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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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一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一、分类考试办法。
20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知识考试和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外语和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语文和数学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二、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类别,“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中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违规报名,2017年普通高考前,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查对象为在我省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所有考生。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35号)的.要求对本地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现场确认工作是否严格按程序办理;一般普通高中报名点是否有往届生报考;是否有非本地学籍和户籍的考生报考;是否有高一、高二学生报考;是否有往届生当应届生及应届生当往届生报考;是否有在校大学生违规报考;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考;是否有无学籍或无同等学力证明的应届生报考(特别是我省户籍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应届生要严格审查)。复查前要通过网络、报纸、板报等形式以县(市、区)或报名点为单位,对考生的报名号、姓名、性别、民族、毕业学校、学籍号、考试科类、考生类别等报名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对公示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
(一)普通高中应届生复查要结合我省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主要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以及学业综合素质评价是否符合要求(即考生能否如期拿到毕业证书);普通往届生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及考生档案;中职生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往届中职生为学历证件及考生档案)。
对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点复查是否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复查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在现居住地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考生和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往届考生,在上述复查的基础上还要审查是否有本人申请以及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的批件,是否登记造册,是否有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准许报名的材料。
(三)复查工作采取自查、互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即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各报名点进行自查、互查,在此基础上,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县(市、区)相互检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抽查。
(四)自查、互查和抽查可通过与考生当面询问、核对证件和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对非在校考生、在外地就读或工作临时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户口或学籍不在报名地的考生、报名前迁转户籍或学籍的考生,可采取核查复印相关材料,以及公示收集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在2017年1月进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各报名点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向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报告自查和互查情况。
3月份,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相互检查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本辖区报名资格复查工作情况。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从班主任、校长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等所有承担报名任务的单位及人员都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复查结果以文字说明为准,由市(州)考试机构保存备查。报名点自查、互查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全面复查,并随机抽查一半以上的报名点(学校)和所有往届生报考材料。
(二)复查工作涉及二代身份证和户籍问题,应同公安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必须严格审查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二代身份证真伪。对二代身份证遗失、证件芯片损坏或证件过期的考生必须督促其尽快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三)各地要把2017年的报名信息库与各地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库进行比对,对合格库中没有的考生,要查明具体原因;要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家长姓名等线索,将2017年报名信息与2016年乃至2015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2月29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三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本校已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现郑重承诺:
1、无条件地为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场所,按每人一台的标准配备适合填报志愿系统运行的计算机,网络带宽达到100兆以上,网络畅通。
2、成立由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等组成,校长付总责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所有考生熟练掌握网报流程、准确填报志愿。
3、不向考生推荐报名卡等非法报名、报志愿软件,不与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它场所填报志愿的不合理协议。
中学校长(签字)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四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正式考试时必须使用身份证。台湾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
2.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结、肆)业证。
3.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生办安排的数码照相。
4.文史、理工类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及报考科类时,须按要求正确填写。
5.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基本信息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分艺术文或艺术理两类报名,并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
(3)考生需选定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类别。考生从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类(理论作曲)、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中选报一类。
6.体育类考生分体育文、体育理两类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注明参加省统考类型,并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为体育类,并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
7.参加其他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以便录取后电子注册事宜。对学校有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生还需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
三、报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一)考生基本信息实行网上采集方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组织工作。。
(二)考生图像信息实行数码照相采集方式。考生图像信息采集要求是: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采集的考生图像信息是考生考试过程中身份确认以及新生入校复查的重要依据,各地须认真做好采集工作。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人员培训等事宜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3]18号)执行。
(四)严格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各地要严格履行“招办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后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须保证其准确无误。
(五)各地招生办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由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
(六)要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考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州)、县(区)招生办和各有关中学要严密管理和保护,防止被从事招生诈骗的不法分子所利用。
(七)县(区)招生办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考生在确认信息时认真检查,并反复核对各类录入信息,切实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八)报名信息上报截至时间。
1.2014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办上报艺术类考生照片;。
2.2015年3月1日前,各市(州)招生办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责任追究。
(一)要严格按照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二)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各县(区)招生办必须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的管理,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四)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此外,各地要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的公示制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要在考生就读地县(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报名费用。
考生高考报名收费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
六、严密工作程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高考报名任务按时完成。
(一)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市(州)招委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报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三)各级招委会要加大报名政策宣传和报名方法的培训力度,指导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学籍审查登记表、户籍民族审查登记表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2.2015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五
(一)本省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或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在“三项考试”同科目前次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确定为不能参加本次报考的;。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考试成绩仅限2016年及以前普通高校招生使用,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成绩用于评定高中学考等级的,仅限普通高中2012、2013级学生。
2.考生在参加当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之前,已报考普高招生“三项考试”的,须符合当年6月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单招的报名条件和规定。
3.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六
2.指导考生了解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
3.通过系统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
4.指导报名信息有误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更正后重新打印报名信息签字确认。
(二)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1.核查报名点学校的报名信息;。
2.在系统中设置考点并指定考生参考地点。
四、报名费。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七
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旗(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各旗(县、区)应成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公安、民委、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部门分管考生资格的职责与规定,分别进行审查。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
3、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对考生父母缴纳社保情况;。
5、税务部门核对考生父母纳税情况。
6、民政部门负责对考生家庭的低保信息进行审核。
7、国家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
8、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考生资格或身份的审核认定。
(二)政策与文件依据。
4、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三)具体内容。
1、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由旗(县、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本人户口迁入我区的考生,须打印《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实际就读是否满两年(截至2015年4月1日),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并确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2、户籍审查。户籍审查由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截至2015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要打印《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凡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来我区落户的考生,应查明落户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门核查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核查证明。
3、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家长具备条件审核。此类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父母社保证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一并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4、民族成份核查。报名时,报考汉语授课科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比对考生父母的民族成份,考生本人系少数民族而与其父母双方民族均不符的,要打印《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签署相关核查意见。高中学校要在学校范围内醒目位置公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考生的名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班级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考生是指具有属于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户籍且考生家庭实际居住,同时具有对应旗县当地高中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
有关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打印《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学籍由班主任、学校校长、旗(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签字,户籍和家庭实际居住由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四)工作要求。
1、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查实的“高考移民”、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更改民族成份等身份弄虚作假考生都要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身份弄虚作假考生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对需核查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和民族等情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履行照相确认阶段报名确认照相前自行完成相关核查或按要求齐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系统的纳税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及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考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考生直接可以在网页或向相关部门举报。根据校验和举报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报名结束后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八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违规报名,年普通高考前,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复查对象为在我省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所有考生。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35号)的要求对本地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现场确认工作是否严格按程序办理;一般普通高中报名点是否有往届生报考;是否有非本地学籍和户籍的考生报考;是否有高一、高二学生报考;是否有往届生当应届生及应届生当往届生报考;是否有在校大学生违规报考;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考;是否有无学籍或无同等学力证明的应届生报考(特别是我省户籍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应届生要严格审查)。复查前要通过网络、报纸、板报等形式以县(市、区)或报名点为单位,对考生的报名号、姓名、性别、民族、毕业学校、学籍号、考试科类、考生类别等报名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对公示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
二、复查办法。
(一)普通高中应届生复查要结合我省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主要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以及学业综合素质评价是否符合要求(即考生能否如期拿到毕业证书);普通往届生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及考生档案;中职生复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往届中职生为学历证件及考生档案)。
对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点复查是否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复查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在现居住地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考生和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往届考生,在上述复查的基础上还要审查是否有本人申请以及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的批件,是否登记造册,是否有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准许报名的材料。
(三)复查工作采取自查、互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即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各报名点进行自查、互查,在此基础上,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县(市、区)相互检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抽查。
(四)自查、互查和抽查可通过与考生当面询问、核对证件和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对非在校考生、在外地就读或工作临时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户口或学籍不在报名地的考生、报名前迁转户籍或学籍的考生,可采取核查复印相关材料,以及公示收集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资格复查。
时间安排。
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在2017年1月进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各报名点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向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报告自查和互查情况。
3月份,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相互检查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本辖区报名资格复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从班主任、校长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等所有承担报名任务的单位及人员都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复查结果以文字说明为准,由市(州)考试机构保存备查。报名点自查、互查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全面复查,并随机抽查一半以上的报名点(学校)和所有往届生报考材料。
(二)复查工作涉及二代身份证和户籍问题,应同公安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必须严格审查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二代身份证真伪。对二代身份证遗失、证件芯片损坏或证件过期的考生必须督促其尽快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三)各地要把2017年的报名信息库与各地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库进行比对,对合格库中没有的考生,要查明具体原因;要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家长姓名等线索,将2017年报名信息与乃至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九
(一)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准考生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准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本信息。
(二)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考生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自己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要认真填写和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学校老师和家长咨询。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认真细致校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对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和核准工作,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需补报名的考生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5日至2月28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将于3月1日-15日进行,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但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补报名期间(2月25-28日)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得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四)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允许跨市报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地市招生办公室要指导,协助辖区内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做好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的补报名工作。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
报名期间,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仍按2014年的项目进行申报和采集。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考生。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
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表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须通过报名系统将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照拍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需的设备(含有usb接口)和笔记本电脑统一配备下发。
附件二。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2015年上半年我省普通高中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简称“三项考试”)将于1月和3月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2-31日。报名具体条件、要求见《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和《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办法》。(附件2)。
二、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在学校组织、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报科目签字确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用作评定学业水平等第,前2次考试成绩为e等者,允许参加第三次考试作为补考。
三、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三项考试”后,如在。
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周密部署报名各环节工作,将报考政策和报名办法及时告知有关高中学校和考生,认真做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学校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报名。要严格执行考点设置等各项考务管理规定,并保持沟通联系,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考试机构。确保报名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附件: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1.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报名条件。
2.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规定: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3.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原“三校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
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二)报名程序。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三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宣传2015年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提醒考生提前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中国农业银行卡等,为顺利报名做好准备。
二、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特别是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组织高考报名工作,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报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高考报名及考点设置资格:
1.不认真审查报考资格,为不符合在本旗(县、区)报名的考生照相确认信息的;。
2.确认考生信息时使用考生照片扫描的。
3.报名期间违规向考生多收费、搭车收费的。
四、做好考生培训的组织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下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必须学习培训教材,选择“学校报名”方式的考生由就读学校负责培训,选择“招办报名”方式的考生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培训。
五、报名时须提交并上传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考生的证明材料。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前取得的各项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报名系统照拍并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适时对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相关文件随后下发。政策性照顾项目仍按2014年的项目申报和采集。
六、进一步强化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的资格审核。报名时,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社保基金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审核表,一并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七、各中学统一组织本校就读学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各中学要认真组织在本校就读的所有学生认真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服务。
八、中学校长与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各中学应承诺在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期间,无条件为在本校就读的考生提供上网条件,升级网络带宽,确保网络畅通;加强考生培训,确保所有考生熟练掌握填报志愿流程;严禁向考生推荐报名卡、非法报名软件等。中学校长与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订的承诺书(附件二)由中学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据此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承诺书的中学,将取消组织报名资格。
二、中学校长与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订的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四
第二时间阶段:2016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退役士兵报名。
会议传达了安徽省2017年高考报名文件精神,考试院副院长陈毅红了2016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与录取情况,全面梳理了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陈院长指出,做好高考报名工作是确保2017年高考顺利进行的关键,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范和杜绝问题再出现,确保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沈昊强调了高考报名工作期间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沈昊从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畅通咨询渠道、实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严禁“搭车收费”等方面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提出了10条具体要求。严把学生报名信息关,保证学生信息安全,确保我市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健康有序。
为总结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经验和教训,全面做好2017年全市高考报名工作,县市招办和学校代表分别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汇报。宋朝河老师对高考报名流程工作做了业务培训。王彬老师详细解读了2017年高考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全面布置报名阶段各项工作。明确考生资格审查、报名数据报送、报名收费、政策加分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考试院院长陆昌云在会上指出2016年高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合肥市平安顺利并取得优异成绩,2017年高考工作又将展开,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在高考报名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高考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陆院长强调指出,考生基础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是整个高考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基础,容不得一点疏漏。高考报名工作是近期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各报名点做好此项工作责无旁贷。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务必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各报名点学校要开好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就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的政策宣传、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流程、内容做了详细讲解,让参加高考报名的每一个考生及家长都知晓今年高考的政策变化。各报名点分管领导要把高考报名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政治任务,将任务抓在手上,逐级分解,明确到人,落到实处。所有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执行意识和服务意识,像对待自己孩子参加高考一样为考生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家既要克服畏难情绪,也要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做好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与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开好头。
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所有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2017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缴纳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类未缴费考生不生成艺术类考生号,须在12月1日-7日参加非艺术类考生报名。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另行公布。请广大家长和考生注意政策变化和时间安排,以免影响考生高考报名。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五
2014年12月22日-26日为网上考生信息输入时间,2014年12月27日-31日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二)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流程。
(1)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2)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操作,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等信息。
(3)选择信息确认点。
本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外省户籍人员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考生需正确记录并牢记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号。
(5)考生根据需要下载或打印报名信息。
2.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交纳报名考试费。
(3)进行电子摄像(报名点也可提前组织,并上传至网报系统)。
(4)核对信息校对单,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六
2014年12月1日8:30至2014年12月12日18:00。
考虑到部分在外地借读的考生(艺术类考生除外)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区)照相确认的特殊情况,这部分考生先网上预报名、打印预报名表,并由就读学校对《预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持《预报名表》于2015年2月10日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这一天仅专门安排照相确认,不再开放预报名功能。
(二)报名地点。
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父母务工地旗(县、区)报名。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1、以下4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2)报考蒙语授课各科类的应届毕业生;。
(3)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以下3类考生可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指定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报考蒙语授课往届生;。
(2)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朝语授课考生统一安排在乌兰浩特市招办报名。
关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篇十七
据最新新闻获悉:11月4日,合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高考报名工作会,布置20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今年全市的高考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报名名。
根据高招时间表,2017年全市普通高考报名分两个时间段,第一阶段为月15-17日,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报名,15-16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1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第二阶段为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退役士兵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所有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另外,2017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缴纳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类未缴费考生不生成艺术类考生号,须在12月1日-7日参加非艺术类考生报名。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也提醒家长和考生注意政策变化和时间安排,以免影响考生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