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泥供货合同书(1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一
买 受 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具体要求,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材料名称、型号、包装方式、品牌、单价:
说明:
1、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涨跌超过±3%以外(不含3%),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相应调增或调减。
3、供货时间:甲方提前12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将货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因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施工进度延误,乙方依照所延误的时间按施工人数70元/人〃日赔偿甲方损失。
二、质量执行标准,质量验收方式。
1、质量执行标准按gb175-20xx标准执行。甲方可根据乙方不同批号水泥随时抽样送检,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对社会车辆运输的散装水泥出厂的质量不负责,只以乙方同批号封存样取样的结果为准。如甲方要求送检,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质检部派专人与该车同行至甲方,双方共同从该车内的水泥中现场抽取,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封存,由乙方带回保存40天,其它情况不予取样。
②以乙方同编号水泥质量检验结果验收,有异议时双方以乙方同编号三个月封存样或供需双方共同抽样后甲方将储存良好的水泥抽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甲方在购货后三个月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水泥质量符合约定。
③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供需双方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签封。包装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标准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天以内,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乙方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
三、材料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道路畅通。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按时供货,如乙方原因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送检后质量达到设计及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质检员和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发现数量减少,所有以前供应材料都按抽检最少材料数量计算。
六、计量
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员签收并经甲方预结算员审核签字认可的送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同时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条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较大时,则每送水泥达400吨,结算付清400吨款项。
2、每月水泥用量较小时,即未满400吨,按月结算付清,即月结月清。
3、每月底经与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在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单,支付手续办完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协定:15天内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额每月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甲方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12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因素影响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质量低于供货水泥质量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水泥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提供甲方验收存档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否则,造成甲方延误验收或结算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当日所送水泥送货单除甲方材料员签收外,应及时交甲方预算员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货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三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 电话 身份证号: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四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20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每月20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供方报送次月水泥计划,供方按需方所报的月计划组织水泥发货。若有特殊情况,需方应提前3天通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五
出 卖 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人:(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1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六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价金总额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货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起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交货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偿付退(或拒)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朗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七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
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
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八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 电话 身份证号: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九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供应概况
1、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吨)
合同金额:约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
2、价格的约定:
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本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含税、含卸车费(其中各品种袋装水泥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及其它相关费用。
本水泥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xx的要求;
2、符合gb 175-20xx《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
3、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175-20xx/xg1-20xx;
4、缓凝p.c.32.5、p.c.42.5水泥按设计要求初凝及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分钟;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60分钟。
5、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以乙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为依
2、乙方每车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强度期满后提供水泥的检验报告供甲方做资料。
3、乙方提供的水泥采用袋装的,袋装水泥每袋净重不小于49.5kg,随机抽取20包总重不小于1000kg,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乙方供货的数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则应补足短缺部分,并按短缺量的双倍赔偿甲方。散装水泥每车误差在50kg(含50kg)以内时,以乙方出厂磅单数量为准;当每车误差超出50kg(含50kg)时,则以甲方的地磅重量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任何一方的磅秤均应获得国家计量部门的认证,如有误差,须及时较正。
4、乙方在发货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随货交与使用单位,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费含在货物报价中。
5、甲方委托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验收。
6、如乙方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检验有异议,甲方将委托当地省(市、区)交通厅(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终局结果。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责;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7、除以上检验程序外,甲方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技术标准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
8、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如果由此而导致延期、费用索赔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话,甲方将有权缓引本合同条款十三条予以处理。
四、包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的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费用含在货物报价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合理而引起货物变质、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五、交货和单据
乙方应按照“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所有供应货物按重量验收数量。乙方应提供货物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提供与验收数量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和运杂费发票及其它必要单据。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内的货物,要求3天之内到货。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外的货物,要求5天之内到货。
六、保险
本合同下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
七、运输及卸货
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由施工方负责袋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负责散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免费提供散装水泥罐并运至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协助甲方卸车和安装调试。进场的道路由施工方负责维修并能保证送货车辆正常通行。
2、甲方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数量的月度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水泥需求计划后立即组织供货,并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甲方货物运输。
3、乙方接到甲方实际供货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将水泥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4、乙方运输单位应履行各项发货手续,并根据甲方的需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按时供货;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事项。
6、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水泥不潮湿,袋装水泥不破损。
7、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数量以甲方工程进度需求的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能因供应实际数量的增减作为向甲方索赔的依据。
八、保证
1、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水泥运至现场日期不允许超过生产日期30天。
2、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时,乙方须无偿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因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其他损失,经监理确认后,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向乙方予以追诉。
3、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合理的速度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
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甲方可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厂家。
九、付款
1、乙方按货物需求表及甲方通知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货物。货款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当月25日至当月底,总包单位与乙方结算后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2、付款单据:
(1)乙方提交的货物发票。 (2)乙方提交的运杂费发票。
(3)乙方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提交给甲方指定的接受单位)。 (4)甲方或其代表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单及统计表(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统供材料计量支付审批表》。
十、价格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货物收取的单价应该是乙方在货物供应概况
一览表中确定的货物综合单价,无论实际供货数量大于还是小于本合同暂定数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保持不变。
十一、合同修改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十二、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乙方履约延误及误期赔偿费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按十三条第2款执行。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拖延交货,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2%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总额不超过该批货款的5%。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第2款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还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费用。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出现违约而甲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的话,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被没收,乙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战争或暴乱、火灾、洪水、流行病、防疫限制和禁运。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五、争端的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非正式协商,友好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该非正式协商开始后30天内甲方和乙方仍不能友好解决合同争端,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可要求将争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税费
乙方对合同货物递交给甲方以前应支付的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一切税费负全部责任。
十七、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1、乙方应就交付的货物(包括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负有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包括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货物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因为第三人对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为解除纠纷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九、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地址,传真须经书面确认。送货通知由甲方指定的材料管理员电话通知乙方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确认。
二十、廉政约定
甲、乙双方都必须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礼品或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甲方的相关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致电甲方电话:。
二十一、合同份数与有效期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十
出 卖 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十一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________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________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________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损失。
六、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________%付款。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十二
甲方(需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 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供方自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 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样品验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每满200吨结算一次,供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第五条 产品质量二次复检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厂品合格证的提供及费用: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 ___________ 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方
2.交货地点:______ 重庆市、双桥区双钱集团轮胎厂厂区内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_ 200吨水泥3月2号到3月10号必须送完毕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 输 费: 单价已包括产品的场内外运输费(包括过路费)及产品的上下车费用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5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无偿提供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
3.提供产品实物同封样不符时,无条件更换材料,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5_%的罚金付给甲方。
5.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有%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时,乙方可将交货日期顺延。
3.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理由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公司材料财务科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甲方公司材料财务科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5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5 %的补偿金。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十三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水泥供货合同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指定搅拌站供应水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
依据国家标准gb175-20xx执行,且须符合地方相关标准。乙方随车提交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甲方如有异议,自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共同将样品送交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水泥款,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方式、地点
乙方保证按甲方订单的数量、供货日期和地点等要求向甲方及时供应水泥(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日需300吨以上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货到过磅,货物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乙方水泥运到甲方现场后,经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检验报告、合格证、取样,并经感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卸料。若质量达不到p.o 42.5级水泥标准或不符合合同第二条约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运到合同指定地点后,经检验合格后,且双方无质量数量争议,甲方办理入库手续。供货数量达到20xx吨时结算一次,付90%现金剩余10%货款折房,房屋价格执行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销售政策。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合同相符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六、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搅拌站并注入到仓,甲方保证一天24小时随时接收水泥。
2.因乙方水泥造成甲方所供砼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质检部门检测确因水泥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其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将货物必须准确注入到相应的料仓,如发现卸错,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所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发生外溢现象,甲方扣除相应的外溢货物吨数,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5. 双方确定调价的,乙方须于确定后三日内完成调价协议签署手续并交付甲方用章。否则该批货款不予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欠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惩罚。
3.因乙方供货不及时、不配合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交货逾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收货方自身的过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随意改变合同约定的产品厂家及型号,甲方有权单方扣除欠付货款额的10%作为违约惩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20xx年 4月27日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