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积金单位接收函(通用10篇)
成功的关键在于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如何平衡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身心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仅供参考。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一
职工代号联系电话转入单位转入单位代号名称因本人调至镇江市工作,需将在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镇江,特此申请。职工签名:该职工已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请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以下帐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代号以及转入单位名称。收款人全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行: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二
(员工前一家单位的名称台头):
我司已录用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我司员工,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司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信息:
开户名:(自己公司的名称)。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帐号:开户行账号。
望予接洽为感!
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前一家单位的名称台头):
详细信息: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望予接洽为感!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四
职工代号联系电话转入单位转入单位代号名称因本人调至镇江市工作,需将在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镇江,特此申请。职工签名:该职工已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请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以下帐户,并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代号以及转入单位名称。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代号以及转入单位名称。收款人全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五
(员工前一家单位的名称台头):
我司已录用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我司员工,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司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信息:
开户名:(自己公司的名称)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帐 号:开户行账号
望予接洽为感!
____________限公司
20____年 01 月 14 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六
月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交住房公积金请将其原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账户请协助办理。
单位账户:
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分理处
________公司
20____20____年5月23日
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入接收函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两联,由转入中心:出具。第一联转出中心:据此办理转移,
第二联转入中心:留存。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七
职工代号联系电话转入单位转入单位代号名称因本人调至镇江市工作,需将在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镇江,特此申请。职工签名:该职工已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请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以下帐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代号以及转入单位名称。收款人全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有我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20__年5月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交住房公积金请将其原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账户请协助办理。
单位账户:个人账户:开户银行:银行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分理处。
公司。
20__年5月23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八
现有我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x年5月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交住房公积金请将其原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账户请协助办理。
单位账户:________
个人账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分理处
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九
被接收人姓名:
被接收人身份证号码:
被接收人个人账号:
现接收单位名称:
现接收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
现接收单位公积金账号:
请贵单位(行)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公司住房公积金专户。
(现接受单位公司名称)。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接收函篇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出地):
兹有缴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本市 ________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号________ ,个人账号为________ 。
请贵中心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当期利息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
账 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注: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该职工的姓名和个人账号
联系电话:________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入地)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