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19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一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节前
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划方案。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
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
(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
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
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三
为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大病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年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未达到领取《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标准的大病困难职工家庭。
2.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患病、子女读书、突遭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上述对象,填写附1,并根据《20xx年苏州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附2进行汇总后上报。
3.在职患重病职工。没有达到1、2条标准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难的职工家庭,填写附。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类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附1、2、以电子邮报校工会邮箱xx。
20xx年12月,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各级工会落实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层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4)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1.明确范围,确定申报口径。原则上单位工会只受理大病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如家属确实患有大重病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有单位一方开展填报,避免多头重复。
2.严格把握各类困难标准,分类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重点要填写和提供申领职工户口的户号、20xx年度医药费票据的复印、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困难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号,子女就读学校、专业名称、目前年级等相关情况,属于大病困难职工的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保证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减少后期核对的工作量。
3.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条的,要立即退档;对已经脱贫脱困的,要及时注销;对符合建档条而未入档的,要及时入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职工档案资料信息真实、档案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漏报,公开透明,程序到位。
4.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5.结对帮困,互助互济。各级工会要利用本次调查的机会,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救助机制,对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难职工进行分级建档,分层帮扶,努力做到帮扶救助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扩大参保互助队伍,做好服务,倾心为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四
为确保特困劳模、特困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盛通化市工会的统一要求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总工会就做好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为做好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按照“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活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集中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集安市总工会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刘太平担任,副组长金鑫、于志强,成员李正姬、孙玉春、高奎娟。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送温暖工作,保证了集中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2、调查摸底。xx年11月,市总工会转发了《通化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层工会对职工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摸底情况进行了核实汇总,共确定困难职工447户。
3、筹措资金。组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今年集中送温暖资金额度在往年基础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筹措送温暖资金91,500元。其中:各级工会组织筹措20,000元;财政拨付送温暖资金20,000元;民政部门专项支持20,000元;总工会经费安排31,500元。
4、确定标准。市总工会于20xx年1月4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布署了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础上,确定今年每户增加一桶油,金额达到200元。
此次集中送温暖活动分集中走访困难企业、集中走访特困职工两阶段。
(一)集中走访困难企业
动员大会后,集中走访东方机械有限公司、正大养护公司、利源金矿和得利硼业等8户企业,为这些企业送去慰问金,帮助企业
解决筹集送温暖资金困难,加大企业扶持困难职工力度,由企业按照每户200元标准发放送温暖物资,保证企业集中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二)集中走访特困职工
1、召开动员大会。1月10日上午9时,召开由各有关系统工会主席参加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具体布署,并向各系统工会统一发放米、面、油送温暖物资。
2、市总工会与市主管领导一起走访困难职工。请市委副书记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长刘永福一起走访2户困难职工。每户标准500元(300元现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统工会组织走访困难职工。会后,各系统工会组织按活动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
1、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集中送温暖活动,主席要亲自抓,亲自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和特困职工的走访,倾听困难职工的诉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各工会组织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内容,认真做好集中送温暖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要保证在2月10日前将送温暖物资发放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手中,确保困难职工不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
3、各工会组织要加大送温暖活动宣传力度。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简报、板报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工会开展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五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xx〕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六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20xx年2月6日前。
由联系社区的党政领导安排,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1、各联点领导,联点办公室在集中慰问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到社区上户慰问。
2、走访同时及时掌握特困群众的具体情况,排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地方稳定。并对社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煤气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对无房户、危房户重点关注,认真制订和落实帮扶措施。
3、各社区要认真摸查慰问对象,重点关注优抚户、重灾户、特困残疾户、五保户、特困户、特困老干部、特困伤残军人等群体。
4、各社区特困伤残、退伍军人必须慰问的对象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上级要求提供给各单位,请相关社区切实落实到位,且慰问金额不得低于200元/户。
5、请各社区仔细摸排困难在读学生情况,并安排慰问1—2名困难学生。
6、慰问对象慰问资金标准按市级400元/户,县、镇200元/户落实,科局对口慰问资金由社区联系相关科局落实到位,过冬棉被按每个社区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区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送温暖、促和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纪律,确保解困资金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活动结束后,由各社区将被慰问对象名册、基本情况报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七
促进和谐社区,关爱社区弱势群体
通过实际行动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社区弱势群体。通过组织社区冬至活动,深入了解居民生活,切实帮助社区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使社区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弱势群体度过一个温暖的冬至之夜。
1、时间、12月22日
2、地点、xx社区xx小区
1、孤寡老人、为老人送去冬至团子。
2、流动困难儿童、为其送去学习文具。
3、残疾困难家庭送上冬至慰问金。
分片区进行摸底,上报孤寡老人、流动困难儿童、残疾困难家庭各一名,汇总后,根据名单和社区党员一起集体走访。
1、为孤寡老人送去冬至饺子。
2、为流动困难儿童送去学习文具。
3、为残疾困难家庭送去大米、食用油。
俗话说,冬至大如年。冬至社区举办活动,让居民们亲手做汤圆、煮饺子等,在继承和发扬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社区邻里之间的和睦、和谐。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八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57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镇应急函〔20xx〕35号)精神,经尚寨土家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万元到各村(社区)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规定的补助标准,对全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救助对象为农村受灾困难群众,不含城镇居民)。
二、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要以20xx年9月份摸底调查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为基础,按照保重点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进组入户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重复统计。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依纪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严格把关杜绝虚列家庭人口和以长期外出人员名义套取救助金;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不得以支持、鼓励推动工作为目的违规救助,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等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对救助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经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各村(社区)要准确收集救助对象家庭户主身份证和信用社“一卡(折)通”号码填入救助对象花名册,不能出现差错和遗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并于20xx年1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民主评议会议和救助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照片打印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村(社区)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表》、《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报乡镇审核。
五、乡镇业务经办部门要指导村(社区)规范填报相关表册,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将审核通过的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录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公示表》,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规范建立台账,填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镇远县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于20xx年1月13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乡镇业务经办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各类表册、会议记录、文件、拍摄的公示照片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装订、保存备查。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九
1、严格落实《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
2、依据各乡镇20xx年度上报的灾情数据和20xx-20xx年度冬春需救助工作报告及相关数据;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十
为扎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中岗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要优先做好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难户2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居)及镇要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会议研究制定的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1月20日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于1月4日在镇及村组同时进行公示、并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各村居与1月15日前上报各村(居)救助人员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台账信息要填写齐全、不漏项,表格的格式不能动,统一模板)。1月17日中岗镇救助人员台账由镇政府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经开区)上报冬春救助人员审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收集整理个人救助申请、评议会议记录,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社区篇十一
,,,,,,。,,,,。
2024六年级毕业评语简短(精选十五篇) 06-11
六年级毕业致同学们的一封信范文2篇 06-11
初中毕业典礼校长发言稿2024(优秀10篇) 06-11
2024年六年级毕业活动策划书(二篇) 06-11
2024初中毕业典礼感谢老师发言稿范文8篇 06-11
班主任教师年度考核表的个人总结(简短3篇) 06-03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个人心得体会范文12篇 05-30
小学毕业典礼学生代表演讲稿三分钟(优秀7篇) 05-22
关于给领导的道歉信模板(最新32篇) 05-23
2024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优秀5篇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