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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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一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三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国家、住建部、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安全与文明施工协议书”,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责任、目标和要求,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于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或者乙方未严格落实本协议约定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停工及单方终止合同。
2、对于乙方的安全生产及其管理情况,甲方具有知情权、检查权。
3、甲方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乙方及其班组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作为本工程承包单位,对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工作统一管理,全面负责。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甲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乙方必须保证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居住证、上岗证、平安卡或特殊工种操作证等)齐全,证件不全及不符合上岗作业条件者不得上岗,若因手续不齐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每发现1人/次,罚款200元。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发现一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罚100元一次。
3、所有班组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佩戴工作牌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操作过程中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的,按50元/人/次罚款,罚款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晨会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1人/次,罚款100元。
5、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家属、小孩、朋友等进入项目部,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排除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破坏或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未进行正常维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9、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不正确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乙方必须为其班组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上述资料需在甲方备案;或由甲方统一为其班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则甲方按20元/人/月标准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如发生工伤事故,具体理赔办法以保险公司的处理决定为准甲方不再另行处理,特殊情况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额度时,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应负责其班组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防护面具等所有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防止发生火灾。施工用配电设施及其他用电设施严禁乱接乱动。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14、每日清理并运走施工垃圾,保持施工作业区工完场清及材料堆放整齐。以层为单位,每分项工作完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进度款申报手续。
15、乙方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必须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接受甲方每次不低于壹仟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考评:
1、根据乙方的义务项目部将进行周、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与合格两个等级。
2、考核不合格在该期进度款申报中扣除承包综合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所占的比例。
二、事故报告与处理。
1、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由责任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伤亡者进行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费由甲方先行垫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生活费标准为30元∕天;护理人员工资标准:50元∕天;住院误工费标准为60元∕天;营养费15元∕天。
三、协议签订。
1、双方确认,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事宜,本协议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三分,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五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六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八
(简称甲方)
项目部 (简称乙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必须认证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确保完成公司及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目标,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具体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和对违章、违规操作进行处罚,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有搞好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和接受违章、违规操作处罚的义务。
三、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严格遵守安全生严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人。
四、乙方进场后,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健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签订用工协议,办理暂住和就业手续。在具体施工中,乙方应根据所处的施工区域范围、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安全检查、处理记录台帐,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乙方在进行危险较大的高空作业、临边洞口作业、大型设备安拆作业、30米以上结构脚手架安装作业、深基坑施工作业、地下顶管等工程作业时必须按已申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指派专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上岗。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电器、机电设备等。在各类防火、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和“十不准”要求,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冬季施工应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定专人值班。
六、乙方必须重视对各工种的安全检查,建立各种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大型设备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经常性的例行检查并建立专项整治台帐和检查台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给于排除,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止作业,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任何人无权用任何借口拒绝。
七、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因违反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的违章作业、违章生产,酿成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经济费用将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为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公司质安部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乙方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甲方: 乙方代表:(签章)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章)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分包单位(章)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
职工(签字):工种:家庭住址: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必须认证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确保完成公司及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目标,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具体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和对违章、违规操作进行处罚,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有搞好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和接受违章、违规操作处罚的义务。
三、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严格遵守安全生严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人。
四、乙方进场后,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健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签订用工协议,办理暂住和就业手续。在具体施工中,乙方应根据所处的施工区域范围、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安全检查、处理记录台帐,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乙方在进行危险较大的高空作业、临边洞口作业、大型设备安拆作业、30米以上结构脚手架安装作业、深基坑施工作业、地下顶管等工程作业时必须按已申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指派专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上岗。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电器、机电设备等。在各类防火、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和“十不准”要求,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冬季施工应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定专人值班。
六、乙方必须重视对各工种的安全检查,建立各种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大型设备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经常性的例行检查并建立专项整治台帐和检查台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给于排除,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止作业,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任何人无权用任何借口拒绝。
七、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因违反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的违章作业、违章生产,酿成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经济费用将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为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公司质安部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乙方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甲方:乙方代表:(签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提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落实国家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层层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须有一位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工作应遵守工程建设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自行安排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与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防护用品佩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房内要符合“四防”(防触电、防雷雨、防盗窃、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与协作。
六、在执行分包协议过程中,乙方所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2、人身伤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3、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第三人之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4、违约损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按本协议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事故的发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安全违约金,还应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将本协议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责任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安全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