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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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报告篇一
不良贷款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形成贷款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一、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通过对新增不良贷款检查,发现其形成原因主要归结为客观原因和主管原因两大方面。
客观原因表现在:第一,借款人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因素。贷户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货款未能及时收回或产品大量积压,流动资金被占压,致使借款人经营困难、亏损、甚至停产,造成贷款逾期或无力还款。第二,发展某种产品上存在“一哄而上”现象,即行业风险。如:以黄安镇和唐庙乡为主要区域的木材加工业,因今年行情不景气,相互拖欠货款,外欠货款难以收回,抗风险能力较小,致使借款不能按期归还,形成市场风险。第三,贷款用于购销货物、外地经营、承包工程,贷款后外出务工较多,有的农民以发展种养业为名,借款后外出打工,长时间不回家;有的跑回家乡信用社贷款,到别的乡镇或进城创业,游离于信用社的有效监控之外,给收贷工作带来难度。
主观原因表现在:第一,管理职能没有有效发挥。部分信用社班子成员的在信贷管理上处于粗放型管理,重经营、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重增量、轻存量,对于不是本人参与审查、审批的贷款,不能对每笔贷款的情况做到全面、及时的了解,放松了贷后检查及催收,对贷款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防控风险的意识薄弱。部分信贷人员违规操作,借款手续存在瑕疵,存有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借款人有不良贷款记录、担保人超保证能力现象,形成贷款风险。第三,“三查”制度流于形势。部分客户经理贷款调查不深入、工作不细致,不能正确分析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程度,只是围绕申请金额去做调查报告;贷款审查流于形势,审贷不分离,无贷款审查小组审批记录,审查意见不明确;贷后检查的形式重于实质,仅在贷后检查跟踪表上签个字了事,不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致使贷款挪用、债务转移,不能根据风险程度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贷款逾期后,不能及时尽职催收,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职催收去化解风险。第四,贷款交接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人调离、内退、除名后,贷款没有及时办理交接,责任认定不明确,以致管理出现“空档”。部分贷款虽明确管理责任人,但管理责任人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在其位而不谋其职,缺乏主人翁(责任)意识,从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贷款风险。
二、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针对上述形成不良贷款因素,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防范:
一是提高业务技能,强化风险意识。防范贷款风险的关键是要有一支思想过硬和业务过硬的信贷员队伍。首先是从遵纪、守法、爱行、爱岗、自尊、自爱等思想教育入手,逐步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和自律能力。其次是分层次定期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员工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使员工既具有过硬的思想又具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预见能力,为潜在的道德风险和人为风险上一把“安全锁”,塑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二是严格执行“三查“制度,有效防范贷款风险。首先贷前调查要“准”,信贷员对借款人的资信、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分析担保人担保资格,做到情况真实,数字准确,责任明确,为发放贷款提供决策依据。二是贷时审查要“稳”,坚持实行审贷分离、前后台分离制度,贷审会要充分发挥审贷职责,每个成员都要实事求是地发表贷与不贷的意见,坚决杜绝人情放款和行政意见放款,从制度上把风险关口前移,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三是贷后检查要“狠”,信贷人员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的重要性,按照规定对贷款进行贷后检查,监督贷款的用途,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应立即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严重的立即强制收回贷款。
三是多措并举,破除不良坚冰。不良贷款成因千差万别,因此逐笔拉列清单,找出形成原因,对症下药,细化措施,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催收压逾,如电
话催收、上门催收、邮寄催收通知书或直接粘贴催收通知书在贷户家门口等方式;对于恶意拖欠的贷户,依据有关法律及时进行起诉;对外出务工贷户,抓住农民工春节和农忙返乡时机催收。总之创新多种清收手段,善于运用多种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
四是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员工主人翁意识。信用社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弘扬企业文化,强化团队意识,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使每位员工都要明白自己肩负的重任,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把信用社的资产视同自己的资产一样珍惜,把信用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报告篇二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翔)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时表示,尽管上半年工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双升”,但资产质量是基本稳定的。不良贷款目前没有蔓延的趋势,拨备覆盖充足,如果优化增量贷款,严控风险,对未来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是有信心的。
工行半年报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不良率为0.99%,比年初提高了5个基点,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了220亿。关注类贷款占比为2.17%,比年初提高了19个基点。
易会满表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能保持不到1%的不良率实属不易。他分析道,个人经营性贷款占新增个人不良贷款的大部分,上半年发生了36亿不良。公司类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制造业贷款中,新增不良主要集中在产能过剩行业和处在产业链末端、负债率较高的中小企业。商贸流通类的不良贷款主要体现在钢贸和煤炭贸易。这两大领域合计产生了62亿的不良贷款。
易会满透露,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制造业不良贷款和商贸服务业不良贷款合计占新增不良贷款的80%左右,“集中度还是比较高的”。
针对市场关心的房地产贷款,易会满表示总体满意。截止6月末,个人房贷余额约1万9千亿,开发贷余额约4800亿,总计不到2万4千亿。目前,开发贷的不良率为0.67%,比年初下降3个基点。
如何防范开发贷风险?易会满列举了三项措施:名单制(选最好的企业)、全封闭(个贷和开发贷严格封闭,不能挪用)和总额严控(主要通过收回再贷、存量盘活)。6月底开发贷的绝对值下降了40亿,但今年发放了970亿。他表示,尽管有压力,但开发贷总体趋势还不错。
个人房贷目前不良率仅在0.17%,不良余额较年初仅增加4个亿。单户贷款不到25万,按揭贷的比例为59.4%,剩余的存储50%,首套房比例97%。易会满认为:“从这四个指标看,我对按揭是有信心的。只要严防假按揭,按揭贷款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易会满透露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和平板玻璃五大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总额为1370亿。他表示:“我国的钢铁产能从1亿吨到10亿吨,工商银行的贷款就在1100亿,没有增加过。水泥、电解铝、造船的贷款都很少,造船的贷款只有62亿,最近冒了一些不良,但总额也就是62亿,影响不大。”
关于处置,易会满表示今年上半年不良贷款单边增加550亿,绝对值上升了120亿。上半年工行通过处置、核呆,共处置了430亿,核销127亿,现金清收200多亿,转化100亿多一些。合计处置的430亿不良贷款中,40%靠现金清收,30%靠核呆,30%靠重组,“相当于1块钱的核呆发挥了3块钱的作用”。
易会满认为:“处置成本整体不高,对拨备补充的需求得到比较好的控制,因此信贷成本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信贷成本是银行经营的最大成本,我们上半年总体控制得还不错。”
谈及拨备,易会满表示工行目前有超过2500亿拨备,大部分是在顺周期时计提的,所以目前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加大一些处置的力度也很正常。截止6月末,工行的拨备覆盖率为238%,而全球银行业的平均水平为96%。
展望下半年,易会满表示压力仍较大,估计还会“双升”,但他判断不会有系统性风险。原因在于中国经济还是处于中高速发展阶段。经济形势总体平稳,银行的资产质量也能基本保持稳定。他表示,工行不良贷款形成70%的因素还是与宏观环境有关。
今年以来,工行莱芜张家洼支行实施不良贷款精细化管理,有效推进今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工作,提升清收处置工作效率。一手抓经营发展,壮大业务规模,一手抓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且始终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截至日前,该行清收个人不良贷款70余万元,法人不良贷款50余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支撑力。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上,该行一是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领导小组,由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客户经理任成员,明确行长为清收处置第一责任人,各管户客户经理为具体清收责任人,具体负责相关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管理、督导、通报、考核、汇总与上报工作。
因地制宜,重点加强对新增关注贷款的催收。该行重点加强对新增关注类贷款的催收,由于新进入关注类贷款逾期时间短,催收效果明显。并且严格按照对逾期贷款的催收管理要求,对于延期代扣日内的逾期、逾期1-15天、逾期16-30天、逾期31-70天、逾期71-90天的贷款,采取相应不同的催收方式。加强监测,抓好落实,严防发生新增不良,对于已形成的不良贷款,依法追索。
按日通报,实行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制度。该行明确专人每日通过台账系统导出数据,按日通报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情况。并且要求支行贷后管理岗逐日电话或上门催收,做好催收记录,同时编写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进行分析和报告。
拓宽渠道,认真制定清收处置预案。该行积极探索清收处置方案创新,因地制宜制定“一户一策”清收处置对策,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变化,尽职调查报告为基础,预判清收处置结果,集体研究最佳的处置方式,本着最大限度提高该行不良贷款处置效益的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并依据授权管理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后实施。强化履职,夯实贷后管理制度。该行通过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力度,使管理措施到位;要通过建立激励制度并考核到位,将客户经理贷后管理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改进客户经理工作作风,使贷后管理职责履行到位。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报告篇三
丰登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清收措施
受多种因素,我社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尽管我社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清收不良贷款措施,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但一些“ 玩疾”不良贷款仍然得不到解决,前清后增的现象时有发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清收难的问题。通过分析,认为目前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遗留问题而形成。
二、农业经济效益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清偿能力较低:有部分贷款是因为贷款金额完全超过了借款的人偿债能力,导致贷款到期不能全部归还。在贷款调查阶段就应该考虑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贷后更应该做好贷后检查,一旦发生风险,及时做好风险化解。
三、没有真正按贷款用途所需的周转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农村客户资金周转意识较为薄弱,如果不能正确的确定贷款期限,当客户本来有钱的时候贷款未到期,于是将资金又投入到另外的用途中去,贷款到期客户又不能立即将所投资金收回,导致贷款逾期。
四、贷款用途集中,工程款拖欠严重,导致工程类贷款不良较多:近几年,我社工程类贷款较多,由于工程款拖欠,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导致贷款逾期。工程类贷款特别要注意所承包工程工程款结算渠道和结算期限等。
五、当地信用环境导致:许多客户抱着贷款到期办理转贷的思想,贷款到期前不能筹集资金还贷,导致贷款形成不良。从现在开始从根源上遏制客户的这种思想。为客户讲解还完再贷与转贷的利于弊,让
客户从贷款发放开始就思想重视到期还款的重要性。不少贷户存在着观望、攀比的不良心理,原本很讲诚信的客户看到一些恶意逃债、赖账户一直“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心理产生了“扭曲”而不愿主动归还贷款的思想。我曾在贷款核查中遇见这样的情况,有客户开玩笑说:“xxx欠你们信用社的钱多少多少,你们也没把他们怎样,也没什么办法吧?”听到这些话,我心中阵阵酸楚,是我们的清收力度不够?还是我们的发放措施不正确,我们确实应该好好思考思考了。
清收措施:多年来形成的信用风气的影响,这种不良风气就像“瘟疫”一样在社会上“传播”,形成不少贷户恶意逃债、赖账。所以我们要在遏制这种风气的前提下进行“前追后堵”的催收措施。
前堵:彻底追查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让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在社会上无处存身。
1、集中清收:近年来,我们一线信贷人员尽管非常尽职,他们磨破嘴皮还是效果不佳。之所以效果不佳部分是因为清收阵势不够强大,我们可以采取集中人员清收的办法,利用宣传车,制造强大的清收声势,让那些赖账、逃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主动归还贷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仍然是我社最有效的清收措施,虽然近年来法院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已经逾期时间较长的贷款仍不能仅仅解决,但希望能通过我们的与法院的沟通,加强执行力,对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杀一儆百”。我们更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搞好依法清收的工作。
3、张榜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我们在其居住地张榜的方式,揭露他们不守信用的丑陋,制造他们的心理压力,以促使他们归还贷款。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可耻的风气。
后睹:坚决堵塞新贷款形成不良的漏洞。严把贷款发放的“三关”,做好贷款三查制度,教育员工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做到依法合规操作,从而堵塞漏洞。对于形成的不良坚决依法清收,绝不放过一笔新不良贷款。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众人的鄙视的良好社会风气,这样我们才能彻底堵塞不良贷款的形成,从而杜绝不良贷款的再次发生。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报告篇四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探析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并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和扭亏为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试作如下浅析。
一、成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因此,要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预防和减少贷款风险。
本人认为,其原因主要为借款人的原因、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预测和筛选机制不健全。如对贷款的调查评估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多是基于对借款人投资项目前景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两高一剩”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抵押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对异地贷款、多头贷款,假冒名贷款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因信贷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以致疏于催收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而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如在贷前调查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业务量大,只配备有1-2个信贷员,往往要负责十多个村,2000多笔业务,调查、发放、管理和清收一个都不能少,致使应接不暇,难以实现按操作规程执行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十分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执行不力的情况下。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以主观感觉和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因存在责任追究错位、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等情况,致使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一旦政策或外部环境有变,往往造成贷款形成不良或损失。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人)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其特征有:
(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
(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
(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
更为严重的是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其主要特征有:
(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
(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
(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人)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有的企业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政绩贷款、救济贷款、保稳定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落实债务,按期收回。
二、化解对策
1、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落实岗位清收。做到把清收指标落实到人,与工作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对非金融系统人员清收的贷款实行打包委托清收。
3、落实清收担保、抵押贷款。对有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做好担保单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偿还。对抵押贷款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执行。
4、专项清收。对那些问题严重,欠款时间较长,收回难度大的大额不良贷款,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清收。
5、通过“拍卖”方式,盘活清收。通过拍卖公司,采取公平竞争,公开拍卖。
6、行使抵销权。若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互负有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农村信用社在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为权清收。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11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行使撤销权清收。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撤销权自农村信用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农村信用社要经常主动协调地方党政的关系,取得党政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0、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清收。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在考虑其还款计划的基础上,适量投入一些贷款,帮助其培植还款源,经营重新走上正轨,尽早归还贷款本息。
11、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跟踪落实陈欠旧贷。信用社要加强与有结欠贷款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业改制,变更、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12、依法提起诉讼,强制清收。对少数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归还贷款的“赖账户”、“钉子户”、“地痞户”,选准突破口,严厉进行打击,通过依法提起诉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强制收回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