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篇1
甲方: (出 租 人) 乙方: (承 租 人)
1、双方经协商将坐落于码道中路46号门面店房,朝南一间面积计40m2出租给乙方,租期为三年。租金每年¥8000.00元,乙方另需住宿和仓库。甲方在四楼提供一长间带卫生,租金每年¥20xx.00元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3、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费、电费自负。水费、电费按瓯北出租屋市场价计算。
4、本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其它权利,不得转租给他人。
5、乙方如租赁期未满,不使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甲方如自己使用房屋也得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声明。
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租房屋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一切纠纷等事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红旗路天龙五交化有限公司2号侧面4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就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如需续租,应提前六十天交门市定金,定金为当年总租金的20%。如乙方至此门市到期六十天前不交定金,且欲续租,乙方应交给甲方违约金 元整,大写:(违约金按当年租金总额20%计算)。
二、门市租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元整(一次性付清)。押金:元,大写: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室内设施有水、电、厕所、洗衣台,水、电专户表各一只,一层木楼。
四、乙方不得随意改变门市结构或人为损失室内设施,若有人为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五、在乙方租用期及乙方将此房转让给另外一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六、乙方不得随意将门市转让给他人,若乙方需转让此门市,必须通知甲方。
七、第二年门市租金递增 ,第二年照第一年的租金增 ,第三年照第二年的租金递增 计算。
八、乙方租期为 年,一年一年的付款,一次性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篇3
__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二、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许可执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执照,得先检附《交通部电信总局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证明》,俟取得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执照後,补提该许可执照供核对。如乙方未於许可证明有效期间内补提许可执照,经甲方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一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二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五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合同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七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
,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九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合同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合同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合同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合同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本合同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合同补办各项
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因本合同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篇4
甲方:
乙方:
出租车广告发布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发布迁安市出租车 广告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设计、制作、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以甲方定稿的内容发布。
本合同中广告是指乙方有拥有广告发布权的车辆,具体车号表见附件,共计 辆。
自20xx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止,共月。若首期发布有延误,终止时间相应延长。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即提供相关广告元素给乙方进行设计制作。乙方在制作广告前,广告样稿必须得到甲方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的签字认可。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对广告进行验收,如甲方逾期不验收,将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整体车身无破损,无错字。
1、广州市金丽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的广告发布总费用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元/辆/月*辆*月)
2、合同期间广告发布所面材料及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日常维护安装及广告发布。如甲方中途更换广告内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必须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即 元给乙方,剩余的 %即元作为尾款在合同期满前15天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4、付款方式以支票转账或现金结算(税费另计)。
甲方:
1、甲方有责任按期付款;
2、对乙方发布的广告数量及质量进行检查监控,并对乙方遗漏和错误的发布行责令改正。
乙方:
1、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安装,国家行政机关审批、登记、备案所产生的费用;
2、严格执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3、对遗漏和错误的广告发布进行改正、补救;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提前解决合同。
2、如发生车辆报废等情况导致广告位减少的,乙方可延长相应的广告发布时间或退回相应的广告发布费。
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发布推迟的,每推迟一天须向甲方交纳广告合同金额平均每天费用的二倍违约金。
2、若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金额乘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相应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乙方必须在发布前提供广告运行车辆的车牌号给甲方。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对合同广告车辆进行定期抽查,若在抽查中出现广告空缺或者广告替换,则甲方扣除违约车辆抽查前的全部广告费用,同时乙方支付违约广告车辆抽查前费用的二倍罚金给甲方,并且甲方有权考虑是是否终止违约广告的发布。
甲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车辆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乙方租赁车辆情况如下表,详细车况见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车型________________车牌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租赁车辆时间______________。
1,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时,需要支付押金(大写)元,还车当天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回乙方(无利息),但需扣留(大写)元作为交通违章保证金,一个月内核实乙方在使用上述车辆过程中确实无交通违章罚款后无息归还给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元,总费用_____元,租金______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时间规定“日租”按自然日计算时间,规定每日限行___________公里,超过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___元车辆磨损费。超时按元/小时计算,以日租金为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车前需支付规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当天将所租赁车辆加满油料交付给乙方,乙方还车时需加满油料后还给甲方。
2,双方交接按《车辆交接单》为交接车车况依据。
3,交车,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若乙方有任何将所租用车辆作为以下非法用途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经济损失还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合同所列标准计算: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发售、抵押、质押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合同期间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伤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处理并修复车辆,如乙方拒绝修复,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修复,修复费用按照发票向乙方报销。
4,义务:
(1)为乙方提供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租赁车辆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维修和保养,如果维修保养时间预算超过两天无法交给乙方使用,超过部分甲方保证提供同一档次的车辆作为乙方使用的替代车。
1,乙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2,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路费等相关开支。
3,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及违章等相关费用。
4,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条款规定。
5,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有关法律、法令、安全行车,如因违规、违章等负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或导致被国家执法部门扣车及罚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受益人担保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每个座位购买赔付一万元人民币保险)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要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间车辆若发生因乙方造成的车损事故,乙方应在事发后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车辆维修事宜,并配合交通警察处理事故现场事宜,如果因为乙方不报案或现场灭失造成不能出险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3,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车辆的,则替代车辆租金由乙方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先有乙方垫资,保险公司赔款后,再退还乙方垫付的修车款。
4,乙方在承租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款为止的车辆租金的.50%,以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5,乙方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事故损失及相关费用,甲方承担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担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于乙方驾驶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6,发生车辆事故折旧计算:
(1)车损在3000元以上的,未损坏主要部件,车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额的20%;
(2)事故损坏主要部件(包括发动机组成,波箱组成,底盘组成及悬挂组成部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的50%;
(3)3000元以下的车损按照保险条款免陪处理,保险不理赔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复。
7,担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担保人手续上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归还车辆,结算全部款项为止。
1,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并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车辆,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2,合同期间,因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合同总租金收取。
1,由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担保方为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删减、补充应有双方及担保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即提车之日生效。
1,驾驶人需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车辆相符。
2,为车辆的良好性能,请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出租方联系。
3,如果车辆发生异常或者故障,请立即联系出租方,如擅自继续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