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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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1)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和现场防火特点的需要。
(2)各区域按照现场火灾类型配备相应类型的灭火器。
(3)消防器材、灭火器的变更,可由防火责任单位提出,安全监察部审核。
(4)灭火器应设置在显眼的地方,便于拿取。
(5)交通工具内的灭火器应放置在固定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上。
(6)灭火器不应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强的环境内,防阳光直射和雨淋。
(7)各种消防器材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印刷在器材或器材箱上。
(8)各消防器材上应设置明确的标牌,标明名称、规格、数量、保管人、检查日期等内容,以及下次检验的期限。
(9)各种器材应落实保管人,明确保管责任和检查周期。
(10)禁止遮挡消防器材和在周围围堆杂物。
(11)建立各级和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2、检测、维修、使用期限与报废
(1)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位置、数量、完好情况、运行情况等,确保完好正常。
(2)消防水泵每星期启动一次,确保整个消防水系统正常运行。
(3)每年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公司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并出示消防意见书。
(4)消防器材要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换药、更新。消防器材不得超过期限,发现过期或损坏要立即更换。
(5)消防器材的损坏,应查清原因及时进行维修,公司无法进行维修的或规定由专业部门进行维修的,应立即请专业部门进行维修。
(6)消防器材应保持使用说明、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厂家等内容,对消防器材的充装、维修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7)对火灾报警或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应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维护,或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
(8)防雷、防静电设施应保持完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经当地防雷检测部门检验合格。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管理,保护国家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实施的对象为学校所有教学及办公用各类计算机、电化教学设备设施。
第三条 凡使用、租用、借用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部门、单位、个人,都必须爱护设施,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条 计算机与电化教学的资产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分口管理,总务处会计室负责总帐管理并监督。
第五条 为了规范全校计算机与电教设备的购买、使用、出入帐管理,信息中心要按学校规定设以上设备、器材明细分台账。
第六条 根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拟购入的设备及物品,首先要进行可行性调查,包括市场考察、设备性能、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情况等,然后向学校领导提交购买设备计划申请,待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购买。
第七条 设备及物品购入后按规定验货入库,及时到总务处进行入账登记,对设备及物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设立设施和物品领、借用单,发放物品必须做好严格的登记和出帐记录,并填写领、借用单。
第八条 设备及物品使用管理分固定和易耗两类。
第九条
(一)固定设备及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使用登记,做好使用记录。
(二)易耗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发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要建立易耗物品进出明细台账,领物人必须填写领物单据,由中心负责人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十条 设备及物品使用寿命期满,使用或操作人员要写明情况,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同时要办理报废登记。
第十一条 进入微机室上机实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微机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机房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喧哗。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
第十二条 上机实习人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违规操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机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软盘、优盘进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及软件系统设备。
第十三条 微机机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之前先开电源,确认正常,再开微机。对每天的工作做好记录,离开机房时,必须关闭所有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四条 已分配给各教师坐班室和处室的计算机及电化教育设施,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的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非电教工作人员使用设备,需经电教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对学校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管理做到制度化。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对音响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实行分别供电。音响系统的供电执行早开、晚停,闭路电视系统实行不间断供电。
第十六条 学校电视台作为学校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设备使用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开关和定期检查均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 微机教室、网络教室、语音教室、阶梯教室设立专人管理钥匙,专门管理内部机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室内各类设备。学校各部门使用各类专用教室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使用申请,学校同意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安排。
第十八条 学校的录放像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严禁非专业人员使用编辑机及非线性编辑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 录放像设备、配音设备属贵重设备,工作人员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珍惜爱护设备,用完机器及时关闭电源。禁止在温度过高的情况下使用机器,必须开动空调保证合适的工作环境温度。
第二十条 摄像机的使用必须由部门指定的摄像人员专门负责。使用前要进行使用检查,用后要及时取出电池,将摄像机放入机箱妥善保管。要及时将电池充好,以备下次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像带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录像带要合理使用,避免损坏和浪费。拍摄完毕要做好记录和分类整理汇编,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存,并要按类别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络设专人管理,对各部门的上网人员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非本室专业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网络中心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网络中心的管理细则,随时掌握系统的运转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与保养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设施都要明确规定维修及保养的时间,维修及保养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
第二十三条 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各设备房间要定期打扫卫生,保证房间清洁和设备防尘。定期对设备外表进行清洁。定期对机器进行上电运行测试,严防机器因长时间不用,造成受潮。
第二十五条 严格租借手续,执行租借登记制度。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使用设备及物品,必须履行先申请、后审批、再登记的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二十六条 要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盗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种事故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信息中心、总务处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xx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
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1)实业公司维修组对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每季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一次。
(2)实业公司维修组对分公司电力办公楼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检查时进行各种联动操作试验,通过操作,仔细观察、听、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无异声、故障、打印机是否正常打印、走纸是否流畅,备用电源是否处于充电状态、电压是否稳定。
(4)发现问题、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复,不能排除需要更换件的应立即报告分公司生技科,说明原因,共同研究后,报分公司安委会安排资金解决。
(5)烟感探头、手动报警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6)烟感探头检查试验。通过检查、抽查试验,看巡检是否正常,吸烟后是否马上报警。探头无巡检或吸烟后不报警,应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报警,应进行修理更换。
(7)手动报警检查试验。检查时应采取抽查试验,将手报按钮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报警,检查时注意观察,手报按钮盖是否完好无缺,座体是否牢固,巡检是否闪动,如发现缺盖,座体松动,巡检不闪,应立即修复更换、紧固。
(8)排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各楼层门窗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有无损坏。
(9)卷帘门、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0)卷帘门检查时应进行升降试验,注意观察升、降、停三档运行是否灵活流畅,电机是否有异声、门体是否犯卡、卷帘门墙壁开关应保持稳固,如有松动、缺件应及时修补。
(11)消火栓检查时应进行出水实验,看有无压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火栓轮柄、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滴漏,如锈蚀、滴漏,开关转不动或转动费力,应立即维护修理。
(二)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由使用和保管单位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单位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各单位使用和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3、各单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员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4、各单位对其它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空气呼吸器、推车或手提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和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保养和维护。
五、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维修和配备。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修和补充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检测按照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测,由分公司生技科组织实施。
(二)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及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管理的消防设施每年年初提出维修和补充资金计划,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三)各单位检查出需要维修、报废和补充的小型消防器材数量、型号,每季初月上旬报分公司生技科,由安全专责师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
(五)消防设施检测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按照消防技术规程提出申请,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提请消防部门同意后,聘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消防器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六、监督及奖惩
(一)分公司生技科依照消防法规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业公司车队负责对分公司所属全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具的使用、检查、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分公司生技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生技科提请分公司安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生技科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生技科依照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请分公司给予处罚。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1、学校技防设施主要由学校门卫负责使用和管理,学校保安参与使用与管理。<
1、每天由门卫定时开启,关闭报警系统,并作好记录。
3、门卫和保安皆要熟悉前端报警,监视装置的布防位置、性能,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4、由两校区网络管理员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动。
5、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人员每天检查学校技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并用好记录。
6、面对突发事件,门卫或保安要立即与有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7、熟悉相关专业公司的维修服务电话,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维修。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1.目的:明确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要求,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管理规定
2.1.每个采区上、下山必须安设控制整个上、下山水源的与管路相配套的高压总阀门,能控制整个采区水源;在每个车场偏口必须安设分支阀门;斜巷做到每300米安设一处高压阀门,便于控制阶段水源。掘进工作面开门(包括独头扩修巷道),开门点处必须设置总阀门,向里平巷每5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上、下山每3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控制本采区及工作面供水,停水时不得影响其它地点供水。所有地点防尘管路不得异径连接或采用高压管连接,管路阀门必须与管路相配套。
2.2.所有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采区运煤(回风)上(下)山防尘管路管径不小于φ108mm,管径大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所有地点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在行人侧,便于使用及维修,并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里侧的阀门必须引至人行道侧。
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3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回风巷30米范围内、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机组坚持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要求喷雾覆盖整个滚筒,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必须安设架间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移降架时使用好自动喷雾。机组必须安装两台高压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4.炮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10米范围内安设炮区远程自动喷雾,距迎头10~30米范围内安设微震自动水幕,距迎头30~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综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锚喷巷道必须实施湿式喷浆,施工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拌料点回风侧、喷浆点回风侧100米内都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喷浆或拌料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
2.5.综掘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违反以上规定一项罚责任人50元。
2.6 .综掘工作面开门前要考虑除尘风机的选型,切实做到与综掘机同时安装、同时使用。安装标准:除尘风机安装在综掘机上便于移动,除尘风机安装风筒,前端安装喇叭口;掘进时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与综掘机闭锁联动。
2.7.实施喷浆支护的掘进巷道喷浆后必须立即将风筒、水幕、防尘管路及其它管线上面的回弹料进行彻底冲刷,必要时提前进行防护。
2.8.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卸载点及其它扩修锚喷地点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下巷溜头必须安设电磁阀喷雾,以上各类喷雾装置必须正常使用;使用的阀门装置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一侧,以便开启使用,截门手把齐全。
2.9.各采掘工作面均要安设水压表及水质过滤器,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上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巷道开门点处。
2.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向外安设一道防尘纱网水幕,位置回风以外150米范围内,随皮带同步启动,有保证积水及时排出的措施。
2.11.各主要进风巷及进风石门由通修工区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安设、维修净化水幕,并做到正常使用。运煤转载点由使用单位安设封闭除尘装置及电磁阀喷雾,并正常使用。井下所有的运输易于飞扬的颗粒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罩,运输工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所有使用的'料车下井或升井卸料完毕必须经过冲刷。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2.井下斜井、大巷安设综合自动化防尘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洒水监控系统由通修工区管理并维修,确保防尘自动化系统运行正常,做到实时监测,定时开启,保证洒尘效果;运输工区负责对安设的防尘管路、水幕、控制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做到水幕雾化好,近能正常使用。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3.由通修工区监控防尘管网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否则找出原因及时处理;通修工区负责防尘管网的分站、线路、压力及流量传感器的管理维护维护工作,确保使用正常。否则一处罚责任人50元。
2.14.隔爆水袋坏,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单位自己负责进行更换。
2.1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6.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进行高压煤层注水(长壁注水),煤层注水孔深度符合要求,并安设注水管,注水管安设牢固,不漏水,每个煤层注水孔必须安设说明牌,牌板内容填写齐全、准确、清晰,煤层注水孔施工完后用高压注水泵进行注水,直至工作面推进距注水孔30米时方可停止该孔注水。
2.17.所有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短壁注水,注水时间符合规定,并进行交接班。现场必须备有6个注水封孔器,并有水压表、流量计注水器有试验装置,保证正常注水,注水必须有记录,现场悬挂注水牌板。注水器必须定置化管理,放在专用套筒内。
3.考核
3.1.不按规定安设管路阀门,安设阀门不符合要求,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并对单位罚款1000元,防尘管路采用异径连接,出现漏水现象,不用水时不关闭阀门出现长流水现象,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2.防尘管路管径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管路用高压胶管连接,一处罚责任人50元,管路安设位置及三通、手把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3.各类水幕及喷雾安设不全,一处罚责任人50元,安设不合格、位置不当、雾化差、不覆盖全断面或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综采工作面水压达不到要求时不安装使用喷雾泵,锚喷巷道不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不实施湿式喷浆、喷浆或拌料过程中不打开水幕,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20元;采掘工作面采用降尘剂降尘时不正常使用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4.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一次罚单位正职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吸风口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与综掘机未实现闭锁联动,罚责任人50元,可伸缩性风筒吊挂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50元。
3.5.喷浆回弹料冲刷不彻底,影响通防设施的使用及通防面貌,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6.不安设水压表及牌板,罚责任人50元,安设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填写不准确,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7.隔爆水袋内有渣子等杂物不及时清理、脱钩、水棚面貌差,罚责任人50元;水量不足、无水或损坏罚责任人10元/个,水袋丢失或破坏罚责任单位50元/个,看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接到通知不及时更换,罚责任人50元。
3.8.不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或短壁注水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煤层注水及短壁注水过程中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人50元。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大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树立爱护公物设施的良好风尚,创造安静、舒适、美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对学生宿舍的公物设施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爱护使用公物设施的考评工作。学生公寓内配备的床、桌、凳(椅)、门窗、灯具、更衣柜、电话机以及卫生用具等,每个同学都有爱惜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故意损坏公物设施者,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其所在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其所在班级不能评为“学生宿舍管理先进班级”。
2、加强对学生公寓公物设施的使用管理,所有大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都应教导学生开关门窗要轻推轻拉,离开房间时要关窗、锁门、要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3、坚持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要在报修同时及时交款,维修人员凭交款凭证维修,不得拖延。若学生毕业时仍交不清公物赔偿金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给予2倍的罚款外,要通知所在院(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损坏公物赔偿标准,按维修单位收取的维修费执行。
4、加强维修工作,保证随坏随修,不影响使用的原则。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报修的当日联系维修,落实维修。因故两天不能维修,要向学生做出解释。
5、加强公共场所的设施管理,严格执行维修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各楼管人员要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龙其是水、电消防器材等设施。对楼内的公共设施要由该楼管人员负责管理,因责任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进行赔偿,对不负责的楼管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直至辞退。
6、对大学生公寓的公用物资要建账立卡,并注册登记,落实责任,每学期检查一闪,发现丢失和损坏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适用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
3.管理规定:
3.1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所配装的摄像头应保持清洁,其镜头部分,每月应打扫两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以确保摄像质量。
3.2.现场安装的各类控制设备其周围环境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源,以确保视频信号的质量。
3.3智能化设施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4中心控制室内的相关设备,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5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马上检查使其恢复正常。
3.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控制室。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
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
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精心保养, 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
一、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二、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四、相关表格
《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gd/e-qe-001-027-01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1.空气压缩机必须停放在空气顺畅的位置,不能有淋水。
2.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进线装有空气开关,接地、接地网符合要求。
3.加注液压油,并保持油位正常。
4.电机定期保养,保养后要确定转向是否正确。
5.使用时要随时检查设备声音、温度是否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停机查明原因。
6.遇到自动停机状况,要检查设备是否超压、超温、超载、油压与水压是否过低。
7.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按下“紧急制动”按钮。
8.工作完成或维修时要切断主电流开关。
9.每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空气滤芯,用低压压缩空气由内向外吹干净。
10.该机具有远程启动/停机功能,可在任何时候开机/关机,故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所以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行,并挂好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
11.在潮湿多水地方,开停机应打开油气分离器罐下的排污球阀放出前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的冷凝水。
12.不得随意改动原厂设定参数。
13.机组运行时必须将安全门关上,安全门损坏要及时更换。
14.轮胎要保持气量充足。
15.采用b/h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正常保养20xx小时;采用c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更换过滤器,正常保养4000小时。
二、液压行走潜孔钻车
1.操作工要熟知钻孔作业程序及钻杆接卸方法。
2.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和调试,检查液压油、齿轮箱油、柴油机机油、冷却液是否足够,液压油建议使用指定专用液压油。
3.钻车首次使用100小时以后,应更换回油滤油器滤芯,清洗吸油器滤芯,以后每工作100小时应清洗或更换吸油滤芯器滤芯。
4.钻车每使用300小时须保养检查更换液压油、齿轮油。
5.钻车使用时,应保证油雾器的润滑足够和出油状况良好,油雾器严禁加注废机油和废润滑油。
6.各注油杯每班应加注润滑油,连续工作4小时后应用高压空气及时吹扫散热器的翅片,清理柴油机的进气滤芯,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7.钻车在多尘环境使用时,需打开钻车的柴油机进气调节装置。钻车在凿岩工作时将进气阀打开到一定大小,使柴油机空滤进气开关口处有少许的气流排出即可,每班检查一次。
8.钻车每使用50小时应对车身所有黄油嘴加注黄油以润滑各运行关节。
9.钻车必须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使用漏电开关。
10.每天开机前须检查回转头及履带螺丝是否松动
11.启动本机时,将多路阀各手柄置于中位卸荷位置,然后启动柴油机。
12.操纵本机时操纵手柄必须缓慢地扳动,以使机器动作平稳,安全可靠。
13.凿岩工作或提钻时严禁操作其他动作手柄。
14.凿岩时严禁反转!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三
1.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状态,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并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变更做了统一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
3.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手段,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用谁管的原则。
3.1.各部门的职责
3.1.1.保卫(消防)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职责是:
3.1.1.1.制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3.1.1.2.制定消防设施技改规划,实施计划和维修工作计划。
3.1.1.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3.1.1.4.组织消防设施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实施。
3.1.1.5.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和档案,并进行管理。
3.1.2.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3.1.2.1.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或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3.1.2.2.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1.2.3.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有关消防设施的知识教育。
3.1.2.4.负责建立本部门台账,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定期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
3.2.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3.2.1消防保卫部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绘制出详细的分布图,并注明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防护范围、使用方法等,便于统一掌握管理。
3.2.2.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对变更或增减的设施要及时调整台账、档案,并定期
3.2.3.应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设施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逐级检查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限期解决。
消防设施的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二类。
3.3.1.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由消防设施所在单位实施,按工作要求,随时进行。
3.3.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分下列三种:
3.3.2.1.企业消防设施大检查,由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或人员参加,一般在重大节假日前或火灾易发季节前进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部门级检查,部门安全员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3.3.2.3.班组级检查,由班组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对各种灭火器具要根据要求制定出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
3.3.4.各类检查,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3.3.5.检查的内容
3.3.5.1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备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转动、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压力、药剂是否符合要求。
3.3.5.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4.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4.1.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的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其任务主要是外观的维护保养,如防冻、防腐,防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