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二、承包范围
(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
(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如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计算),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其中砼化粪池按独立费),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材料,甲方将有权终止使用,其材料价打折处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
5、本工程所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实验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其它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的《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指定地点价格,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为《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甲供材料价格及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减定额预算价,不另计取运杂费、采保费。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工程造价:根据乙方工程预算报价万元,经初审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叁百万元(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期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建安发票。
3、乙方进场施工10日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造价的30%;工程施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价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代表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甲方、监理或质监、安监部门发出停工通知,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罚款20xx元(罚款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安全责任。
六、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后一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仟分之一计算工程延期罚款(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工程延期罚款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开工前提供施工区域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3套,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编制交底会审纪要发送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场地经乙方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乙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场地的处理及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接电、接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3、接甲方开工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进行施工,并积极参与设计图纸交底,图纸交底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计提出。
八、其他
1、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实体任何异于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均视同违约,除扣除相应的工程造价外,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设计变更事项或工程签证终了一周内办理含签证造价在内的签证手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和签证的原因;以及做法、规格和数量、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完成的时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签证时间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再计价。甲方任何仅以个人名义签署的签证,乙方将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任何签证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存在瑕疵、违背市场行情或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更正。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工程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并及时办理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完整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竣工结算及时报送甲方。竣工结算由甲方审核后送有关造价事务所审计,甲方在接到完整竣工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审计完毕,乙方竣工决算审计核减率10%以上和核增额收取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与民工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事件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进一步作出处罚或直至终止合同。
4、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设有专人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质量问题,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在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依法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二
乙方:
甲方将 金花开闭所馈路电缆敷设 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配电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量:
敷设电缆从金华开闭所至校场路,电缆采用——,共计——m。金华开闭所至榆佳路,电缆采用——,共计——m,以上——条线路共需电缆中间头——副,电缆终端头——副。
3、工程地址:
4、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日起开工至—— 年——月——日止完工。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2.负责审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业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安全情况证明材料)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检查乙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是否持有国家合法部门颁发有效安全证件,作业人员是否有安全培训记录,人员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监督乙方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兼职安全员。
4.要求乙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人身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要求乙方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需求。
6.甲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7.甲方会同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观察现场:甲方根据工程项目,要求乙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8.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员和安全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9.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依据榆阳区供电分公司违章处罚条理进行处罚。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10.乙方不执行公司规定,安全措施不到位、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不按要求设立相关管理员、不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按榆林市供电分公司、榆阳区供电分公司、榆阳区地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执行处罚。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2、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改整。
4、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带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自行负责。
6、乙方应在特定施工范围(基坑、吊装等危险作业区)装设遮拦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过制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使用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经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
9、乙方应遵循先签订合同,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施工三大措施,再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写开工审批手续,后施工。
10、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兼职安全员。
11、乙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保证安全的“组织设计”(组织、技术、安全措施)。
12.乙方自觉负责为所雇佣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13.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4.对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1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管理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一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6、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任何事故、事件(包括伤亡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对甲、乙双方的评价和考核:
1.甲方有榆阳区供电分公司进行评价和考核
2.乙方由甲方的评价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因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对甲方进行考核;
4. .因甲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对乙方进行考核;
六.其他:
1、各种资料要同步记录,其他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本责任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三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项目经理: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十.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 工程质量检验 :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5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 :
十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二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1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
二十二.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三.保险 :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围和时间: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年 月 日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四
就 基站机房土建施工事宜,双方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把整个土建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内容:
1、按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
2、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
3、建筑物四周散水外1米的场地平整。
三、承包的总价款:1、甲方采取一次性包死的方式,总价为 元。(大写: );2、该价款包括施工班组简易人身保险。
四、付款方式:
1、开工前付仟元。
2、基础大脚完成后付
3、地梁完成后付仟元。
4、柱及砌砖完成后付
5、主体封顶后付仟元。
6、装修完成后付仟元。
7、余款待工程竣工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
1、自工开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开工期为月
3、乙方每提前壹天,甲方奖励反之,罚款元。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两套;
2、甲方负责施工用的建筑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3、甲方负责把施工用的水、电架设至施工现场;
4、施工的关键部位及技术要求较高的部分,甲方应派专人指导。
5、甲方保证进度款的支付;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指挥;
2、乙方负责施工用的模板、支撑、小型设备、铁钉;
3、乙方负责砼部分的养护;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则按已完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第四条相应款项付给,并罚违约金壹仟元。
5、乙方需按现行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如因施工而出现的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损失的金额,甲方有权从承包总价中扣除。
甲方:乙方:年月日: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五
乙方: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项目地点:有限公司厂区内
第二条、发包工程的范围:
1、搭设动力和控制电缆敷设通道棚架;2、敷设动力电缆;3、敷设控制电缆;4、4条电缆终端头(共8个)制作,电缆接入开关柜,更换开关柜内6个ct。
具体施工方案由乙方人员规划。
第三条、服务期限和质保期:
计划服务期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质保期:自本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四条、承包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款承包方式。
乙方在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实行包人工、利润、税费、机械、工机具和仪器、辅材、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质量、验收、文明施工、食宿、交通、环境卫生、废料清理、保卫等的固定包干价形式,并按照附件的承包内容、承包范围采取总价包干,承担项目承包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全部工作。安全文明施工要满足发包人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3)其他费用:包括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比如: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人工工资、福利上涨;赶工、窝工引起费用的增加;政策性调整等因素。
第五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固定总价为¥元(大写:)。
该固定总价为包人工、利润、税费、机械、工机具和仪器、辅材、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质量、验收、文明施工、食宿、交通、环境卫生、废料清理、治安保卫等所有相关费用的包干及结算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材料、人工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完成,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发包人在收齐合同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给承包人,即¥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总价剩余款项(即合同结算价款的%)作为质保金。
本工程的正常缺陷质保期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质保金支付申请文件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应支付的剩余质保金。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1、严格按本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执行。
2、各分项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3、质量保修:质保期内,若甲方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无偿修复和采取必要的完善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采取修复措施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甲方的专用工器具及专用仪器可借给乙方使用。
2、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安全措施等。
3、负责资金的筹集,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组织项目验收。
5、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6、协助乙方解决办公场所;食宿及交通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
2、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及安全措施,作为甲方对工程施工监督和检查的依据。
3、负责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4、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5、乙方在本项目中自行采购的材料应为合法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
6、对于甲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将甲方要求保密的资料引用、发表和提供给第三方,且上述保密责任或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规范使用并维护甲方提供的专用工器具,否则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件或者设施及工具损坏,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7、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8、乙方应与其进场工作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对进场工作人员及时发放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用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期组织体检,履行用人单位的所有义务、保障其雇用员工的权益,接受甲方及当地政府监督。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措施,负责乙方人员的体检及监护、职业病防护等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乙方对其员工的职业健康负责。
9、甲方认为乙方派遣的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检修的需要并不能保证项目质量时,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且甲方不再就增派人员承担任何增加费用。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
第九条、材料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完成本合同检修事项所需的除甲供材料外的其他所有材料。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质量、质保、安健环、文明生产管理、物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相关规定,如乙方未能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2、本项目设备处于危险区域,有关技术措施、施工方法等均应按相关国家规范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算考核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除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外,乙方每逾期1日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按本条规定自行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期工程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违约金。
2、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见甲方书面通知)内到达现场。
乙方在24小时内未作响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工程不允许任何工程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机组正常运行或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过错方应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工程竣工验收未一次合格通过,竣工结算时甲方可以扣除相应项目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无条件进行修补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6、对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质量问题而采取修复措施仍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内不作任何响应的,按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的50%-100%作为赔偿金,并不免除乙方修复的义务。
7、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人员如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生产安全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9、乙方人员由于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过错或过失、不可抗力)造成工伤,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员工伤,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2、合同、合同附件;
3、工程签证单、委托书;
4、图纸、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会审记录;
5、工程量及设备材料清单;
6、招标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如有)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执行有争议时,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相关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且争议未解决前,合同其余条款应继续执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影响甲方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其它规定:
1、本工程拆除材料均为甲方财产,完工后清点交甲方物资部门。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并不导致甲方和乙方人员之间产生雇佣或任何其他劳动合同关系,若发生上述情况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6、本项目甲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十五条、附件
以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附件2:综合治理责任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六
乙方(全称):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安徽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香隅xx小区电缆网改造工程。(网xx字[20__]46号)
2、分包工程地点:香x镇。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管道敷设-9电缆1.995公里,制作-5f800只。
4、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7、分包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壹拾陆元零捌份整,小写:¥4916.08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施工费制作-5f只800x58.75
2施工费管道敷设电缆公里1.995x057.33
合计x916.08
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乙方提出(以书面形式)工程量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签证,甲方予以承认,价格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凡非此原因造成或未按上述程序签证的变更甲方不予承认。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适用规范:广电总局有线电视施工规范
三、监理方驻工地代表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
五、甲方工作
1、负责提供工程所需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以及电力电缆等辅材,乙方需按分公司要求办理领料手续。
2、负责协调分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指定专职人员到场对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作全面交底。
3、负责办理相关工程手续。
4、负责协调有关设计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
六、乙方工作
1、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3、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及存在问题。
4、负责工程交验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和清点造册。负责施工现场场地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施工场地应依法设置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施工场地若有人身伤亡或设备损毁事故发生,后果乙方负责。
5、履行施工的服务承诺。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损害,侵害到甲方或第三方权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进度计划
1、乙方在每月1号至3号提供上个月的工作内容、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和本月的工作计划表等(各种上报表格需分公司签字盖章)。
2、甲方接到乙方的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工作计划表应两天内给予回复。
八、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工期顺延,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分包价格的千分之三处罚,逾期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检查和返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造成工程延期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通知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到场签证 。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工程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确认签章。
2、结算按:施工单价×实际工程量﹦金额
十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开工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开工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开工报告);工程完成50%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进度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工程进度表);工程终验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40%尾款。
十三、器材供应及标验
1、甲方提供管材、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其它辅材由乙方承包,设计外辅材由乙方代购。
2、甲方提供的主材送至乙方材料分屯点,由乙方点收签认。不合格产品提交甲方,由甲方与厂家协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竣工时作好余料点交工作。乙方在竣工资料中附材料平衡表。
3、工程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其名称、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部颁标准,并取得工程监理的认可。
4、乙方提供的辅材结算单价应取工程实施期间(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的市场价格。
十四、施工中如有需要设计变更的,应在3天内提出,经甲方同意即可执行。
十五、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并确认可以验收后15日内组织验收工作。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有纸质的和电子文件两份。
十六、保修
1、保修内容和范围:影响工程使用。
2、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后六个月。
十七、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下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敷设电缆劳务分包合同篇七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工程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包全部材料;□包工,包全部材料;□包工,包部分材料;□包清工。
5、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单价;工程量(约)总价(约)为人民币____,大写:____以实际确认工程量为准。
(2)因变更等导致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须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期为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乙方自愿接受甲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的罚款,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顺延,须有甲方及监理共同出具书面的文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执行甲方发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技术参数和施工现场签发的技术交底。
2、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的,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上述工程质量约定。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工程质量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质量监督
乙方应接受甲方、工程监理、房产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安全整套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
2、如初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合同工期不顺延。乙方返工修好后应重新向甲方申请验收。
3、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签署工程结算单。
第五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本工程甲方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计元。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尽保修义务,乙方不及时维修时,甲方有权动用保修金请人维修,无论乙方签字与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经主管部门、房产项目部、甲方及物业公司审验后,方可办理保修金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的结算
1、中间付款及结算: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开据形象进度单,工程科签字,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予以入帐。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85%(包括施工期间的中间付款、支取的生活费、饭票、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
3、工程变更、奖罚、结算工作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应就该事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
4、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签字后15日内付清余款,无保修期的工程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就本条第3项内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后20日付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监督施工管理协议书的落实;
2、明确工程部、项目部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及所在小区、项目部的管理,遵守甲方及小区、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认真遵守和落实甲方与房产项目部签订的施工管理协议书。
3、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浪费和人工费亏损等,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4、明确为施工现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5、在甲方逐次付款时,乙方应将甲乙双方确认的工资单一式两份分别报工程部、财务部。若乙方没有按本款约定发放工人工资或上报人工费发放名单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为此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剩余工程款。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第九条、分包
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将清出现场,已做工程量不予结算。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
2、本合同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规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公司办公室、主管部门、财务部、房产项目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队进入工地必须服从小区办、工程科的管理。严格按图规范施工,对甲方的变更必须有小区办签字,报工程部备案。1千元以上的变更相应增减。
2、乙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因人员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工期滞后两次的。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队退场,合同作废。原施工队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3、施工期间乙方要合理使用、看管材料,严禁浪费、丢失和闲置。违者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