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精选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精选,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根据省委党纪学习教育总体部署安排,今天市委举办此次读书班,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更好肩负起推动德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责任。
一、站位要高,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重要意义
自古以来,纪律观念在中国文化中就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非常强调“纪”的重要性,并将严明纪律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道德的重要手段。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党章就把纪律置于重要位置,规定了明确的纪律并严格执行,为党注入了纪律严明性的红色基因。大革命失败后,面临严峻危急形势,党突出强调纪律建设,并在中共五大建立了党史上第一个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目的就是要“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创建红军时期,我们党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纪律规定,后面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使党领导下的军队成为新型的人民军队。延安时期,毛泽东提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这两者都不可少。他特别强调,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解放战争时期,针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的状况,毛泽东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并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新中国成立后,面临在全国执政的新任务,党中央领导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纪律建设工作,严肃查处X山、XX贪污案,拉开纪律教育大幕,教育和挽救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西方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影响,邓小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6次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包含了党的纪律的内容,促使广大党员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实践充分证明,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鲜明标志,是党长期执政、永远执政的根本保障。
在推进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实践中,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制度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地位作用,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关于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关于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我们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市委常委会做起,从市领导抓起,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学习要深,准确把握党纪处分条例实践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1997年,党中央首次颁布《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形势变化和党的建设需要,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作了修订,不断完善相关纪律规定,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我们要扎扎实实学好《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第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
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对领导干部而言,如果政治纪律破防,其他纪律就很容易崩塌。我们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条例》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但是从近些年查办的案件看,有的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有的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口号喊得比谁都响,调门显得比谁都高,但落实上却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要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但是现实中,我们很多领导干部喜欢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还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不走正道走邪路,为跑官买官结交“政治骗子”。比如,省里某个落马的领导,就喜欢组织“小圈子”“小团伙”,还搞起了“网球俱乐部”;前段时间新闻报道的一个外省的市委书记,被政治骗子骗了XX万。《条例》第54条、55条,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都明确了处分决定。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党忠诚、绝对可靠。要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与隐藏在身边的“两面人”“两面派”作斗争,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我到XX工作以来,从一开始的常务、到后面的市长,再到现在的市委书记,都有人找到我,说是某某大领导的亲戚,可以帮助我进步,事成之后在工程项目上给予一些关照就行,对于这些人我从来都没有理会。党员领导干部能走到哪一步,靠得是自己的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是唯一的出路。
三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标尺。新修订的《条例》充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需要一大批“干将”“闯将”站出来、顶上去。然而,少数党员干部为图一时之功,脱实就虚“搞形式”、盆景走秀“显政绩”、数据注水“好面子”,把真抓实干“造福一方”异化为轰轰烈烈“造势一方”。比如,省里原来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一意孤行拍板决定建设教体新市,一期的计划总投资达XX余亿元,远远超过了地方财力,其中还有不少属于重复投资建设;省里原来的一个厅长,在地方任职期间不顾当地发展实际,在经济技术开发市大肆上马房地产项目,把经开市变成“房地产开发市”;盲目追求政绩,要求全市在3年内建成全国第一个全域“海绵城市”,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第二,要严守组织纪律,始终做到服从指挥、言行一致。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我们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始终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市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现在,一些班子不协调、不团结、软弱涣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有的“一把手”破坏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独断专行、违规“拍板”;有的班子成员各自为政、搞“山头主义”;有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发现问题不报告、不请示、不斗争,班子成员之间缺乏相互监督。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解决好“集中”过度、“民主”不足的问题,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特别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尤其是对于“三重一大”问题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作出科学决策,坚决反对独断专行、各自为政,防止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分管的工作谁说了算。领导集体作出决定后要自觉服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决不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同时,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二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条例》的一个鲜明导向,就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如果把政治生态看作一条河流的话,选人用人就是河流的上游,上游的水质状况会对中游、下游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说,干部人事出问题对政治生态的伤害性极大、破坏性更强。我到市委工作以来,已经用了三次干部了,尤其是这次用的干部比较多,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好好聊聊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在工作中我发现,极少数干部对组织决定“不当回事”,觉得组织纪律“无关紧要”。有的仗着资格老,自以为有本钱跟组织“叫板”,要求组织处处为自己考虑,把个人利益最大化;有的独断专行,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动水泼不进;有的自恃劳苦功高,闹情绪,觉得好像组织亏欠他了,主动向组织要位置。作为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是最基本的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新《条例》第七十九条也指出“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在哪里?讲不讲党性,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就是最直接具体的表现。试想,如果连组织安排都挑三拣四,甚至拒不服从,这样的党员干部关键时刻能靠得住吗?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党组织安排的工作面前犹犹豫豫、想这想那,这样的干部是不能重用的!为什么这样的干部不能重用?在党组织安排的工作面前犹犹豫豫、想这想那,看似只是小毛病、小问题,实则反映干部在立场、原则和精神上出现了偏差。中国共产党有一个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就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让去哪就去哪,哪里有事业哪里就是家,没有二话、毫无怨言。革命战争年代,表现为党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扛起钢枪推门走;和平发展时期,体现在党派到哪里,就去到哪里,打起背包就出发。所以大家一定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才能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真正扛起时代赋予的重任。这里我再次重申一下,大家千万不要整天想着找“靠山”、接“天线”、走捷径,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你也千万不要找到我这里来。
三要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严不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组织观念强不强、是不是对组织襟怀坦荡,有没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条例》第61条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党员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组织不掌握党员干部个人去向,就如同战场上指挥员不知道战士的位置,就无法决策、指挥,难以排兵布阵。士兵不报告个人位置,就有可能脱离部队,丧失战斗力,更有可能导致溃败。不报告个人去向看似小事,实质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有少数领导干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多次未经报备便到外地出差,认为“又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向组织请示报告”。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任性而为。这里,我重申几点原则:一是严格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二是安全生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三是发生重大舆情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第三,要严守廉洁纪律,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行为规则。遵守廉洁纪律,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一要坚决反对特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条例》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廉洁纪律的第一条加以强调,发挥管总作用,贯穿廉洁纪律全篇,充分体现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鲜明态度。总书记在XX考察时指出,XX过去“官本位”思想严重,干部存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比如,省里原来一个领导,乐于享受特殊待遇,从衣食住行、休闲娱乐到医疗保健,超标违规无处不在,有的商人老板甚至为其全家提供保姆式服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反对“官本位”思想,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不能以权谋私,把公权看作私器,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搞封建社会“做官当老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一套。
二要持续纠治“四风”。“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从《条例》第八章的规定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很多属于违反廉洁纪律。一包烟、一瓶酒、一顿饭、一张卡,看似小事小节,却是很多领导干部违纪破法的开始。
三要警惕新型腐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分子变得更加“小心”“狡猾”,腐败的手段越发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腐败形式和手段更加具有伪装性、欺骗性、迷惑性。有的利用身份职务和影响力暗中提供帮助,让配偶、子女,或与自己关系密切、信得过的亲属、同学战友、商人老板等人冲在台前,当“白手套”“代理人”“中间人”,自己则在幕后做“实控人”“影子股东”;有的打着正常工作的幌子,让特定关系人在请托人公司实际上班,或领取超高薪酬,或由本人利用职权帮助承揽业务后,特定关系人据此领取业绩“提成”“奖金”;有的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不管请托人是否有实际资金需求,直接向其放贷收取巨额利息,或向请托人借入巨额资金,长期无偿使用。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你以为自己“手段高明”、“天衣无缝”,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清醒认识并抓住腐败问题的本质,不断提升精准识别、严肃查处、有效治理腐败的“作战”能力,不论腐败问题如何“七十二变”,都必将暴露并受到严惩。所以大家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四要做到终身廉洁。这次修订《条例》,完善了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从执纪监督情况看,有的党员退而不休,或者利用在职时的影响力“发挥余热”,为他人谋利;有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在任收钱、退休收钱,被留置前仍在收钱,严重损害政治生态。退休不是贪腐的“护身符”,更不是监督的“隔离墙”。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有退休之日,遵纪守法没有退休之时。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只要存在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就不可能平安无事,因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职时谨慎用权、廉洁从政,退休后不“滥用余威”,才能保住晚节,做一辈子“安全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作为一生的必修课,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增强党纪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第四,要严守群众纪律,始终做到心系人民、服务群众。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遵守群众纪律,必须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要始终心系人民。我们党从人民群众中来,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牢记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夺取政权,为人民打天下,老百姓就是我们战胜敌人的“铜墙铁壁”。和平时期,我们推进现代化建设、坚持改革开放,为人民治国家,人民群众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总书记反复叮嘱我们,无论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当初为什么出发;要以百姓心为心,当好人民勤务员。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切实为人民担当、为人民造福。
二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现实生活中,我们有的党员干部,以自我为中心,一心只想着自己,对群众缺乏真感情,甚至漠视群众、与民争利。新时代新阶段,党员干部要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心里想着群众、尊重群众、敬畏群众,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尺,才能坚定为民的初心,坚守为民的宗旨,才能真正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
三要严惩基层腐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的强烈期盼,也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作风和腐败问题不分大小,相比于远在天边的“老虎”,大家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更有切肤之痛,惩治的期盼也更为强烈。上个月市里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无一不是发生在各个乡镇,甚至是发生在村(社市)和村民小组里的微腐败、基层腐败问题,有的违规挪用救助供养资金,有的违规截留并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于违规吃喝。最近,中央、省、市相继作出部署,要求大力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我们要坚决落实有关要求,持续紧盯惠民政策落实、乡村振兴和民生等领域,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五,要严守工作纪律,始终做到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修订后的《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包括对工作中不敢斗争、滥用问责、进行统计造假等都明确了处分规定。在座的都是领导干部,党和人民把这么重要的岗位交给我们,我们更应该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一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明工作纪律,关键就是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条例》明确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中,第一条就是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在这方面,我们绝大多数同志做得是好的,但也有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实,得过且过;有的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有的遇事不找法规、不信制度,而是习惯用“土办法”简单粗暴,甚至胆大妄为。新时代新征程,形势和任务都对共产党员担当作为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练就敢于担当作为的铁肩膀、抵制歪风邪气的硬脊梁、不怕艰难险阻的强心脏,心无旁骛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要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斗争是战胜风险挑战的前提,善于斗争是战胜风险挑战的保障。新修订的《条例》专门将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鲜明导向。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在风险挑战面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还有的不善斗争,缺少解决问题的本领和办法,缺乏斗争策略。比如,在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比较棘手的工作中,有些干部就不敢去动真碰硬,或者是简单地采取老套路,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只增不减,更需要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以顽强斗争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公敌,也是违反工作纪律的突出表现。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处分规定,细化了负面清单,亮出了行为底线。有的群众讲,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下去调研就是简单的握握手、说两句话、拍几张照就离开,不深入群众了解、解决实际困难。有的部门单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要求事事留痕,有的抓工作固守套路、不出思路,重形式、轻效果,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只会给基层增加负担。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疴疾,就像牛皮癣一样,必须坚决根除,要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巩固深化“三严五整”攻坚行动成果,加大执纪问责、整改整治力度,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四要避免问责不力、问责泛化。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失职失责者必须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还要认识到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条例》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划出红线,又明确了滥用问责的处分规定。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权责对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市分开来”要求,实施精准问责,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免问责泛化,真正做到唤醒责任意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
第六,要严守生活纪律,始终做到品行端正、崇德向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关系党的形象。《条例》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等作出处分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底线。我们遵守生活纪律,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一要坚持艰苦奋斗、做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严明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目的就是促进党员戒奢从简,引领社会新风尚。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崇尚奢靡享乐,非茅台酒不喝,非高档烟不抽,大肆挥霍浪费,甚至为追求奢华生活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纪试法,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总书记多次强调“能不能坚守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不管条件如何变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志气不能丢”,等等。作为领导干部,我们更要带头发扬优良作风,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自觉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扛起“过紧日子”的政治责任,多比吃苦奉献、少比阔气享乐,让戒奢尚俭、艰苦奋斗在丰溪大地蔚然成风。
二要提升道德修养、远离低级趣味。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强化道德自律,自觉远离低级趣味。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具有“上行下效”的示范功能。特别是生活作风具有直观性和经常性,党员干部违背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很容易引发社会的关注,从而引起批评和质疑。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起步的。在推杯换盏(zhǎn)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节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注重加强道德修养,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情趣,始终做到洁身自好。正所谓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旦生活上不检点,很快就可能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三要强化教育约束、涵养良好家风。领导干部遵守生活纪律,既要严格自律,也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家风连着作风,影响着党风、政风。从各地的通报看,家风不正导致的腐败问题不在少数。有的党员干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充当“掮客”、借“势”获利;有的按照亲属的请托向相关方面打招呼,玩“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交换式腐败,等等。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配偶、子女等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坚决防止和反对“贪内助”“衙内腐”甚至“全家腐”等问题。在这里我再强调下,请大家继续对我进行严格监督,今后,如果有人打着我的旗号或以我的亲友、同学名义要求办私事、谋私利,无论是真是假,就是五句话:不要听、不要信、不接待、不给面、不能办,并及时向纪委或我个人反映。
三、落实要细,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具体做好政策指导、组织服务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不走样。党支部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不设立督导组、指导组。要密切联系市委工作专班,加强请示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坚决落实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党委、市卫健委党组、市委两新工委等相关领域党建主管单位要继续发挥好行业系统的联络服务、督促指导作用。
二要把握学习方式。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主要有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检视提高等四个方面,我们要对标对表,逐一落实。要抓好专题“研学”。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新旧《条例》相对照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紧密联系实际深入研讨。要抓好以案“促学”。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点群体,紧盯突出问题,抓好有关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要抓好培训“助学”。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将其作为各级党校、青干班、干部教育培训“百千万”工程的必修课,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突出抓好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引导大家自觉按党纪党规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抓好对照“检学”。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落细落小落具体。
三要力戒形式主义。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都很强。要坚持实导向、实的作风,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检视提高,搞花里胡哨的“自选动作”,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形成台账资料提出硬性要求。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导控,守好阵地、好关口,严防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防止引起热议炒作,增强学习教育的严肃性。要以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大抓作风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对发现搞形式、浅层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
四要做好结合文章。没有脱离工作的教育,也没有脱离教育的工作。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要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大力推动产业发展,持续抓好招大引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激发消费活力,奋战二季度、决胜双过半。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下一线”活动,持续打好“两大持久战”“三大攻坚战”,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全力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党纪学习教育看到更大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四、担当要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总书记强调,“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在座的都是XX的“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好头雁作用,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
一要带头学在深处。领导干部既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示范者。这种双重身份要求领导干部既不能作壁上观当“观察员”,也不能居高临下当“指挥员”,而要把自己摆进去当“排头兵”。要带头认真研读《条例》原文,带头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做到真学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市委常委同志要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到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讲纪律专题党课,为广大党员干部领学导学。
二要带头落在细处。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挖掘每一条规定背后的深层含义和实践要求,将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要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落实,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三要带头管在严处。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拿规矩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把握“六项纪律”负面清单,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加强对分管领域、挂点乡镇(街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言行作坚决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切实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禁令“生威”。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非常繁重,市委举办这次专题读书班,把大家集中到一起学习,机会十分难得。这里,对大家提三点要求。一是要静下心来学习。这次读书班时间不长,但内容很丰富,日程安排紧凑,大家一定要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学习,沉下心来思考,潜下心来领悟,努力在研读原文、学思践悟上下功夫,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二是要结合实际研讨。这次读书班安排了分组讨论和集中交流,大家要聚焦学习《条例》这一主要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研讨交流,切实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增进理解、共同提高。三是要严肃学风学纪。这次读书班学习主题是党的纪律,更要绷紧学风学纪这根弦。大家要强化学员意识,自觉服从各项安排,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学风保证学习效果。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决不是捆住大家的手脚,而是为了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进XX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