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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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篇1
xx局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创建“平安衡山”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和“三大战略”思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行政执法,文明执法;构筑全局干部职工全员、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衡山活动,实现治安形势平稳,无严重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无群体性事件,无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秩序好、环境优良,人民满意。
三、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平安衡山”,以创建平安单位为重点,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是我县再创综治先进实现首批授予“平安县”目标的关键年,也是我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强化综合治理,创建平安衡山,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至关重要也是必需抓紧抓好的头等大事, 在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创建“平安衡山”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战略举措,是适应新形势,为我县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治理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我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齐抓共管,形成共识。实行一把负总责,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创建方案,制作宣传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平安衡山”良好氛围。
2、强化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在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要根据《创建平安衡山验收标准》和《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对平安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坚持平安创建与综治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坚持领导创建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创建平安的具体任务,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创建平安工作的任务落实好,抓出成效。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单位人少事多的工作实际,配备一名兼职综治工作人员,并保证综治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每年对综治干部培训1-2次,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考评,不断提高综治干部做好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维护稳定,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通过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群众,认真分析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制定和完善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预防,杜绝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众事件,做到迅速控制局面,及时妥善处置。
5、加强法制教育,文明执法。
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养成文明行为,实施“免疫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知法懂法,行政执法。四,时间安排:(一)、1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体人员再次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动员部署创建“平安现行单位”工作。(二)、1—5月,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平安现行单位”创建活动,同时落实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三)、6月,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目标要求对创建“平安现行单位”进行自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 xx 综治专干:xxx 综治信息员:xxx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文件精神,营造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单位内部政治稳定,巩固和深化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最佳治安环境。
二、创建目标
按照区委制定的标准及街办的要求有机结合,通过一至两年创建工作,使我局成为政治更加安定、社会更加稳定、治安秩序更加良好、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文化环境更加健康、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单位”。坚持人人参与,将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力争做到:
1.无被盗、被抢等刑事案件;
2.无失密、泄密事件,无违法犯罪人员;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民转刑案件;
4.干部职工无参与邪教组织,没有非法串联和聚会;
5.职工无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平安创建”活动重要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熟悉了解创建目标,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带班、值班员工作职责。
2.完善各种登记,做好值班人员登记、本单位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情况登记等工作。
3.制定便民、利民各项工作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与所属单位签订社会自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并对照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5.机关财务等要害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与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粮食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在全系统内开展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 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 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要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6)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账制度(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分类。(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情况通报制度
(1)每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2)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对领导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及时,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推诿扯皮,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本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五、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
(1)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和上级领导批办、通报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2)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听取责任单位,责任人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3)对因排查处置不力、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以督办卡的形式,督促该单位限期解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维护项目稳定,为创建“平安工地”创造条件,特制订项目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分别排查调处上报制度;
二、安排时间、定时接访
项目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应确定接访日,每月定时开展接访活动。群众来信来访的内容,接程序收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每月30日前上报局指维稳办。
三、登记造册、分流调处
项目部维稳办认真记录接访内容,做到一事一议,认真做好梳理、归类、定性分析工作,将排查出的群体性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定性分析,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出有效对策和化解方案。
四、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要始终坚持依法化解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共同作战”的原则。边排查、边宣传、边化解。排查出的纠纷明确责任单位,确定调处责任人员,努力做到排查一件,及时调处一件,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不属于调处范围的纠纷及时移交有关管辖的部门处理并告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负责督促落实跟踪反馈,使排查出每一件纠纷都能及时落实,及时答复。
五、规范管理、协调解决
要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值班人员不论管辖权限,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然后事情况处理。不属于当班领导的应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找有关人员解决,绝不推辞。遇到紧急情况,在值班人员的统一协调下,召集有关职能部室,相互协作,联合调处。第二实行矛盾纠纷专题报告制。对重大疑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局指报告。对一般性纠纷每星期汇总后上报,重大隐患事故发生之时在24小时内上报有关领导。第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项目部、各队的综治工作纳入项目部、队领导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该矛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矛盾纠纷由队、项目部、局指三级调处。凡属队管辖的纠纷,队里必须进行调处。如果进行两次调处以上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项目部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由项目部会议研究,指定有关部门协助调处。
会议制度。由项目部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工作意见。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各部门、各队也应建立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本管段内的矛盾纠纷。
领导接访制度。领导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由党政领导轮流接待。各队、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信息预警、预案和报送制度。广辟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控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本管段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队应当立即向项目部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队维稳办每星期向项目部维稳办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记录在案。
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和挂牌督案制度。对报送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档案,实行滚动管理,对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实行“五定”(定牵头督办领寻、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定反馈要求)。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即时反馈调处情况。
联调移送制度。需要两个以上主管部门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牵头单位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手制定调处方案,果断处理。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移送主管部门。
检查考核制度。维稳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门检查或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检查对各队、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7项制度的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实施严格的职责分工,并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因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给予“一票否决”
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篇2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预防为主、依靠群众、干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保障我局机关安全,为全局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平安孝义”活动,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立足本职,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舆论氛围,认真抓好全年机关的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孝义,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电话:
三、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安全,全年不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无一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无赌博、酗酒等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为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机关全年安全,市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落实,将安全保障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机关办公区配备身体状况良好,认真负责的专职门卫,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即一名局领导配一名值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午、夜间值班,中午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夜间由通讯员值班,并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3、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财务室及其它要害部位加装铁门、防盗闸,在办公楼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对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要进行经常性了解和及时排查调解处理。
5、机关办公室要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车辆存放制度、人员出入制度,来客来访制度等,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以月存档备案。
6、机关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队、中心要把今年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当成全年综治工作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股室、队、中心,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指导、督促各股室、队、中心开展好创建活动,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在综治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各股室、队、中心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
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篇3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预防为主、依靠群众、干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保障我局机关安全,为全局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平安孝义”活动,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立足本职,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舆论氛围,认真抓好全年机关的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孝义,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电话:
三、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安全,全年不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无一起集
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无赌博、酗酒等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为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机关全年
安全,市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落
实,将安全保障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机关办公区配备身体状况良好,认真负责的专职门卫,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即一名局领导配一名值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午、夜间值班,中午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夜间由通讯员值班,并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3、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财务室及其它要害部位加装铁门、防盗闸,在办公楼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对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要进行经常性了解和及时排查
调解处理。
5、机关办公室要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车辆存放制度、人
员出入制度,来客来访制度等,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以月存档备案。
6、机关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经常性
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队、中心要把今年开
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当成全年综治工作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组织
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
稳定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股室、队、中心,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
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指导、督促各股室、队、中心开展好创建活动,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在综治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各股室、队、中心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
二O一0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报送:市经贸局、市综治办
抄送:本局各领导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