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精选19篇)
总结是思维的碰撞,是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总结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泛泛而谈。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分析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三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及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负责办公区与三个家属区消防器材不丢失,若使用后立即报后勤服务部及时更换。
3.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5.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7.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8.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按排人员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初级火灾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上报后勤服务部消防专责。
9、值班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部件损坏时立即上报后勤服务部。
10.其它作为家属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消防安全协议书1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电业局乙方:物业公司。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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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四
乙方:xx。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五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_年__月_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六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的现场施工。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现场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切实保障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现场施工要求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6、现场施工所用机械应当按照事先双方商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任意侵占其它场地。现场施工所用机械及工具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现场施工所用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7、甲方应该在乙方进场之前保证施工现场适于乙方进行现场施工。乙方在现场施工时,应当设置明显的维保标志,进行适当的区域隔离;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8、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应参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当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
1、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的制度及规定。
2、如果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而又没有适当理由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该施工人员立即离开。如果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相关合作,今后不得由乙方承揽任何现场施工工作。
3、甲方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许可证、施工项目和施工人员身份进行检查。检查时如发现有影响消防安全或与施工审批内容不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停止工作或收取违约金(事先有这些此收取违约金的细则)。
1、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协议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
2、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当中损坏物品的,由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如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亦应予以赔偿。
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乙方进场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记录的复印件交甲方留档。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乙方需要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提前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
5、乙方应确保自带的各类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乙方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具备从事相关现场施工工作的有效专业资质证书,并应安排具备各相关工种上岗证和特种操作证的员工进行现场施工。
8、乙方确保所有乙方施工人员都参加了工伤保险。
1、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事故抢救,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乙方负责人必须在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破坏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配合进行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3、乙方必须承担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该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并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因善后工作不妥引起甲方经营受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1、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维保工作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甲、乙双方加盖各自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七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________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_________市路街的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方在举办并委托乙方负责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架搭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标准展架施工安全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览期间的一切活动,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展览期间如遇突发情况,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在具体标准展位展架方面的变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七、乙方在展览期间每天开馆、闭馆时,值班电工对所负责展位展架电线、电具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
八、展览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
九、此协议书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门及甲乙双方各一份,盖章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九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__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及兴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
(甲方)承租方:
(乙方)承建方:
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__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员检查力度不到位,经(甲方)查出隐患,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3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甲方)东升鸿福大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9、(乙方)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甲方)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乙方)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需与饭店现使用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
(4)施工人员在饭店内应履行饭店规定,不得使用一楼、二楼、三楼等营业区域卫生间,只可使用四楼员工卫生间,更不得在卫生间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施工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施工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饭店保卫部备案;由甲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新疆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饭店。
承建方(乙方):
日期: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xx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x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xx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x月xx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险情,特制定此协议:
1、各施工队所属各工种,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务安全人员的指导,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做好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保证此项目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发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协助有关上级部门搞好调查。
7、施工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施工,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8、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9、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者严禁施工作业。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现场不随便乱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工作需要时找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乱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参加,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酗酒闹事。
有下列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偷盗行为,按偷盗物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
2、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有违章行为,处以2倍罚款;
3、不服从现场管理规定,一星期内累计三次者,将开除此工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字:签字: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xx。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乙方: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总包单位: xxx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1 、专业(班组)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3 、消防安全负责人
甲方:
乙方:
4 、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4.1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4.2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并对验收时提出的问题组织乙方进行整改。
4.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4.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4.5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7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4.6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4.7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8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进场存放安装、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4.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4.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5.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5.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5.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5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经审批有合格证后才准许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5.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5.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防火规定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5.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大小便、动用明火必须开具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具、并设专人看管。
5.9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做饭、取暖和烧水不准在电线上挂放衣服和卧床吸烟。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周围3米不准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场运料外出要出示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互相监督共同搞好消防、保卫工作。
5.13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5.14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5.15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5.16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补充条款: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专业分包单位(班组):(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本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危险,保障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以及北京市地方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确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公司施工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签定情况。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与实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纠正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整顿。
5、要定期组织例会,协调解决施工项目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6、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协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和消防安全协议。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施工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协调与管理。
3、设置合格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须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须另外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会议、保卫会议和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开工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任务、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季节及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6、在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存档备查),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通报。
8、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封闭事故现场,配合火灾事故调查,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作现场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交叉同时进行时,双方应提前签定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并落实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装电气设备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闸箱内、照明灯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施工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施工
6、施工单位动火时须逐级办理动火手续
7、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动火证应明确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项,动火证应一事一办。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须报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煤气、氧气等区域施工工作动用电、气焊前,须项目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10、动火人须持证上岗(动火证、操作证)。
11、施工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焚烧垃圾。
12、施工单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工作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应成环形并保持道路畅通。
1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现场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现场以外设置生活区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设,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6、生活区食堂、锅炉房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操作间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有无泄露,停火时要将总阀门关闭.
17、施工工作现场、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废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19、施工工作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20、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工作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及兴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制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同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雷圳z湾海景花园装修施工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住宅区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订立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依据《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及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物业技术资料情况。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水、用电等事宜。
对乙、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直至停工,并进行处理。
乙、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共同负责___栋___单元_____房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设立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证,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
4、装修现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5、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施工中若需使用易燃物品时,提前做好储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8、施工区域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到2只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9、施工中万一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自救处理,并迅速通报甲方和拨打火警电话119,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消防事故的相关责任和所有损失由乙、丙方自行承担。
10、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丙方追偿。
11、现场装修废料及时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拦、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畅通。
12、施工人员下班时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所有电源切断。
13、负责人定期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上墙。
14、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然终止。
甲方签章:深圳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雷圳z湾海景花园物业管理处。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七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20_年x月_日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承 建 方:
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员检查力度不到位,经(甲方)查出隐患,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3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甲方)东升鸿福大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9、(乙方)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甲方)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乙方)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需与饭店现使用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
(4)施工人员在饭店内应履行饭店规定,不得使用一楼、二楼、三楼等营业区域卫生间,只可使用四楼员工卫生间,更不得在卫生间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施工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施工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饭店保卫部备案;由甲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篇十九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年_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