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范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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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一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
5.2药品应按批号先后顺序陈列,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
5.4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
5.5近效期药品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应设置自动报警程序,实行动态监控,按月汇总,生成“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分别传递至质管科和业务部门。
5.6有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申请并说明。
5.7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须经顾客签字确认。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二
l、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采购计划严格贯彻“以用定进”的原则,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购进近华年内失效的药品。
2、药品的外包装及标签应有明显的有效期标志,对没有有效期标志的,验收人员应拒绝验收。
3、效期药品的堆垛储存及陈列,必须按药品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层摆放。
4、药品在调配及使用时必须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近效期药品严格复核效期,药品失效期前6个月,应列入近效期商品催销表内,报质量管理机构采取措施催销。
6、过期药品不准调配及使用,应移入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销毁。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三
一、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二、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确定为近效期药品。
三、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近效期的药品,必须采取措施,争取在效期内用完;发现质量问题或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应集中存放。
四、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五、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负责人统一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要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特殊药品按规定处理。
六、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四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五
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2距失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8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六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七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距失效期不到*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八
1、药剂人员必须熟悉识别失效期药品的各种表示方法,以保证药品符合规定。
2、效期药品的请领、采购要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购、多存。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入库,对接近失效期的药品要依据临床需要谨慎地限制入库。入库验收时,要逐一清点,并逐批在单据及微机内记录其失效期。
3、同类的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发放有效期药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药'的原则。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并挂贴于各部门醒目的地方,库房计算机及手工帐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计划、检查和发放。
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放,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处理。
5、发现破损、过期药品以及吸潮、霉变药品,及时列出,及时登记,并向科主任汇报。
6、每季度有专人填写药品报销单,准确计算报销药品金额,经科主任签字后送交药品会计复核销帐。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篇九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