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优质8篇)
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明确权责的重要工具。编写合同时,应有条不紊地进行规划、结构化,确保内容的严谨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一
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____________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佰万元整)。
第三条
1、项目股份比例:甲方%,乙方%。
2、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现金形式。于甲方和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日后5日内,汇入甲方建立的项目账户。
第四条:利润分成
1、项目投资额回收前,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甲乙双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乙方%)。
2、当项目投资额回收后,超过部分,利润按份分配,甲方分得份,乙方分得份。
3、项目所得收入以医院结算汇入公司账户为准(扣除公司管理费%)汇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账户。
4、利润分配日为每季度一次,甲方将乙方所应得的利润从项目账户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双方权责
1、双方必须按时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如一方资金未能到位,则以实际到位资金作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2、甲方拥有项目的具体运营权,全权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营。
3、乙方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权利。乙方指派财务一名,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有监督权。
4、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项目承担责任,按其出资额在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1、如出现项目投资额不够或项目亏损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如有一方无法承担,利润则按增加后的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经双方允许,双方不得将拥有股份转让或出售。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相关事宜
甲方和合同结束后,双方将剩余利润分配完毕后,此协议终止。如与医院续签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变,照此合同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共同投资设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称: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成立。
2、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
4、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甲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
2、乙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_担任。
2、公司监事由股东共同委任。
3、公司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任,对财务支出均有决策权。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见清单附录)。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甲乙双方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1、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信守。
一、设立饭店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大写:),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大写:),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大写:),占此项目(股份)的%。
三、其它约定。
2、股东在出资后6个月后可撤资退股;或由其他股东收购股份。
3、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4、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5、分红方式:营业收入减去所有与经营有关开支后剩余的纯利润按照股权比例3月一结;如亏损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6、共同投资人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7、上述各股东方委托赵新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有分歧可以在股东会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9、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五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_万元,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六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成立_______________公司。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三)丙方以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一)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三)股东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甲乙丙三股东的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甲乙丙三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法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二)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三)其他人如需入股,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丙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丙: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七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就成立“__×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公司住所地拟设在:。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住所地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股东公司,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住所地为,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联系电话:。
第四条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第五条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第八条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一条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篇八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__年月日。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第三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