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程木工合同(通用8篇)
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需要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编写须避免模糊用语和歧义条款,以减少争议和风险。接下来是一些成功案例分享,展示了如何通过合同达成双方共赢的结果。
工程木工合同篇一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县---乡---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承包标的:
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82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程木工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未了弘扬饮食文化,为贵酒店增添特色菜肴,丰富当地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本酒店的经济效益,扩大知名度,由甲方和乙方合作推出正宗江西特色民间瓦罐煨汤,双方秉着友好协商互利的原则,特定协议如下:
a.授权。
甲方在年日至方在甲方店内销售江西民间煨汤。
b.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每(甲方%分成,乙方分成)。
当面现金支付。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制作场地。
3.甲方应在运行期间努力维护乙方之品牌资源,不得损害乙方品牌形象,否则乙方有权追偿相关损失。
4.正式运行期间,甲方应当要求服务员着力推出本产品,以保证双方的长久利益。
5.甲方应当在酒席上给乙方安排本菜,但乙方必须保证质量。
6.由于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乙方即是甲方工作人员中的一员,应受到甲方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受甲方保护。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所有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及成品完成一切工序。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把好出品质量关。
3、乙方有权调整制作师傅的人员搭配,但乙方必须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稳定。
4、在结算过程中,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现金结算,不得无理拖欠(不参加打折活动)。
c、合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将视同终止:
1、双方有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协商后取得共识。
2、不可抗拒因数。
3、本协议到期,并未能再续约的情况下。
d.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有歧异的情况下,应首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后方可通过终止合同、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也应相互协商后作为附件形式出现,附件视同本合同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e.本合同期限为。
f.本合同一式二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无理终止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所照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木工合同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大队),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或大队)________厂,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公社管委会(或大队)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
1.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____元,实现利润____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元,行政管理费________元,在承包期内第二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____元,实现利润____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元,行政管理费________元,在承包期内第三年,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上缴款项的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通过银行转帐拨付.
2.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________%作为集体提留基金,用于______;________%用于职工的奖励和福利经费.乙方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下列生产资料交给乙方经营管理:生产用房________间,生活用房________间,机器设备____________等共____台,生产场地________处,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般应采取清单方式移交乙方)。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向乙方供应生产用煤________吨,生产用电________度,柴油________,汽油________,……,由乙方按国家牌价付款.其余国家扶持乡镇企业的物资及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3.甲方对本合同以前________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健全厂的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乙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帐目公开,按受职工与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有产、供、销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组干部的任免.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房、机器设备、生产场所和工具等,迟延一天,应按所欠交物件的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并可不交纳该段期间应向甲方上交的款项.如果由于甲方迟延提供的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供应煤,电,柴油,汽油……等,应按所欠物资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如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甲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__个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房、生活用房、生产场地、机器设备和工具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行政、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甲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乙方上交的款项.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工程木工合同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工程木工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
工程木工合同篇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_宾馆茶楼、超市交付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综合楼一楼茶楼、超市。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租金付款方式:
第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付租金万元;。
第二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全年万元;。
第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全年万元。
时间为三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承包费另行协商。
三、承包费:
每年上交宾馆万元,每年进场前一次付清,三年共计万元。
四、茶楼、超市经营方式:
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五、承包期间的费用计算:
1、乙方在经营期间,水(冷、热水)、电、中央空调费,按计量表计量数由乙方全部承担(每月抄表一次),但是甲方不能单独为乙方开启中央空调。所开通的外线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员工住宿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卫生监督费、员工体检费和疾控监测费由乙方承担;。
6、以上费用必须按月缴纳,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回。如果连续二个月不缴纳,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缴纳,则合同自行终止。所余押金不退还。如果押金扣除后还不能结清,甲方有权依法追缴。
六、押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必需一次性交纳2万元押金(现金)(不计息),押金和承包金到账后,方可进场营业。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及合同中所涉及甲方费用没有拖欠的情况下,押金如数退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茶楼、超市所使用的财产清单(附表);。
2、有权对乙方的卫生、食物、安全和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3、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财产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和有监督权;。
4、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
5、为乙方员工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宿舍场地(仅限一楼茶楼);。
6、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
7、甲方来[客消费享受8折优惠;。
9、如遇特殊情况要终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出乙方合同时间后按月计算的承包金。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
8、如遇特殊情况要终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9、如遇宾馆有大型会议或活动,需要抽调乙方人员时,乙方必须支持与配合;。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茶楼、超市及宾馆烟草专卖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且在合同期满后,烟草证归还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九、其他事项:
2、乙方如要装修,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破原有房屋原始结构;如乙方经营期间对其装修,合同期满后,则采取“来修去丢”的原则,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残值要求;如果乙方添置了固定资产,甲方可以受理,如甲方不能受理则由乙方自行处理。
9、乙方承包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经营,则承包费酌情减少。
10、合同签定,交了租金和押金后,如乙方两个月内不营业,则视为自动放弃,押金不退,甲方有权收回,并可以对外重新发包。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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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木工合同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木工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