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员雇佣合同(大全8篇)
合同可以为双方提供交易意图、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表达。在撰写合同时,应当注意使用具体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表述,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我为您准备了一些常用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人员雇佣合同篇一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那么雇佣销售人员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关于销售人员雇佣合同,欢迎阅读!
甲方、单位性质
乙方、(员工姓名)
员工家庭住址
员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
合同为年,即从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续订合同不改变乙方工种(岗位)的不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从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
(二)无固定期限。
年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为个月(采用此种形式应在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三)以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包括、基础(标准)工资元;津贴补贴元(其中元等),其它元,奖金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
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时,日,明确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根据乙方贡献大小,技术水平的提高及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内部工资的调整适时地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乙方的劳动报酬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
甲方发放工
四、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员工,未成年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法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于不同的处分,直至开除。
七、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贪腐,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六)凡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负医,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犯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犯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应在本合同第十五条中订明)。
十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六、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本合同签订后,应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劳动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鉴定机关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月日
双方达成聘用协议,甲方聘请乙方负责南通威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工作,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试用期自20xx年8月21日起至20xx年11月21日止。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南通威隆国际商贸公司的销售人员,工作期间行使销售员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试用期工作期间,每月基本工资为(大写)3500.0元人民币(包含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另加甲方承担的社保656元/月/人。
销售提成为乙方销售额的3‰,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包含社保、个人提成),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届满时,甲方视销售情况而定,可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1、乙方在城东镇威隆国际工作,在甲方领导下负责营销场所的整体运营,包括销售接待、合同申报等。
2、乙方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向甲方汇报销售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以现金形式补贴给乙方。
(第三条中有明示补贴标准)
六、双方义务及职责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汇报工作。
乙方在试用期间表现极差,或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甲方可提前终止试用,解除合同。
第十条:试用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七、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南通威隆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1日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销售部岗位工作,并聘任销售经理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试用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31日止,期限为三个月。
2、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在湖南省外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工作。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公司的指导价格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老客户的维护与新客户的'开发,货款的及时回收与产品售后服务。
3、乙方必须在前三个月每个月完成五十万的销售额,三个月后月销售额必须达到一百万,销售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4、乙方必须全身心的为公司服务,不得为其他公司推销任何产品,或有任何兼职情况发生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试用期每月工资(人民币)陆仟元整/月。
并实行薪酬加提成制度,具体标准为:月销售额五十万以内,提成为一个点,月销售额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内为1.2个点,月销售额为一百万以上,提成为1.5个点。
每天并向公司汇报出差情况,填写好出差情况表,并与当月及时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3、出差时产生的交通费用以正常的汽车或火车票价进行核准报销,如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高铁或飞机须报请经理室同意后方可报销,工作前三个月出差时可适当补助的士费用元/天。
五、工作纪律以及责任追究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人员雇佣合同篇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郑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郑州市某某路口1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男,1970年4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某县五某某乡。系受害人刘某启的儿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女,1968年6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某县某某乡。系受害人刘某启的女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侯某某,男,1987年6月13日生,汉族,住商丘市某某路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遂平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上诉人因不服遂平县人民法院(20xx年)遂民初字第9某某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撤销(20xx年)遂民初字第9某某号判决。
二、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对事实认定错误,并错误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条文,上诉人对刘某启因交通事故的死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原审判决认定刘某启经翟某某介绍到侯某某承包的工地上的从事炊事员工作,这一事实认定缺乏证据支撑,与事实不符。
侯某某出具书面证明,其跟本人不认识刘某启,也从未雇佣刘某启在工地上做饭,侯某某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王某,刘某启是不是王某雇佣的侯某某不知道,应由王某说明,但原审原告未举证证明刘某启系侯某某雇佣的事实,原审判决认定的这一事实显然证据不足。
二、原审判决认定导致刘某启死亡的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上诉人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侯某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混淆事实,错误理解并适用有关法律条文。
1、交通事故是否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根据个案具体分析。如果对于从事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交通事故应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因为,该行业的企业以交通运输为生产经营内容,但本案中,上诉人和侯某某都是以建筑施工为生产经营内容的建筑行业,如在工地发生的因建筑施工导致的伤亡事故当然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但发生在工地以外的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与建筑施工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2、刘某启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交通事故,虽然交警部门证明当时刘某启所骑电动车上携带有蔬菜,但是否是出去买菜,以及为谁买菜无法证实。
退一步讲,即使刘某启是为工地买菜,但其从事的是炊事员工作,并不是建筑施工人员,雇佣炊事员做饭并没有哪部法律规范强制规定要求雇主需具备何种资质。
原审判决引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认定侯某某应当对刘某启死亡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实则扩大了对法律概念的解释,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适用。
三、原审判决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劳务关系中雇员受到伤害,雇主应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的过错归责原则。本案中,刘某启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承担侵权责任的当然是交通事故中侵权人,而且,上诉人以及侯某某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可能预见和控制,当然不应该承担刘某启死亡的侵权责任了。
2、况且,导致刘某启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并非是从事劳务活动买菜做饭导致的死亡,买菜做饭的劳务活动本身不会引起交通事故,更不会导致死亡结果出现,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刘某启和对方车辆驾驶员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原审判决不考虑因果关系,直接认定买菜途中的交通事故也属于提供劳务活动,显然是对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错误评价,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四、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刘某启死亡的侵权损失已经获得赔偿,原审判决不应当再要求他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经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调解,导致刘某启死亡的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张某赔偿被上诉人128000元。赔偿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代表双方自愿处分自己的权益的意愿,该纠纷对于双方而言已经按其真实意愿公平合理的解决,如再判决他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显然违反了损失填平原则,刘某启近亲属便获得了重复赔偿。
五、原审判决对刘某启死亡损失的计算错误。
1、刘某启系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当时是否为工地买菜无从证实,退一步讲,即使刘某启是为工地买菜,但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该事故认定书证明,刘某启有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导致其死亡的损害结果,其自身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原审判决不应按全部损失认定上诉人和侯某某的侵权责任。
2、原审判决按城镇标准计算刘典启死亡的损失证据不足。
原审认定刘某启死亡的损失应按城镇标准计算的证据是某县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但上诉人认为除了该证据外没有其他证据能佐证刘某启在商贸公司工作,认定刘某启在商贸有限公司工作的证据不足。另外,也没有证据证明在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刘某启居住在城镇。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在无证据证明刘某启受雇于侯某某的情况下,错误计算刘某启死亡的损失,对有关法律事实错误评价认定,并错误适用法律。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员雇佣合同篇三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郑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郑州市某某路口1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男,1970年4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某县五某某乡。系受害人刘某启的儿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女,1968年6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某县某某乡。系受害人刘某启的女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侯某某,男,1987年6月13日生,汉族,住商丘市某某路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遂平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上诉人因不服遂平县人民法院(20xx年)遂民初字第9某某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撤销(20xx年)遂民初字第9某某号判决。
二、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对事实认定错误,并错误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条文,上诉人对刘某启因交通事故的死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原审判决认定刘某启经翟某某介绍到侯某某承包的工地上的从事炊事员工作,这一事实认定缺乏证据支撑,与事实不符。
侯某某出具书面证明,其跟本人不认识刘某启,也从未雇佣刘某启在工地上做饭,侯某某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王某,刘某启是不是王某雇佣的侯某某不知道,应由王某说明,但原审原告未举证证明刘某启系侯某某雇佣的事实,原审判决认定的这一事实显然证据不足。
二、原审判决认定导致刘某启死亡的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上诉人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侯某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混淆事实,错误理解并适用有关法律条文。
1、交通事故是否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根据个案具体分析。如果对于从事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交通事故应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因为,该行业的企业以交通运输为生产经营内容,但本案中,上诉人和侯某某都是以建筑施工为生产经营内容的建筑行业,如在工地发生的因建筑施工导致的伤亡事故当然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但发生在工地以外的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与建筑施工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2、刘某启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交通事故,虽然交警部门证明当时刘某启所骑电动车上携带有蔬菜,但是否是出去买菜,以及为谁买菜无法证实。
退一步讲,即使刘某启是为工地买菜,但其从事的是炊事员工作,并不是建筑施工人员,雇佣炊事员做饭并没有哪部法律规范强制规定要求雇主需具备何种资质。
原审判决引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认定侯某某应当对刘某启死亡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实则扩大了对法律概念的解释,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适用。
三、原审判决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劳务关系中雇员受到伤害,雇主应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的过错归责原则。本案中,刘某启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承担侵权责任的当然是交通事故中侵权人,而且,上诉人以及侯某某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可能预见和控制,当然不应该承担刘某启死亡的侵权责任了。
2、况且,导致刘某启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并非是从事劳务活动买菜做饭导致的死亡,买菜做饭的劳务活动本身不会引起交通事故,更不会导致死亡结果出现,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刘某启和对方车辆驾驶员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原审判决不考虑因果关系,直接认定买菜途中的交通事故也属于提供劳务活动,显然是对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错误评价,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四、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刘某启死亡的侵权损失已经获得赔偿,原审判决不应当再要求他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经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调解,导致刘某启死亡的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张某赔偿被上诉人128000元。赔偿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代表双方自愿处分自己的权益的意愿,该纠纷对于双方而言已经按其真实意愿公平合理的解决,如再判决他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显然违反了损失填平原则,刘某启近亲属便获得了重复赔偿。
五、原审判决对刘某启死亡损失的计算错误。
1、刘某启系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当时是否为工地买菜无从证实,退一步讲,即使刘某启是为工地买菜,但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该事故认定书证明,刘某启有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导致其死亡的损害结果,其自身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原审判决不应按全部损失认定上诉人和侯某某的侵权责任。
2、原审判决按城镇标准计算刘典启死亡的损失证据不足。
原审认定刘某启死亡的损失应按城镇标准计算的证据是某县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但上诉人认为除了该证据外没有其他证据能佐证刘某启在商贸公司工作,认定刘某启在商贸有限公司工作的证据不足。另外,也没有证据证明在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刘某启居住在城镇。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在无证据证明刘某启受雇于侯某某的情况下,错误计算刘某启死亡的损失,对有关法律事实错误评价认定,并错误适用法律。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人员雇佣合同篇四
由于甲方承包的苍溪嘉陵江大桥至兰渝铁路庙崖火车站联络路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满足施工组织需要,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项目管理部专门与参与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专门聘请同志、女士和(女士)到我项目部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对业主的要求: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的一切管理,服从上级领导和公司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要求。相应岗位的在职人员绝对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并尽职尽责地遵守和完善岗位职责中说明的任务;要求在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对工程技术认真负责,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禁止徇私舞弊,对兰渝铁路成都路桥苍溪嘉陵江大桥至庙崖火车站的接驳道路工程的利益负责。
2、甲方对乙方的待遇:经甲方对受聘人员的乙方进行认真考核和选拔,确定聘用关系后,甲方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意外险、福利、工资和奖励待遇。协议确定的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不含福利和奖励待遇。同志们,女士们,(女士们)在我们项目部担任一个职位,基本工资是(人民币)每月。
3、甲方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意外伤亡由甲方负责。其中,因节假日或施工现场外原因造成的生活费用和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项目管理制度及工资支付、考勤、请假、奖惩、会议、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与义务》作为附件附在合同后面,以确保每位经理学习、掌握和使用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
人员雇佣合同篇五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内容为
2、在该工作范围内乙方应服从工作需要,并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调动及工作时间变动。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的全部纪律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工作报酬待遇: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乙方月薪酬费用。因乙方属于退休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用。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乙方薪酬为税后__________元/月,薪酬已包含乙方全部待遇。
2、甲方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严重违反工作(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使终止本协议。
六、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前30天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八、乙方同意医疗及相关费用自理。
九、依据本协议第六条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可在乙方工资内直接扣除。
十、合同到期后处理办法:
1、甲乙双方经协商无异议后重新签订雇佣协议;
2、甲方不同意续签,无论乙方是否同意续签,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费用。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与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已年满退休年龄,如因乙方伪造、变造身份证或采取其他手段导致乙方年龄错误的,甲方仅按本协议对乙方承担责任,且乙方需承担违约金元。
十二、因本协议属于民事范畴的雇佣关系,乙方不享受劳动法所规定的社保、工伤、各项补偿金等相关待遇,甲方仅按《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对乙方承担责任。
十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人员雇佣合同篇六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自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7月11日止。
1.乙方必须根据《带河二小门卫制度》和《带河二小门卫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带河二小20xx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岗位必要的工作条件。
1.门卫实行聘任制,在聘任期间学校按月对其工作进行考核,以每月人民币50元作为工作考核津贴。
2.门卫工资实行包干,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工资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按月发放,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几种保险150元,根据本人申请发放给乙方,由乙方自己交付。
3.门卫生病药费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副校长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4.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两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门卫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聘任期间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将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1.门卫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随意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凡因门卫工作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门卫必须坚守岗位。特殊情况可请假(事假一天25元,病假一天20元)。其他节假日学校工作需要,可视为加班并给予补助。校门必须定时关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开门。
4.门卫必须做好工作记录,来人来客必须登记。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向学校领导报告。家长来访要问清情况,报经学校领导或教师同意方可入内。
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亲自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验明身份登记后方可出校。住读生星期一到校,周五下午放学;走读生严格凭证出入,若有证件遗失,门卫有权要求学生补办,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严禁社会人员无故把学生带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大门,必须有班主任的亲笔签名,方可放行。
6.无特殊情况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负责校门开关等日常事务。
8.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做好突击检查,做好服务教师的'工作。
9.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行为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
10.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及时报学校处理。
1.乙方因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误、工作方式不当造成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带河二小门卫制度》、《带河二小门卫岗位职责》和《带河二小20xx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进行考核,减发或停发有关报酬。
2.乙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严重违纪受到刑事追究者,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人员雇佣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签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生效,期限壹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至年月日止),并交纳合同违约金50.00元整,合同期满时退回。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在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济铁集团济宁物流分公司办公楼保洁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工作。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甲方可以代缴代办,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标准为580.00元/月(含月奖金30.00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月。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照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违反工作操作规程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均由其本人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七、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公司将根据不同工种进行办理,保险费由公司垫付,员工服务期满一年的由公司承担,不足一年离职由职工全额承担,保险手续转移个人。
八、服装的管理:合同签订时交纳服装垫付金100.00元,合同期满时退回。
九、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十、乙方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通知本人领取“离职审批单”。未经程序审批离职的、自动离职,离职人员的经济损失自负;离职人员自动离职时如带走公司财产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人员雇佣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北京×××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岗位职责书》;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乙方(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