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通用15篇)
作品赏析是提高文学鉴赏能力的重要方法,它可以让人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3.总结应该突出重点和亮点,避免冗长和重复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写作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征求意见函篇一
各县(市)***:
根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基础,现针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在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省关于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等方面征求你们的意见和建议。请认真填写《*****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于2014年3月15日前送******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征求意见函篇二
贵局关于《对乡经济职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收悉。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审计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针对审计组所提出问题切实整改。现就贵局对乡经济职责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合规票据列支问题贵局审计指出,我乡年至年列支乡派出所严打开支元;年至年列支乡国土所代征耕地占用税手续费元;年列支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经费元,以上合计列支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以上情景属实,上述支出均为实际支出,请求免予处罚,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必须会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关于出租和承包收入应缴未缴税费问题经核实,我乡出租房屋税费未缴纳的现象确实存在。但由于我乡不是建制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属于房产税的纳税范围,我乡应缴未缴房产税元;一项应予剔除。
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号)乡镇征收成本性支出控制在%;之规定。
经我们再三核实,该项超标准支出主要是支付村干部的误工费用所致。为了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改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手段,减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直接磨擦,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乡党委、政府再三研究才出台了适当支付村干部收取社会抚养费误工费用的措施。对审计组的处理意见我们没有异议,但请求贵局研究乡镇工作难开展的实际,免予处罚。
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贵局审计指出,我乡人民政府发放年住勤补助元、计划生育进位奖元。此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之规定。以上情景属实。对审计组的意见我们没有异议,所发两项补贴将如数扣回,请求从轻处罚。
五、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算问题贵局审计指出,我乡单位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至年月止,乡总会计账暂存款;科目余额为元,暂付款;科目余额为元;乡政府和计育办账暂存款;科目余额为元,暂付款;科目余额为元。此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之规定。
以上情景属实。对审计组的处理意见我们没有异议,此刻正在组织力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汇总上报,按要求尽快调整好相关账目。
总之,贵局对我乡经济职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问题都在我乡实际存在,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促进我乡今后的财务收支活动有着长远的意义,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一种鞭策,我们必须会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认真。
总结。
进取整改。但我是个农业大乡,财政收入基础薄弱,可用财力十分有限,日常运转举步唯艰,请求县审计局秉着教育为主处罚从宽的原则,尽力减轻对我们的经济处罚,我们也必须会认真总结经验,着力健全财务制度,进取规范财务管理,努力使我乡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xxx。
xx年xx月xx日。
征求意见函篇三
各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
稿发给你们,请抓紧研读,并请于4月2日前将书面反馈意见报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黛(财务产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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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一年三月 二 日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年度
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开展经营业绩和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战略发展所处不同时期的新特点,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评价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加强股份公司短板的考核,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和充分发挥业绩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考核评价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构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年度业绩考核工作职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是股份公司业绩考核
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股份公司业绩考核办法,审定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和业绩考核结果,对股份公司业绩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等工作。
第六条 股份公司财务产权部是股份公司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制定、修改股份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测算、汇总、下达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审核、汇总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年度管理评价考核结果,撰写子公司业绩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报告报送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等工作。
合并汇总等工作。
第三章 年度业绩考核构成
第八条 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体系由经营业绩考核子体系和管理评价子体系构成。
经营业绩考核子体系用于考核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是突出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价值创造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的指标体系,属于激励性指标体系。
管理评价子体系包括专项管理评价与动态管理评价两部分,该子体系的评价结果主要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其作用是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属于约束性指标体系。
第四章 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为组织实施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其中就年度经营业绩工作职责、考核原则及方式、考核指标及计分、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签订程序、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 子公司管理评价考核
第十条 为组织实施子公司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详见附件二),其中就管理评价工作职责、评价原则及方式、管理评价指标及计分、管理评价程序、管理评价的奖惩与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 年度业绩考核兑现方式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根据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子公司实施年度薪酬的兑现。
第十二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决定子公司负责人年薪总额,其中年薪总额的60%直接兑现,年薪总额的40%由管理评价考核结果决定实际兑现比例,实现综合管理业绩考核结果对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的直接调控。即:子公司负责人实际兑现年薪=经营业绩考核年薪总额×60%+经营业绩考核年薪总额×40%×(管理评价考核得分/100)。
第十三条 被考核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其分配系数为1,其余负责人的考核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进行兑现。对经考核确认其经营业绩上升幅度较大,经营业绩全面协调增长特别显著的子公司,股份公司可酌情另行给予子公司负责人特别奖励。
财务决算数据等资料进行正式考核,依据正式考核结果调整预考核兑现的绩效年薪,多退少补。以子公司负责人任期为结算期,每年度按正式考核计算,将扣除基薪后的年薪的30%作为风险抵押金,留存股份公司,三年期满时,经股份公司审计部对其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审计确认后,再进行结算兑现。在三年结算期内,子公司负责人任期届满的,股份公司根据内部离任审计确认的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提前结算兑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附件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附件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主题词:业绩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
中国水电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年月日印发
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征求意见函篇四
县纪委(监察局)、县综治办、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根据邵阳市人事局、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评选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邵农综字[2010]1号)文件精神,县人事局、县农综办研究,报县主管领导同意,呈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系统先进单位,县农综办副主任科员张卫红、综合股长戴厚求两位同志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系统先进个人。请各职能部门审查,如有不同意见,请附书面材料。
隆回县人事局。
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0年2月5日。
隆回县是1995年开始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的,我办是1995年成立的。实施开发以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发挥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精神,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开发任务,为确保全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成绩显著。
1、积极争取项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办是贯彻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项目立县”思想最优秀的执行者,实施开发以来,认真筛选项目,扎实做好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工作,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衔接,跟踪项目,争取资金,为隆回县这一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经济发展尽职尽责,土地治理共实施了15个项目区,涉及15个乡镇,累计投入资金5528.4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4167.12万元,共改造中低产田20.2万亩,改良土壤7万亩,新修和维修机耕路166.82公里,营造生态林2.4万亩,通过农业、水利、科技等措施的综合治理,项目区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了“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路相连”的高产稳产农田,夯实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综合开发已成为项目区农田建设的“基础工程”。
2、突出开发重点,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我办一直认为走产业发展之路是隆回农业强县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过程中,我办要求下大力气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开发以来,我们扶持了生猪、茶油、小水果、中药材、大豆、烤烟、优质稻等我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带动了产业的发展壮大。着重扶持的项目有两个,投资570万元,建成绿原酸提取生产线一条,投资270万元,扩建大豆加工生产线一条,壮大了我县的传统优势产业金银花和富硒大豆。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开发,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培育优质农产品,稳步提高项目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广大干群已把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看作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龙头工程”。
3、推动新农村建设,全心全意为农民谋利益。我办要求推动新农村建设必须抓好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农民素质提高这些关键举措。在实施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注重加大能源生态项目建设力度,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实施开发以来,在项目区建设节水灌溉面积4.45万亩,营造防护林2.4万亩,节水577.5万立方米,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0.05万亩,改良土壤7万亩,建沼气池152口。这些项目的实施,净化了庭院,美化了村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生态链,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农业综合开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
所作标书进行评分为对投标方近2年所做实地工程进行评分,改以前纪检、财政、审计、检察等监督部门过程监督为邀请监督部门全程监督;改以前由本县评委参加评分为开标前由监督部门随机从外县专家库中抽取评委进行评分;注重投标方施工经历、施工质量、施工信誉、无不良记录。这种创新的招投标方式不仅为我办项目工程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证,而且从体制、机制上杜绝了工程招标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为我县涉农资金项目的工程招标探索了全新的方式,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广大投标参与者的强烈认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征求意见函篇五
我县征地补偿原则上实行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耕地平均年产值统一按每亩1200元计算,各类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部分区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最高为3.4万元/亩、最低为3万元/亩补偿。具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开发区)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拟定后,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原则上在我县城区及开发区总体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按征地补偿协议确定的被征收农用地面积10%比例(不含留用地征用面积),实行按征收土地所在村就近预留土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用于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二、三产业。
留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并缴交相关规费,也可以委托县政府报批并出让,出让收入扣除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等有关成本费用后由县财政全部下拨有关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下拨村经济集体组织,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安置、发展生产。工业项目(含工业园区内的道路等工业配套项目)征地和政府原因无法兑现留用地指标的经营性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水利、道路交通等公用设施项目征地,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对留用地指标予以变现。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标准根据该项目留地类型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或项目周边地块近期出让价,并扣除项目收储成本和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有关成本费用后确定。
二、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上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4的相应标准执行。成片果树种植密度不得超过最大合理株数(详见附件3),若超过最大合理株数,按最大合理株数补偿。
(二)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的相应标准执行(林木种植密度必须在林业部门认定的合理范围内),其中零星树木和竹林按株清点补偿,其他成片林木按实际占地面积丈量补偿。经依法审批采伐的成片林木,采伐后林木归原林权所有者。
(三)征地范围涉及鱼虾塘征收的,主要分三种类型补偿:
1、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前已建成的鱼虾塘,以及垦区范围外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统称“垦前塘”。垦前塘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地类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2、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后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属“垦后塘”。垦后塘收塘时按3400元/亩对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进行补偿。
3、鱼虾塘原为耕地等整理改造的,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原地类进行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四)征迁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的补偿标准按附件6、7的相应标准执行。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物按建筑面积70-100元/m2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100-120元/m2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指房前屋后空地或已建围墙内的空地),原则上按120—200元/m2进行补偿,对执行留地政策范围内的空地,可根据该项目农用地补偿标准加上留地变现款适当进行调整。
三、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安置条件。
被征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安置: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二)虽无合法产权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确认为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前建造的房屋。
(三)年1月1日至年8月1日《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生效前建造的房屋,房屋的使用人能提供地契、建设用地证明、建房纳税记录等有效原始资料并确系本人居住的。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票据等),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
(五)无产权房屋的安置,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年1月1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含三层)按建筑面积90%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城区及周边地区以年年初县建设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2、年1月1日至年8月12日《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出台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的(含三层)按建筑面积75%予以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以年年底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3、年8月12日至年12月31日建造的无产权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只给适当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如有特殊情况,各乡镇及开发区在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上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凡属年1月1日以后未经审批建造的无产权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适当予以补贴。
5、航拍图未覆盖区域,房屋建造时间以村、镇调查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具结书作为依据,按上述四款规定执行。
6、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无产权非住宅房屋,可办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县政府确认同意后可按70%给予作价补偿,不予以安置。
(六)商业用房认定及补偿安置。在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生效后,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的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店面的,一律按原房使用性质进行补偿安置。但拥有产权和持有年1月1日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税务登记证明,依法纳税并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按其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面积×60%×(店面区位评估价)确定。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的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不得超过6米。
四、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补偿标准。
房屋征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
(一)房屋征迁补偿费。按附件8、9、10、11相关标准执行。凡被征迁的主房只有一层平房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300元/m2给予补偿,主房只有两层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1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安置房价格。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安置房价格分三种类别:
1、安置价:多层安置房1300元/m2,高层安置房1500元/m2。
2、优惠价:多层安置房1500元/m2,高层安置房元/m2,
被征迁人所选安置房面积超过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m2以内的,按优惠价计价。
3、市场参考价:由有资质评估公司结合安置区片范围内商品房均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随同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迁人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元/m2以上的,按市场参考价计价。
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计层次差价,要收取超面积部分(包括可享受的超面积和安置户要求增加的面积)层次差价,层次差价原则上不得高于50元/m2。多层的层次差价从第4层开始计算;高层的层次从第7层开始计算。
(三)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迁人应选择与被征迁房屋面积最接近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被征迁房屋只为一层的,且建筑面积在100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3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二层的,且建筑面积在200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1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三层的,按照确认面积1:1给予等面积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三层以上的,一至三层部分按照1:1给予等面积安置,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
安置房配备工具间或商业用房的,计入安置面积,价格按实际评估价计价。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确认的建筑面积1:1作价补偿,即按被征迁房屋确认面积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货币安置作价补偿金,具体金额由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根据项目实际设定,报县政府批准。
项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联体住宅进行征迁安置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以参照多层安置房的安置标准执行。
(四)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的,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须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五、拆迁安置过渡期限。
安置房建设为多层住宅(九层及以下)的,过渡期限为2年;安置房建设为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过渡期限为3年。过渡期限计算按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封房之日起计算。安置房逾期交房按逾期交房之日起按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附件13执行,在本标准执行前已实施临时安置补助的,按原标准继续执行。
六、其他说明。
凡由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陆域土地,适用本标准;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上报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的海域部份,适用《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或省、市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标准执行;此前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的,仍按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征求意见函篇六
xxx是一个品德好的孩子,尊老爱幼,有孝心,有爱心,懂礼貌,会分担家里的家务,一直以来表现较好,会刻苦学习,思维活跃、开阔。有主见,思考能力强,生活上遇事镇定,面对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懂得学习的重要性,有一定的上进心,诚实守信是他做人的原则。在学校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热爱集体,劳动积极肯干。都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而且还经常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他的兴趣广泛,有许多喜爱的运动。
在此衷心感谢老师们三年的辛勤培育,期望孩子更加刻苦努力,不断进步,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人民。
征求意见函篇七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专家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
稿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
××××年××月××日。
征求意见函篇八
2009年度县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表彰即将开始。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经单位申报、初审把关、检查验收,现将拟表彰的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呈送贵单位,请结合工作职责,对拟表彰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单位旁边注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0日前下午下班前送县文明办,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8楼836室,电话:84108341。谢谢!
滨海县文明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滨海县2009年度县级。
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
(送审稿)。
一、文明乡镇(6个)。
东坎镇。
五汛镇。
正红镇。
界牌镇。
八巨镇。
滨海港镇。
二、文明村(20个)。
正红镇昧洋村。
正红镇南尖村。
正红镇尹桥村。
正红镇仁杰村。
五汛镇范场村。
蔡桥镇十四顷村。
通榆镇西沙村。
通榆镇三埝村。
大套乡关南村。
八滩镇粮东村。
八巨镇巨峰村。
八巨镇王庄村。
八巨镇永裕村。
陈涛乡屋基村。
樊集乡山星村。
樊集乡玉龙村。
界牌镇淮河村。
界牌镇镇南村。
界牌镇许家圩村。
滨海港镇双裕村。
三、文明社区(5个)。
东坎镇新建社区。
东坎镇花园社区。
东坎镇富康社区。
通榆镇桥南社区。
界牌镇陆集社区。
四、文明小区(1个)。
滨海县供电小区。
五、文明行业(17个)。
滨海县国土资源系统。
滨海县供电系统。
滨海县国税系统。
滨海县地税系统。
江苏省滨海县公路管理系统滨海县人民检察系统。
滨海县电信系统。
滨海县邮政系统。
滨海县气象系统。
滨海县环保系统。
滨海县公安系统。
中国银行滨海县支行系统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统。
六、文明单位(90个)。
滨海县审计局。
滨海县财政局。
滨海县文广新局。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滨海中学。
滨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阜坎南船闸管理所。
滨海县航道管理站。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滨海县新华书店。
滨海县人民法院。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滨海部滨海县地方海事处。
江苏省六垛闸管理所。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滨海县档案局。
滨海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工商银行滨海县支行。
滨海县邮政储蓄银行。
滨海县邮政局獐沟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城东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东坎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八巨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陈铸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界牌支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三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滨海县地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一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七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六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五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二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四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七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大套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正红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界牌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滨淮支局。
滨海县明达中学。
滨海县实验小学。
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八巨初级中学。
滨海县正红初级中学。
滨海县坎南初级中学。
滨海县界牌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大套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樊集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国土局蔡桥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滨海港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樊集国土所。
滨海县消费者协会。
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八滩分局。
滨海县公安局五汛派出所。
滨海县公安局滨海港派出所滨海县公安局八滩派出所。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正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界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套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蔡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正红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征求意见函篇九
各有关单位及。
专家。
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
专家。
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xx年xx月xx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
附件:《(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xx年xx月xx日。
征求意见函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海洋局办公厅(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xx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
传真: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征求意见函篇十一
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的报告 大明宫置业公司:
2017年7月29日接收到下发的《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保护区保护改造办公室2017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讨论和研究,西安曲江大明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该实施方案无修改意见,同时物业公司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户外广告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户外广告管理授权,加强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完好。做好户外广告发布、管理工作。
二、土地看护管理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土地看护区域的管理,确保土地看护区域安全生产,实现看护土地无乱倒垃圾、私搭乱建、卫生脏差现象。
三、上和城小区的管理
结合方案实施要求,抓好上和城小区秩序、消防安全、绿化保洁工作,做好小区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确保上和城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报告!
西安曲江大明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贵行征求意见函收悉,感谢贵行对我县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自2017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县医疗、教育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的成立,为县域经济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搭建了新的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县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几年,国家将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在省市区域布局中,我县处于全省东翼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一些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必将得到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家对项目论证申报、扩大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毗邻地区和兄弟县区的快速发展,使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展望未来,我们进入了一个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速增效的加快发展期。经过历届班子不懈努力,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石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步伐的加快,必将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长凤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建成通车,使我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县十六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投资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对泾川汇通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小额贷款等多个方面给予公开、公正的政策保障。
我们相信,在贵行的支持下,我县将会实现建设山川秀美、富裕小康、文明和谐新泾川的良好开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征求意见函篇十二
2009县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表彰即将开始。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经单位申报、初审把关、检查验收,现将拟表彰的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呈送贵单位,请结合工作职责,对拟表彰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单位旁边注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0日前下午下班前送县文明办,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8楼836室,电话:84108341。谢谢!
滨海县文明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滨海县2009县级。
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
(送审稿)。
一、文明乡镇(6个)。
东坎镇。
五汛镇。
正红镇。
界牌镇。
八巨镇。
滨海港镇。
二、文明村(20个)。
正红镇昧洋村。
正红镇南尖村。
正红镇尹桥村。
正红镇仁杰村。
五汛镇范场村。
蔡桥镇十四顷村。
通榆镇西沙村。
通榆镇三埝村。
大套乡关南村。
八滩镇粮东村。
八巨镇巨峰村。
八巨镇王庄村。
八巨镇永裕村。
陈涛乡屋基村。
樊集乡山星村。
樊集乡玉龙村。
界牌镇淮河村。
界牌镇镇南村。
界牌镇许家圩村。
滨海港镇双裕村。
三、文明社区(5个)。
东坎镇新建社区。
东坎镇花园社区。
东坎镇富康社区。
通榆镇桥南社区。
界牌镇陆集社区。
四、文明小区(1个)。
滨海县供电小区。
五、文明行业(17个)。
滨海县国土资源系统。
滨海县供电系统。
滨海县国税系统。
滨海县地税系统。
江苏省滨海县公路管理系统滨海县人民检察系统。
滨海县电信系统。
滨海县邮政系统。
滨海县气象系统。
滨海县环保系统。
滨海县公安系统。
中国银行滨海县支行系统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统。
六、文明单位(90个)。
滨海县审计局。
滨海县财政局。
滨海县文广新局。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滨海中学。
滨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阜坎南船闸管理所。
滨海县航道管理站。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滨海县新华书店。
滨海县人民法院。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滨海部滨海县地方海事处。
江苏省六垛闸管理所。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滨海县档案局。
滨海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工商银行滨海县支行。
滨海县邮政储蓄银行。
滨海县邮政局獐沟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城东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东坎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八巨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陈铸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界牌支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三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滨海县地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一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七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六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五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二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四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七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大套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正红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界牌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滨淮支局。
滨海县明达中学。
滨海县实验小学。
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八巨初级中学。
滨海县正红初级中学。
滨海县坎南初级中学。
滨海县界牌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大套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樊集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国土局蔡桥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滨海港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樊集国土所。
滨海县消费者协会。
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八滩分局。
滨海县公安局五汛派出所。
滨海县公安局滨海港派出所滨海县公安局八滩派出所。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正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界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套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蔡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正红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征求意见函篇十三
(一)。
近日,市纪委多次召开市第**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纪委委员、镇街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照洋,市纪委副书记胡爱芬、吴济茂、余绍国参加会议。
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我市过去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新的5年里,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服务大局,力争在促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上有新作为;坚持改革创新,力争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突破;坚持教育管理,力争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上有新气象;坚持严格执纪,力争在惩处腐败上有新进展;坚持从严管理,力争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素质提升,力争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上有新加强。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报告(征求意见稿)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回顾总结部分客观中肯、实事求是,谋划未来部分思路清晰、布局合理,整个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与会人员还针对报告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大家关心支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为纪委工作出谋划策,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他要求报告起草小组要认真梳理、吸收采纳宝贵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把报告修改好、完善好,力求成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科学求实、鼓舞人心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征求意见函篇十四
各省、市裴氏宗亲会:
为弘扬裴氏文化,传承裴氏先贤奋发向上、奉献社会的优秀品德,振兴中华、构建和谐社会。鉴于已出版的裴氏人物志传在入录人数和人物个体内容上存在不足,江苏裴氏宗亲会文化方面的宗亲近年经筹划准备,拟定以二十五史、地方志、裴氏族谱、宗祠、墓志为基础资料编撰裴氏人物志传。届时请各省、市裴氏宗亲会有志于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宗,支持组织资料收集;参与编撰领导、编辑;筹集编撰出版经费;认订发放传书等事宜。
为此,特向各省、市裴氏宗亲会发函征求意见,如无不妥,请给予大力支持协助。
此致
敬礼
江苏省裴氏宗亲联谊会。
2011年7月9日。
______同志:
您好!
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年8月17日。
征求意见函篇十五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提拔任用主要领导干部征求纪委(纪检组)意见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拟提拔任用的处、科级干部。
3、拟提拔任用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拟提拔任用干部从事经商办企业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5、其它需要通报、介绍的情况。
1、组织部门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考察酝酿过程中,应书面征求纪委意见,以便对被考察对象,尤其是对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对象,进行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认识。
2、组织部门在考察后,提交党委会讨论前要及时以《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表》的方式,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3、纪委对照征求意见的内容,3天内逐个形成书面材料,经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加盖纪委印章,送交组织部。
四、征求意见的要求。
1、征求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密的原则。
2、对没有经过征求纪委意见的选拔任用对象,组织部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
3、纪委对选拔任用对象,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通报所掌握的情况。对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的干部,在纪委尚未调查核实前,应暂缓考虑提拔,待问题查清后由纪委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再予研究。
4、建立纪委与组织部门联系制度。组织部在干部考察和监督管理中,如发现干部有违纪行为或线索,应及时向纪委通报;纪委对群众反映干部的廉洁自律、违法违纪问题和查处情况等,应及时向组织部通报。建立纪委与组织部联系会议制度,做到互相通气、互相配合,共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组织部门和纪委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如有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共识,在提交党委讨论时,应如实反映两方面意见,以便于党委做出正确的决定。
6、凡参与征求意见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征求意见中涉及到的人和事,一律不得向外泄露。如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7、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本实施办法中的各条规定,凡不执行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均属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