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优质14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它规范了各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应具备合理的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合同案例,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思路。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一
(范本)。
甲方:用地单位(施工单位)。
乙方:供地方(村委会)。
监督方:县南水北调办公室。
建管单位(项目部)。
因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需要,甲方需临时租用乙方土地,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征迁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节约、集约、方便施工、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土地位于(见附图)。使用范围包括耕地亩,地亩,合计亩。使用用途为(生产生活营区、表层土堆放、取土场、弃土弃渣场、施工道路等)。
二、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租用期限内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用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允许甲方提前退还临时用地,如需延期使用,甲方要于本临时用地使用协议期满前向监督方书面申请延期,待核实后,监督方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三、租用补偿标准:耕地元/季?亩,熟化期补助元/亩(退地后按一季补助),地元/季?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永久征地标准执行,以表格形式反映)。
四、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费用(以表格方式反映)。
五、补偿方式:
县南水北调办公室做为征地责任主体,代表用地单位负责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元(大写:)一次性补偿乙方;土地租用费用按季补偿,补偿费为元/季(大写:)。熟化期补助费共元,待办理临时用地退还移交手续后,一次性补偿乙方。
六、地上附着物清除和土地移交:乙方收到补偿款后要及时补偿兑付到户,并协调所涉户主于日内清除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由甲方负责清除。县南水北调办负责按期组织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临时用地移交表。
七、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及监督责任。
甲方要按照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规范使用临时用地。具体使用要求为:
1、必须将占地范围内表层40cm厚耕地土单独堆放保存,以备复垦使用。
2、对占地范围内不宜拆除的地上附着物要采取可行的保护措施加以保护(机井、坟墓等)。
3、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负责监督用地方规范、有序使用临时用地。
由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征迁设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
合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经评审后作为用地单位复垦的施工依据,同时作为建管单位申报用地,国土部门组卷的要件之一。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甲方根据批准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县南水北调办及时组织有关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办理临时用地退还手续。并按批复的复垦标准和实际复垦面积支付用地单位复垦费用。
九、甲方承担临时用地复垦的法律责任,县南水北调办和乙方承担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到户和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的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和监督方各一份,副本二份,施工监理、征迁监理各一份。本协议经甲、乙方和监督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二
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三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 米宽 米,计 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 米宽 米,计 亩;。
合计 亩。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 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 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 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 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 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 元,计 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2014年6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亩,租金共计:300元/亩*亩*年=7395元整。
房屋一座:800元。
总价:7395+800=8195元整(大写: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甲方出具收到条为依据。
四、甲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因本地块是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为农村所说的“口粮田”,按国家的政策要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暂按此名称),如颁发后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应归乙方,甲方不得用该证为抵押或转让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所得收入的5倍赔偿给乙方。
如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甲方应给交给乙方或复印给乙方作为本合同附件,特此说明。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乙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乙方清理完后甲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500%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标的金额的500%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五
*方:
*号码。
乙方:
*号码。
1 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务:
*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方应。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一、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v^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二、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三、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营。计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四、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民委员会乙方(签章):中国华宇广东分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亩,(大写:),地上附着树株,(大写:),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元/亩支付,树木按**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元,青苗补偿**元,临时用地补偿**元,补偿费用合计**元(大写:)。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八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大峪沟村九队_________购买的房产及空闲用地约4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改扩建及租金。
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
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租金为50年合计8万元,全额一次性付清。
第三章租赁期限。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仍沿用本合同内容。再次期满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变再顺延10年合约。
第四章水电费用。
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
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出租房屋及院落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
乙方也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合同提前终止。
在5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
在本合同期内,若发生政府征地、拆迁、市政统一规划,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补偿归乙方,甲方还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若甲方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5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____年06月01日起至20____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xx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xx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县镇(乡)村组的荒山、荒地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xx项目建设,需使用xx镇xx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xxm2(其中耕地xxm2),详见*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xx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乙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因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乙方农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国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集体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根据《^v^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在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临时使用位于____________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体位置以图纸标准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宗地使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满前______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重新续办临时用地手续。
三、在使用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及时交清土地补偿费用后,严格按照批准位置、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和改变批准用途,乙方应按时移交土地,不得影响、阻扰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该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甲方应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______元土地复垦保证金。甲方使用期满后,必须进行复垦整治、恢复原状,经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
六、使用期满后,甲方不按期复垦和期满不按时退还土地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甲方复垦保证金予以没收,用于土地复垦。
七、本合同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内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区)人民政府各一份,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
乡(镇、区)人民政府(章):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复耕保证书。
我叫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乡(镇、区)___________村人,为了发展______________,经研究决定在___________建临时_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体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___亩)。我一定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利用土地,到期保证复耕,退还土地,如不按规定执行,愿意接受县政府的处理。
保证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偿安置方案。
我村为发展_______________,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体__________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亩)。该地为我村_______________,地面无其它问题,由我村委会全部负责。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县国土资源局:
为发展经济,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在__________建__________,占用我村集体土地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亩),特此申请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洛江区镇(乡、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立方米,其中松树类立方米、其他阔叶树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农村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篇十四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
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