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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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一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4、定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开展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临邑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90%以上社区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咨询服务的定点联系制度,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3、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4、深入开展“平安临邑”建设,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社区警务室达到一区一室,制定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90%以上的新建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50%的老式住宅安装简易报警防盗装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7、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制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形成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
2、大力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3、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设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经局)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县人事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
5、广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
6、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杜绝向企业乱摊派和吃、
拿、卡、要等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贸局、民经局)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公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举办第二届文明服务礼仪大赛,办好“承诺热线”栏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理论专刊、专版、专栏,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年内组织报告团下基层,宣讲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争取有更多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民道德公益性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在城市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普及面达到80%以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对广大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
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6、做好“临邑形象”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质监局)
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在85%以上。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每年开展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9、制定全县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影剧院、艺术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10、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邢侗街道办事处)
11、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沿街单位共建文明街道责任制以及县级领导包路责任制,搞好社区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提高沿街商场、门店服务质量,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县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高于2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2、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大力整治和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品。临街摊店不得擅自悬挂、张贴或设置各种招徕顾客的广告、宣传招牌;对用语不当、用字不规范、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一律更换;经同意或批准在沿街道路和建筑物上设置的广告牌、标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等物品,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应保持其整洁美观,有碍观瞻或妨碍交通的必须修饰或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4、抓好城市美化工程。搞好城区部分街道和破损路面的修补和改造,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对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要进行拆除或修缮、装潢。各条道路、街巷均设置统一规范的道路名称、标牌和公共图标标志。大力开展市区环境整治,杜绝“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撒乱烧”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5、抓好城市净化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城市管理队伍和环卫队伍,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实行专人全日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10%。按有关法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站清洁基本无蝇,垃圾密闭运输,无溢漏垃圾。抓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环保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6、抓好城市亮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主要景点灯饰,要着力做好改造、补建和管理工作。各小街小巷均要设置路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沿街各机关、门店,各公共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均要安装外墙灯饰景观。沿街各建筑要定期粉刷清洗,各类标牌、霓虹灯要字迹清晰、规范、明亮、无缺损。(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产权单位)
7、加大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增设各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施划交通标线,建立路段包干和查勤制度,对市区交通秩序加强监测巡查。在次干道设置出租车停车标志,定点停车,对随意停车、乱调头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交车站点布局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强化对市区客运、出租、三轮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和其它违规行为。人力三轮车和驾车人员的服装要整齐划一。在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乘客文明守则》的教育,使之深入人心,严格遵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8、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到“科学规划,全面布局,严格管理,行商归市,经营入室”。市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所有市场、门店、摊点不得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文明经商、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财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9、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5%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0、在市区内(包括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培养城区居民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组建群众性的卫生组织,对大街小巷进行综合卫生治理,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市区的整体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1、做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工作,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遵纪守法、家畜家禽圈养。市郊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水利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从业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对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摊点、小歌舞厅进行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与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3.城区公共厕所数量按1座/3000人或3座/平方公里建设,水冲式公厕达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4、加强人口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15、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70%。(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搞好市区绿化美化。抓好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的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色林带和各类纪念性植树造林活动,市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推动国林绿化向单位、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小区要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拆房建绿、拆墙透绿、空中枝绿等多种措施,增加绿化面积,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2、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搞好城市环保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基本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积极治理废气、废渣、废水和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与水体再利用的步伐。环保指标确保达到下列标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无劣质v类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开展多层次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大力宣传《临邑县市民文明公约》和《临邑县居民文明守则》,广泛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邢侗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2、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和文明信用创评活动,抓好“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活跃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3、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抓好建设“诚信德州”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诚信德州”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5、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普及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增设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科协)
6、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三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文体局、卫生局、科协)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临邑形象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统效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城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七个专项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积极行动的浓厚氛围。临邑大众报、临邑电视台、临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方案,开设专题专栏,长期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直各部门、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均达到a类标准。要把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及时向创城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城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以“创建建议书” 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专项组和相关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要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县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城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二
一、组织领导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测评操作手册,责任分工我局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领导:。
2、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主要做到我市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列举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责任领导:
3、活动阵地建设
主要做到我市所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具体任务是提供本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责任领导。
4、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主要参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中部(r&d)a>1.2%,b>1.0%,,c≤1.0%:具体配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做好分别统计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及其平均数。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责任领导。
三、措施与要求
我们要以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大提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的大进步,喜迎建党周年和“”的胜利召开。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力以赴,强力推进,确保创建任务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所编号的材料,按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三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喜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投身到创建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示英雄城和人的文明形象。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喜迎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测评操作手册,责任分工我局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领导:。
2、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主要做到我市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列举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责任领导:
3、活动阵地建设
主要做到我市所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具体任务是提供本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责任领导。
4、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主要参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中部(r&d)a>1.2%,b>1.0%,,c≤1.0%:具体配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做好分别统计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及其平均数。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责任领导。
三、措施与要求
我们要以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大提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的大进步,喜迎建党周年和“”的胜利召开。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力以赴,强力推进,确保创建任务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所编号的材料,按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文明山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三城联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4、定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开展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临邑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90%以上社区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咨询服务的定点联系制度,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3、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4、深入开展“平安临邑”建设,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社区警务室达到一区一室,制定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90%以上的新建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50%的老式住宅安装简易报警防盗装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7、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制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形成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
2、大力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3、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设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经局)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县人事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
5、广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
6、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杜绝向企业乱摊派和吃、
拿、卡、要等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贸局、民经局)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公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举办第二届文明服务礼仪大赛,办好“承诺热线”栏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理论专刊、专版、专栏,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年内组织报告团下基层,宣讲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争取有更多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民道德公益性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在城市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普及面达到80%以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对广大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
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6、做好“临邑形象”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质监局)
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在85%以上。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每年开展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9、制定全县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影剧院、艺术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10、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邢侗街道办事处)
11、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沿街单位共建文明街道责任制以及县级领导包路责任制,搞好社区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提高沿街商场、门店服务质量,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县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高于2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2、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大力整治和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品。临街摊店不得擅自悬挂、张贴或设置各种招徕顾客的广告、宣传招牌;对用语不当、用字不规范、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一律更换;经同意或批准在沿街道路和建筑物上设置的广告牌、标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等物品,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应保持其整洁美观,有碍观瞻或妨碍交通的必须修饰或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4、抓好城市美化工程。搞好城区部分街道和破损路面的修补和改造,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对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要进行拆除或修缮、装潢。各条道路、街巷均设置统一规范的道路名称、标牌和公共图标标志。大力开展市区环境整治,杜绝“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撒乱烧”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5、抓好城市净化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城市管理队伍和环卫队伍,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实行专人全日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10%。按有关法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站清洁基本无蝇,垃圾密闭运输,无溢漏垃圾。抓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环保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6、抓好城市亮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主要景点灯饰,要着力做好改造、补建和管理工作。各小街小巷均要设置路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沿街各机关、门店,各公共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均要安装外墙灯饰景观。沿街各建筑要定期粉刷清洗,各类标牌、霓虹灯要字迹清晰、规范、明亮、无缺损。(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产权单位)
7、加大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增设各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施划交通标线,建立路段包干和查勤制度,对市区交通秩序加强监测巡查。在次干道设置出租车停车标志,定点停车,对随意停车、乱调头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交车站点布局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强化对市区客运、出租、三轮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和其它违规行为。人力三轮车和驾车人员的服装要整齐划一。在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乘客文明守则》的教育,使之深入人心,严格遵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8、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到“科学规划,全面布局,严格管理,行商归市,经营入室”。市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所有市场、门店、摊点不得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文明经商、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财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9、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5%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0、在市区内(包括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培养城区居民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组建群众性的卫生组织,对大街小巷进行综合卫生治理,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市区的整体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1、做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工作,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遵纪守法、家畜家禽圈养。市郊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水利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从业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对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摊点、小歌舞厅进行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与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3.城区公共厕所数量按1座/3000人或3座/平方公里建设,水冲式公厕达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4、加强人口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15、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70%。(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搞好市区绿化美化。抓好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的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色林带和各类纪念性植树造林活动,市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推动国林绿化向单位、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小区要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拆房建绿、拆墙透绿、空中枝绿等多种措施,增加绿化面积,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2、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搞好城市环保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基本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积极治理废气、废渣、废水和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与水体再利用的步伐。环保指标确保达到下列标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无劣质v类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开展多层次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大力宣传《临邑县市民文明公约》和《临邑县居民文明守则》,广泛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邢侗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2、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和文明信用创评活动,抓好“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活跃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3、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抓好建设“诚信德州”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诚信德州”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5、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普及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增设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科协)
6、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三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文体局、卫生局、科协)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临邑形象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统效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城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七个专项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积极行动的浓厚氛围。临邑大众报、临邑电视台、临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方案,开设专题专栏,长期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直各部门、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均达到a类标准。要把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及时向创城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城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以“创建建议书” 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专项组和相关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要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县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城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文明山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三城联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4、定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开展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临邑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90%以上社区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咨询服务的定点联系制度,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3、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4、深入开展“平安临邑”建设,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社区警务室达到一区一室,制定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90%以上的新建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50%的老式住宅安装简易报警防盗装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7、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制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形成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
2、大力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3、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设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经局)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县人事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
5、广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
6、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杜绝向企业乱摊派和吃、
拿、卡、要等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贸局、民经局)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公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举办第二届文明服务礼仪大赛,办好“承诺热线”栏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理论专刊、专版、专栏,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年内组织报告团下基层,宣讲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争取有更多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民道德公益性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在城市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普及面达到80%以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对广大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
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6、做好“临邑形象”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质监局)
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在85%以上。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每年开展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9、制定全县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影剧院、艺术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10、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邢侗街道办事处)
11、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沿街单位共建文明街道责任制以及县级领导包路责任制,搞好社区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提高沿街商场、门店服务质量,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县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高于2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2、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大力整治和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品。临街摊店不得擅自悬挂、张贴或设置各种招徕顾客的广告、宣传招牌;对用语不当、用字不规范、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一律更换;经同意或批准在沿街道路和建筑物上设置的广告牌、标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等物品,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应保持其整洁美观,有碍观瞻或妨碍交通的必须修饰或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4、抓好城市美化工程。搞好城区部分街道和破损路面的修补和改造,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对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要进行拆除或修缮、装潢。各条道路、街巷均设置统一规范的道路名称、标牌和公共图标标志。大力开展市区环境整治,杜绝“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撒乱烧”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5、抓好城市净化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城市管理队伍和环卫队伍,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实行专人全日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10%。按有关法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站清洁基本无蝇,垃圾密闭运输,无溢漏垃圾。抓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环保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6、抓好城市亮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主要景点灯饰,要着力做好改造、补建和管理工作。各小街小巷均要设置路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沿街各机关、门店,各公共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均要安装外墙灯饰景观。沿街各建筑要定期粉刷清洗,各类标牌、霓虹灯要字迹清晰、规范、明亮、无缺损。(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产权单位)
7、加大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增设各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施划交通标线,建立路段包干和查勤制度,对市区交通秩序加强监测巡查。在次干道设置出租车停车标志,定点停车,对随意停车、乱调头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交车站点布局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强化对市区客运、出租、三轮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和其它违规行为。人力三轮车和驾车人员的服装要整齐划一。在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乘客文明守则》的教育,使之深入人心,严格遵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8、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到“科学规划,全面布局,严格管理,行商归市,经营入室”。市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所有市场、门店、摊点不得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文明经商、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财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9、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5%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0、在市区内(包括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培养城区居民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组建群众性的卫生组织,对大街小巷进行综合卫生治理,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市区的整体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1、做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工作,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遵纪守法、家畜家禽圈养。市郊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水利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从业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对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摊点、小歌舞厅进行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与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3.城区公共厕所数量按1座/3000人或3座/平方公里建设,水冲式公厕达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4、加强人口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15、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70%。(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搞好市区绿化美化。抓好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的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色林带和各类纪念性植树造林活动,市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推动国林绿化向单位、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小区要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拆房建绿、拆墙透绿、空中枝绿等多种措施,增加绿化面积,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2、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搞好城市环保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基本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积极治理废气、废渣、废水和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与水体再利用的步伐。环保指标确保达到下列标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无劣质v类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开展多层次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大力宣传《临邑县市民文明公约》和《临邑县居民文明守则》,广泛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邢侗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2、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和文明信用创评活动,抓好“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活跃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3、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抓好建设“诚信德州”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诚信德州”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5、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普及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增设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科协)
6、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三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文体局、卫生局、科协)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临邑形象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统效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城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七个专项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积极行动的浓厚氛围。临邑大众报、临邑电视台、临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方案,开设专题专栏,长期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直各部门、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均达到a类标准。要把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及时向创城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城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以“创建建议书” 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专项组和相关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要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县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城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喜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投身到创建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示英雄城和人的文明形象。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喜迎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意见。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继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为根本任务,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贯穿到人才人事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重点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20xx年我局着重做好以下18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1、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集中辅导、专题报告、学习交流、演讲、座谈讨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以及相关人才人事政策的学习活动,实施理论武装工程,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2、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3、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12次以上,做到人人学习有专用笔记,次次学习有交流体会,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理念。
(二)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推进“诚信型”机关建设。
4、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德意识和道德水平。
5、结合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和《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6、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载体,加强局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机关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我局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全局形成团结互助、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以及平等友爱、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
7、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型”机关建设。
8、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9、坚持科学民主的“阳光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10、严格执行“四牌一栏”和“五个严禁”,对在平时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11、建立健全多方位、全方面的监督运行体系,保证人才人事工作“阳光操作”。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军转安置、工资福利等重点、热点问题上,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广泛实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才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公信力。
(四)开展行风优质服务,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12、执行服务承诺制,继续在全局范围内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理制度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3、推行服务公示制,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手册,实行政策依据、范围对象、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程序、责任科室“六公开”。
14、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人事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做好“区长信箱”、“局长信箱”和上访信件的收集和答复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大力整治综合环境,积极推进“和谐型”机关建设。
15、建立健全“五星级科室”创建和工作人员平时绩效量化考核等办法,进一步优化工作、学习环境,促进工作增质提效。
16、大力推行“五心服务”模式:即服务对象来办事时一声“您好”体现诚心、一张笑脸展现真心、一把椅子使人舒心、一杯热茶给人暖心和一站式服务让人省心,进一步树立公仆形象。
17、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坚持每周五对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进行扫除,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全局内外环境整洁、美观、优雅。
18、结合“文明礼仪宣传月”活动,大力倡导“十大文明行为”,坚决革除“十大陋行恶习”,扎实推广“十大礼貌用语”,并按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活动,争创“十佳文明政府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对于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体同志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拼抢意识,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上,为如期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组长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执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各科室要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将工作重点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要注重创建实效。各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同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创建“五星级科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改善服务环境,使创建活动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自觉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继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为根本任务,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贯穿到人才人事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重点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20xx年我局着重做好以下18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1、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集中辅导、专题报告、学习交流、演讲、座谈讨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以及相关人才人事政策的学习活动,实施理论武装工程,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2、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3、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12次以上,做到人人学习有专用笔记,次次学习有交流体会,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理念。
(二)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推进“诚信型”机关建设。
4、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德意识和道德水平。
5、结合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和《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6、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载体,加强局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机关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我局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全局形成团结互助、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以及平等友爱、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
7、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型”机关建设。
8、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9、坚持科学民主的“阳光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10、严格执行“四牌一栏”和“五个严禁”,对在平时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11、建立健全多方位、全方面的监督运行体系,保证人才人事工作“阳光操作”。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军转安置、工资福利等重点、热点问题上,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广泛实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才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公信力。
(四)开展行风优质服务,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12、执行服务承诺制,继续在全局范围内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理制度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3、推行服务公示制,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手册,实行政策依据、范围对象、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程序、责任科室“六公开”。
14、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人事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做好“区长信箱”、“局长信箱”和上访信件的收集和答复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大力整治综合环境,积极推进“和谐型”机关建设。
15、建立健全“五星级科室”创建和工作人员平时绩效量化考核等办法,进一步优化工作、学习环境,促进工作增质提效。
16、大力推行“五心服务”模式:即服务对象来办事时一声“您好”体现诚心、一张笑脸展现真心、一把椅子使人舒心、一杯热茶给人暖心和一站式服务让人省心,进一步树立公仆形象。
17、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坚持每周五对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进行扫除,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全局内外环境整洁、美观、优雅。
18、结合“文明礼仪宣传月”活动,大力倡导“十大文明行为”,坚决革除“十大陋行恶习”,扎实推广“十大礼貌用语”,并按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活动,争创“十佳文明政府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对于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体同志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拼抢意识,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上,为如期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组长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执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各科室要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将工作重点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要注重创建实效。各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同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创建“五星级科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改善服务环境,使创建活动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自觉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八
一、不注意身体。领导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废寝忘食,不注意休息,不注意劳逸结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累垮了身体,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
二、不遵守规章制度。领导经常提早上班,推迟下班,甚至节假日也擅自工作,带头破坏劳动纪律。
三、不关心家人。领导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以单位为家,以事业为重,对自己家庭和家人关心不够,没有尽到一个做丈夫(妻子)、做父亲(母亲)的责任。
四、处事不够公正。往往对自己严,对别人宽;对自己紧,对别人松;自我批评多,批评别人少;表扬别人多,自我表扬少。
五、工作不够大胆。领导决策太过于谨慎,特别是决策重大问题时,总是反复调查论证,多方征求意见,以求万无一失,缺少说一不二、速战速决的魄力和胆识。
六、处事不够灵活。领导对身边人与对其他人一样,坚持原则,一视同仁,不讲情面,不搞特殊照顾。
七、架子大。下属单位反映,领导架子大,没有人情味。领导下基层一般不在基层吃饭,而要回单位吃食堂。不论平时还是过年过节,想吃领导吃餐饭都请不到,送钱、送卡也不收,连送点土特产都被拒之门外。
八、心太软。领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谋利益放在首位,遇到职工群众有困难就心急火爎,总想当机立断,立马解决。职工群众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就寝食难安,放不下心来。
九、不注意单位形象。领导对单位经费管的太严太死,经常讲要花小钱办大事,做什么都小家子气。单位的办公场所没有别人的豪华、高档,办公设备没有别人的先进、齐全。
十、不关心女同志。领导(指男领导)对女同志不够热情,与女同志保持一定距离,接触太少,关系不够密切。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九
各县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区建设局,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瑶海分局、庐阳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竞买保证金); 5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竞买保证金); 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竞买保证金)。
二、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达到总地价款的70%后,国土部门可以下达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可为受让人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的其它前期手续。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国土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由20%调整为10%,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暂不收取。
四、适当调整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停车指标调整为0.5车位/户;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500米范围内小区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宅及其他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折减,折减系数为0.85。居住小区已经预留地下机械停车设备安装空间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后,可以允许其分期建设。
五、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允许商业设施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商业设施四周应当有明确的界线。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工程总造价的5%调整为2.5 %。
八、鼓励银行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
九、拓宽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
十一、完善房地产业统计制度;建立房地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引导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涉房矛盾纠纷处置力度;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宣传规范和舆论引导,杜绝虚假不实信息,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等行为。
十二、本意见有效期1年。期间国家、省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执行。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十
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大通湖区委党群部、高新区工委党群部:
20xx年,我市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村党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这次村党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农村基 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这次村党组织换届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是民主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扩大基层民主,换届选举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应最大范围的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是依法办事原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按章规范操作,坚持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四是统筹推进原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相对集中,从20xx年1月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坚持选任标准。坚持任职标准和条件,把好选人用人关,把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xx‟7号)文件精神,把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3 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情况复杂、矛盾较多、本村暂无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党委委派、相邻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等方式选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大力选派国家干部到重点村、难点村工作并通过有关程序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的方式和途径。精简干部职数。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从严控制村级班子职数,进一步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统筹考虑村“两委”干部的配备,具体职数由区县(市)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切实增强村级班子统筹能力和整体活力。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十一
关于建设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的指导意见
一、目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加快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特制订本意见。
二、依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和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范性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三、范围
以销售、招租、招商为主要目的,新建高级公寓、商厦、商住搂、商办楼等建设工程。
四、条件
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可根据建设功能、用途、或条件划分成若干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一个单位工程分阶段连同最终竣工验收备案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三次。
1、申请分阶段竣工备案工程部位按设计图和合同要求已完,内容包括:
1)屋面工程
2)外墙装饰工程
3)室内公共部位工程
4)水、电、通风设备工程
5)电梯工程
6)室外总体工程
2、工程分阶段竣工备案部位使用功能应齐全,包括以下系统应正常开通。
1)供电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给排水系统
4)通风、空调系统
5)消防排烟系统
6)煤气系统
7)防雷系统
8)安全接地系统
9)应急照明系统
10)防火隔断系统
11)设计文件明确的其他系统
3、已采用正式电源和正式水源供电、供水,供电量及供水量能满足备案工程竣工区域内正常使用并满足消防用水量。
4、分阶段备案工程所有原材料各项检测、鉴定手续齐全,通球、通水、盛水、泼水等试验,及通风、空调、电梯等主机及系统调试均已完毕,检测与鉴定结果符合要求。
5、监理单位已对完成部位做出监理评估报告。
6、工程分阶段备案部位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真实。
7、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对工程拟备案部位进行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建设单位验收,程序符合,资料齐全。
8、对分阶段备案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承诺(1)会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已竣工备案部位的管理,及时解决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2)如已备案区域进行二次装潢,应加强对装潢施工单位的管理,并及时向有关质监站办理报监手续;(3)必须确定单位工程最终竣工期限,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并及时向工程受监的监督机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备案部门(以下筒称“备案部门”)申报单位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和备案。
9、备案工程部位监督费用已结清。
10、备案工程区域内无建筑垃圾,并达到窗明、墙洁、地净无污染。
11、分阶段备案以后装饰等若干分项、分部工程应纳入原总包管理范围。
12、尚未竣工区域采取安全隔离封闭措施,以保证使用范围内安全,并作好成品保护。
五、程序
1、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采用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企业事先向备案部门和质监机构书面申请,经备案部门和质监机构批准方可实施。备案部门和质监机构收到建设单位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报告和有关质量状况的资料后,对符合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应在七日内,对有关工程质量状况和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由质监机构发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分阶段验收备案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3、分阶段验收备案的验收人员。
(1)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的负责人担任。
(2)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验收组成员:
① 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③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4、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分阶段备案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行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并汇总形成一致意见:
① 检查工程实物质量;
② 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料;
③ 对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④ 对分阶段备案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监站对该项目质量监督的意见。
⑤ 形成对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⑥ 当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备案要求,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分阶段竣工验收。
⑦ 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并由责任单位整改,经复查后,加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公章,并报质监机构备存。
5、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
工程按分阶段验收完毕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0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验证文件齐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在“备案机关处理意见”一栏内注明“分阶段备案的部位”;如发现违反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行为的,应在10日内提出并实施处罚意见。
六、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备案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关联
新建工程整个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市建管办(20xx)第003号文的具体规定,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备案部门申报整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十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发〔20xx〕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版块,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
附件:1.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xx年4月28日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征求涵 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简短篇十三
××市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刑诉字(1998)×号
犯罪嫌疑人陈××,男,x××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
违法犯罪经历:x年因打架受行政警告处分;1997年因偷窃受记过处分。
x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5月13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看守所。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陈××在任勤杂工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领导许××经理的批评教育;因打骂他人和偷拿公司职工财物,先后受到公司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加之, 1997年度奖金没有拿到,因而对许经理等公司领导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以泄私愤。
x年5月10日,犯罪嫌疑人陈××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后窜到公司木工房向木工小朱骗取了羊角锤、木工凿各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 许,陈××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进入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陈××窜到333室房,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经理秘书侯××在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陈××谎称有要事向许经理报告,将侯××骗走。陈××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经理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重伤,当即死亡。
犯罪嫌疑人杀人后逃离现场,企图逃往外地未逞,当晚八时许,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以上犯罪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作案工具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犯罪嫌疑人陈××亦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陈××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