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大全14篇)
总结是对所学知识和经验进行梳理和归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和应用。如何提高科技应用的能力,跟上时代的步伐是现代人的必然选择。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一
记患上第一次看《明智与感情》的时分,大约仍是初中,好爱好阿谁生动泼的mm,大概是当时候的凯特浸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粹的斑斓,真实是过分动听。很明晰地记患上,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成能碰到真实的恋爱。而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随着歌声走出去,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正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普通,进情进景。
以是阿谁时分挑选了暮气的玛丽安往爱好。似乎你低眉就有人猜测你是含笑或者是低泣,似乎你欢笑就可以给全部房子带来阳光,似乎你危坐正在那边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一切人都宁静地淌正在你的音符里陶醉,似乎你能够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用由于任何外界而消逝本人的棱角,似乎因了芳华有了暮气弥漫了才气飞腾了调皮就能够率性地让全球均可以绕着你转。
但是阿谁玛丽安只正在没有懂事的年岁里抖擞着她的光辉。以是时隔多年,看到bbc从头翻拍的三集版《明智与感情》时,我清楚地将更多的喜欢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阿谁已经正在我的天下里缄默着的埃莉诺。不那样盘绕的光辉,不那末丑陋的面庞,只是宁静地为你分忧,而后忍着本人的哀痛,仍然撑起你的但愿。
异样的出生布景、生长阅历,但是她们于我就像是生长的两个阶段,虽然她们的差别实在只是动态的性情成绩。埃莉诺那样的人正在一团体的早期该当很少见吧,哑忍而抑制,善解人意。更多的咱们都只是玛丽安。我本来觉得最鲜明美妙指日可待的事物实在只是咱们性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抹杀。
阿谁纯真就任性的玛丽安最初仍是何乐不为地宁静正在她已经嗤之以鼻的人身旁。而我再也不沉沦本人为她披上的光晕,明智年夜于感情,生长真的是一种让步。而这类让步,我却没有想否认,就如这篇博文并非为了留念每一个人都已经是的玛丽安。我再也不那样眷恋张狂的率性。
比来只是路过他人的故事,冲破已经引为宿命的大约不但是激动。宿命都不了,无处立足,那没有是最佳的出亡所么?从天而降的截但是止让人其实不难受。正在我如许罗嗦完了明智与感情的pk以后,我仍是笑本人,大概我才是最老练的那一个。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二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可之后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一样的,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仅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必须要活下去,必须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礼貌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十分残忍,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所以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忍,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三
《我的母亲》是老舍为纪念母亲而写的。这是一部催人泪下的作品,也是她最好的散文杰作之一。
今天怀着极大的兴趣看了《我的母亲》。这篇散文主要讲述老舍早年丧父,是由她母亲一个人抚养长大的,与母亲有着深厚的感情。老舍母亲去世后,家人直到第二年她母亲生日前夕才让老舍知道。于是,他怀着一个失去母亲的儿子的心,向读者倾诉对母亲的爱、感激和怀念,写下了散文——《我的母亲》。
老舍老师用平实朴实的语言,用她对母亲真挚的爱来叙述母亲短暂的一生。他毫不犹豫地详细描述了这件事,突出了他母亲勤奋、善良、乐于助人和坚强意志等良好品质,以及他伟大无私的母爱。文章结尾是“心痛!心痛!”结束,却让读者落泪!眼泪!
与老舍对母亲的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流浪街头的'老人。
老人在街上游荡,衣衫褴褛,头发凌乱,驼背,背着一个麻袋。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凛冽,他们翻遍又脏又臭的垃圾桶谋生。他们有的没有孩子,有的失去了孩子,有的被孩子抛弃。老人整天在街上闲逛,有时一天之内捡不到多少纸和罐头。他们可能饿了一整天,也可能一顿饭都没吃。有的孩子因贫困无力赡养老人,被迫抛弃老人;也有一些家里不穷,但又不想赡养老人,抛弃老人的老年子女。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原因,不管是家境贫寒还是不想赡养。他们应该善待父母。父母其实是想和孩子一起享受家庭幸福的!
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幅漫画。作者虽然只用了几笔,但影响深远。漫画的题目是《妈妈的印花布》,意思是:一位母亲用她最漂亮的印花布把孩子裹在怀里;孩子们长大后,让年迈的母亲裹着印花布离开家。母亲带着眼泪离开了家,浑身发抖。过去,母亲们用漂亮的印花布包裹孩子,把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父母不求回报,只求孩子长大后对自己好;但是那个孩子残忍地赶走了他的母亲。孩子的良心是什么?你父母养你读书吃饭,你却抛弃了他们。本来全家人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老人却在街上。
头流浪,你还有人性吗?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你父母给了你生命。你应该一辈子孝敬父母。鸟儿能养活父母,更不用说我们人类了。我们应该好好孝敬父母!
这篇短文不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以后一定要善待母亲。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四
《理智与情感》记得第一次看《理智与情感》的时候,大概还是初中,好喜欢那个活泼泼的妹妹,或许是那时候的凯特渗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真的美丽,实在是太过动人。很清晰地记得,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可能遇到真正的爱情。然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跟着歌声走进来,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一般,入情入景。
所以那个时候选择了朝气的玛丽安去喜欢。仿佛你低眉就有人猜想你是浅笑或是低泣,仿佛你欢笑就能给整个屋子带来阳光,仿佛你端坐在那里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所有人都安静地淌在你的音符里沉醉,仿佛你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因为任何外界而磨灭自己的棱角,仿佛因了青春有了朝气洋溢了才华飞扬了俏皮就可以任性地让全世界都可以绕着你转。
然而那个玛丽安只在不懂事的年纪里焕发着她的光芒。所以时隔多年,看到bbc重新翻拍的三集版《理智与情感》时,我分明地将更多的喜爱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那个曾经在我的世界里沉默着的埃莉诺。没有那样环绕的光芒,没有那么俊俏的脸庞,只是安静地为你分忧,然后忍着自己的悲伤,依然撑起你的希望。
同样的出身背景、成长经历,然而她们于我就像是成长的两个阶段,尽管她们的差异其实只是静态的性格问题。埃莉诺那样的人在一个人的初期应该很少见吧,隐忍而克制,善解人意。更多的我们都只是玛丽安。我原来以为最光鲜美好不可企及的事物其实只是我们生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扼杀。
那个单纯到任性的玛丽安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安静在她曾经不屑一顾的人身边。而我不再迷恋自己为她披上的光晕,理智大于情感,成长真的是一种妥协。而这种妥协,我却不想否定,就如这篇博文并不是为了纪念每个人都曾经是的玛丽安。我不再那样依恋张狂的任性。
最近只是途经别人的故事,打破曾经引为宿命的大概不只是冲动。宿命都没有了,无处安身,那不是最好的避难所么?突如其来的截然而止让人并不好受。在我这样罗嗦完了理智与情感的pk之后,我还是笑自己,或许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一个。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五
我一直想读这本书。老人和海终于如愿以偿了。每次看这样的外国书,总觉得有点奇怪,但不是一种乐趣。但我觉得这本书似乎比其他书更难读。似乎很难让一个兴奋的人冷静下来,读一个老人三天的旅程。但它做到了。
当我意识到我已经读完了整本书(虽然很短)。我的不耐烦去了,我只知道我已经松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还是为老人顺利回家而高兴。回想起来,当我咬下这些话时,我看到老人84天没有补上一条鱼,心里似乎笼罩着一大片烟雾。看到老人一天一夜坚持补大马林鱼,柔软的'沙发椅坐起来也让人腰酸背痛,比如坐针毡。看到老人吃生鱼,既难过又不可思议。看到老人和鲨鱼搏斗,我似乎也拿起了棍子。好像在那个梦里,不是他,而是我,倚着船栏,看着海岸高处凝望的狮子。
就像其他优秀的作品一样,它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惊,不是来自华丽的文字,而是来自灵魂,让我像所有其他读者一样有这样的感觉:尊重。假如一个人有老人的坚持,optimistic,这样一颗坚强透彻、朴素乐观、高尚的心,无论是在普通渔夫身上,还是在农民、医生、工人身上,我都应该毫不犹豫地坚持一种情感。直到有一天,我也能得到这样的心,即使只有一半就够了。
用这本书来激励高一时的自我,永不忘记坚持,永远乐观!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六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xx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七
看了《我的母亲》,发现不仅仅是辛苦。故事开头,作者先介绍了母亲的家境。有时没有足够的人去耕种,妇女不得不在田里工作。老舍出生前,家境还一般:大姐和二姐都嫁给了不错的家庭。然而,生下老舍后。那一天,妈妈半夜晕倒,睁开眼睛看他;老舍一岁半的时候,父亲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的炮火中阵亡。
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便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她这是为了什么?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母亲从小到大对作者的无尽关怀,指明了作者老舍的人生道路,让其成为了一个素质人格品德都健全的人。
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不能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从文中的字里行间,我都能注意到母亲对老舍浓浓的爱,同时也在点点滴滴中发现老舍对母亲的爱,更多的是歉意。
刚开始,我还在想老舍写这篇散文的用意,但看到这一句话,我就明白了。老舍写了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道理: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没了根。这是老舍他自己的感受。他用最最朴实的字句来诉说他的母亲,用最真挚的话语来打动每个人的心。回想起以前对母亲种种的不尊敬,真是太不应该了。母亲,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米尔说的没错,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没有了这股力量,就没有了依赖,没有了任何时候都可以靠的肩膀,再坚强的人也会脆弱!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八
小说《悲惨世界》的诞生引起了人们对三大社会问题的'思考“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小说人物芳汀展现的就是饥饿如果使妇女堕落。
芳汀,曾经是欢乐的化身。她闪光的牙齿显然从天主那里获得一种使命,就是笑。她浓密的金黄色的头发,老是飘起来,很容易松开,需要不断束住,仿佛天生是为了让伽拉忒娅逃到垂杨之下。她曾经快乐、美丽得像仙子一般。她同时也是贞洁的化身,透过年龄、季节和轻浮的爱情散发出来的狂热,从她身上逸出的是节制和谦逊的难以抑制的表情。然而,罪恶的爱情骗子玩弄了她的纯洁,他用尽一切花言巧语来骗取芳汀的信任,让芳汀错误地把他当作依靠、当作可信赖的情人。然而这个情人却只给她留下了一个得不到承认的他们的孩子就一走了之了。从此芳汀就开始走上了那条通往地狱深渊的道路,离她的纯真贞洁越行越远。
自从有了孩子,芳汀就有了作为一个母亲的天性,那就是不顾一切地守护孩子。即使情人抛弃了他们的孩子,但是芳汀还是勇敢地独自承受了抚养这孩子的责任,她甘愿放弃一切自己曾经珍爱的美丽的衣裳和配饰而换上了难看粗糙的女工服,为的就是给她的孩子一身漂亮的衣裳还有一个存有希望的未来。她以为她的宝贝在寄宿的家庭里一定活得很快活,就像她看到的寄宿的人家的那两个小女孩一样,她哪知那人家会欺骗她,就像当初她不知道她的情人会欺骗她一样。
为了她的孩子,她努力工作赚钱。为了她的孩子,她又丢掉了工作,然后她甘愿卖掉了自己那令人欣羡的洁白牙齿和美丽的长发去支付她孩子的赡养费,那时候她还是那么的年轻,年轻的女孩子有哪一个不是追求美丽珍爱所以自己的美丽的东西的,更何况那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但是,芳汀不但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同时还是一个年轻的母亲,她的母爱大大地超过了她对自身美丽的追求和珍惜,为了她的宝贝,即使要她变成丑陋不堪的巫婆她也愿意。
可是即使她放弃了美丽,她也没法还钱她的债,她欠社会的债,一个她永远还不清的债,她不得连她最后的尊严也放下了,那就是她的贞洁。曾经,即使她再穷,即使要拔掉她的牙齿,即使要剃光她的头发她也不会想到要出卖贞洁,然而一想到自己的宝贝要忍受饥饿之苦,她放弃了,她怀着巨大的悲痛放下了她最后的尊严。
芳汀,即使她再深信爱情,她也惨遭欺骗了。即使她再相信努力工作能够饱腹,她也敌不过流言。然而玩弄她的最大的骗子,不是那个爱情骗徒,也不是那个散播流言的丑恶的妇人,是这些人生活的社会。是这个社会孕育出这些丑恶的人。她,还是那么年轻的她,就那样被贫困折磨,被代表统治阶层的人狠狠地教训,临走时她心爱的宝贝也在另一个地方被压榨、虐待。她本应得到幸福的,像她那样的善良的美丽的天使,然而是她折了翼落到了这黑暗的悲惨世界,她注定了要悲惨地离去。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九
小时候的阿米尔一直在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苦苦奋斗,因为一场风筝大赛,他背叛了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人。他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他逃之夭夭,或许他从来没有把哈桑当成朋友。后来他为了赎罪再次回到阿富汗,以他的形式来赎罪,洗刷他的罪行,还有爸爸的。
他虽然懦弱,但是他有责任心,他不顾一切把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年幼时的他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用一些钞票来陷害哈桑,把他逐出家门;长大后的他把一些钞票塞在草席下面,为的是让那户穷人家过上好日子。因为长大了,他成熟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仍旧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心里,他不敢忘,也不能忘,他带着这种愧疚之心一直活着。二十六年前的事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去,而会越来越深。他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六年前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
“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哈桑哪儿都不去,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同样是他的儿子,他对他们的态度却有两种。
在真相还没揭晓之前,爸爸在阿米尔眼里一向是高大的;在真相揭晓之后,爸爸在阿米尔心中高大的形象一瞬间倒塌了。他想不到爸爸竟会做出这样的事,震惊、恼怒等情绪挥之不去,二十六年了,这么多年来他到今天才发现他一直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下。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样说一点也不错,他们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他们一半好,一半坏。
不要背叛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人,请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请珍惜你眼前的友情。
我无力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沿途的小石子在我脚下奏起一首忧伤的歌,那是饱受世间沧桑的歌,余音袅袅,哀伤如我,只得做命运的傀儡,机械的迈动那两条好似灌了铅双腿,当然,我已也再无奔跑的勇气,只留下时光带给我的麻木。
轻叹一声,不禁感慨岁月无情,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然而梦醒时分,我却已经长大。一只手轻轻抚上胸口,微弱的跳动声告诉我我还活着,可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早已让我迷失了自己,我慌乱的四处张望着,可是诺大的城市却熟悉的让我陌生。
一只“鸟”划破了天边的宁静,跃入我的眼睛,也撞入了我的心海,像一颗小石子掉进一片安静不动的海面,它的从天而降激出朵朵浪花,化作层层涟漪,好似点点星光,唤醒那遥远的记忆,我不禁痴了,醉了,仿佛云里雾里,不是梦是幻,只留下呆呆的我。
只见那只“鸟”扑棱棱的挥舞着巨大的羽翼,以风的速度向我俯瞰而来,带着丝丝不羁,又带着些许的豪放,绝不受着风的拘束,远远远——天边!进进进——眼前!我静静的望着它从我头顶的那片天空中掠去,这时,我才有机会细细观察它!
这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人类的囚禁使它自由翱翔于蔚蓝的天空之上;这是一只有着自己独一无二思想的风筝,可以时刻掌握着自己命运的风筝,它把自己的命运之线紧紧的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本着我的命运我做主的态度而生活,可是风筝的生活却是我永远遥不可及的梦。它墨黑色的骨架缀上片片晶蓝,染上缕缕洁白,好似快于天相融合在了一起。当暖暖的阳光洒在它的身上,耀眼的金光使我无法去正视,然而它依旧在风的托付下缓缓前进着,并没有因为我的注视而停下它的脚步,但我却随它而飞。
一抹抹绚丽的色彩点缀着蓝蓝的天空,多彩的风筝小鸟凝成了我心中的一片美丽祥云,净化了我那颗染满世俗的心,以光带走了心中的暗,我仿佛重新回到了童年时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肆意快乐的日子,我欢呼着奔向纷飞的风筝,紧紧地追随着那道黑色身影,即使追不上,也要去尝试,纵然现在的我已被失败打击的遍体鳞伤,但我依旧忘不了那追逐的幸福,也许这就是痛并快乐着。小时候的我总是很喜欢不顾世人的眼光去追一只只斑斓的风筝,因为它们在我的心中便是一个个自由的梦,不受束缚的风筝让我向往做追风筝的人,它让我明白即使摔,也要摔地潇潇洒洒、了无遗憾。可现在呢?当初引以为傲的理想早已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中不值一提,小小的梦想在岁月中不知不觉的破碎,只留下我一人在这黑暗深渊中瑟瑟发抖,只怕走错一步便万劫不复,我怕,我怕这无尽黑暗吞噬了我,我恨,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迈出的勇气。我发了疯地追,拼了命地跑,可是却永远也跑不回过去,错过的,便永远错过了,在无法回头,就算痛苦,也只得忍泪前行,但我并不奢求什么,只希望那拍打着羽翼的风筝可以等我一下,因为,从明天起,我只愿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当初的放手使我不得不紧紧地抓住,错过的,终是错过的,而现在的,我绝不放手!
风筝消失在了天际,化作一缕白影,我消失在了路的尽头,成为了一个追风筝的人。从此,我的生命中就只有梦的'世界,花的海洋,风筝的陪伴,因为当微风把鸟儿风筝扶上天际之时,我便明白,冬天已经离去,春天近在眼前,我追着风筝便此生无憾,只因拘束的心脱下软禁我们自由的锁链,从此天高任我飞!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十
《傅雷家书》是20xx年译林出版社重新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傅雷、朱梅馥、傅聪,编者是傅敏。《傅雷家书》最早出版于1981年,《傅雷家书》的出版是当时轰动性的文化事件,三十多年来一直畅销不衰。它是傅雷夫妇在1954年到1966年5月[1]期间写给儿子傅聪和儿媳弥拉的家信,由次子傅敏编辑而成。《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儿子傅聪间往来的书信。不仅是一本充满了亲情的家信,更是一本充满哲理的好书。
傅雷的童年,是在他母亲几乎不近人情的教育与监视中度过的。受此影响,他对傅聪的教育也就沿袭了他母亲的风格,教子严格,家规严厉,加之傅雷脾气暴躁,父子之间的关系极其僵硬。有一次仅为一点小事就大吵一架,傅聪离家出走长达一个月才被接回。
后来,为了深造,傅聪出国了,傅雷给儿子写了很多的书信,而这些书信最后集结成了《傅雷家书》。在这些信中,我们能够看出一颗深切的父爱之心,即使到现在读来,岁月都无法磨灭那种父亲对儿子的思念和关爱。
在这些信中,最与一般父亲不同的是,一开始傅雷在信中不断地向儿子表达了自己的愧疚,诉说自己的后悔之情,后悔儿子在身边的时候待儿子太严格、太狠,并说到“这爱的最深切的关头,偏偏来了离别”。傅雷表现出的知识分子那种敢于反省的优良品质,更体现出作为父亲对儿子的真切的爱。
随着我对《傅雷家书》进一步的阅读,我越来越感觉到傅雷是一个好父亲,虽然脾气暴躁是他的缺点,但是这一切都是源自于他对儿子的严格要求和望子成龙的那种期盼。在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不断的思念之中,在一字又一字、一封又一封诉衷肠的信件之中,一种微妙的感情与关系在傅雷与儿子傅聪之间产生了—那是一种宛若朋友的父子情。在信中,他告诫儿子与人说话时不要把双手插在口袋中,脱下大衣时要把围巾也一起拿下,还建议儿子专注于学业,将谈情说爱暂且搁下,教他说话要学会委婉,要懂得感恩,要时常与帮助过自己的人通信等等,点点滴滴,不一而足。
可以说,傅雷把自己对人生的认识和经验毫无保留地授予傅聪,希望对他有用。傅雷日日夜夜期盼儿子的来信,那种思念的感情透过书和岁月不断地向我们涌来。对于儿子的来信,我们几乎感受到了像“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那种珍贵和期待。让人不得不感叹“封封信,涓涓情”了。也正是因为这样,作为在外面求学的儿子傅聪,没有让父亲失望,早早地取得了傲人的成绩,成为新中国第一代杰出的音乐家,也成为中国人的骄傲。
对于我来说,读《傅雷家书》可以说收获颇多,除了书中傅雷说的那些谆谆教诲外,我对于父母亲的那种深切的爱的理解也就更加深刻,我深觉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
是的,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贤人促膝长谈: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受到一位严师的教诲,阅读的甘露将会伴心田一生。而《傅雷家书》就是一本好书。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十一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十二
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我特别的喜欢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无数,现在我步入高中,更是有更多的读书选择,对此我也有自己的读书心得。
高中以前,还有很多书,我都读不懂,现在我很多书就能弄懂一些了,毕竟成长了一些,也不是个什么都需要去问大人的人了,有很多的书随着自己长大一岁,理解也更深了。比如以前读书的时候,只喜欢看一些故事多的、有趣的书,像寓言故事、童话故事一类的,现在我就能往深的发展了,可以去看一些名著之类的,一些长篇小说,不再是短篇的了。对于名著,我看了《茶花女》、《童年》《红楼梦》等等,这些我都开始去接触了,在读的过程中,也能够找到作者的中心主旨了,可以体会到作者的那个年代的光景是个什么样的。如《茶花女》讲述了一个进入上流社会的交际花经历多番的艰难也未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最后天人永隔的故事。我看完,真的是很感慨,那时候的社会对于他们这样一种不对等的身份却相恋的两个人人是一种折磨。最后只能叹息他们的爱情的悲伤。
现在的我读书,再也不是浅显的看书的表面了,我会深入书的主旨看。而且现在读的'书而是比较杂的,有更多的类型,虽然以前也有接触不同的书籍,但是现在我能去看的和接触的更加多了,看书能够让我不去想令人烦恼的事情,可以在短暂的时间里让我去忘记一些不快乐。读书最重要的就是能让我学到知识,学到一些在课本和上课老师教的不一样的,更加的开拓我的视野,感受不一样的情感,这也是一种对自我修养的培养。
读书能怡情,还可以陶冶我的情操,帮助我提升个人的文学修养。同时读书不在于快,在于慢,一点点的深入书中精读,是把书读透了才好。我们要细读书,这样才能体会到书中要带给我们的情感以及中心内容。我读书更加倾向于广泛,因为读一种类型的书,只能知晓那一种,并没有多大的作用,可是各种各样的读一些,是能够让我学到很多的写作方式的,而且还能扩大我认识世界的视野,能够看到不一样的世界,即使没有去各地看看,也能从书中感到世界的有多大。
读书于我已经不单纯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了,它更多的是寄予我更美好的世界。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十三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高中生读书心得500字篇十四
《长恨歌》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