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篇一
;
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探析摘要:文章从目前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应怎样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措施
一、引言
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施工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到中标签约、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直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随着施工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单位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这就要求把各方面的工作统一到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的目标上来。
二、目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许多施工企业非常注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成本目标的制定较随意、误差大。二是项目经理责任制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真正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没有考虑成本控制效果。三是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差。“重技术、轻管理”思想较普遍,忽视项目成本控制。四是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不强。在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要加强成本控制工作,特别是“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现实情况下,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
三、搞好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成本预测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结合中标价根据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通过成本预测,可以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
四、掌握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目标管理原则。成本控制目标是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成本计划确定的,目标管理是贯彻执行计划的一种方法,执行的过程是:目标设定与分解→目标职责的确定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和修正目标,从而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p)、实施(d)、检查(c)处理(a)循环。在实施目标管理过程中,目标的设定应符合实际,分解应到位,并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分别落实到执行计划的有关部门、班组甚至到个人;成本控制责任要落实,执行要不折不扣;目标的检查应及时全面,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评价应公正、合理;发现目标不合理要及时修正。
第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各部门和班组都必须负有一定的成本责任,形成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网络。同时,要使成本责任得以落实。最后,项目经理还要对各部门、班组及人员进行定期的成本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
第三,全面控制原则。项目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的指标,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施工项目成本的高低需要施工人员的群策群力共同关心。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以后,自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结束,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使每一项经济业务都纳入成本控制的轨道。
第四,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控制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其途径包括节约成本支出和增加收入两方面。一方面,“以收定支”,经常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便从中探索成本节超的原因,纠正项目成本的不利偏差。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增加合同外收入。
第五,动态控制原则。动态控制就是将工、料、机投入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就需要找出具体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五、采用有效方法,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第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各级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职责。编制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工作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第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主要技术方案做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第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成本控制人员应先根据成本预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和分解成本目标,对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第四,采取合同管理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期结束为止,尤其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在“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现实情况下要提高索赔意识,寻求合同索赔机会。
总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成本控制的水平,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1、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张凌云.工程造价控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程鸿群等.工程造价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1
相关热词搜索:;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篇二
①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表,是本项目的质量第一负责人,代表公司履行业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相关的责任。
②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体系文件;组织项目质量目标的.制定与贯彻实施。
③依据项目管理手册进行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质量职能分配及制定项目人员留置计划,并与项目各部门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签定集体和个人责任状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奖罚制度。
④领导项目部全面管理工作。
⑤领导编制项目制造成本实施计划,对项目成本支出审核签字。
⑥领导与组织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阶段预控计划、质量管理文件。
⑦领导项目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工作,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⑧项目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核签字。
⑨组织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篇三
为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一、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
(一)项目经理原则上同一时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下同)的施工任务,但项目经理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多层2个月后、高层(10层以上)4个月后(以工程信息录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房屋建筑有多个单位工程的,以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为界定日期,下同)或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1、项目经理因自身原因不能担任项目管理工作的,企业应提交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招标办)申请更换项目经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答复。同意更换的自更换之日起,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半年内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但符合其它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担任其它岗位职务。
2、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的)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招标办)申请办理项目经理调离或更换,经业主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调离或更换。被调离或更换的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其他新的工程施工任务。
3、项目经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资质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应予更换。
4、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自更换之日起,2年内不能担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职务。
6、经核准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相关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条件。
1、获奖项目经理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具体详见附件;
3、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再享受本条款所规定的可同时承接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奖励。
二、施工企业项目部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中兼职。其中,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按我委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不得兼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二)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项目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办理更换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更换,被更换的2个月内不能任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务。
(五)项目部技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在房建工程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或在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管理
(一)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任务。
(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更换应按本实施细则中有关项目经理更换规定处理,但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更换需经总承包单位同意。
(三)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承担的分包项目验收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四、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管理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市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同时在2个二等及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也可同时在3个三等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跨市、县兼职。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只能在1个工程中任职。
(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1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其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宁波市市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同时在3个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跨市、县兼职。
(三)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后,市政工程在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四)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按本实施细则中项目经理更换原则处理,其他监理人员更换时,应出具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办理更换手续,被更换的其他监理人员2个月内不能担任监理岗位职务。
五、其他管理
(一)施工监理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及外地进甬施工和监理企业驻甬组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进甬备案登记为准)不得在工程项目中兼职。
(二)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和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
(三)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下岗职工等,必须签订聘用协议,同时出具退休、停薪留职或原单位解聘证明。此类人员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四)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变更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时,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表》(详见附件2)、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新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手续时,应要求原单位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删除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应要求新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增加该人员,并进行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五)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按本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键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到岗率。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分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实施指纹考勤,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均以施工标段为单位进行考勤。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50%,被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监管的,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一周以上请假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准予请假的,到岗率计算时,请假天数可在月到岗率计算基数(月日历天)中扣除,但累计请假天数每年不得超过60日历天,否则应更换人员或作缺勤处理。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合格多层2个月后、高层(10层以上)4个月后或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项目经理指纹考勤可不作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需要其承担的分包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不作要求。
建设单位应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管,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互相监督,发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的监督管理,发现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按附件3进行记分和处理。
(七)关键岗位人员的指纹登记录入和到岗率统计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由市建管处)负责。在录入工作中或在考勤过程中如发现采用假身份证的行为,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采用他人代考或用其他方式不正当考勤的,一经查实的,其当年度所有考勤按缺勤处理,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上岗资格。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细则或其他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扣证等处理决定,企业和个人拒不执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停止企业承接业务(投标)资格6-12个月,外地企业予以清退。
(九)关键岗位人员的更换、调离、兼任岗位、请假等手续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分别由市建管处、市招标办)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及时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并将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正常工作调动可以到其他企业和其他岗位任职,涉及各类处罚引起的调动不可在其他岗位任职。
(十一)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到岗率考核,作为评奖评杯中确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依据之一。
(十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操作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录入的真实性。各级监管人员在执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记过、调离工作岗位、开除等处理。
五、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指纹考勤子系统实施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完善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2 本标准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的基本依据;是企业配置、选聘、使用、管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基本依据;是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自我学习、自我评价、自我提高的基本依据。
3 本标准所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三个专业子类。
4 本标准是以一般建筑工程项目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及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作为水平定位。各项目部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提出补充规定和要求。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确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听、说、读、写、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科学技术知识和社会经验。
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素养: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
2)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施工的意识;
4)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篇四
进入公司项目工程部工作过程中,较快的融入这个团队,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熟悉部门管理制度。通过了解和熟悉,我为能进入xx这个团队感到幸运,同时也感到自身的压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拥有认真负责的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的开展工作,敢于创新,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任职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以后,我具体分工负责xx小区项目二标。主要任务是明确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确定项目管理的目的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各项目标,加强施工过程控制,遵守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履行工程部土建工程师工作职责。在公司领导、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下,使得xx小区项目工程施工得以顺利开展,工程管理通过部门工作例会,总结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困难事项。
参与每周监理列会,收集质量、安全和进度周报,听取施工方下步工作计划安排,协调各项工作、解决日常施工中的矛盾。采取对监理公司的考核考评的方式,调动监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施工过程和关键部位的监督作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加强工程部与施工方相互之间的沟通,及时有效地控制好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
在开工伊始,面对工程的主体施工单位人员投入不足的现状,工程部多次在工程监理例会强调总体工程工期目标、工期节点和年终工程进度目标,重点指出现场施工的钢筋工、泥工、木工等重要人员严重不足,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充人员。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条件、合同工期和各单位自身的机械、劳动力等综合实力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逐步细化分解,分为周计划、月计划、年度计划。经过审批后的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在每周的工程监理例会中汇报,包括上周进度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安排,如出现进度滞后的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滞后原因、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总结过去,自己得到了公司和部门领导的关照,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展望未来,自我必须不断学习,加强锻炼各方面的能力,在公司优质的平台上持续进步。明年项目工程将继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如何优质、高效、按期、安全、文明地管理好公司的工程项目,是作为土建工程师该思考的课题,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篇五
;
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探讨
摘要:文章从目前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应怎样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措施
一、引言
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施工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到中标签约、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直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随着施工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单位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这就要求把各方面的工作统一到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的目标上来。
二、目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许多施工企业非常注重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成本目标的制定较随意、误差大。二是项目经理责任制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真正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没有考虑成本控制效果。三是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差。“重技术、轻管理”思想较普遍,忽视项目成本控制。四是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不强。在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要加强成本控制工作,特别是“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现实情况下,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
三、搞好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成本预测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结合中标价根据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通过成本预测,可以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
四、掌握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目标管理原则。成本控制目标是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成本计划确定的,目标管理是贯彻执行计划的一种方法,执行的过程是:目标设定与分解→目标职责的确定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和修正目标,从而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在实施目标管理过程中,目标的设定应符合实际,分解应到位,并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分别落实到执行计划的有关部门、班组甚至到个人;成本控制责任要落实,执行要不折不扣;目标的检查应及时全面,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评价应公正、合理;发现目标不合理要及时修正。
第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各部门和班组都必须负有一定的成本责任,形成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网络。同时,要使成本责任得以落实。最后,项目经理还要对各部门、班组及人员进行定期的成本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
第三,全面控制原则。项目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的指标,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施工项目成本的高低需要施工人员的群策群力共同关心。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以后,自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结束,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使每一项经济业务都纳入成本控制的轨道。
第四,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控制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其途径包括节约成本支出和增加收入两方面。一方面,“以收定支”,经常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便从中探索成本节超的原因,纠正项目成本的不利偏差。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增加合同外收入。
第五,动态控制原则。动态控制就是将工、料、机投入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就需要找出具体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五、采用有效方法,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第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各级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职责。编制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工作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第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主要技术方案做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第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施工目成本。成本控制人员应先根据成本预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和分解成本目标,对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第四,采取合同管理措施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期结束为止,尤其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在“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现实情况下要提高索赔意识,寻求合同索赔机会。
总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成本控制的水平,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1、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xx.
2、张凌云.工程造价控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xx.
3、程鸿群等.工程造价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xx.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