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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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篇一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劲松
副 组 长:祝科
成 员:王丽娜、徐波、刘春利、孟毓军、罗万国、谢汝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劲松成员:王丽娜、孟毓军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河东区教体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庆彬同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涛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兰同志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大队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 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预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胜利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支部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团委,少先大队)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不得在课堂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在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开飞,责任处室: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少先大队)
(八)加强团队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
加强对少年团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领导:开飞、杨辉,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少先大队)
(九)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
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一)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二)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举办的校园网站、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横幅、宣传栏、标语横幅展板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1、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大政方针的;
1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3、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