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管理制度(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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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制度篇一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招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11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4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3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经济处罚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第39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xx,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经济处罚。
第43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4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6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
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___至____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
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____至____元;一个月内违规__次以上或________年内违规____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1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____日。
第52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53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5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7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8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9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0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1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62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________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第63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4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5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劳动管理制度篇二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
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
8)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戴钉易滑的鞋;
10)使用园盘踞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11)粉尘作业环境下按规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机械时,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裤无破损残缺;
15)其他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规定。
9项目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0项目部应建立保存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记录(包括“三证”)资料,并应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备查验。
附注:
1)安全帽上面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劳动管理制度篇三
1、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20xx年,劳资科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报表统计工作进行认真填报,每月保质保量完成集团公司各项报表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全年无出现错报、漏报现象。依据经济运行部的考核要求,认真完成经营者薪酬上报、汇总工作,每月按时完成薪酬月报,以及季度预兑现薪酬和年度总兑现薪酬的发放工作。围绕集团公司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对期内生产经营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措施、确保中心各项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2、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理论和业务素质;20xx年集团公司的发展形势严峻,为此,我们做好应对困难和挑战的思想准备,认真学习集团四次、集团四次职代会精神,领会集团人力资源系统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优质服务创新年”为主线,加快管理转型、为中心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科室人员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各项学习活动并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和各项专业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各种服务技能,为履行好科室职能做好科室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3、加强薪酬管理,完成年度量化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工资总额及各区队的人员配置情况,准确核算各区队20xx年切块工资,我们结合人员调动交流、结合增资、调资和行政人员行政职级变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岗位职务、职称变动,单位毕业生分配等审定各区队切块工资的数额,合理调控工资配置,充分发挥工资杠杆作用,较好的控制各个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全年无超提、计提、暂借现象。
4、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对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及时掌握劳动合同到期情况。加强劳务用工管理,规范劳务用工程序,完善劳务用工审批程序,按照集团公司的政策精神,严格掌控劳务工的数量,按程序办理业务,加强劳务工入库管理。
5、完成了职业技能统计、申报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结合20xx年中心实际情况和中心各工种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中心技术工人初、中、高级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根据中心要求和符合个级别的条件,上报20xx年职业技能计划,上报各工种人数,组织各工种学习、培训,20xx年我中心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通过2人,高级工通过30人,达到85%,为我单位各工种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做好服务引导工作。
6、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社保工作;20xx年全年劳资科为我单位22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其他单位调入3人,调出1人,在职死亡2人,我们及时位以上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的转移、中断、支付手续,及时更新人力资源系统,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审批手续,根据20xx年中心职工个人收入调整了20xx年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基数,中心人力资源系统和集团公司以及省社保中心人力资源系统衔接无误。
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探索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上创新能力不够。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理论知识和政策依据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劳资科业务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20xx年我们将以理论学习为先导,组织全科成员全面系统地将人力资源方面相关业务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中心、服务职工的能力。
2、抓好基础工作,强化管理职能;随着集团经营形式的不断变化,薪酬绩效管理工作也将面临波动和起伏,20xx年我们要不断完善基础建设,强化管理职能,促进劳动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运作。
3、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新体系;20xx年我们将按照集团公司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要求,不断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制定多种工资分配形式的办法,加大切块工资指标的量化考核,充分发挥工资激励等约束作用。
劳动管理制度篇四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50每天×事假天数=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已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已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劳动管理制度篇五
1、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
2、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范围和原则:
(1)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物质,对皮肤感染的作业;
(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5)极严寒湿度下作业;
(6)高温下作业。
我厂生产一线的.维修工及保管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全员发放防暑降温保健品。
3、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质按量配备。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的作业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静止发放有铁钉的工作鞋。防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对于高温温度下作业人员发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温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条件合适的场所配备冷暖空调。
5、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6、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保健品发放登记档案。按时记载发放手续,定时核对岗位防护用品、保健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7、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发放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发放。
8、凡因工作变动者,必须及时调整防护用品、保健品。防护用品不到位不准上岗操作。
9、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当班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必须按器具规定的校验期进行校验,且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在案,发现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到使用期限的必须报废。
10、使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原则要求:
(1)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和保护部位的要求,科学合理的选用防护用品;
(2)加强培训教育,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必须严格按照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完好、可靠,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有针对性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器具,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器具的禁止进入工作岗位。
(6)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及时发放保健品。
1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保健品必须从卫生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购买。
12、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管理制度篇六
(1)学习劳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及进度安排计划。
(2)认真备课,在写好教案的同时,要为学生在劳动课中做到手脑并用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1)教师在响预备铃前要到达教课现场,为学生上课和实习做好一切课前准备。
(2)要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率,精讲多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4)必须教育学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凡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上课纪律和上课的考勤制度,记录每节学生出勤的情况。
作业要适当,使学生既动手又动脑。基本上当堂完成,每次作业要批改、打分、作记录,作为劳动课的评分成绩。
劳动管理制度篇七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1.职责与权限
1.1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其他部门: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1、劳动关系分类
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3.劳动合同办理时间: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3.3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劳动关系证明
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劳动争议处理
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
5.1.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2.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6.1.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2.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3.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6.4.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5.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6.投诉处理:
6.6.3.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6.4.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员工纠纷调解
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健康管理
8.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管理
9.1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特殊事件处理原则:
9.2.3最糟后果预测:预测事件可能会有的最糟结果,然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劳动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项目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条:项目部在承接工程任务时,发现周围环境不能满足作业条件要求时,要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防范措施。
第三条:进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施工,项目部要编制施工方案,提出防范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条:公司在采购个人劳保用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工地现场前进行检验。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性措施,要积极设法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和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从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出发,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是:必须发的应当给予保证,可发可不发的不发。
第八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1)、有刺害、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面,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2)、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3)、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十条:对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等必须要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采购不合格的劳保用品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特殊的防护用品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过期失效的严禁使用。
第十一条:禁止以钱代物,将劳保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
第十二条:员工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
劳动管理制度篇九
1、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一切规定。
2、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履行站规。
3、上岗时穿好工作服、工鞋,不准穿拖鞋和带铁器底面鞋。
4、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艺区。
5、禁止带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工艺区。
6、按时上下班和做好交接班记录,保持设备、环境卫生清洁。
7、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8、值班时不准吸烟、串岗、玩耍、喝酒。
9、不准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损坏站内花草树木。
10、按时准确完整地填好值班报表和值班记录。
本站职工必须遵守站规,若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关于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