信息互通,紧密配合,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法规,实地调查,为企业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为构建甲山镇石材行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甲山镇石材行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石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镇本行业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工资发放形式及发放时间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并确定双方协商代表14人。7月12日召开双方代表会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文本草案,具体内容如下意见:一是甲山镇石材行业联合会内企业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对每位员工制定不同的岗位工资。生产厂长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安全厂长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会计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业务员月工资不低于元;管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检质员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放炮员月工资不低于4500元;杂工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切板工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装载机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大锯工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磨工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采石工月工资不低于4500元。二是联合会覆盖各石材企业员工工资应与各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三是各石材企业要确定每月发薪日,并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发薪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发薪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四是各石材企业因经营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7月20召开石材行业企业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甲山镇石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8月4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正式公布实施。
工作实践中,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建立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和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要企业存在,每年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资分配决定的基本形式和发展方向。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改善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性。因为工资收入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制度也做了特别规定,各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把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来部署、来检查、来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确保协议履行到位,使集体协商内容真正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使职工群众得到实惠。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我镇集体协商所做的工作,工做虽取得点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今后要调查、充实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完善各种协商措施,努力做到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互赢,确保我镇建材行业劳企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