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民工调研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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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一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 调查时间:xx年4月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xx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代理,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 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 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 工会职能的发挥。 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 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 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
5. 农民工自身的弱点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 解决思路及对策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 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 酬关系的法律,如 《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人因拖欠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变《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弹性规定,增大用人单位实施该行为的违法成本,使之得不偿失。如南京市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除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外,还应“责令其按相当于被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 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 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 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 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 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 “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二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xx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协同解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灵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防止和纠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的乌审旗贡献一份力量。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三
当前农民工整体素质低下已成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对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的大事,日益受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须采取措施。
培训内容方面的问题
▲培训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与农民工就业实际需求不相吻合。一些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上与农民的需求有差距,既与实践相脱节,更不能让受训者立竿见影。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普遍感觉培训内容“用不上”,造成“不学白不学,学了也白学”。
▲培训内容单一、雷同,针对性不强,且多集中在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上,缺少对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科技的培训。目前基本上很少开设农业技术和农业科技方面的培训。当前大多数培训都集中在裁剪缝纫工、电焊工、厨师、美容美发等专业。这些工种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都很低,对提高就业能力的作用有限。
▲培训内容多侧重技能培训。目前培训多是让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但注重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涉及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法律法规常识讲座和城市文明常识、心理健康知识辅导等培训很少。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本领虽然得到了加强,但就个人综合素质而言,仍然难以融入城市社会。
培训资金方面的问题
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民工想培训和被培训的瓶颈问题。当前培训资金分配在各个部门,导致各自为政,使培训形不成合力。
▲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制约农民工培训工作。根据《20__~20__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政策措施,农民工的培训资金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负担。现实中农民工培训主要由政府埋单,农民工没有承担费用的能力,而企业则没有承担费用的意愿。要增加培训投入,由就业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目前看来仍显不足。在一些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地,贫困县的财政收入50%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县财政根本无力划拨资金用于补贴农民培训活动。培训内容“缩水”,造成培训形式走过场。
▲农民感觉培训费用太多,“不划算”。农民工要参加培训,除培训费外,书本费、考试费、生活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职业介绍费诸项费用少则数百元,多则几千元,这就把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挡在了培训门槛之外。
▲培训资金分散,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目前国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补助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同一培训科目可能有几种不同的补贴额度,导致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难以确定,使农民工培训的效率很低。另外政府虽然明确提出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农民工职业培训,由于使用范围狭窄,审批很严,往往是下半年财政拨款才到位,从而造成一方面失业者急需帮助,另一方面又有资金结余过多的现象。
▲职业教育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农业职业教育又是弱势中的弱势。农业职业院校难以投入大量的资金与师资来专司此项工作,影响培训效果。
培训时间方面的问题
▲农民工不能自主选择培训专业的培训时间。部分农民确实有参加培训的意愿和需求,但由于不能灵活自主选择培训时间错过培训机会,没能参加培训。目前,对农民工的免费短期培训时间在2~3个月,像厨师、缝纫、车工、焊工这类专业,两三个月的培训确实难以熟练掌握,导致部分农民工不愿参加培训。另一方面培训时间过长,参训人员难以保证学时,农民工又担心耽误找工作,从而影响到了培训效果。
培训观念方面的问题
▲有些地方仍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的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
▲大多数农民工还没有意识到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农民工自主参加就业培训意识淡薄,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农民工大多数文化底子差,学起来很费力,很多人常常因为没有信心半途而废。
▲一些地方政府以为将农民工送进培训班就万事大吉了,认为“培训能让返乡农民工有一个地方呆着,不闹事”就行了。
培训体制方面的问题
▲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部门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范围没有明确划分,自成体系,互不联通。纵向层面省、市、县、乡建立的科技素质培训资源未能相互有效地衔接。横向层面涉及农民培训工作的部门有农业、科技、教育、劳动、财政、妇联、共青团等近20家,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复培训等。
▲在培训中没有很好地调动企业在农民工培训中的积极性。企业培训对农民工提高实用技能、增强操作本领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企业在农民工培训中存在缺位现象。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监督机制,多数地方政府只是把培训费往下拨付,没有跟踪检查培训效果、考核培训工作成效。由于监管不力,有的培训学校(点)存在学时不足、学员流失、有少数冒名顶替现象等问题。更有甚者,一些不负责任的培训机构和人员钻政策的空子,挪用资金,搞假培训,编造名册,骗取国家的补助金。
对策措施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的引导性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多方参与、整体推进,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建立一个组织、法律、政策、投入、师资、资源“六到位”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真正纳入“有领导、有机构、有场地、有内容、有特色、出实效”的正常运行的机制中,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
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资金投入。一是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充分挖掘教育资源的潜力和空间,有效整合各级各类农民培训及教育资源,强化基地建设,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二是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补助、聘请师资补助、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补助和经济困难学员食宿补助等,不能挪作他用,更不能兑换或变相兑换成现金。
完善培训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劳动需求情况、技能要求及时传递给农民工,使他们明白参加培训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输出”用工制度和输出制度。二是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系统,对农民工培训则要“按需下菜单”。三是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走农业技术培训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并举的路子,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产技能和自身综合素质。四是增强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培训含金量。要紧密联系就业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培训内容,尽可能满足农民工的现实需要,让他们感觉到所学的正是所用的、所求的,确实“学有所获”。五是提高农民工培训待遇,适当降低农民工培训的成本。农民工大都是家庭收入的主力,一天不挣钱就意味着一天没收入,要将培训与农民工创收、就业结合起来。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四
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任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借着暑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在网上调查的12个行业中,采矿业的农民工平均月收入最高,为1400元,其次是建筑业,平均收入1200元,但是危险系数极高。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每月支出收入的四成,一半左右的农民工将收入的一半寄回家。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 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 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广东省东莞市调查过程中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的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由于农民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或边远地区,他们不懂国家现行交通法规,更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如: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乱闯红绿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栏杆的事时有发生,结果农民工常常成为生活中受害的对象。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近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五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奋斗在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条战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xx工业园区企业中,农民工这只庞大的职工队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工小学学历以下占7%;初中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49%;大专以上学历占4%。
3、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艰苦工作,少部分是技术、管理工作。“脏、累、苦、险”岗位工作90%是农民工。
近年来,我县工业园区企业迅速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县委、县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工资上保证。从调研情况看,无论是月工资,还是加班工资,农民工都能按月领取。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顾,为了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园区企业加大了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费投入,免费为农民工开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视等活动室和图书室。如:正旭运动用品公司每月为职工举办庆祝生日晚会,每年十月开展一次职工体育运动会。为调动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总工会为工业园区企业赠送体育运动器材、图书资金达3万多元。
三是困难上帮扶。县总工会把困难农民工纳入了帮扶范围,建立了困难农民工电子档案,每当农民工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学,生活发生困难时,工会组织都会给予帮扶救助。例如:中声永电子公司农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两小孩上学,丈夫在家务农且身患多种疾病。20xx年大儿子考上青海师范大学,县总工会给他发放了1000元助学金。
这样的困难农民工县总工会共救助120多人,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农民工发放一卡通20xx份,农民工凭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学、购物、购药、法律援助等优惠。
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十分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人认为,给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到投资环境;2.多数农民工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工资进袋为安,缺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在与农民工座谈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发生了工伤事故、身患疾病、年老体弱时有没有保障制度。许多农民工就是在这种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相当艰苦的工作,充当着“脏、累、苦、险”岗位劳动力的角色。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六
当前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神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提出要培养新型农民,这就对农民的文化水平以及农村的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时间: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2月16日
地点:陕西省澄城县附近几个村庄:赵庄、刘家洼。
方式:过年期间,我对赵庄、刘家洼等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了解而对以上几个村庄的调查主要是通过对一些亲戚朋友进行个别询问来进行。
内容:分别对不同时期,不同年龄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查,调查近来农村人民的生活状况。
总体状况及分析
总的来说,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民问题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的文化建设也在蓬勃的发展和繁荣,农民的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化、多样化,有条件的村组修建了娱乐休闲广场。就我调查的范围和人群来说,农民对当前的情况是基本满意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七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八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一、农民工拖欠工资基本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调研报告最佳篇九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总人口46.6万人,农业人口有40.8万人,主要是以养殖业为主,因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村劳动者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很难实现脱贫致富。导致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务工,极少数人返乡创业。据统计,2019年12月底我县外出农民工达61293人。截止2019年12月,我县返乡农民工总数为3563人。
一是平均年龄小,16至28岁占50%,28至55岁占50%。二是文化程度底,初高中文化程度占90%,高中以上文化占10%。三是返乡农民工主要从事加工制造、建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返乡农民工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资金,学习到了相应的技能,更新了观念,回到家乡创业,主要创业的行业有汽车、摩托车、农机、家电维修、种植业(主要种植反季节蔬菜、水果等)、养殖业(主要养殖鸡、鸭、鱼、生猪等)、加工业(主要加工米粉、萝卜干、米酒等)、服务业(只要是农村客货运输、美容美发、饮食店等)。但目前大多规模小,不能形成产业链条。
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是成立合作社方式,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由公司采取委托的方式,有机地将农民合作社串联起来,形成一体化运作体系。如平乐乡以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为“助推器”,加快种植业发展,目前已成立金银花专业合作社1个,中药材公司1个,并成立了中药材合作社,注册资金达100万余元,会员85户,联系会员372人,实现利润收入80万元。
一是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重点创办农产品加工业、县域中小型企业、乡村特色餐饮、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二是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将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同时,为培训者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放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三是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小额贷款支持力度。为拓宽返乡农民工融资渠道,帮助返乡农民工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我县20xx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户,每户贷款金额为5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有21户;20xx年共发放妇女创业贷款344户,每户8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妇女有86户;20xx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20万元、424户,其中返乡农民工81户;2019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55万元、537户,其中返乡农民工168户。
四是营造宽松的创业投资环境,政府从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扶持。
我县返乡农民工文化技能水平本身不高,更缺乏就业的知识和技能,对市场经济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多,有些农民工虽有就业意愿,但往往不知道如何就业、从哪里着手创业和怎么管理企业等等。
1、后续投入资金不足。一些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虽然积累了一定资金,但资金量不大,创业时缺乏通盘考虑,将有限的资金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后续资金缺乏,贷款十分困难,项目难以为继。
2、管理知识匮乏,技术力量不足。农民工外出打拼,一般在所从事的行业有一技之长,但是回乡办企业,往往缺乏全面的综合性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大多数采取家族式管理,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农民工回乡创业,往往进入的并不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行业,对生产性技术不太精通,又缺乏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经常造成企业损失。如20xx年**县普坪镇鸭子井姜春元饲养的一千只肉鸡,由于防疫不当,发生鸡瘟后,损失达三万元,只得再次走上打工的路。
3、创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我县由于缺少师资力量和相关资质的培训学校,目前还没有举办关于创业方面的培训。
1、建议加大宣传,营造环境。建议省、州、县新闻媒体加大对返乡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市场化劳务经济秩序的组织引导,营造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2、建议加强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专家到**县指导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专业指导。建立挂帮机制,让创业农民工与有关技术人员建立常态化联系,向企业推荐有关技术人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建议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信息采集力度。县就业局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交流、沟通平台,提供政策指引、引导就业方向。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机制,收集农民工就业和企业用工信息,科学、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民工和企业用工总量、结构、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方面的信息,加强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公共管理和服务。扶贫、农业、民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创业的需要提供种养殖业在病虫害、牲畜疫情防治等技术服务;信息部门要根据返乡创业农民的需要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