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创新研究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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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能型社会的内涵及现实意义
x年4月,全国职教大会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的理念与战略。x年5月,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一文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国家以技能为重、社会以技能为荣、人人学习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简而言之,技能型社会是指人人都能把学习技能作为成才的路径,都能把拥有技术技能作为人生目标,国家以技能为重,社会以技能为荣的新型社会形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举措,建设技能型社会应运而生。技能型社会的构建,将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目标和纽带,有利于激发职业院校与企业协同育人的积极性,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和“技能型社会教育系统”。同时,技能型社会构建是一项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联动着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及政府等多方主体,对推动院校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教育强国、制造强国、技能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校企协同育人研究现状
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是企业和职业院校为技能型人才培养这一共同目标而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建立起的需求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在中国知网上,按主题“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进行搜索发现,x年至今,我国学者研究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共有479篇,其中,x年5篇,x年7篇,x年21篇,x年46篇,x年50篇,x年95篇,x年134篇,x年102篇,2022年145篇。按关键词“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进行搜索发现,x年至今,我国学者研究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共有7篇,其中,x年1篇,x年3篇,x年2篇,2022年1篇。随着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构建技能型社会的战略决策部署,学者们对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越来越深入。xx在《农业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研究》一文中指出,协同育人机制要通过校企共建产学研平台提高服务社会与企业的能力,创建“双师”工作站促进专兼职教师融合。xx在《高职院校实践协同育人机制研究》一文中提出,创新协同育人理念突出实践育人的引领作用,实施分层分段培养,提升实践育人的针对作用,形成“四类协同机制”凸显实践育人的系统作用,构筑“四型实践平台”深化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xx在《“四位一体”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机制》一文中提出,从政府、企业、学校、学生自身四个层面形成积极的互动机制,从而构建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协同育人机制。韩雪平在《职业能力目标导向下“双融合、多元化”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培养》一文中提出,建设政府引导、行业深度参与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通过校企深度融合的方式全方位培养和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校企携手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xx在《产教融合背景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研究》一文中提出,协同机制需要政府主导切实体现协同育人中的统筹功能,高校主责巩固强化协同育人中的核心地位,企业主体充分调动协同育人中的内在动力,学生主角有效激发协同育人中的“双创”热情。综上所述,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协同培养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对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此解决技能型社会日益增长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不完善不充分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之间的问题。
三、校企协同育人的困囿
职业院校与企业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过程中,要促进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为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当前,职业院校与企业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仍存在些许不足。
1. 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不足。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校企协同育人在学科专业建设上要精准对接产业需求。目前,职业院校学科设置与专业建设灵活性不足,教材及教学内容更新不及时,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落后实际工作的企业环境,人才培养偏向知识技能的掌握而忽视职业素养的养成。校企协同育人层次浅,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滞后、措施有限,造成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错位,甚至企业阶段性人才短缺,“协而不同”校企育人方式与技能型社会建设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相去甚远。
2. 企业协同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产教融合深入发展,将“技能”置于国家发展的高度上,激发校企协同育人的积极性。目前,校企协同育人的过程中,职业院校作为育人的主要阵地,期望通过建立校企协同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整体实效,而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期望获得稳定的人力资源、知识技术等,实现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化和科学补充,其动力既有来自企业内在利益需求的利益诱导,又有来自企业外部环境要求的政府推动、资源约束和市场驱动。然而,期望从校企协同育人项目中获得相应利益的企业大多认为参与协同培养人才提高了企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协同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没有意识到对人才的投资会提高人力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为企业运营带来长远的效益。有的企业即使认识到“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位”,仍然对校企实训基地共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共培等投入不够。“院校热、企业冷”的“融而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易导致学生就业能力与企业招聘条件不匹配,教育链、产业链与创新链相脱节的情况,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不能良性地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这与技能型社会建设对产教融合全方位深入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3. 校企协同培养人才评价机制不全。技能型社会建设需要校企协同育人能够建立可持续发展循环机制。校企协同育人的目标是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校企资源的优势互补,实现学校和企业的互利共赢,而实现目标的关键在于校企协同育人的融合连接校企供需关系的结果。从职业院校与企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来看,院校与企业合作关系虽然已经建立,提出了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设置直接向企业输入人力资源的“订单班”等,但停留在合同层面的多,即使开展了校企双向互派互访、资源共建共享等合作,也缺少具体的考核评价反馈机制,没有专门的校企协同育人数据库或评价平台来收集、分析、总结毕业生岗位适应性和匹配度等问题,从而无法正确有效地优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合而不优”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达不到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
四、基于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校企协同育人是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是构建技术技能“汇入”生活、“渗入”人心、“长入”经济、“融入”文化、“进入”议程的技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为使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实现内涵式发展,校企双主体要积极探索校企“协且同、融且合、合且优”的育人新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技能,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当前,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立体化、全方位地完善人才培养新格局,要以建设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为契机,着力培养一批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 完善专业教育与职业需求培养机制。技能型社会背景下“协且同”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在于实现专业教育与职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畅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一是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机制。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首先是生源,院校在制订招生方案时,应广泛征求行业企业的意见,充分调研区域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方向,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分析市场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设置学科专业和招生计划规模。二是建立“模块式”可动态调整的人才培养机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重视行业企业人才培养标准的引入,设置动态的教学模块。同时,建设由专任教师、企业导师、教学管理教师及校企合作管理教师组成的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据行业产业对人才的动态需求,在教学“第一课堂”嵌入新技术、新工艺等相关知识模块和技能培训模块,不断完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科学优化产业与专业的适应性、匹配度。三是建立校企文化课堂。院校提供场地,企业导师与学校教师组建师资队伍,共建校企文化课堂。通过在校企文化“第二课堂”宣讲、授课、研讨、仿真环境模拟等方式,弘扬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导向,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让学生较早认识企业,了解企业,增强对岗位、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校企育人“协”和“同”上下功夫,形成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有助于实现“学生—职业人—社会人”的“零过渡”。
2. 建立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激励机制。技能型社会背景下构建“融且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协同职业院校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动力,形成学校企业命运共同体。一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校企双主体可以抓住国家和政府出台的指导性政策,有效用之。学校层面,抓住政府出台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支持各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对校企协同工作开展得好的学院给予绩效奖励,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工作,折算为工作量,与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企业层面,抓住“减免校企合作企业的部分税收”“承担企业员工参加培训的部分费用”“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得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和资金资助、奖励,支持企业导师入校授课,纳入工作量考核统计。二是建立合作互赢激励机制。从校企双方整体利益出发,统筹协调校企之间的利益关联性,深化校企之间的相互协同和相互合作。学校层面,为企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输送保障,解决行业企业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为企业提供企业人员培训及学历提升渠道,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新格局;聘用一批“企业导师”,保持校企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科研技术服务,组建校企研发攻坚项目组,发挥职业教育对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作用。企业层面,企业应主动承担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责任,为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建言献策。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协同育人,为教师提供挂职锻炼的平台,为学生提供实训实习所需的设备、场地和“企业导师”。“政策+合作互赢”校企“融且合”激励机制的建立,以校企双主体在协同育人中的共同利益为纽带,将形成“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命运共同体,有助于实现“政策—制度—机制”的“稳落地”。
3. 构建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评价机制。技能型社会背景下“合且优”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在于及时反馈、优化校企协同育人评价结果,构建“技能型社会教育系统”。一是建立“学校+企业+第三方”的评价组织机构。学校和企业作为校企协同育人的主体,为第三方评价主体提供政策、经费支持,并且能有效反馈和整改评价结果。而第三方评价主体与学校、企业组成的“评价共同体”,可提供科学的评估手段,形成育人评价合力,实现评估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建立校企协同育人评价大数据。职业院校以教师评价为主,在理论考试的形成性考核过程中,提交人才培养的教学阶段评价;企业以企业导师评价为主,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提交人才培养的实践阶段评价。第三方评价主体以“人”为单位,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建立评价数据库,收集、分析教学阶段评价(包含个人基本素养、核心能力等),分析实践阶段评价(包含岗位适应性、岗位拓展型等),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人才培养考评机制,及时向校企反馈人才质量评价,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科学的可优化的方案。校企协同培养“合且优”评价机制的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主体为联结,共建共研校企协同育人成效,有助于实现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成长”的“全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