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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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财政10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20xx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xx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20xx年,仙湖镇按照《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工作方案。
》(武政办〔20xx〕66号)文件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挂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劝阻工地对脏车清洗7次,清扫辖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硬化道路接口10次,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1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00多方。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六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厂矿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街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仙湖镇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制;四是做好辖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财政10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20xx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
责任书。
》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计划。
》,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xx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
》、《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云台山风景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台山风景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本着管委会主导、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治理手段,扎实开展大岛山矿区及周边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矿山粉尘污染治理效果非常明显,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成立机构、健全网络、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治理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落实粉尘污染治理全覆盖,不留盲区,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治理行动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二)严格要求,强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粉尘治理方案,企业加大对矿区污染的投入,建设抽水泵站,铺设送水管道,安装喷水设施和新型降尘设备对甩料、卸料作业进行降尘。对边坡甩料、卸料口卸料严格控制,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发停止作业。
通知书。
督促石子加工企业签订环保。
承诺书。
碎石时带水作业。加大新工艺、新设备降尘设备的调研和应用的推广进行调研并促进将新设备运用于大岛上矿区的日常粉尘治理工作中。
(三)加强督查,把控源头。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严要求、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违反要求的单位和人员毫不留情,坚决予以停产和处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查处到位。由环保、监察、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共同把关,对采石、碎石等场所建设审批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环境准入条件;把控源头,设立举办电话,建立环保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景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圆满完成20xx年秸秆综禁工作,实现了辖区内全面禁烧的总体目标。20xx年,结合景区实际,研究改进与完善秸秆综禁工作的办法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禁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民动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与街场签订目标。
责任书。
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成立专题报道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
工作方案。
制定并签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切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强调挂图作战,强化督查检查。继续强调挂图作战,开展现场执法,成立秸秆禁烧现场执法队;设立卡口,严查入境收割机械;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突击队,配备消防车辆24小时待命;各村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动态监管体系,成立专项督查组,分片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巡查。
(三)做好秸秆储运,杜绝秸秆焚烧。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发现火点启动问责机制,实施“一票否决”,控制其它物体燃烧,确保减少大气污染程度。避免出现秸秆污染水体、堵塞沟渠以及交通安全等问题,加大组织力度,迅速做好秸秆储运,彻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乱抛问题。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信息报道,在相关重点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辖区内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生活源)调查,对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工业源)进行动态更新。建立重点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支持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目前云台山风景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岛山矿区粉尘治理、秸秆禁烧等行动的有效开展,突出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加大资金投入,保持严防、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大气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镇按照《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和《高阳县大气污染治理十项攻坚措施》的要求,依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扎实深入的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制订了《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防治污染指标进行了分解,并与村(居)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状,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为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我镇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播放电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同时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1、深入开展“四清四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各村对积存垃圾点进行了4次集中清理,出动机械车辆200余辆次,人员800余人次,清运垃圾600余吨,对辖区内大街小巷5万余平墙面进行了粉刷。整修垃圾池60个,解决了辖区范围内散体物料、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
2、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定期组织包村干部、安监人员对本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排查,今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现一处土小企业。
3、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抓好绿化植树工作,提高辖区绿化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植树602.5亩,完成全年任务的200.83%。秋冬季植树已落实55亩土地进行栽种树木。
4、配合县有关部门抓好天然气入市工程(目前7个小区正在进行管网施工)、神华清洁煤、新型采暖炉具的推广使用工作(已推广1000台套)和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宣传工作。
5、把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来抓。
(1)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高音喇叭、电子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一是我镇统一组织制作宣传条幅80余条,悬挂到各村人流量较大的重要路口等显著位置,使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二是充分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各村、社区每天早、中、晚多频次广播,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三是发放到户《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xx0张。四是利用视通公司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秸秆、垃圾禁烧标语。
(2)突出重点,积极联动。一是以保沧高速及引线、保沧路、高任路、高安路、高陶两侧为重点,县驻村督导员、镇包村干部、村巡逻小分队集中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查督查,严把死守,确保不出问题,效果明显。二是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鼓励并出资组织秸秆粉碎机械进行秸秆还田,共秸秆还田700亩,有效地减轻了我镇秸秆禁烧压力。
(3)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两个督查组,每天对全镇二十三个村(居)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每天坚持深入各村,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为为促使全镇上下切实形成合力,坚决打胜秋季禁烧这场硬仗,有效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增加工作积极性,督查结果同工资及年终考评挂钩,一经发现问题扣发工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1)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推进难度大,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供气等配套工程进展缓慢,电替代成本太高。
(2)秸秆禁烧工作投入人力物力成本太高,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点秸秆和垃圾行为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群众认识不高的问题,二是秸秆处理和运输成本高。
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力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1、积极配合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做好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2、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定期排查土小企业,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5、积极配合林业局抓好秋冬季绿化,增加辖区绿化面积,降低扬尘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20xx年,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大气质量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行业减排,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年pm2.5浓度较20xx年下降7%以上。
一、严格准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控污染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或关停。对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或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产生。二是发展绿色产业。加速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全力推进y-msd、环球金融城、江广智慧城等项目建设,形成以信息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一批生态产业示范园、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同时,围绕湾头“玉器小镇”、沙头“乐活小镇”、头桥“三江小镇”等一批“主题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三是建设生态系统。开展成片造林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市景观绿化、重点路网绿化和河网水系绿化等工程,结合10平方公里的夹江生态中心建设,加强生态涵养修复,构建生态屏障,切实增强大气的自净能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二、严格治理,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一是实施清洁生产监管。对翰森汽配等6个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区内4家油气回收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工作。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在20xx年拆除25台(套)燃煤锅炉的基础上,今年再拆除34台(套),确保年内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任务。三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大洋造船、暻泰车材等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一律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污染。
三、严格监管,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治理:一是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在古城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针对旧城和城郊结合部位的露天烧烤,补贴置换带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新型环保烤炉,对不安装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将扬尘整治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挂钩。三是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按照全市秸秆禁烧周期的统一要求,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四是道路扬尘保洁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市场化保洁覆盖面,在主城区及乡镇园区主要道路安排18部机械扫路机,实行每日“两扫两保”。同时,配备7台洒水车,除雨天或气温在5度以下天气以外,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每日两次洒水降尘。
四、严格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一是搭建专门班子。区政府成立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协调控制,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积极倡导企业清洁生产,不断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三是做好应急措施。参照青奥期间空气环境保障保准,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的预警,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
应急预案。
》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限产、停产、停工”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污染下降,防控到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县城,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经信委强化责任,协调配合,完成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淘汰粘土砖瓦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县经信委和城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的通知》,关闭了全县18家粘土砖瓦窑厂小企业,制砖制备、窑体、烟囱等相关生产线全部拆除,在全市率先实现“禁粘”。大力发展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全县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全县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了现场搅拌混凝土。
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共计8条:
1、县何湾水泥厂1条2.5*8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3、县大全水泥有限公司1条3.2*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4、县芜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8.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5、县水泥厂1条3*11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0万吨;1条3*4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1条3.6*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每年6月份举办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越性,使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县散装水泥快速发展,20xx年全县水泥散装率为70.1%,今年将出台在全县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期间我县积极推进矿山整治工作,20xx年全县矿山52家,其中露采矿山18家,井采矿山34家。目前全县矿山有44家,正常生产矿山只有2家,其余矿山多在技改整合或停产整合中。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恒达矿业和县仙马矿业(仙仁冲铜矿)。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家发镇麻桥村联合石厂和县南青方解石矿。
20xx年关闭了县精工石料厂和县鑫龙矿业。整合县老虎头磁铁矿、县工山镇西湖老虎头铜矿、县水岭铁矿三矿,项目核准已批复,正在办理整合相关工作。
目前县家发永林石灰石矿、县二兄弟石料厂、省县家发沸石矿、县飞腾矿业工贸有限公司4个矿山正在进行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成林线路器材、雨田建材等企业充分利用我县大米加工企业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淘汰燃煤锅炉,用稻壳替代燃煤,增设水处理系统和除尘系统,节约能源,实现清洁生产。用稻米壳糠采用后进料悬浮燃烧,加以助燃方式,配以燃烧风机、输料机、燃烧喷料嘴,使之充分燃烧,替代煤炭达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通过对锅炉的改造结果表明,稻米壳糠均与悬浮于炉膛内充分燃烧,其集中温度高于煤集中燃烧温度量的30%,供汽质量及稳定性明显优于燃煤,并且不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稻谷生长过程中吸收的二氧化碳正好抵消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增加大气中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
镇吕山矿区位于镇吕山村和山泉村境内,面积2.97平方公里,现有采矿企业5家,其中白云岩开采企业共有4家。矿区内依托矿山资源建有炉料企业17家,其中规上企业12家,窑炉数43座。
4家白云岩采矿企业在采矿权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有炉料企业12家,炉窑32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县镇白云石矿区共建有煅烧立窑约40余座,多建于20xx年至20xx年之间,大多没有合法手续,且全部为砖砌竖式,窑体不封闭,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装置。环境污染严重。
矿区周边有山泉、土塘等村庄,有居民300多户,由于所有炉窑均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和设备,敞开式排放,造成晴天烟尘弥漫,雨天污水横流。
产品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将白云岩直接煅烧销售到钢铁企业做造渣剂,由于工艺装备落后,导致能耗大,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质量,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推动采矿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近期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计划关停矿区炉料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园区,设定入园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的新型炉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20xx年,仙湖镇按照《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武政办〔20xx〕66号)文件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挂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劝阻工地对脏车清洗7次,清扫辖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硬化道路接口10次,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1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00多方。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六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厂矿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街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仙湖镇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制;四是做好辖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按照《武强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措施的补充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确定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现将情况汇总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坚守一线,统筹安排部署我镇空气污染应急响应及措施的落实,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响应人员到位,行动迅速。
二是加强巡查治理。由班子分包领导带队,抽调了6个全天候巡查组,按照不打招呼、不分昼夜、直奔现场的工作方式对辖区大气污染源进行全天候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将石黄高速两侧、各村道路、田间地头等地区列为重点秸秆禁烧巡查监督区域,成立6个巡逻队开展巡查,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对于焚烧行为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截至目前,我镇10家玻璃纤维行业涉气工厂全部停产并全部安排驻厂员驻厂,在启动一级响应期间全部关停所有环节工序;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另外我镇结合环保局对区域内的所有碳棒企业全部封停;对镇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并全部安排了驻厂人员;建筑工地已全部停工;对辖区内的料场、沙场、煤场全部进行了苫盖,并安排人员全天候巡视。
针对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企业进入生产旺季,订单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时,部分企业经营者思想工作不好做;西刘庄村集中存在20多家纺织作坊,粉尘污染严重,需要县统一组织进行关停取缔;我镇农村今年不属于洁净煤补贴区域,部分馒头房、油条摊点存在使用散煤现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污染及煤炭市场检查组。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二、扬尘污染检查组。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三、供热锅炉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四、道路交通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五、市场及生活污染检查组。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六、宣传报道组。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七、督导检查组。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201x年,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大气质量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行业减排,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年pm2.5浓度较201x年下降7%以上。
一、严格准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控污染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或关停。对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或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产生。二是发展绿色产业。加速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全力推进y-msd、环球金融城、江广智慧城等项目建设,形成以信息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一批生态产业示范园、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围绕湾头“玉器小镇”、沙头“乐活小镇”、头桥“三江小镇”等一批“主题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三是建设生态系统。开展成片造林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市景观绿化、重点路网绿化和河网水系绿化等工程,结合10平方公里的夹江生态中心建设,加强生态涵养修复,构建生态屏障,切实增强大气的自净能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二、严格治理,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一是实施清洁生产监管。对翰森汽配等6个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区内4家油气回收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工作。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在拆除25台(套)燃煤锅炉的基础上,今年再拆除34台(套),确保年内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任务。三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大洋造船、暻泰车材等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一律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污染。
三、严格监管,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治理:一是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在古城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针对旧城和城郊结合部位的露天烧烤,补贴置换带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新型环保烤炉,对不安装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将扬尘整治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挂钩。三是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按照全市秸秆禁烧周期的统一要求,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四是道路扬尘保洁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市场化保洁覆盖面,在主城区及乡镇园区主要道路安排18部机械扫路机,实行每日“两扫两保”。同时,配备7台洒水车,除雨天或气温在5度以下天气以外,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每日两次洒水降尘。
四、严格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一是搭建专门班子。区政府成立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协调控制,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积极倡导企业清洁生产,不断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三是做好应急措施。参照青奥期间空气环境保障保准,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的预警,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限产、停产、停工”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污染下降,防控到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