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优质8篇)
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享受胜利的喜悦。如何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不同领域的专业术语和关键词,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一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二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三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
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
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五
4.2 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4 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 奖励制度
5.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3 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1.4 爱惜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让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1.5 抵制公司内部斗争恶化,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的;
5.1.6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1.7 一贯忠于职守,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5.1.8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 认真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5.1.10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1.12 能适时主动完成非职责范围内工作者;
5.1.13 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并且给公司带来荣誉者;
5.1.14 对非职责范围内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 遇到危急情况,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让公司减少损失者;
5.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5.2.1 现金奖励(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
5.2.2 精神奖励(对于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通告奖励,号召公司员工学习)
6.0 惩罚制度
6.1 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视情况给予惩处;
6.1.5 滥用权利,违反公司规定操作,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6.1.6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1.7 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6.1.8 接待宾客不微笑,不主动服务,不使用敬语,不使用规范的语言,不礼貌者;
6.1.9 没有按公司要求着装整齐,给客户以不好印象者;
6.1.10 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损失者;
6.1.11 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1.12 在工作中,欺骗,谩骂,威胁上级主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 干涉非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6.1.15 隐瞒患有严重疾病不向公司报告者;
6.1.16 向公司提供不真实情况者;
6.1.17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面招摇撞骗者;
6.1.18 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为自己创造财物者;
6.1.19 未经公司许可,兼营与公司产品相关或相同的业务者;
6.1.20 伪造公司文件,印章,记录,票据者;
6.1.21 故意损害公司公共财产,不赔偿损失者;
6.1.22 在公司或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炸药,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 偷窃公司物品经查属实者;
6.1.24 参加或组织煽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者;
6.1.25 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剂(同时报公安机关)
6.1.26 故意损坏公司账单,账簿,记录,表单者;
6.1.27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1.28 与客户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胁动手打架者;
6.2 对员工有惩罚有如下方式:
6.2.1 经济惩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不超过其工资20%的处罚;
6.2.2 通报批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通报批评;
7.0 奖惩作业流程
8.0 员工申诉流程
9.0 其它
9.1 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发布,修订;
9.3 本条例当中未涉及的奖惩事宜,参照本公司另外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4 本条例由总经理签发,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六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1月1日起施行。
爱车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八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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