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篇一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守法首先要知法、懂法,以前,我觉得《宪法》离我很远很远,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与宪法就好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什么交集,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才发现,原来她就在我身边。
她,是我们国家的母法,所有的法条都要以她为依据。她,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的规范都要以她为标杆。她作为我们国家法律渊源的至高至伟者,每时每刻都精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
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的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学好宪法,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勤于自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下午家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
可是,大家肯定会想,虽然法很重要,但离我们小学生还很远、很远,我们不需要去管他,那就错了!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只有我们学了法,才能正确分辨。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对不对呢?
只有我们学了法,才会知道这些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那么被欺负的同学是否会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呢?也只有通过学法,才能用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前一阵就有一起案例,一位经常在班里受欺负的孩子用刀将老欺负她的学生给捅死了,被警察机关带走。
这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虽然你可能有理、可能是受害者,但当你触犯法律后,也一样要受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篇三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心中有法,与法同行,看似每个人都能轻易讲出来的八个字,可真正能做到心中有法,时刻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人又有多少?讲到法,那究竟什么是法?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答案。或许,在普通百姓眼里,法就是法院的判决,枪毙人的告示,就是看守所和监狱;而在法律人的眼里,法或许要复杂深刻的多,它不仅包含着现有的法律制度,而且涵盖着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等等诸多的内容和领域。
而我,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我心中,法就是自由平等,就是公平正义,就是尊重和保障人的价值和权利,更是执法者依法治国的一种理念、原则和方法。就在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而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法制观念如此浓郁的氛围下,我们更应该尊法学法知法守法。大家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那如何才能做到心中有法,与法同行呢?
第一,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行动上遵守法律。尊崇法治,首先内心就要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列宁曾就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面对触及违法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遵守法律。
第二,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生活中有很多活生生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例子,很多是因为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而法律是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依据,不是一个摆设,只有把这个依据认清楚了,才能遵守法律并合理运用法律。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当我们在看电视,浏览报纸,用手机上网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也可以从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事例中吸取教训;对待单位组织的普法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摆正心态,认真的去学习了解,必定获益良多。中国有很多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等等都是对立法尊法守法重要性的诠释,因此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同时要合理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21世纪是法治的社会,而我们正身在其中,因此了解法制,做到心中有法,与法同行是非常重要的。最后,就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尊法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吧!
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宪法讨论发言稿 宪法专题研讨发言稿篇五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歌德说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是:法律和礼貌!可见“法”和“礼”的重要。今天是宪法日也是我们道德讲堂的主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简单的说,法是调整我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保护和约束我们。法律,给人一种威严、崇高、敬畏之感。威严在于法律的平等性,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崇高在于法律的至高无上,它不关注人们的生活琐事,却保障着人们的基本生活;敬畏在于法律让一切试图违法、犯罪之徒心存畏惧,从而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安定。创建法治社会,我们应自觉提高守法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对违法犯罪之事大声说“不”!
然而,我们要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恶人才犯法。恶人和善人是我们在道德角度对于人的评价,而罪与非罪是法律给予的评价。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心存善意而杀人就不给于法律上的惩罚,更不会因为一个心存恶意的人就无故的逮捕他。善恶有别,只要他们不违法犯罪,法律都无权干涉他们的生活,而对于敢触犯法律的人,我们绝不姑息!这也正是我们法治国家同古代人治的最大区别。法治国家的建立,更需要我们转化传统观念,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仔细观察,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试想我们的高考,如果没有法律条文的约束,国家又怎样通过、这个最公平的大众平台选拔人才?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大家任意抄袭作弊,那么谁来保护我们公平录取的权利?又谈何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不仅保护我们的权利,还维护公平和正义。刑法修正案已经将考试作弊纳入犯罪,公平和正义正在彰显!
遵法知法守法,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各种不同比例的地形图、地质图,各种文件、报告,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资料数据化、电子化已成必然趋势,同时电子网络发展迅猛,工作计算机化,因此在工作中很可能会造成资料流失、数据泄露,这也许并非故意人为,但是,行者无意,用者有心。总有部分不法分子窃取保密资料行违法犯罪之事,造成重要文件泄密,损失不可估量。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提高法律意识,对保密文件严谨使用、妥善管理,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要做好保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尊法知法守法,从身边小事儿做起!共建共享和谐、美好法治社会,你、我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