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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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一
浙江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委托,指派周律师作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5条之规定依法履行辩护律师职责。沙洋县公安局已于20xx年6月20日将案件材料移交到贵院侦查监督科审查批捕。我作为陈某某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9条之规定,就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是否应当逮捕提供辩护意见,恳请贵院在作出是否逮捕陈某某的决定时予以考虑: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
本律师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其供述:无非是土地问题才关到这里,我现在也不想争了,我举手投降,我知道争不过。高阳供销社起诉我侵占土地一案,他们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没有当庭质证,从始至终也不给我看,所以我认为判决不公,才不愿意执行判决。后来我于20xx年和20xx年去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人民法院给我条子,说是立了案,让我直接回来找下面解决,并且交代我三个月去北京反馈一次,最长不要超过六个月。并且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还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是因为对该案还是存有疑问。但是他们都不重视我说的疑点,土地使用证还是不给我看。如果(高阳镇供销社)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当然服从判决,立即就主动拆除(建筑物)了。我一个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也讲事实,又不是不讲理的,判决公道我肯定执行,把房子拆了。我被拘留当天,书记员要来强制拆除我的房子,我当时就要求他们把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给我看。但他们不给我看,还把我抓起来了。
以上犯罪嫌疑人供述呈现了三个核心内容:
其一,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执行判决并非出于一般的“老赖”的恶意,而是认为判决存疑有望拨正才不予执行,并没有明知判决生效无疑仍拒绝执行的主观故意。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后认为仍没有看到对方提交的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据而申请再审、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等行为表现出其对于判决本身不服,不论该种不服是缘于判决真的有问题还是由于其自己欠缺相应法律知导致理解不周,都是对判决本身有疑问,仍抱有希望能拨正。我们不讨论判决本身是否有问题,即便假定就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知识欠缺导致对判决理解不周才有了“不执行判决”的主观故意,但此种不执行判决的故意明显区别于一般意义上“老赖”们的不执行判决的故意。前者的心理状况反应为对判决的不服,后者的心理状况反应为对判决的藐视。当然并不能简单地因犯罪嫌疑人不服判决才不执行而机械地归纳为其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为确实判决不以当事人是否心服口服而影响其效力,只要程序走完判决生效那就是必须执行的。但是一般老百姓理解不到这个层面,本案犯罪嫌疑人没看到对方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他始终认为自己很冤,所以无法理解上述概念,因而从期待可能性上来说,其主观方面有责性也是较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案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没有看到对方关键证据,对判决存疑,就可以不执行判决,就是清清白白不会涉嫌犯罪的,而不是明知判决无疑仍拒不执行或者明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属于犯罪行为仍然拒不执行,其虽也有“不执行判决”的故意,但该种故意在主观恶性上显著轻微。因此,恳请贵院在审查批捕时适当考虑上述通知的意见,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状态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其二,退一步讲,即便不讨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主观故意的问题,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未采用过激行为拒不执行判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行为在于以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回避或者抗拒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列举了一些涉案行为:(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该通知的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消极不执行的以外,其他基本是采用积极手段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更有甚者,除了转移或损害标的物,还以暴力方式进行抗拒。我们认为,此种涉嫌犯罪的行为情节相对恶劣。而本案中,相较之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客观行为上曾经不主动拆除涉案建筑物、在强制执行当天只是要求看对方提交的关键证据土地使用证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虽然可能要求略有不当,但是该行为方式本身并不恶劣,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更何况,现状是尽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自己不去拆除涉案建筑物,有关部门还是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并且事实上目前已经强制拆除了。这说明就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去执行,有关部门也还是有权依法付诸实践进行强制执行,在此种情况下仍选择多次要求陈某某自己去拆除,我认为其合理性可能需要商榷:一个老百姓,心灵深处就始终认为某物件是他本人的,尽管有判决要求他毁掉,但是从人之常情来想正常人也难下痛心亲自拆除,还不如有关部门拆。这就像我国自古以来的一个法律制度“亲亲相隐”制度要表达的意思一样,让一个亲人去协助自己的亲人入狱实在下不了那个手。因此,考虑到这点,我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消极不执行判决的客观行为的情节也是显著轻微的。
其三,追悔态度方面,犯罪嫌疑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不当,多次追悔,并且称愿意举手投降、不想再争,说明其犯意不足、悔意甚深。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主观故意有别于一般的“老赖”、主观恶意微乎其微、客观行为上情节显著轻微,且能深刻追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39条至144条之规定,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否可能应按犯罪处理仍有疑问,确无逮捕之必要,特请求贵院依法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谢谢!
辩护人:浙江律师事务所周律师
六月二十四日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二
x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胡哥哥之委托,指派沙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现就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是否批准逮捕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犯罪嫌疑人应不予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胡辩解其与被害人系共同去宾馆开房后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其未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本人不可能再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嫌疑人涉嫌罪系《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性。该案关联证据侦查机关业已调取、收集,基于该案的私密性无直接目击证人,嫌疑人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可能性。本案嫌疑人通过吃早点与被害人认识,对其详细住址、自然情况并不了解亦无从联系,无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嫌疑人上有八旬母亲,下有妻室儿女,不会因为自已一时冲动行为而自杀或逃跑。
且,嫌疑人此前并无前科,在单位工作努力,敬业爱岗,待人友善,深得同事好评,无社会危险性隐患,不会妨碍侦查工作继续进行。我方已为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申请获批,嫌疑人将谨遵法律规定,恪守取保候审期间各项法律义务,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无逮捕必要。
为此,本律师建议请求贵院不予批准朝阳分局对嫌疑人的逮捕申请,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胡合法权益,彰显刑诉法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辩护人:江苏律师事务所
沙律师
x月x日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三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父亲之委托,指派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就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犯罪嫌疑人应不予批准逮捕,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十三条 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一)初次犯罪;(二)犯罪后能够如实交待罪行,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三)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四)系在校学生的。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初次犯罪,主观恶性小并且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在校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且系未成年人,在家也是听话的好孩子,尊老爱幼,深得街坊好评,事后其父母也很心痛,表示一定会对孩子加强监管,恳请贵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上述意见恳请采纳。
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
时间:6月3日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四
关于张来信事项的答复意见
张:
你于x年xx月xx日向写信反映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于x年xx月xx日交由我单位调查处理。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和上级交办意见,我单位受理的来信事项有:
1. 。
2. 。(该部分写明受理的来信事项)
我单位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核实,并对照相关政策,形成了处理意见。
现答复如下:1、关于问题。经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文件规定,我单位同意。你可于x月x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2、关于问题。根据xx市xx区《关于规定》,你本人不属于文件规定可以享受 待遇的对象,xx单位作出的决定是恰当的。你提出的要求不予支持。(以上1、2部分是对来信人所提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处理结论及作出处理结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你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送达时间: 送达地点: 送达人:
信访人签字:
xx市xx县(区)
x年xx月xx日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五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结合昌平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顺应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指导方针,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城市病”治理,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奋斗目标坚实迈进。
准确把握昌平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并进的阶段性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重大转变: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服务管理转变,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以服务促管理,保障城市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精明增长,建设紧凑城市,优化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转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区和综合性新城。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控
(一)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聚焦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从城乡区域整体协调的高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编制好昌平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描绘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蓝图”。20xx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突出抓好街区控规编制。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在街区控规层面形式一致、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着眼建设紧凑城市,坚持地上地下立体规划、公共交通支撑引导、主体功能混合用地和开放街区等新的规划理念,落实好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引导要求,集成工作、居住、交通、休闲、教育、文化、医疗等综合性功能,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未编制控规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编制镇街规划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各镇街功能定位,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统筹建设任务与功能落实,综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镇街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推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均衡协调,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以六环路以北保留村庄为试点,确定与村庄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二)坚持减量集约发展。准确把握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流动人口、建设用地和建设总量的压减为基础,坚定不移推动城市瘦身健体。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区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限制建设区实施减地增绿。制定“两线三区”管控规则,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区政府作为全区总体规划、街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主体,负责将街区科学划分为若干实施单元,推行同一主体跨实施单元、跨街区、跨区域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从单一地块平衡向区域平衡转变。镇政府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和建设时序。成立由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审议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和重要规划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塑造昌平特色风貌。加强规划设计引导,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进行城市设计,构建蓝绿交织、田园如画、山水融城的城乡风貌。抓好大地景观实施方案落实,对重点区域城市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凸显自然山水特征,遵循区域发展肌理,打造城、乡、园三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景观样貌。发挥区城乡规划与公共艺术委员会作用,健全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和激励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昌平城市规划建设。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城市设计的协同引领作用,使城市设计管理与土地供应、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利用五年时间实现重点功能区和城镇组团城市设计全覆盖。
三、提升城市建设水平
(五)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科技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就业、居住、商业、休闲、服务等功能混合集约配置,塑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发挥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改善,引导功能性项目和特色产业落地,形成产城联动开发、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适宜产业空间。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行镇域整体开发建设,集成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政策和模式,建立镇域整体平衡的统筹发展机制,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优质品牌企业落户。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模式,落实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政策,增强居住、就业、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发挥小城镇带动本地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节点性作用。
(七)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和审查控制,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减少城市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新建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最大程度新建可渗透路面。
(八)实施城市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全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xx年二星级、三星级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55%。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把未来科技城、沙河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六
×公起字(x××)44号
犯罪嫌疑人姜××,男,x××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x××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x××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19××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x××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19××年7月刑满释放。19××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王××有下列犯罪事实:
x××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意见及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打好现代服务业攻坚战,加快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集聚优秀旅游人才,培育优势旅游品牌,实现赣州旅游产业井喷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调结构、促转型、强产业、惠民生为切入点,加大开发力度,重点推进以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为主体的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以瑞金、兴国、于都、宁都、会昌、石城、寻乌为主体的红色旅游区,以龙南、安远、定南、全南为主体的客家文化旅游区,以上犹、崇义、大余、信丰为主体的生态休闲度假区转型升级发展,形成“一核三区”的旅游格局,把赣州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休闲度假后花园。到20xx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次达到1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0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主要任务
(一)解放思想,推进旅游产业井喷式发展
1.创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转变旅游发展思路,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围绕“一核三区”和全域旅游,以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带来的爆发力,引发旅游发展动力的“井喷”,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兴旅”的旅游产业发展大格局。
2.加快融合发展。破解各种瓶颈,加大跨行业、跨区域的对接与融合力度。加快旅游与文化、农业、林业、水利、城建、体育、矿产、环保、商贸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形成共建机制,打造旅游新业态。
(二)破解瓶颈,深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
3.完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发展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协调管理,将各级旅游部门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并探索建立兼职委员联席会制度,明确兼职委员职责和任务,强化兼职委员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旅游产业协调管理的职责。
4.加快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行旅游资源产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盘活、做优旅游存量,促进涉旅资源跨产业聚集,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开发建设。
(三)加大投资,深度开发旅游特色产品
5.坚持旅游规划引领。按照先规划设计、后开发建设的原则,通过规划引领,加强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防止重复建设、盲目开发。增强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
6.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按照“一核三区”旅游格局,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策划、招商、建设,着力打造创意旅游产品,提升观光旅游产品,丰富休闲旅游产品,做大做强度假旅游产品。
7.推动旅游市场全面开放。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整合。引导社会资本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旅游众创众筹空间等新型孵化平台。采用债券融资等市场化筹资方式,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提供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8.发展壮大旅游企业。鼓励旅游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做大做强。鼓励旅游企业突出主业、多元经营,向多业务、多行业、联合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旅游企业航母”。
(四)强化配套,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9.完善旅游交通网络。着力完善旅游交通规划设计,形成畅通有序、多模式一体化的旅游交通体系。将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当地交通发展规划,优化高速公路与景区、景点连接通道。推进重点景区开设旅游公交专线、旅游直通车。将标志性旅游场所标识纳入城市交通标识标牌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章江、贡江、赣江流域旅游码头建设,完善相关水上游览设施。
10.健全旅游接待设施。完善赣州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推进多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推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强化以星级饭店为龙头,精品特色酒店、经济型酒店及民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层次食宿接待体系建设。
(五)拓展市场,延长旅游消费链条
11.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业。构建中心城区至瑞金“红色旅游休闲带”、至上犹“生态旅游休闲带”、至龙南“客家旅游休闲带”,重点开发山地度假、森林度假、滨水度假、乡村度假、温泉度假等产品。
1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赣州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旅游食品,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区域性旅游商品市场,重点旅游县(市、区)培育集“吃、住、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商贸综合体。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配套完善旅游特产商店、旅游特色餐饮、旅游娱乐消费等设施。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多渠道推介和销售旅游商品。
三、支持政策
13.加大财政扶持。中央、省、市支持服务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各类农业示范基地、水利风景区、森林公园、文化、体育等建设资金要注重与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融合使用。
14.落实税费优惠。旅游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缓收、减收、免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按年缴纳租金。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旅游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本区域旅游要素完善、规模壮大、产品提升。涉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大发展、快发展。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篇八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医疗工作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目前农村医疗事业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围绕基层医疗单位在医务人员结构、医疗设备、门诊和住院人数、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新医改后基层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文昌农村人口44万人,现有基层卫生院27家,在职职工972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294人,药剂113人,医技114人,编外跟班学习191人。自20xx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131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化验科、防疫科等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x光室、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共投入1506万元建设村卫生室159间,村医179人。20xx年全市镇卫生院门急诊930175人次,同比增长85742人次,增幅9%;住院3254人次,同比下降391人次,降幅为12%;业务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长19%;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数392106人次,销售国家基本药品220万元。在镇卫生院就医人均花费63元/次;在村卫生室就医人均花费5.6元/次,比新医改前大幅减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实地视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认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具体表现:
(一)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缺编较多,难以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从职称上看,文昌各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初级职称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较少,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半路出家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空编较多。文昌卫技人员编制853人,现在编在岗631人,空岗222人,占卫技人员编制总数的26%。三是骨干医师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大部分镇卫生院只有一至两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四是村医人员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文昌尚有69间已经建好标准化卫生室没有乡村医生。
(二)工资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是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后,编内职工工资按照档案工资发放,收入难以拉开距离,工资水平比较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严重挫伤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项目,比如:医疗行业服务特殊性的的“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等8小时以外的工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负债经营,欠账严重
一是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突出公益服务性,压缩并减少了收费项目,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造成基层卫生院利润收入减少,使乡镇卫生院低利润或零利润运转。二是岗位编制设置不合理,无编制而又必须的岗位只能临时聘请,增加医院负担。三是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较多,全市编外人员191人,如锦山镇卫生院编制72人,实有95人,超编23。编外人员工资由镇卫生院负责,压力较大。四是大部分镇医院都向药品供应商借款发放工资,负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文昌各镇卫生院共负债800多万元,其中锦山镇卫生院负债169万元,冯坡镇卫生院负债75万元。
(四)村卫生室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村医养老问题无保障
一些村卫生室建设在墟镇周边村委会,一些卫生室建设在人口稀少的山坡上,造成资源浪费,如文城南阳新合卫生室建设在新合 向蓬莱方向两公里处,周边没有村庄,距离南阳卫生院又较近,每天来就医的群众都没有几个人。大部分村卫生室水电、绿化、硬化、网络没有配套,村医20xx年人均月收入2116元,待遇低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医疗设备陈旧,维修费用大。
一是设备配置不齐全,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二是设备老化失修维护费用过高,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卫生院公益性质的特点越来越得到强化,而医疗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费用较高,目前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无力承担此项费用,导致部分设备已不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制订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各级政府应尽快解决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人员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
(二)建立健全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尽快建立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医改政策实施前的镇卫生院管理状况,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绩效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案。要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是基层卫生院要打破 “大锅饭”分配方式,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式,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三)妥善解决镇卫生院非医疗人员过多和负债经营的问题
一是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基层卫生院非医疗业务岗位工作量,严格控制非医疗人员岗位指标。二是对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让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聘用医疗人员继续在体制内工作,以稳定镇卫生院人员队伍。三是对基层卫生院负债经营的情况,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四)加强村医的管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省卫生厅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村医免费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技术水平,二是建议各级政府把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三是要合理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各市县卫生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要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四是基层卫生院要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规范村医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镇卫生院保障能力
一是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以及医疗设备(包括救护车)的购置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建议省、市政府在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增加基层卫生院经济收入,确保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各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议省、市政府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医业务水平。
二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