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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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党和政府的领导处于各级领导小组和整体工作的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承担着全面的责任。因此,加强对党和政府领导的监督是加强领导小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格治理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分析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受封建观念的影响,产生父母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些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但我是独立的,居高临下的,认为他们不需要监督;有些人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削弱自己的权力,干预自己的工作,影响其正常履行职责;有些人认为同级监督是故意反对、找错、冲突,不能与自己相处;有些人认为下级监督会让自己丢脸,失去威望,所以对监督持厌恶甚至拒绝的态度。
2.上级组织忽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些党组织重新选拔和使用党政一把手,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领导在领导中的威望;有些人容忍下属领导的一些违规行为,不提醒和调查;有些人即使发现问题,也经常隐藏在处理中,甚至站出来解脱,难以反映组织监督的威严,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
(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
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
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
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此次检查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学习动员阶段县委常委班子提出的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广泛征求干群意见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实际,作为单位一把手我就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现剖析如下。
1、理论功底不深。自己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理论学习,没有很好地解决工学矛盾,忙于工作多,理论学习少;为我所用学习多,全面系统学习少;肤浅学习多,深入钻研少,对理论的学习更多地停留在一般的了解、跑马观花、浅尝辄止,导致理论功底不深,思想解放不够,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时,缺乏入理的分析。如面对日益复杂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局面,有时只能就事论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同时,对经济、法律、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不够,导致自己的综合素质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工作的推动和决策。
2、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不够强。
没有很好地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统一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共产主义社会很渺茫,离我们还很遥远,没有完全把握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然规律,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体会不够深刻,对资本主义垂而不死,经济飞速发展现象的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利用科学技术制造和传播精神垃圾,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精神产品广为兴起、广为流传的现象的政治本质,即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通过各种途径加紧对我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从而实现他们“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认识不够。
3、工作作风不够深入。
对实际情况的掌握不够深、不够透,“布置工作相对较多,沟通交流相对较少;听汇报相对较多,下基层了解相对较少”的现象仍然存在。有时认为自己工作忙、事情多,且存在到基层多了会给基层增加负担的片面认识,因此,深入基层和分管部门不够,没有很好地沉下去了解群众思想,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冷暖;在处理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上,有时表现错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不够。比如,沉下身去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对农民的教育等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没有抽出足够时间找分管系统的退休人员座谈,对其关心不够;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自己亲手经办的相对较少,批转下级的相对较多,自己督促检查也还不够。
4、廉洁自律的要求不严。
虽然从总的来说,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来要求和规范自己,也基本做到了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但对自己自律还不够严,表现在:自己是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加之自己性格和爱好的原因,对打牌赌博、经商办企业等活动一点也没有兴趣,认为自己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可能性不大;有时接受了下属单位、同志的宴请,下基层有时没坚持在食堂就餐,个别时候有公车私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享乐主义思想。
5、履行职责有差距。
一是抓改革力度不够。自己除能较好地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抓好分管范围内各项改革工作外,其他某些方面的改革工作,自己主动去研究、探索并组织实施得不够。如在职业教育的改革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虽然已组织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制订了改革的初步方案,但存在等待市相关政策出台的思想,所以该方案一直未能得以正式出台,导致全县职教改革步伐不快。
二是抓薄弱环节工作不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价值取向也随之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如何抓好新形势下全民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方式、内容、途径上研究不够,措施不多。如对加快乡镇广播网络建设的力度不够;对如何加强全县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方面研究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结合**实际,对如何打好**文化牌也研究不够,研究了付诸实施也还不多;抓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观念转变不够;针对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新要求,自觉主动的思考、研究创建和谐**的工作不够。
三是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对所分管部门、系统的干部,平常更多的注重工作上的要求,有时对干部疏于教育,严格要求不够,没能很好地实施统一、高效、有序的管理。如少数学校教育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学校私设小金库;网吧治理问题尽管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但经常性工作不够,在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上探索不够,导致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现象时有反弹,群众反映较大,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对理论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通过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参加省县处级女干班、县委书记进修班、研究生进修班、研究生班等机会多次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掌握了一些基本原理,而认为要真正学深学透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那是高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事;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上级的指示精神里就有,我们这一级领导干部主要是执行上级指示,再加上自己日积月累掌握的那些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就可以了;即使是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只要自己择其重点掌握,应付日常工作是完全可以的,由于主观感觉良好,放松了对理论的全面深入学习。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2、党性修养不够高。
由于自己没有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对党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学习得不深,还不透,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导致党性修养不够高,个别时候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产生困惑,不能较好地与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舆论、错误思潮进行坚决的斗争;自己分管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未成年人没有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3、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够强。自入党宣誓之日起,自己就下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自愿把毕生精力乃至生命贡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学习上的松懈,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些淡化,群众观念还不强,没有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感情上有疏远,导致在宗旨的实践上有偏差、有距离。
4、主观世界改造不够。
在平时的工作中,没有很好的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重客观轻主观,导致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很好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很好的解决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因此在思想、行动上或多或少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于自己渴求知识、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有影响、有削弱。
5、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还有差距。
之所以出现履行职责有差距,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灵魂深处没有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导致工作上有时忙于接受上级的检查,忙于应付日常性工作;有的工作看到了、想到了,但缺乏勇气和力量;有时也有畏难情绪,担心处理不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造成事与愿违的局面,有求稳怕乱的思想。
1、勤奋学习,夯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
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加强自身文明建设,推进自身现代化,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品格和必备的素质。今后,我将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制订周密的学习计划,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学习,千方百计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采取“向书本学、向媒体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等多种方式持之以恒地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既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要学习历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各类专业知识,不断进行思想充电,更新知识结构,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打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建功立业的思想根底和知识功底,做新时期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2、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共产党员的党性,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特殊性在共产党员身上的体现,也就是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思想政治品格。加强党性锻炼,说到底就是按照党的先锋队性质,努力塑造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之符合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本质要求。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把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自己政治修养的根本要求,作为战胜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柱,作为拒腐防变的思想武器,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握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敏锐性,模范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自觉维护县委集体领导权威。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实现最高理想和远大目标同坚持贯彻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尽心竭力地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3、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谒诚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以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要立足本职,首先抓好自己分管的那些密切联系群众的行业、系统,满腔热情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上学难、就医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建和谐**。
4、进一步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进行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抵制“五股歪风”,坚持“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以人为中心,把人民的需求摆在第一位,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把出发点、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不断满足人的各方面要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责任,在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努力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实际,进一步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认真研究教育、文体、卫生、计生等社会各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抢抓红色旅游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以红色旅游为主的“红色旅游、绿色生态、宗教文化”旅游产业化进程,打造**文化品牌;狠抓薄弱环节方面的工作,加快乡镇广播网络建设,强化**大宣传工作,加强对干群思想解放、观念转变的教育引导,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全民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抓好以农村为突破口的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治理工作,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适应新形势,增强前瞻性。
积极探索建设和谐**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系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切实履行好“一岗三责”职责。总之,要以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总体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作为我们的政绩优劣标准;要结合县情,将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老百姓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动发展;实事求是,确保政绩没有水分、没有虚假,经得起历史检验。
总之,这次保持教育活动,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教育提高的过程,是一次深刻反思、整改完善的过程,是一次净化灵魂、升华境界的过程,是一次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过程。我一定珍惜机会,认真整改,努力使自己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能力上有明显增加,工作上有明显推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一把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一把手”监督做实做细(街道党工委书记)(1)
“一把手”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而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大家交流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我及时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副股级以上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同时,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力
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街道办事处严格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大家的工作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结合班子年度考察和平时考察,加强对各社区支部书记和部门“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既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注重其对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中不但听取“一把手”本人汇报,也多方面听取“两委”班子、其他副职同志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级“一把手”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监督之中。三是有效落实谈话制度。我本人定期对班子成员、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对工作中、生活上的不足及时给予提示提醒,提升廉洁从政自律意识。四是坚持学习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党纪党规,以会代训,培训提升;坚持每季度专题测试,提升廉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持廉洁从政,发挥监督作用
作为党工委“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同班子成员一起,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力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一是带头履职尽责。我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和主要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压力传导至岗位、个人,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以上率下,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在履行责任上做到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从自身做起,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批评同志,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定期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