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学生落户上海(模板11篇)
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对于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和要点,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表达。以下是一些总结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作用。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一
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已经实行,相信有不少留学生已经开始准备在上海落户了,那么你对最新的落户政策了解多少了呢,快点击“落户申请”了解更多的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相关资讯吧。
01取消了留学回国人员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要求,留学生只需回国2年内在上海工作并且持续交满社保和个税。
原政要求留学生归国后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必须在上海缴纳社保及个税。新政取消了对第一份工作的限制;留学生只要回国2年内在上海工作,并且持续缴纳社保及个税即符合条件。
02对于留学回国人员的学校排名要求进一步放宽了;原政策的115所211学校变成了现在的双一流大学,名单扩充到137所。
原政策对于留学生的学校排名有硬性要求,排名不在qs500强内的留学生则必须缴纳一年1.5倍社保基数方可落户;新政策不再要求大学排名,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就可以直接缴纳半年以1倍社保基数申请落户。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前500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境外前500本科。
03新政为博士留学生敞开了大门,规定世界排名500内的博士留学生,无需缴纳社保,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04申请过程不再需要提交【个税单】,全部改为人才中心系统查验,更加简化了申办材料。
1、网上上传资料,提交预审。
通过公司网上账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拟写申请公函上报网上预审。
-注意:网上预审阶段,若材料填写或者准备不足,可能会被多次的打回重审或补充材料。
2、预审通过,等待调档。
调档一般是通过机要通道调取,需要2-4周的时间。
-注意:
1)档案档案内须包含国内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2)请与存档单位确认档案内容完整规范。
3)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3、预约线下交材料、现场核实材料原件。
此环节需要公司网上账户登记的联系人代表出面。
4、内部复核、等待批复。
该流程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
5、审核通过、“一网通办”系统下载批复。
落户上海的优势与福利。
买房更容易。
买车更容易。
想拍沪牌?外地人需要在上海连续缴纳三年社保或个税才可以获得拍沪牌资格;拥有了上海户籍,随时都可以拍车牌,凭留学生身份还可购买一辆免税车,轻轻松松开车出行。
考公更容易。
只有应届生才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并且在录取上也不占优势;拥有上海户籍,随时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甚至还能优先录取。
子女上学更容易。
非上海户籍?居住证积分达到120以上子女才可以就读公立学校;有了上海户籍后,子女可以优先享受本地优秀的教育资源。
办签证更容易。
上海户籍办理出国签证更为便利,通过率极高!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二
深圳户口办理分为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在职人才引进,其条件分别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还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才可申请入户深圳: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政策依据: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3号),
二、在职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只要测评的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主要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37号)和。
《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3]12号)。
办理市外人才引进(包括调入市外干部、招调工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2014年深圳户口办理积分入户调整条件:2014年积分入户专利分值变动。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30分。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三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证明材料(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相关业务时,需另外提供的材料,下同):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股东证明等。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等。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四、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五、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2015-2017年上海创业落户新政策2015-2017年上海创业落户新政策。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六、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等。
七、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八、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等。
九、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等。
十、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十一、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十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所称“创业人才”,是指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股份须在企业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获得投资前取得)。
本实施办法所称“创业投资机构”,是指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参股的投资机构。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四
截止到今天深圳积分(调干)入户已经申报到第四批,深圳户口办理分三大块,社会在职人才积分入户深圳,应届毕业生申请深圳户口办理,留学归国人才以留学生申请深圳户口办理,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管理办理,现将20深圳户口办理条件及操作指引公示如下:
1、(深圳积分入户)2016年全年度工作日,每个月15号,30号各申报一批。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时间:2016年全年度工作日,部分毕业生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受政策限制而截止。
二、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深圳积分调干入户条件)。
基本条件,深圳在只人才引进要求个累计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或人社局指定的人事代理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以上分值达到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以深圳市各区人员体检报告为判断标准);。
3.已在我市缴纳社保;(备注:社保需在正常缴交状态,以系统显示为准。);。
4.未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户籍地盖章出证明判定)。
三、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第2、4、5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四、深圳积分入户流程(以下非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流程请勿参考)。
1.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
2.《积分测评及准备入户材料》。
3.《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
4.申报成功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提交书面材料审批,审批通过下入户指标卡。
6.取入户指标卡开准迁证dd落户深圳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统一派遣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报到证为准);。
2、无劳动教养及相关不良记录;。
3、深圳市院校毕业生、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深圳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材料(2016年毕业生、20毕业生、暂缓生入户深圳材料稍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深圳青年人才网。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16年应届生6月前暂不用提供;大专只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或户籍证明(收复印件);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首页及个人页。
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
5、军事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招生录取名册。
七、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流程。
(一)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
(二)《申报入户信息》(人事代理单位录入)。
(三)提交《书面材料审批》。
(四)审批通过下发《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五)深圳报到落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五
落户上海相比国内高校人才可节约几十万社保费用。
留学生购车可免征约为车价的10%的车辆购置税,可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一般可补贴金额3-13w/人。
符合上海浦江人才计划的留学生可获50万资金支持留学生创业人才在上海浦东新区可享受15万无息贷款。
虹口区、宝山区、长宁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区租房均可申请6个月补贴0.7w-3w/元。
国内高校毕业的本科或硕士人才居转户需缴5-7年社保留学生本科或硕士人才落户缴纳6或12个月社保落户时间明显缩短+落户成本降低错过亏几万你还不知道。
婚前财产配置取得沪籍后未婚也可有1套购房资格vs非沪籍未婚不具备购房资格。
取得沪籍后即可立即拍沪牌vs非沪籍缴3年社保才可拍。
取得沪籍后可立即报考公务员考试vs非沪籍需1年以上居住证。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的办理条件,我们来看看。
1回国前需提前准备资料。
凭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带好护照等资料,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事馆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是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和购买免税车时候需要使用的。
2回国后办理学历认证。
要去教育部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绩单,毕业证书(可以提前将扫描件发给翻译公司),可以直接去北京的留学服务中心,或者各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申请。
3回国后工作。
找好工作后等过了试用期就可以正式申请落户了,在这之间,除了准备材料,没任何事情可以做,但是留学生需要缴纳至少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后,才可以办理落户申请。
2、如公司未在上海市留学人员中心开过账户:
1、让单位人事登录218.242.131.178/spmisdj/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单位信息并提交。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单位有效证件等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定居”受理窗口进行单位资质审核。
3、如公司已经开过账户,可以先请人事添加你的名字,然后给你用户名和密码,你就可以去网上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4、《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需盖公司章。
4去人才中心提交资料。
等至少2个月个税和社保的单子打印出来之后,就可以和单位人事一起去梅园路77号4楼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交材料了。
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见样张,须打印件);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
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试用期内不受理);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证明原件(见样张)。
8、档案接收证明(出具上海这边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或者部门愿意接收你档案的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壹份(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
2、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
3、国外学位(历)证书和成绩单;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0、有婚史者须提交结(离)婚证;持国外结(离)婚证另需附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七
很多留学生和留学生家长都会很关注毕业回国之后的工作和在一线城市落户的情况,如果你正在准备留学生落户上海,这些政策一定要提前了解!快点击“落户申请”了解更多的留学生落户的相关资讯吧。
1、回国后两年内上海纳税直到落户结束。
2、毕业后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待业一般是以结课后回国时间为准,
3、按照不同的学历划分,满足相对应的纳税。
4、个税、社保、劳动合同必须是同一家上海单位。
个税在北京总公司,社保在上海分公司缴纳,这种情况是落户不了的。
5、劳动合同有效期在两年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
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如已签订一年,续签一年即可。
6、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报范围。
7、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8、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留学生本人当时是超生的没关系。
9、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闯红绿灯、车辆扣分是不影响的。
新政所需材料。
1、境外学历认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学历认证只需要认证境外最高学历即可;成绩单需提供纸质版原件,如果没有,则需要提供学校官网查询路径和账号密码。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员工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一般存放在档案里面,如果遗失,可到学校或者户籍地人才补档;系在职员工,一般为国企、事业编等才需要提供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护照如有遗失需补办并提交补充说明;出入境记录需要从出生到落户申请为止的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一般5年内没有更新的建议到户籍地人才更新下。
5、符合激励政策的留学生,需要额外提供材料。
如创业落户、紧缺急用专业等。
6、户口本的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同意入户意见书。
7、配偶、子女。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以上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后续个人材料可能会进一步减少,落户更加便捷。
新增激励措施。
1.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自主创业部分。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八
对于企业来说,人才是发展的根本,所以很多企业跟投资君咨询时都会非常关注人才政策。而在魔都,“户口”又成为关注焦点中的焦点,因为其牵涉到求职成功率、子女入学、买房等等实际问题。
现在的留学归国人才越来越多,投资菌今天就先来说说留学人才的直接落户政策吧!
话说这个政策相比国内应届毕业生打分落户和居住证积分落户,真的是大大的优惠和利好啊!与此前的政策相比,新政对毕业院校、待业时间、用工性质等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总体而来,留学生有了更多机会拿到“千金难买”的上海户口!经投资菌的研究,留学回国人员主要涉及到以下2项政策:
前者规定了直接落户的条件,后者是对留学人员的子女就学、职称评定、就医、工作报酬、住房等待遇的细化和补充。下面看直接落户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参考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九
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负责人,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对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的重点支持方向是支持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沪创办企业。
留学人员可按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本市及各区相关优惠政策。
上海已经建立了张江、嘉定、漕河泾、科技创业、虹桥临空、莘闵、徐汇、宝山、杨浦、普陀、医谷、临港等12家留学人员创业园。
鼓励留学人员企业入驻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可享受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的企业注册、税收代办、商务、培训、研发、高新技术认定、项目申报、法律咨询、国际合作等综合服务。
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可由留学人员创业园优先推荐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等。
对入选国家项目的,按规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
对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按规定最高可获得30万元(团队50万元)资金支持。
对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国家级和上海市创业新秀评选活动等市级相关创业大赛并获胜的优秀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
留学人员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留学人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符合相关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留学人员的技术成果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入股投资。
鼓励留学人员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减缴相关费用。
留学人员企业在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海内外博士后开展科研活动。
对纳入本市“超级博士后”计划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对担任企业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留学人员办理落户予以优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专人服务。
对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
对担任企业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留学人员办理海外人才居住证实施加分政策。
入外籍留学人员可办理长期(最长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
在职称申报方面对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有哪些特殊支持?
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施“直通车”制度。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十
(二)在本市有单位接收;。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的人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7、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二、属于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并双方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十三)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
三、申办资料。
(一)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须已在或转来我办保管);。
(四)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人的学历、学位、学历鉴定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计划生育证明(由迁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原件、复印件;。
(九)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办理人才引进流程如下:
提交资料审批。
1、到我司领取调令及入户指标卡。
2、广州市公安局打《准迁证》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8号(公园前地铁j出口)。
3、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落户(办理广州第二代身份证)。
留学生落户上海篇十一
2、外国语言文学类:到外事、各大企事业单位、教育、文化、对外贸易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和经营等工作。
3、艺术类:到各种文化、电视、电影、广播、宣传、文艺团体和部门等从事专业工作。
4、新闻传播学类:到新闻、宣传出版单位(报社、杂志社、广电等)从事新闻报道、编辑、教学和科研等。
到学校研究机构和宣传、出版、新闻、文化部等有关单位 。
1、教育学类:到学校及教育部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
2、体育学类:到各级体委、体育研究机构及学校从事运动训练、裁判、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1、数学类:在科研部门、高等院校、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工作。
2、物理学类:到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科研部门、学校、工矿企业中从事基础或应用研究及教学工作。
3、化学类专业:到研究单位、学校以及生产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的技术开发工作。
4、生物科学类专业:可在教学、科研部门,也可在农、林、渔、牧、副、医、药以及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其他有关技术工作。
5、地质学类专业:适宜在地质、地震、冶金、石油、煤炭、建材、材料科学、环境科学和工业建设等有关研究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教学和生产实际工作。
6、地理科学类:适宜在地理、环保、国土、综考、水利、测绘等有关研究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教学和技术工作。
7、大气科学类:到气象、环保、海洋、农、林、水利、交通、航天、通信等有关研究单位、学校和生产实际部门工作。
8、海洋科学类:适宜在与海洋科学有关的研究、技术部门从事科研、教学和技术工作。
9、力学类:适宜从事力学方面的科研、教学工作及其他力学方面的实际工作。
10、电子信息科学类:到邮电、电子等单位从事技术开发和业务经营,也可到高校、科研机构工作。
11、心理学类:到学校、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到国防、管理、体育运动等部门从事有关的各种研究。
1、地矿类:在地质部门、有关矿业部门和工程建设部门的企业、研究院工作。
2、材料类:到冶金、化工等部门的材料研究、设计、生产单位工作。
3、机械类:机械行业的研究、设计、制造工作,以及在其各行各业的机械设计、制造、使用部门工作。
5、电气信息类:适合到电力、机电、铁道等部门从事科研、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等工作。
6、电子信息工程类:适合到电子行业、广播电视等部门从事设备制造及原材料的开发研制、生产管理等工作。
7、通信工程类:适合到各邮电管理局及公司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经营及管理工作,也可到军队、铁路、电力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适合到各系统或行业的相关部门从事软件开发、经营和维护。
9、土建类:适合到建筑部门或铁道、交通、工矿、国防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设计院、规划局等部门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等工作。
10、水利类:去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部门工作。也可以到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
11、测绘类:到专业测绘部门和工农业规划、城市规划、国防建设等部门从事测绘工作。
12、化工与制药类:到化学、制药工业的生产、设计、科研等部门从事化学和制药工程、工艺及产品的制造、开发和设计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到铁路、公路、水运等单位从事各类运输及其设备研究、生产及管理工作。
14、农业工程类:到农牧渔业部门及乡镇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及现代化农业中各种工程措施的开发设计、管理等。
15、林业工程类:到林业部门设计、研究机构中的生产组织管理、工程设计、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等。
1、植物生产类:到农业、园林及植物所等科研、生产及管理等工作。
2、动物生产类:到农业、园林及植物所等部门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生产及管理等工作。
3、水产类:到水产部门工作,也可到海洋、海运、轻工、外贸、环保等部门从事科研工作。
4、动物医学类:到各级兽医防治、科研、教育、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及动物检疫站、商品检验局、生物药品制造及动物食品加工单位工作。
5、森林资源保护与环保类:从事水土保持、沙漠治理、园林、野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工作。
1、基础医药类:到高等院校和医学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医学实验研究等工作。
2、预防医学类:到医疗防预部门和卫生检验部门从事疾病预防、食品卫生检验和管理等工作。
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到各级医院从事诊治和研究等工作。
4、中医学类:到各级医院和康复医院从事中医诊治和科研工作。
5、法医学类:到各级公安、检查机关从事法医学鉴定等工作。
6、药学类:到制药厂和医药研究所从事各类药物开发、研究和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工作。
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媒体、公司企业等部门从事行政、宣传、管理、教学、科研工作。
1、法学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涉外机构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2、政治学类: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3、社会学类:从事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企业、银行、医院、非正式组织、慈善组织、房地产等)、社会调查和市场调查公司、文化传播媒介机构,以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
4、民族学类:可从事民族文化研究和管理、民俗文化导游、民族事务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能在学校和中央、地方的学术研究、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理论宣传等深层次的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专业为基础的党务政务管理、文字、秘书等实际工作。
6、公安学类:能在公安执法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工作及相关专业工作。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毕业生可在工商企业和事业机关从事管理工作,也可进一步深造。
2、工商管理类: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
3、农业经济管理类:在与农村发展相关的政府部门、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社区管理机构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到需要进行农村市场开拓的银行、电力、通信、家电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到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从事区域经济、社区发展、宏观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4、公共管理类:以从事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工作,还可以进入企业从事行政、人事等相关工作。
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图书馆、国家机关、工商企业、科研院所等就业。
6、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领域从事物流系统全过程设计、物流经营管理和物流信息化工作的高级复合型管理。
7、工业工程类:在生产制造企业、营销企业、专业物流企业,政府部门、学校及研究单位,从事物流系统分析、设计、维护与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8、电子商务类:(首席)信息官、产品经理、数据分析工程师、数据挖掘工程师、系统维护工程师、erp实施顾问、erp实施工程师、系统测试或系统开发工程师等。
9、旅游管理类:可从事现代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大中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旅游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的工作、旅游媒体编辑和记者等。
1、艺术学理论类:去学校或者研究所工作,做一些艺术史的梳理工作。
2、音乐与舞蹈学类:在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旅游景点等从事与舞蹈编导相关的工作;在中小学、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的教学、培训等相关工作。
3、戏剧与影视学类:从事戏剧艺术理论研究、编辑工作。
4、美术学类:在专业艺术领域、各类学校、研究、出版、新闻等单位从事绘画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管理等方面工作。
5、设计学类: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
1、经济学类: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2、财政学: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3、金融学: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4、经济与贸易类:在工商贸企业从事贸易、营销与管理等实际业务工作和商贸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