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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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大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当地防洪形势的改善以及生态环境的美化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对于当前防洪需要,以及场镇社会经济发展都有一定的助益。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4499.21万元,资金来源为20xx-20xx年中小河流治理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290万元,县本级财政预算3209.21万元。
3.实施情况。
根据大竹县中小河流洽理项目初设及根据《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竹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概算的批复》(竹发改发〔20xx〕226号)批复文件,本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竹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投资为4493.25万元,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7.73km,其中姚市乡清水河工程段、黄滩乡小河坝沟工程段、乌木镇广子河工程段为5年一遇;庙坝镇清水河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年一遇;永胜乡清溪河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主要包含堤防工程、疏浚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附属工程五部分。以上工程除姚市乡清水河工程尚未完工外,其余工程均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二)绩效目标。
总目标:大竹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投资为4493.25万元,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7.73km,其中姚市乡清水河工程段、黄滩乡小河坝沟工程段、乌木镇广子河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庙坝镇清水河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年一遇;永胜乡清溪河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1.通过收集项目管理信息和运行信息,对预算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基建工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设、执行情况。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及时、系统地反映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全面反映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注重绩效管理链中的管理及事后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促进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绩效评价的设计、实施以及最终评价需满足以下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项目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考察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估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本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的标准、原则、方法披露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的评价方法为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具体运用情况如下:因素分析法:主要应用于指标设计、数据分析环节。从项目概况入手,在分析政策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因素,设计相关指标,以全面考察该项目决策、投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和产出效果。比较法:主要应用于数据分析环节。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项目开展情况相比较,分析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此外,对预算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力求客观、科学地反映项目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的'对应关系。公众评判法:主要应用于问卷调查、走访访谈的工作环节,了解重点项目内容具体实施绩效情况。
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通过查看项目立项、实施方案,资金预算、拨付资料,相关项目实施具体佐证资料,搜索行业标准,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0xx年11月,评价组与水务局负责人及财务进行对接,沟通评价项目内容、了解项目背景、项目的组织管理等,正式启动各项具体绩效评价工作,其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对接前准备:前期资料收集、联系对接时间等,了解项目概况进行资料搜集,查阅相关资料并制定资料清单。搜集的资料主要有:预算明细、项目实施方案文本、项目实施记录、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等。
2.项目对接: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交接项目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情况,例如:项目管理流程、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等。
3.方案撰写:制定工作计划;资料分析、梳理指标等。
4.实地调查:资金合规性检查:对会计凭证、财务账册等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抽查、复印;台账查看:对项目实施记录等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抽查、复印;走访、访谈:根据拟定的访谈大纲进行上门走访及访谈。
5.报告撰写将前期搜集的材料进行分类、分析,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及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规则对各指标逐项进行评判,并重点关注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财务制度与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项目产出计划完成情况和实现效果等内容,做好底稿记录。对评判结果较好的指标进行经验总结,对评判结果偏低的指标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水利设施项目社会效益难以直观判断,仅能依靠验收记录和访谈进行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76.2分,等级为“中等”;决策类满分12分,得6.2分,得分率为51.67%;项目实施类满分24分,得20分,得分率83.3%;完成类满分24分,得18分,得分率为75%;效果类满分40分,得32分,得分率80%。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实现立项目标,但在前期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有待改进。
2.主要绩效:除姚市乡清水河工程尚未完工外,其余工程均已完工并验收合格,已完成部分能够达到保护产业及预防洪涝灾害的预期效果。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环节。
1.1项目立项程序严密得3.2分。该项目经过论证,该项目沿用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及项目管理制度,没有针对该项目细化管理制度。
1.2规划合理得4分。该项目符合发展实际,但也存在缺乏中长期规划情况,应全县统筹按实际情况划分年度有序解决。
1.3项目目标得0分。并未有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环节。
2.1资金管理得11分。资金使用合规,但该项目沿用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未建立项目财务制度。
2.2业务管理得9分。沿用日常项目管理制度,未针对性制定该项目的管理制度。经了解查看,该项目于20xx年6月24日完工,相关单位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0月13日,未完工。得8分。
3.项目完成。
3.1预算执行率得4分,预算资金3481.8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149万元,实际支付2149万元,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一标段541万元;二标段1608万元。
3.3产出数量4分:提炼5个数量指标,完成度为80%。
3.4产出质量4分:其中一个河段未完工。
3.5产出时效3分:合同于20xx年12月30日签订;计划竣工时间20xx年12月30日。
实际至本次检查时尚有未完成部分,该单位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20xx年6月29日。
4.共性指标。
4.1项目的功能性得8分:项目完成部分能够达到计划能力并运行良好,延续性达到预期。
5.特性指标。
完成质量:该项目涉及庙坝清水河、姚市清水河、黄滩小河坝沟、乌木广子、永胜清溪河、根据实地查看尚有一处并未完工,其余完工地段达到验收标准。得8分。
社会效益:已完成部分能够保护产业及预防洪涝灾害。但尚有未完工部分无法评价。得8分。
生态效益:已完成部分能起到保护当地耕地及部分林木的效果。得4分。
满意度:周边群众对园区满意度为80%。得4分。满意度:周边群众满意度为80%。得3.2分。
(一)存在的问题。
1.没有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利于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对项目的推动及施工进度有一定的助益。
2.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因为事前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导致姚市清水河段施工入场拖沓,至今尚未完工。
3.项目合理规划不足,应全县统筹按实际情况划分年度,按轻重缓急有序解决。
4.项目管理相对薄弱,没有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政策建议:应立足长远制定大竹县中小河流整治发展规划,要充分完善项目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改进措施:按照设计要求,加快姚市清水河段施工进度,保证达到设计效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对我单位20xx年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现报告如下:
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xx年项目支出总金额10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26.97万元。包括石农财〔20xx〕12号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7.12万元、石农财〔20xx〕13号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3.21万元、石财农〔20xx〕19号20xx年石屏县中央和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17.24万元、石林草联发〔20xx〕1号新城乡20xx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61.24万元、红财资环发〔20xx〕5号新城乡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经费54万元、红财农发〔20xx〕97号新城乡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经费80万元、石开组〔20xx〕20号通知屏县北门仓库改建惠民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150万元等。
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效果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项目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交通环境,在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实现民族平等,营造出稳定、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各项指标也基本达到了预期指标值,总体评价优。发现问题:项目资金支出前松后紧,谋划不充分。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预算项目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自评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自评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2019〕44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9〕25号)、《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省级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社指〔2019〕51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201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重大疾病防控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疾控函〔2019〕39号)要求,结合2019年度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按照2019年中央补助山东省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设定了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即加强结核病患者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患者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发现率、规范治疗率、管理率及治疗成功率。市疾控中心组织全市结防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强化技术培训,完善体系建设,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验室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基本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肺结核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众和患者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满意度高。
本项目市级以上资金总额为184.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执行数184.87万元,执行率为100%。
2019年,我市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6.91%、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39.06%(未达到大于50%要求),主要由于我市大多数肺结核病人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就医,省胸科医院接诊的病人的阳性率没有达到50%的要求;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87.3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6.21%、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9.23%。
2019年,根据计划和工作需要,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和推进会,安排部署业务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召开了工作会、推进会和沟通协调会,起到了部署、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全年依托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培训班2次,两个培训班邀请国家及省级领导和专家授课,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内容丰富,极大提升了培训质量。按照要求开展了半年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专项排查,及时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全市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实施规划指南》要求,规范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物,减少耐药肺结核发生,为患者个人及社会减轻经济负担,减少肺结核疫情发生,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对象满意度,12345咨询件均及时回复。
自评得分总分为98.75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20xx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省级中心村分值102分,自评102分;市县级中心村分值50分,自评50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我县20xx年完成并通过验收的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9个市级中心村和3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度在建的16个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美丽乡村已完成7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建设任务。52个中心村建设累计实施各类项目520个,完成投资21100万元。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中心村选址合理,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制定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村形风貌和现有基础设施,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彰显皖北乡土特色;村民直接参与村庄规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内容实际、落实到位。
二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沟河塘清淤疏浚、绿化亮化美化提升等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县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中心村主干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主、次干道布局合理,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同步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场所、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各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部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心村土地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达到15万元以上,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支出有了保障。
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理划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全域文明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镇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分值2分,自评2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常调研、常过问、常督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也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抓出成效。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实地督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有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年共起草综合文稿40余篇,编发文件30余份,组织召开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26次、观摩会5次、座谈会11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2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资金投入有保障、使用科学规范(分值6分,自评6分)。
20xx年,我县共落实各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26万元,其中县财政专项资金841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620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410万元。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xx万元,吸引社会资金100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能够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省县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与乡镇报账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规范报账要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和提供相关材料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审核、程序审核、质量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施工进度和拨付进度的有机统一。
(三)用地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分值2分,自评2分)。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用地指标问题,我县提前谋划,做好保障。20xx年,我县在增减挂钩指标中为农村预留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占比达到5%。
综上,我县20xx年度乡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自评得分112分,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60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xx年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实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5人,事业编制人员113人。内设办公室、开发安置科、工程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后期扶持科。下设移民培训中心和15个乡镇移民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能是: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及移民后扶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负责督查验收由移民资金实施的移民开发安置项目;负责移民补偿费、移民安置和开发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与移民困难扶助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移民培训、移民信访接待和库区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防治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xx年我单位实际支出总计5620.65万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2175.86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726.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46万元,资本性支出9.8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3444.80万元,包括移民后扶直补资金支出2994.80万元,移民后扶项目支出450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全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员工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我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坚持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合法的凭据和手续,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资金审批程序完整,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资金使用方面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在“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了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制度和内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档消费娱乐等情况。20xx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万元,实际支出2.23万元,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3444.80万元,一是直补到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二是项目扶持,用于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生产开发等方面,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拨付资金严格执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省移民局下达的项目年度计划和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计划实施项目。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xx]24号)、《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综[20xx]27号)、《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移民扶助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移发[20xx]9号)、《沅陵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财务审批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了移民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1、前期准备:20xx年我们狠抓项目申报、决策等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把好3个环节:一是把好村申请环节,每一个项目申报都必须召开移民群众座谈会商议通过并公示;二是把好乡(镇)申报环节,接到村(居)申请报告后,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以政府文件形式申报到局党组;三是把好局党组审定环节,接到乡(镇)的书面申报后,由局党组组织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对每个项目的可行性及绩效性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审定最终的项目计划。
2、组织实施:我县的移民项目前期工作较为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移民后扶项目申报审批制度》《移民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移民产业项目管理制度》。计划下达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设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移民站、村组现场进行勘测设计,依程序办理开工手续,下达开工令。三是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相关科室牵头,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移民站、村居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随即移交给村居,并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3、分析评价: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绩效的重要抓手。我局党组十分重视,根据项目分布、受益人口、受益程度、项目紧迫性进行综合评价,确保了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沅陵县移民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县移民局项目分管领导、联乡领导和工程科、安置科、财务科等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进行了抽查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建设未发生质量问题。
(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64.3万元,流动资产532.47万元,占资产总额80.16%;固定资产131.83万元,占资产总额19.84%。我单位共有车辆0台,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二)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3、建立和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支出绩效考评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局工作经费等公务费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县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坚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提高了服务质量,降低了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
(一)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
(二)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员,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三)资金到位不及时。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确实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行政成本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备资产管理人员。
(三)积极争取资金,着力化解存量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坏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测与评价”。
为落实农业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胶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胶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胶州市计划开展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项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提高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文件要求,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均已验收。
根据《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文件,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资金共批复363.9万元,该资金从胶州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20xx年项目预算支出为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根据胶州市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安排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363.9万元。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的范围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等。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对主管单位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涉及街道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xx〕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比较法为主,标杆管理法、文献法、公众评判法为辅,在对比分析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数据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30%及以上),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标杆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有无判断规则、临界点规则、比例判断等计算。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从总体上看,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在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1.5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提升项目,农药废弃物明显减少,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较广,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改善土壤,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2.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高农作物质量。
积极开展马铃薯疮痂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等作物土壤改良试验示范工作,运用科学的有机肥配比,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升农作物等级,同时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持绿色良好的耕种环境。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项目没有制定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无法对项目运作进行整体把关,项目单位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无组织审核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无管理与考核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无周或月度考核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无预算明细和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单位没有预算编制明细表和预算测算明细表,无法判断项目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的预算资金额度是否经合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凭证等明细资料,预算金额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预算执行率低。
3.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和现场核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设置总体目标,并且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只有大棚土壤改良100亩,没有其他项目;二是没有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全面的.与预算资金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任务在《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体现;三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数量、质量、时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
(一)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
建议单位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胶州市实际,建立健全运营监管机制,提高管理作业的主动性。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机制、管理考核程序和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为生态补偿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结合项目要求,编制预算明细表、预算测算明细表。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协议文件中的工作项目、工作量、单价,以及上述工作明细对应的资金额填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汇总。切实将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准,使预算金额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也便于更精准的分析项目总体及各小项的预算执行率的偏差原因,确保财政资金及项目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设定项目总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确定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根据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大本,下达三亚市业余体育学校的经常性项目“教学管理”,我校主管部门为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项目负责人为:沈燕俊;联系电话:138xxxxxx。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教练员培训1.00万元:更新、提高教练员业务知识,更好地提高教学训练水平;
(5)图书、资料1.00万元:购买学生图书室书籍、教练员学习资料费;购买宣传教育用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安排28.00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该项目总体目标及20xx年年度目标:保障体校校舍维护费;教练员培训费;图书、资料,宣传费;体育训练器材服装经费;学生用水、用电费等开支。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执行率100%,完成预算开支。能够保障体校校舍维护费;教练员培训费;图书、资料,宣传费;体育训练器材服装经费;学生用水、用电费等开支。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根据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大本及相关文件依据编制预算,各项工作任务,决策依据充足。且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审核程序办理。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预算情况如下: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28万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28万元,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28万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28万元,专户-年初预算数0万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万元,单位年初预算数0万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万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资金执行情况如下: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28万元,资金总额-执行率100.00%元,其中: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28万元,财政资金-执行率100.00%,专户全年执行数0万元,专户-执行率0,单位全年执行数0万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根据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市财政局有关预算资金管理要求,每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纳入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了项目资金的落实。总投入项目资金28万元,其中校舍维护费10万元;教练员培训费1万元;图书、资料,宣传费1万元;体育训练器材服装经费10万元;学生用水、用电费6万元。资金全部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支出依据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财政委派会计核算制度。
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经费需求,以及市财政局20xx年编制预算的要求,由主要领导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经过上会通过相关预算经费的编报,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督促、有依据、有审核,使项目的实施得以落实到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了教学训练经费使用落到实处,我校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项目实施,保障体校校舍维护费;教练员培训费;图书、资料,宣传费;体育训练器材服装经费;学生用水、用电费等开支。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项目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及解决问题。
截止20xx年12月31日,绩效三级指标为3个:校舍维修工程次数4次,超出完成指标次数;培训成果达标率50.00%,培训成果未达标;学生满意度95%,满足学生教学训练条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在项目实施中,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为培训成果达标率,其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参加培训,导致培训成果达标率下降。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今后编制项目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以确保财政项目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资金安排过程中,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我校应根据市财政局有关预算资金管理要求以及结合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的编制预算;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开支,减少结余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xx〕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
20xx年,我局纳入财政项目绩效管理的项目是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其立项和资金申请的依据是《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政府第123号令)第八条“审计机关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或者在审计核减额中安排解决”。
(二)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
20xx年,成财预〔20xx〕06号预算安排我局审计业务项目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1204.87万元,执行中预算调减21.41万元,年末项目支出1183.46万元。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计划和目标。
20xx年,我局完成了送审投资额202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经审计,核减工程不实投资17.51亿元。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1183.46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工作的基本审计费。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局“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是财政预算内拨款,按项目进度上报计划支付基本审计费。
2.资金使用。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用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工作的基本审计费和政府雇员的工资。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成都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局重点项目投资审计处登记立项的符合性审查合格项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抽签或重大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确定参审机构参审任务,项目的'审计实施严格按照《成都市审计局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暂行办法》执行。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20xx年,我局共完成80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送审额202亿元,审减17.75亿元,审减率8.79%。
(二)目标完成质量。
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的审计,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纠正政府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我局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执行率100%。
通过使用财政投入的1183.46.09万元,为财政在政府投资项目上节约资金17.75亿元,费用率是0.67%,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基财〔20xx〕21号)下达了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我乡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再生产,增加镇安村村集体经济收益。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财政局拨付我乡镇安村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根据我县人民政府对县村集体经济办提交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审定意见,结合镇安村实际,经“四议两公开”讨论决定,于20xx年12月28日将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同泗潘等12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全部投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多建住房合作购买项目(404套)。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多建住房合作购买项目(404套)”盈利,县城投公司将从该项目取得分红的11.24%支付给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如果项目亏损,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共同承担县城投公司所承担亏损额的11.24%,甲方承担亏损以投资额为限。泗潘等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分别投资都是50万元,所以13个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之间平均分配分红,平均承担亏损。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是我乡镇安村获得20xx年中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在20xx年前全部投出,20xx年,泗潘村等13个村集体共获得项目合作投资分红65万元,共同出资的650万元已按合同要求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拨付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完成率100%。
该项目由县集体办牵头,我乡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跟进项目的进度及资金拨付,分管领导对工作实施全程监管,村党支部书记实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乡立即组织专人对20xx年获得央专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项目进行评价工作,严格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的'指标逐项评分。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资产入股贫困户人口总数,实际完成数量是95户334人,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项目收益中村集体经济分配比例,实现收益分配比例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是资金及时投入率,100%及时投入。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投入资金总数,实际支出数额是50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项目资金全部完成投入,自评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2)。
(三)总体自我评价。
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如期完成投资,总体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我乡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巩固脱贫成果。
2.项目按照管理办法,严格实施,结合本村实际,经“四议两公开”制度,受群众监督,营造人民当家作主的良好社会氛围。
3.项目协议有所欠缺,项目合同未协定签订期限及分红期限,目前镇安村未得到收益分红。
加强对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对项目的投入,尽早产生收益。乙方加强与甲方沟通,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双方共同促进项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