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4月29日和5月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书记在第24次省委常委会议暨第22次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书记、省长关于市出现本地确诊病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严控输入、严防聚集、严厉管控、全面救治”防控策略,把开展疫情防控“回头看”作为提升常态化防控能力、完善常态化防控模式的重要措施,聚焦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全面系统开展排査梳理,精准掌握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速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牢织密疫情防控网,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回头看”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责任落实“回头看”。要严格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克服厌战思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
二是开展人员排查“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境外、省外、重点地区特别是来磐人员排査力度,堵塞排査中的漏洞。全面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减少人群聚集活动,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三是开展外省返回人员隔离防控“回头看”。加强干部日常健康监测,严格外省返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按照居家隔离管理规范要求,不打折扣,不放松要求,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控到位。
四是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回头看”。粮食行业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及登记报备制度工作场所、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定时通风消毒、环境整治到位;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及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做到员工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员工出现可疑症状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完善隔离应急方案。
五是开展“吉祥码”扫码管理“回头看”。做到“逢进必扫”。局机关、各粮食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里下发的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好“吉祥码”注册和扫码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排查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检查阶段(5月21日-5月28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基层单位“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回头看”重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盲目乐观、疲劳厌战和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全力抓,对本部门全面排查梳理,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敢于较真碰硬,狠抓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基层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务必破除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回头看”中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反弹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深刻汲取教训。各基层单位要深刻认识目前我市疫情防控所面临的严竣形势,充分汲取市出现本地确诊病例的教训,举一反三,严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得实上加实,严防疫情反弹。
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关于开展扶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和重点工作,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全面系统摸清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精准的举措,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为我区2020年扶贫攻坚战完美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回头看”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核查的工作机制。相关科室立足各自职责,统筹指导镇(街)司法所开展“回头看”具体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按照“三落实”“三精准”的标准和要求,真查真改,立知立改,不隐瞒,不变通,不留死角,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
(三)坚持效果导向。把“回头看”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通堵点、治痛点,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三落实”
1.是否存在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否深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
(2)区扶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是否落实。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够不够。
2.是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有没有扶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
(2)有没有未完成遍访贫困对象任务的。
(3)有没有未按要求层层签订扶贫攻坚责任书的。
(4)是否存在行业部门落实责任不到位,行业扶贫任务不精准不落实的问题。
3.是否存在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党组)是否按时研究帮扶工作。
(2)主要负责同志到没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并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3)有没有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
(4)有没有搞挂名式、“一帮多”的。
(5)有没有扶贫协作任务,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是否有力。
(6)驻村工作队是否能够认真履行驻村工作队职责。
(7)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的。
(8)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不符合驻村工作要求,没有及时调整的。
(9)有没有驻村工作队驻村时间不够或轮流驻村、“走读式”驻村的。
(10)省内扶贫协作任务,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是否有力。
(11)是否存在为贫困村、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精准”
1.是否存在帮扶不精准的问题。
(1)有没有结队帮扶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的。
(2)有没有对帮扶对象情况、主要困难不清楚的。
(3)有没有只嘘寒问暖、不解决问题、帮扶前后变化不大的。
(4)有没有帮扶工作简单送钱送物的。
(5)有没有帮扶责任人仅在节日走访慰问,平时疏于关心的。
(6)有没有百姓对帮扶工作意见较大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动(11月16日—11月19日)。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
(二)自查自改(11月20日—11月30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围绕“三落实”“三精准”推进的问题整改工作,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对“排查问题清单”列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对“清单”上未列出但实际存在的也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边查边改,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即刻整改,不留死角盲区,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完毕。
(三)巩固提升(2019年12月1日-2020年6月底)。对于在时间节点上整改完成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措施,防止反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整改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局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统筹指挥。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的重要意义,组织专人,尽锐出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动真碰硬整改。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要对照目标标准,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找、一项一项的清,做到排查全覆盖。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直接影响脱贫质量和退出进程的问题,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在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谁排查、谁登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实行定期调度。“回头看”工作正式启动后,督查指导对各相关责任人、各镇(街)司法所推进情况实行两周一调度、两周一报告。
(五)保证整改时限。目前临近年终岁尾,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回头看”工作标准高、要求严。各镇(街)司法所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全面巩固、拓展、提升我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宅改“回头看”巩固改革成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宅改“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规划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各村委会、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宅改“回头看”指导、调度、协调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宅改,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宅改已验收的村点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还未验收的村点督促继续推进,完成宅改扫尾。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宅改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奠定扎实基础。
1、宣传发动(12月15日—12月18日)
镇政府在12月15日召开镇村两级干部大会,各村应于12月18日前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村小组群众会议及利用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宅改“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让每一名干部群众清楚知道自己与宅改“回头看”工作息息相关,形成镇村组抓落实、村民自治促管理的工作局面。
2、自查自纠(12月7日—12月18日)
(1)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各村应于12月7日至12月1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宅基地退出拆除不彻底的现象;
2.是否存在废弃倒塌的房屋、户外露天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未退出情况;
3.是否存在“真拆房,假退出”的现象;
4.是否存在拆除后擅自恢复、继续乱搭乱建的反弹现象;
5.是否存在已验收的试点村建筑垃圾未清理、土地平整不到位、基础设施未完善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真交钱、假收费”、垫付空转返还漏收等弄虚作假现象;
7.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收取不彻底、擅自降低有偿使用费标准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没有上缴镇三资平台管理,使用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理事会对违法用地不报告不制止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建设超高超大住宅的现象;
11.是否存在不执行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的情况;
12.是否存在验收试点村资料台账未完善、保管不到位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宅改验收后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名存实亡不再履职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的现象;
15.是否存在改革中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6.是否需要调整村庄规划,哪些村庄需要调整。
3、整改落实(12月19日-12月30日)
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各村必须于12月30日前逐一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巩固宅改成果,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宅改获得感。
4、核查验收(12月20日-1月20日)
(1)验收时间。从12月20日开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按照边整改边验收、逐村过的形式,对全镇已开展第一轮宅改试点的自然村进行全面验收。
(2)验收内容。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对宅改反弹、农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造假、宅基地退出不彻底、环境整治不到位、擅自乱搭乱建等情况进行督查,内业查看宅改验收、农房审批相关资料及三资平台有关账目,外业进村核查并随机上户调查。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分组安排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宅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按照驻村负责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宅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以开展自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努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要压实责任,对标问题,扎实整改,切实做到“拆”“退”到位、收到位、监管到位。
3、公平公正。各村(居)委会要发挥党员、理事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村民理事带头做到“拆”“退”到位、收到位,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一碗水端平。
4、严明纪律。镇党委政府将宅改“回头看”工作列入对村年度目标考核,每周进行工作调度。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问责。
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质量,人社局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重点工作,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坚持举一反三、坚持回到原点,全面排查梳理,切实摸清影响脱贫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为我局2020年脱贫攻坚战完美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清单
(一)“三落实”方面。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进行排查,主要包括:
1.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责任、主体责任、帮扶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没有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有没有未完成遍访贫困对象任务的;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是否存在行业部门落实责任不到位,行业扶贫任务不精准不落实的问题等。
(2)党组是否按时研究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定期到包保村开展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并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驻村工作队是否能够认真履行驻村工作队基本职责;有没有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的;有没有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工作队驻村时间不够或轮流驻村、“走读式”驻村的;有没有搞挂名式帮扶、“一帮多”的。
2.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排查。是否存在政策举措落实不到位的;有没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的;有没有脱贫攻坚行业任务督促检查缺失的。
是否存在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没有针对贫困户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强不强;就业扶贫的数据资料是否完善,数据采集质量高不高;转移就业稳定性够不够,跟踪服务质量高不高;有没有设立就业公益性岗位,是否真正惠及贫困劳动力,有公益性岗位的贫困户是否参与村级安排的各项工作;有没有支持扶贫车间的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好不好;有没有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工作,是否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等。
(二)“三精准”方面
围绕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行排查,主要包括:
是否存在帮扶不精准的问题。有没有结对帮扶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的;有没有对包保村制定帮扶措施;有没有对帮扶对象情况、主要困难不清楚的;有没有只嘘寒问暖、不解决问题、帮扶前后变化不大的;有没有帮扶工作简单送钱送物的;有没有帮扶责任人仅在节日走访慰问,平时疏于关心的;有没有百姓对帮扶工作意见较大等。
(三)问题整改方面
有没有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有没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没有虚假整改的;有没有整改工作急于销号的;有没有整改反弹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动(10月29日——11月20日)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自查自改(11月20日——12月20日)
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和推进的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督促两个包保村驻村工作队和就业局、培训科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局扶贫办公室,局扶贫办公室核实整理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局治贿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把中央、省、市确定的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确定在我局和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治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自我教育为主,以自查自纠为主,细化责任,细化标准,将自查自纠工作向深里做,向实里做,使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和企业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从而推动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确保全县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分两条战线同步进行。
(一)县局内部
全体人员都要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查纠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搞好“四查”:一查认识是否到位。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查是否存在“走过场”、抱有侥幸心理等问题;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等错误观念。二查是否有以权谋私行为。1、查在稽查办案等方面是否有索取、收受相对人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违法违纪行为;2、查是否有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兼职获取利益的行为;3、查是否有利用职权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参资入股或持干股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4、查是否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5、查是否有利用职权,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为亲友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6、查是否有利用职权,收受相对人贵重礼品的行为;7、查是否有随意从轻处罚、该罚不罚、办“金钱案”、“人情案”等行为;8、查是否有在稽查办案过程中接受相对人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行为;9、查是否有到企业“吃拿卡要报”的行为;10、查是否有在执法和监管工作中接受相对人纪念品或土特产的行为。三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落实。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已经叫停等问题。四查自纠是否主动、坚决。查是否签订了责任书;查是否作出了承诺;查是否认真履行了所做的承诺;查是否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
(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查纠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搞好“五查”。1、自查组织领导工作是否到位。查是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发动;查治贿领导机构是否到位;查治贿办事机构是否健全;查治贿机构是否切实履行职能。2、自查企业的财务账目和报销票据,看是否存在贿赂行为。3、自查企业的交易活动,看是否有向相关人员行贿的行为。4、自查制度是否健全。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查企业有关人员是否作出了承诺;查企业和业务人员是否响应了治贿倡议。5、自查工作成效。查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已经“叫停”;查企业是否有掩盖、包庇甚至纵容业务人员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查企业和相关人员是否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思想再发动阶段(7月26日-28日)
认真传达省、市局治贿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和市局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再发动,进一步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不走过场。
(二)对照检查,自我纠正阶段(8月2日-4日)
以各股(室)和企业为单位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握原则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查找问题客观真实,纠正问题坚决、认真。都要严格按照我局《意见》,逐项逐条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8月5日-10日)
县局和有关单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包括教育、警示、考评、问责等内容的治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1日-12日)
县局和有关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回头看”的工作总结和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登记表,8月15日前报市局治贿办秘书组。
四、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治贿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敏感的政治任务,每个人都要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自查自纠,搞好“回头看”,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级治贿办要认真履行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做好调查研究、统计上报、信息反馈、案件查办和督导工作,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贿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敷衍塞责,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问题较多的,要派专人督导或组织工作组“会诊”,弄清“症结”,限期整改。对于隐情不查、不纠、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