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村规民约制度(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规民约制度篇一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社会期盼,不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大幅跃升,多项改革举措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目录,“中国经验”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优化的一大亮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1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既有指导性又具普适性。此外,《条例》还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创新监管执法等作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掷地有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条例》要求,我们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
一是完善“店小二+专业式”服务机制,发扬“店小二”式服务精神,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小组,制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现场解疑。
二是推出xxx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疫情期间,我们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推出了采用告知承诺制办法,延长缴纳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推出10项“周末预约服务”事项,服务企业不打烊。
2四是积极推进“多测合一”,将xxx申请材料由10件减少为6件,通过并联受理、压缩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达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的目的。
五是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现场服务、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倾听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了高效便捷、温暖细致的服务新模式,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组的坚强领导,是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根据《条例》和我市一系列文件要求,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站位。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专业水平,为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是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落实行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好企业。
三是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的服务队伍。
四是进一步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逐条逐项进行系统分析,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借鉴。
以上是我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3对或不妥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村规民约制度篇二
总则为了贯彻实施宅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村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村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心村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是,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村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第五条:建房的村民,经过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建房占耕地抵作承包地。
第六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罚款500元以上。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章计划生育
第一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户要求再生一育第二胎的.,必须在领取二孩准生证后方可生育二孩,否则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条:凡育龄妇女应做好上环等避孕措施,有按计划生育二孩的,未准生前怀孕的,必须做引流产术。 (本站http://) 否则,按照计划生育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凡领了独生子女证,再不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子女可承包二份责任田土;原有二个孩子,死亡一个的,夫妇双方又做了绝育手术,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其待遇同独生子女一样。
第四条: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第二胎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7条处罚规定,收回原多承包的一份责任田土,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条: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围攻、谩骂、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一米内清洗脏物(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洗澡。违者除责成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否则,罚款200元一户。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堆放猪、牛栏肥,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50至100元。
第四章水利和村公共实施
第一条:我村藕塘水库和各大小山塘,所储水源都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水库、放鱼人员有保护水源储存,灌溉农田的责任,任何个人不准擅自乱开水闸放水。
第二条:不准任何人毁坏堤坝、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综合水利基础实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500元。
第三条:村民都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毁村公共财产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同时处罚500至1000元。
村规民约制度篇三
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集中攻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就农村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村庄绿化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攻坚行动,联合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出动机械2万余台次,清运生产生活垃圾24088堆、3348方、1948吨,完成村庄清理923个;改造农村危房31个;整治废旧房屋9处;新完成改厕8113户;新完成农村污水治理村庄21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处,建设污水处理管道28.22公里;新完成村庄规划2个。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一)抓好“三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分别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议和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对胶河生态发展区和醴泉街道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观摩学习,并就下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市里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治工作。三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市农业农村局每周对各责任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四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农办每周两次印发工作简报,对各镇街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通报。
2、宣传发动到位。广泛采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在xx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字幕等形式,着力报道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问题、鞭策后劲,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来,真正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倡树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助力活动开展。
3、典型引领到位。对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学习,学习胶河生态发展区的路、树、灯、村;学习醴泉街道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大投入、真抓实干、效果明显;学习密水街道的全民动员、全域整治、全面提升等。
(二)突出“三个重点”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规范垃圾收集设施。全市各村(居)垃圾箱桶按要求配备到位、定点摆放、外观洁净、桶盖齐全,无破损、无异味、无积存垃圾、无渗滤液外泄;合理分派,保洁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在岗并保持工作状态;各镇(街、区)正在对镇级中转站重新规划、设计、建设,确保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部按标准规范建设、管理和运行,做到外观干净整洁,确保无异味、无渗滤液外泄、无垃圾泄露,站点周边无脏水和遗撒、暴露垃圾,卫生达标。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镇(街、区)彻底清除辖区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村“三大堆”,重点清理“三边三底三界三线”环境卫生,尤其是对铁路、高速公路、省市县乡公路、进出村路和河流沿线两侧、村头湾边的环境卫生,以及村内外小广告、树挂和漂浮物,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包靠。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和环保督察,严厉查处焚烧生活、生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行为。
2、清理村内塘沟。印发《xx市农村水环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并召集各镇(街区)水利站长召开专门会议,对该《方案》进行学习,对“垃圾围坝”整治、沟渠湾塘清淤疏浚及垃圾清理等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17日至25日,组织市水利局工管站、河长科、农水站、水资办等相关科室到各镇街区开展督导工作。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开展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通过成立督导调研小组对各镇(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对各镇(街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及运行情况实现周报制度做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核查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我市2020年畜禽粪污集中整治行动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庄绿化面上进展不平衡,个别村建设的进度较慢,村绿化项目重栽轻管问题依然突出。二是部分镇(街、区)河湖、沟渠、湾塘存在的问题尚未完全清除。三是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村村庄垃圾箱桶管理维护标准不高。
三、下步打算
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全力以赴抓落实。一是规范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督导镇(街、区)加大环卫设施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对破损、陈旧的环卫设施及时更新更换,垃圾桶做到足量配备、定期擦洗、规范合理定点摆放,整洁完好见本色,并严格落实上级放置垃圾桶的要求,一律按照实际情况放置在村内道路两侧空地或排水沟上方,严禁放置在街路路面上,影响正常通行。规范转运站运行管理,合理统筹和有效解决转运站运行难题,严格落实蚊蝇消杀、除臭冲洗等措施,建立健全中转站清运台账,确保中转站合规合理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二是加快农村水环境整治,督促未全部完成农村水环境整治任务的镇街区对剩余问题尽快整治完成。三是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以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为主,建设完善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鼓励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实现粪污全量收集、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