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答辩稿(精选11篇)
健康是我们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每个人都应重视它。在总结的写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境选择合适的语气和态度,以达到更好的传达效果。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深入的理解。
答辩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早上好!
我叫×××,20xx级会计专业学生,很高兴今天能够站在这与各位评委老师一起评论我的毕业论文。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企业集团资金运营管理研究——以a企业集团为例》。我的指导老师是×××老师。×老师对我论文。
写作。
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都离不开×老师对我的。
精心。
指导,为此,在今天论文答辩前,请允许我向长时间一直孜孜不倦地指导我进行毕业论文。
写作。
的×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是我在平时的学习中了解到企业集团资金运营与管理是目前比较火热的话题,同时我也曾去企业做过相关的调研,我个人对企业资金的运营、管理及目前国内企业所暴露的问题都比较感兴趣。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带着这种兴趣,我进行了这次的毕业论文。
写作。
下面我将这。
篇
论文选题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一汇报,并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谈谈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大家都知道,资金运营就是指企业在保障资产不贬值的基础上,通过融资、控股、支配等手段实现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的过程。企业运营对企业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管理的合理化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深受。
中国。
各个企业的重视,然而,目前很多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诸如资金分布广、资金需求量大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的困难,这些困难都与企业运营息息相关,鉴于此,笔者试图借助在学校学习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学术前沿课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对集团中的资金营运问题加以研究。也正因为此,这。
篇
文章才有了以下两点意义:第一,对加强企业资金运营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第二,有利于企业找到一条能够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果的、实际操作可能性较高的道路。
其次,我想谈谈论文结构和内容。
这
篇
论文共有6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这一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全文做理论铺垫的,主要涉及到的内容有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一些重要的理论分析,章节方面主要涉及到论文的前三章。第二部分为分析部分,通过宏观分析我国国内资金运营的状况,通过对现状的深入分析得出企业集团资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其主要原因以便为下文的实践分析做铺垫。第三部分内容是案例分析部分,通过分析a公司近年来资金运营的相关数据进行。
整理。
分析的财务数据,主要涉及资本结构、负债结构、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四个方面的状况分析,从而找出其资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评述,并指出这些方法对企业运营管理的意义。最后一部分是解答部分,即企业如何解决运营中所暴露的众多问题,文章主要从提高企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国家贷款和债务结构、加强与银行合作、培养无形资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的。
再次,我想谈谈论文研究方法。
本文。
采用规范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具体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方法、普遍性原理与特殊性原理相结合等方法。
在比较分析方法中通过对a企业集团同理论界普遍认同的理想资金管理的企业集团模式进行比较结果的描述性实证分析,从而得出a企业集团在资金运营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在普遍性原理与特殊性原理相结合的方法中,通过对国内企业集团在资金运营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
总结。
从而探究更好的针对企业集团进行资金运营的优化管理途径。
最后,我想谈论文的创新点。
本文。
首先运用规范方法和描述方法对国内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研究现状与运营概况进行了。
总结。
;并对a公司资金运营现状进行了规范分析;在充分研究了a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指出企业必须从提高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国家贷款和债务结构、加强与银行合作、培养无形资产等四种解决。
方案。
答辩稿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下午好!
我来自。
**。
系
**。
级旅游。
**。
班,我叫xx,我的论文题目是《论组织学习与旅行社核心竞争力提升》,本。
篇
论文是在。
***。
博士的指导下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谢他对我这。
篇
论文的。
精心。
指导和大力帮助,同时也感谢各位评审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出席本次答辩同时参与对我这。
篇
论文的审阅。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本。
篇
论文进行简要介绍:首先是。
本文。
的选题选题原因及意义,其次是文章结构及创新点,最后谈谈。
本文。
的不足之处。
中国。
的旅行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打造好核心竞争力才能生存的观点已逐步成为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共识。但是,核心竞争力不会一成不变,今天的竞争优势可能变成明天的劣势。如何保持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呢?于是,我们引入了组织学习理论的观点。
本文。
以如何培育和提升旅行社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选取组织学习理论中比较富有实践意义的观点,融合笔者的自身提炼,试图挖掘组织学习的深层内涵,论证出组织学习力对旅行社竞争力的影响意义,希望在增强和提升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道路上探究出一条新的途径。同时希望通过。
本文。
的研究可以为。
中国。
企业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力中。
提供。
具有借鉴意义的实证理论方法,以及在如何更好地长久发展等问题上找到一些答案。
本文。
内容共分四个部分,约1000字:
第一部分是相关概念及涵义的界定和分析,包括组织学习的定义及内涵、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及特征,以及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形式。本部分旨在奠定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说明组织学习和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内涵,为下文的论述作铺垫。
第二部分阐述了组织学习对旅行社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作用。首先分析了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意义和作用,并将。
中国。
旅行社核心竞争力培养及提升的问题摆上了桌面,经过对具体问题和现状的分析之后,引出了。
本文。
的重要论点,即组织学习与旅行社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本质联系。
如果说上面的论述是关于问题的提出和分析,那么第三部分就是对问题的解决部分,是全文的核心部分。本人经过自己的。
总结。
并融入指导老师的意见,提出了四条基于组织学习的旅行社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对策:(一)。
领导。
支持并带头学习(二)提升旅行社的适应能力;(三)重视服务品质提升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四)构建组织学习的企业文化。
最后,本人对文章的。
写作。
及现实意义进行了。
总结。
同时提。
出自。
己的希望:希望我国旅行社能迅速提高经营水平,扩大规模,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为与外国旅行社的竞争作好充分的准备,在危机中寻找机遇,以求获得更大的发展。
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能够比较灵活地运用“组织学习”的理论,结合本专业的知识,大胆地提出关于基于组织学习理论的旅行社核心竞争力提升途径的假设,层层递进,最后进行论证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解决。
方案。
虽然本人翻阅了许多资料、借鉴了众多学者的观点,经过多番思考,完成了对组织学习理论与旅行社竞争力提升关系的研究。但由于水平有限、时间性仓促,导致出现内容表述不够严谨、论证不是很有力、解决问题的对策方面还不够全面等不足,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答辩稿篇三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汉族,1979年1月某日生。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因物业费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荷兰小城物业公司的服务严重的质价不符;无视区住建局、市房管局、区物价局、区公安局1、区综合维稳、光耀集团及物业、业主代表等达成的协议,对物业费不积极作为;无视《荷兰小城管理规约》;无视业主即业委会的提出的物业问题。
2、20xx年6月29日,业主预缴20xx年7、8、9三月物业费;、20xx年7月份至现在,业主多次口头向业主代表/业委会反应物业存在的问题(见业主代表/业委会整理的书面材料)、20xx年4月份区住建局、市房管局、区物价局、区公安局、区综合维稳、光耀集团及物业、业主代表等召开《光耀荷兰小城若干问题协调会》(见证据5),达成协议:就物业服务质价严重不符,物业费解决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早上9点公布。但物业公司至今未公布。
3、20xx年3月1日,业委会发布《荷兰小城管理规约》,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认为因物业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原因暂时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时,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阐述拒缴原因,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问题,一旦问题解决必须从欠缴之日起补交,具体补交时间和收费标准按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执行”
4、20xx年3月10日,当事业主向业委会提出《关于暂时未交物业费的协商申请》。
5、20xx年3月16日,业委会整理广大业主意见,向物业发出《荷兰小城业委会光耀物业荷兰小城服务中心工作函》,要求对物业存在的问题整改。
7、20xx年4月25日,当事业主交清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管理费;20xx年5月24日,当事业主缴清20xx年8月至20xx年5月管理费。
8、20xx年6月3日,当事业主收到《仲裁通知书》。
三、自从20xx年6月29日与申诉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以来,申诉人一直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责任,其服务更没有达到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服务态度也极其恶劣!申诉人导致整个小区破烂不堪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甚至连政府规定的服务标准中的第三级都没达到,业主苦不堪言,非常气愤!
(一)申诉人违反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会所旁本是篮球场,但是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一直摆放废弃破旧的儿童设施达1年多。不仅影响环境,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申诉人违反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十二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年4月30日刘某(3岁)被电,物业没有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一直推卸责任;20xx年5月4日下午业主唐某在11栋被困电梯近1个小时;(前两位均是答辩人家属)对11栋中间电梯,答辩人多次提出轿厢内的电源盒坏掉,需要修护,但至今未修(见证据)!小区多处危险源。
(三)申诉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如瓷砖掉落、消防门掉落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如:道路地砖破坏、照明路灯长期熄灭、消防门掉落等。
3、公共环境的维护:如公共场所的很多垃圾未及时清理,臭水,建筑小品破坏,花木枯萎等。
4、公共安全秩序维护:如未规范管理,未避免和控制外来人员出入。
(四)申诉人未达到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大堂瓷砖掉落、大理石掉落。
2、设备运行:路灯长期熄灭;。
3、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道路破坏、景观破坏、臭水、环境卫生:小区很多垃圾。
4、绿化:花木长期枯萎。
5、安全秩序管理:电线裸露;。
6、消防:11栋一楼消防门掉落。
(五)申诉人违反协议第十二条第一款“乙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业主同业主代表/业委会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但均未落实。
因此,提出以下答辩请求:
(一)大量证据证明,物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虽然连《关于调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的3级服务都没达到,但是,现请求暂时按照三级服务每平米每月1、19元收费,而答辩人是按照1。98元缴费,退回答辩人多交的每平米每月0、78元的费用,共计1490、8元。
(二)大量事实证明,荷兰小城已经存在严重的质价不符行为,根据《关于调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的规定,请求仲裁委委托物价局和房管局等专业机构对荷兰小城的物业服务作出定级和核定收费标准。
(三)从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之后,答辩人即交3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履行义务(见证据);但是申诉人在物业管理上,根本没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及质量标准。因此,申诉人违约在先。
另,答辩人在5月24日交物业费时,申诉人要求交滞纳金;当时答辩人和申诉人协商好,如答辩人缴清物业费,就不收滞纳金。
因此,请求仲裁委驳回申诉人滞纳金的请求。
(四)答辩人一直等待根据政府要求的物业服务公司给出物业费解决方案,答辩人也根据《荷兰小城管理规约》十二条规定主动找业委会要求解决物业费问题,最后答辩人均缴清了物业费,但是申诉人依然要求仲裁,因此,请求本案的仲裁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诉人自行承担。
综上:
小区交楼前是非常漂亮的,但不到2年,因管理不善,整个小区设施未维修,花草任其枯萎,湖水变成臭水,可爱的天鹅也不知去向;安全问题更是突出!因此,去年年底在政府的协助支持下,小区业委会已经成立!为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不被申诉人的蹂躏,业主正准备更换掉现在的物业!
我们被开发商广告和物业公司联合误导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交着1、98元全惠州最高的物业费,以为会得到第一太平戴维斯物管的服务,本想得到原本应有的服务和环境,但是申诉人全然不顾全体业主的建议和投诉,依然破罐子破摔,与业主敌对!鉴于申诉人的不作为以及恶劣行为,在本小区,基本所有业主现在都持此态度:既然物业不提供应有的服务,就暂时(只是暂时)不交物业费!
但是,答辩人还是寄希望申诉人有所改善,于4月份和5月份将物业费缴清;但是申诉人依然没有改进;故此,提出如上答辩。恳请仲裁庭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今天,申诉人专挑我几户来仲裁,相对申诉人专门的团队和律师,我们作为一般业主公民,不懂的专业来取证维护自己的权利,处于非常弱势一方;我们相信,仲裁委一定会公正合理的裁决,还小区的幸福和社区的安稳!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刘某。
20xx年6月2日。
答辩稿篇四
答辩人(一审原告):张(基本情况省略)。
答辩人与上诉人继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上诉状所述不符事实,前后矛盾。
1、上诉人和答辩人的父亲是登记结婚,他们向xx区民政局申请的都是丧偶后的结婚登记,不是申请的补办结婚登记。发给双方的结婚证不是补办结婚的结婚证,而是双方申请同意在x年x月x日结为夫妻的结婚证。
2、“承诺”是单方的、无效的,却谎称为双方协议。
上诉人所指的“承诺”,只是上诉人一方的,缺少答辩人之父张。上诉人把单方承诺理解为双方协议,缺乏依据。事实上,按“承诺书”上的日期,现过户的房子当时还系企业的产权。
上诉人出示的“承诺”有多处作假,上诉人的签名有涂改、不像自己所签,签名处有破损,从上诉人三个字的颜色可以肯定是近段时间所签。虽“承诺”是一方的要约邀请,但作假还是要提出来。
3、关于“遗嘱”的不存在及多处自相矛盾。
上诉人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中证明答辩人之父生前无遗嘱,在一审补充答辩中又认为公证不实,应有“遗嘱”,但并没有“遗嘱”提交,也没有公证部门关于有“遗嘱”的证明,而将自己签名的“承诺”作为遗嘱,又自辨为是象征性的遗嘱,既然是一种法定有男女性别区分的结婚承诺书,又如何能辩解成不需要区分性别,就能完成的遗嘱。真是前后左右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是“承诺”、还是遗嘱、还是协议,总要有与之关联的答辩人之父的签名才有意义。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提供虚假信息并没有错。
上诉人在办理公证时,谎称答辩人父亲无子女,上诉人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公证、房产、媒体等部门的信任,于x年x月将答辩人之父名下的房产过户,并准备卖给他人。一审法院认定其提供虚假信息并没有错。
对于公证部门审查不实,媒体为利益驱动,不客观、不公正的报道,替行假者撑腰打气,做假开道,诋毁答辩人及之父亲的名誉,欺负一个下岗无业,被人收养,至今不知生身父母是谁的弱女子所造成的伤害,答辩人将依法另行追究责任,讨回公道。
三、一审判决在婚姻效力上的认定符合事实并依据了法律。
上诉人主张婚姻效力应溯及至x年x月x日的“承诺”日,但并无证据。虽然,曾有做保姆的事实,却无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更无办理婚姻登记存在客观障碍的证据。相反,上诉人依据的“承诺”为上诉人一厢情愿,无答辩人父亲的签名。同时,周边群众及答辩人父亲的单位证明:双方为登记结婚,不是补办结婚登记,只认同x年x月x日以前为保姆关系。答辩人至今没有看见上诉人在x年12月29日以前办理暂住父亲家的任何证件。从派出所查实,上诉人是x年x月x号迁来父亲家的。上诉人也很清楚,x月x日登记结婚后只是法律上的夫妻,不可能有夫妻之实。因答辩人之父有严重的疾病。
四、一审判决在处理财产上的不当与错误应当纠正。
答辩人父亲的遗产有:房屋一套间,现金,母亲的个人遗产金項链一条、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瓷器两只等。上述财产都有证据证明。判决只对房屋、上诉人承认的现金进行了分割,而对其他财产则予以否认。
计算补偿金的方法错误,补偿应是12452.63元。
五、上诉人再次提出诉讼时效的主张不成立。
答辩人之父死后,遗产并未分割,答辩人有继承权和使用权,答辩人发觉上诉人x年x月过户的行为侵犯了答辩人的财产权、继承权后。于同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从知道权利被侵到主张权利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上诉人主张“承诺书上签字”和“答辩人父亲死亡时间”起,计算时效的说法,并不符合本案事实。
综上所述,上诉人主张不符合事实,又违法,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年x月x日。
答辩稿篇五
辩如下:
一、张与上诉人,申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权属各占50%的不动产所有权证,这一客观事实属实。
购房时张与上诉人已约定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星河城a座33-6所有权双方各占50%,这一客观事实已经是(xx)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x05号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之后上诉人申请再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又以(xx)渝高法民申字第65x号裁定驳回上诉人杨再审申请。
二.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101房地产证0x字第13x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张、上诉人与x联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依法申请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不动产所有权证。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申请人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所有权证,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三.原审裁定认定的上诉人诉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过起诉期限,其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上诉人在一审中当庭陈诉在xx年1月开始支付银行按揭款时,x联公司才将产权复印件等相关手续交给上诉人。这时上诉人如不知诉讼权,也已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起诉期限应当从xx年1月起算。
另外,不动产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星河城a座33-6号权属证上记载时间为xx年8月16日,该不动产在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时间最晚也应当在"xx年8月16日"。由于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否则登记失去意义,因此"xx年8月16日"上诉人杨就应当知道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101房地产证xx字第13x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起诉期限从xx年8月16日起算也成立。
因此,上诉人诉称适用年的起诉期限的理由不成立。
四、上诉人诉称一直在主张权利,这与是否过起诉期限无关。
上诉人把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混为一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根本就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说法。
五、上诉人多次向被上诉人寄函要求作变更登记,被上诉人并非行政不作为。
被上诉人在xx年7月5日以渝地房登函(xx)57号回复上诉人:…权利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交确认土地房屋权利的法律文件或者其他证明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资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然而上诉人没有提供材料。
综上所述,上诉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
此致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年x月x日。
答辩稿篇六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答辩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答辩稿篇七
答辩人:冯某某,男,汉族,成年人,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公安大楼旁。
委托代理人:张,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热线:
因原告罗某某诉答辩人冯某某、以及被告陈某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称“原告于x年5月16日与被告陈某某签订《卖房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是事实,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建立于x年,而并非原告诉称的“建立于x年2月8日”。
根据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x年2月8日双方只是增加了担保人,增加了合同价款等内容。但是,答辩人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并不知情,也无任何缔约过错或者缔约过失。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应当清楚涉案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并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无据。
从合同的内容约定来看,本案原告与被告陈某某于x年签订的《卖房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而后又主张是45000元,前后矛盾,答辩人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有恶意串通的可能。因此,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合同价款的真实性,以及合同价款的交付情况,予以审查,以排除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甚至采取合同形式欺诈答辩人。
二、本案原告与被告于x年5月16日签订的《卖房合同》虽然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但是,生效判决书也认定了双方于x年2月8日签订的《卖房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陈某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向原告交付房屋。从该合同的约定来看,答辩人仅仅是该涉案合同的担保人,对此,答辩人也无异议。
但是,答辩人需要指出两点:第一、本案的房屋买卖标的约定不明,x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谈到了购买位于人民银行的房子,并未写明房号,而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的x年的协议,其标的物为遵房权证xx字第20xx01038号房屋;第二、本案的保证责任约定明确,即:如果出现今后刘来找原告扯皮,或者要房子和增加钱,全部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负责;若出现万一扯皮、政府把房子判给刘,就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还10万元给原告罗志强。
可是,本案并未出现刘要求增加房屋价款的情形,也未出现“政府将房屋判给刘”。而是出现了原告与被告于x年签订的合同“为了逃避国家税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的情形。但是,该情形并不属于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也不属于政府裁决收回房屋的情形。故,答辩人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也应当是答辩人与陈某某、张某某共同承担,并以10万元为限。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与四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类损失36.6万余元”也于法无据。
三、本案答辩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之规定,本案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且属于不变期限,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超过该期限,则免除保证责任。
就本案而言,根据双方x年的合同约定,以及xx县人民法院20xx年1月5日的生效判决结果,原告就应当在20xx年6月5日前提起诉讼,但原告却于x年1月11日才提起诉讼。因此,本案答辩人的保证期限已经超过,答辩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
四、鉴于本案的主合同(卖房合同)不仅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且还存在欺诈、存在无权处分等情形,该合同目的永远难以实现,致使答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是情况下提供了保证。因此,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之规定,答辩人冯某某也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但协议约定的是“冯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偿还10万元”,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之间也是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且其中还包含被告陈某某本身应当退还的房款在内,因此,根据担保法及相关规定,本案答辩人最多应当承担的也只是10万元中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3.33万元,原告主张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五、原告主张是损失计算方式无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本案合同无效的后果,原告本人及被告陈某某双方均有过错,答辩人作为担保人并无过错,因此,原告主张“赔偿房屋价款,资金占用利息,房屋差价”既无合同约定,也无法律规定,而且,其所主张的“按照拆迁面积90.43平方米、煤棚6平方米,均价按照3800元每平方米计算”也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合同,不具备参考性和可比性,房屋单价也需要看地段和楼层位置,同样也不具备可参照性。因此,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缺乏证据证明。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之后,依法判决答辩人不承担责任为谢!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冯某某。
x年九月二十一日。
答辩稿篇八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被答辩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我方就被答辩人_________因与我方之间发生的_________争议向你会提出的仲裁请求,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附:有关证据材料_____份。
答辩稿篇九
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答辩期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答辩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答辩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答辩人的请求:(包括反诉等,反诉请求格式与诉讼请求书写格式相同)。
起诉状,答辩如下:
1、对请求理由的异议:
2、对提供的证据的异议:
3、对请求依据的异议: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答辩稿篇十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_______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
根据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仲裁委苏高法审委(20__)47号文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结算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但有证据证明在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置条件和程序,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答辩稿篇十一
答辩人:,男,1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答辩人:x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法定代表人:v。
原审被告:贸易有限公司,住址:东莞市。法定代表人:v。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上诉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被答辩人《买卖合同》项下原审被告得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是合法、合理的。
项下原审被告得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应驳回被答辩人所有上诉请求。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上述法条规定的期间,依法被答辩人不能免除保证责任,其应对原审被告合同中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被答辩人的上诉固然是其一项法定权力,但其实质是被答辩人滥用上诉权企图拖延判决生效时间。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谴责被答辩人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并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