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优质8篇)
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环境变化和需求变化。那么,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呢?每个方案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环保意识却是比较滞后的,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国内的状况就显得不容乐观,不仅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不足,而且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合理化研究也不足。垃圾分类收集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目前,有近半数的人不能清楚地说出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的,许多人在回收过程中,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也依旧比较模糊。我校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工作,达到全体教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知晓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方式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处理行为形成率100%。
全校师生、学生家长。
(一)校领导与教师高度重视,争作表率,引领推普教育。
2.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作以“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为主题的发言;
3.党组织结合教职工政治学习,集中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垃圾分类方法》;
4.组织全体党团员积极开展相关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布置校园环境,营造宣传氛围。
1.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及宣传版面;
2.通过校园广播,增加本次推普周宣传的内容;
3.在校园内醒目处开辟三个固定的宣传板块,定期更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方法》和有关知识。
(三)家校沟通,以学生为纽带,向家长宣传。
1.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教育学生,以身作则;
2.开展爱我家园征文比赛。
五、活动预期目标和效果。
通过本次旨在促进有效实施垃圾分类的系列环保活动,以学生为宣传纽带,通过学生自身的实践与宣传,加强社会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加大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真正做到垃圾分类齐动手,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单位卫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人员品质。
到20xx年底,各股室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我单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单位成立石城县妇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名单如下:。
明确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前提条件。《管理规定》规定了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类。《管理规定》在对分类类别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授权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作了规范。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4、其他垃圾。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源头减量,优化资源。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尽量实现共享共用,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优先采购可以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可再生办公用品。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处置体系,推动办公环境和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提升。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进局系统、市民中心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加强对市民中心入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局属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
1.研究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制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卫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3.强化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起草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引导、发动党员做好单位、小区和家庭垃圾分类工作;节能处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综合处做好市民中心行政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识张贴和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物业做好报纸收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登记,分类造册;后勤服务中心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工作,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垃圾处置记录或台账制度,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局属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做好先行示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垃圾分类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在小区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主动与社区(物业)对接,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
5.监督检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6.总结经验。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报送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1.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已列入2018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其列入年终对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综合考评,请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2.严格分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查。各处室、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26号)以及《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城管委发〔2019〕1号)、《开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试行)》、《开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街机关大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四分法”,推进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顾 问:邹 畅。
组 长:胡 芳。
副组长:谢俊灿、陈 焰、王科林、梁为超。
杜卫峰(常务)、周先觉、杨建波。
满一斐、伍 勇。
成 员:各部办主任。
三、实施范围。
街道机关大院。
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即分为可回收物、干垃圾、有害垃圾及湿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张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大件垃圾等。纸类,包括书、报纸、包装纸、纸板纸等未受污染的废纸;塑料,包括塑料包装容器等,如塑料瓶、桶、盆、桌椅和包装袋等未受污染的废塑料;金属,包括各种类别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餐具、文具和玩具等废金属;橡胶,包括轮胎等各种类别的橡胶制品;玻璃,包括无色玻璃和有色玻璃,如玻璃杯、平板玻璃等未受污染的废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衣物,干净整洁、无破损、可重复使用的衣物,包括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布绒玩具等旧衣物。
(二)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蓄电池、纽扣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废油漆桶、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三)湿垃圾。日常生活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中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主要包括剩饭剩菜、瓜皮、果核、菜叶碎骨、过期食品等。
(四)干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污染纸制品、陶瓷品、一次性餐具、塑料袋、透明胶、纸尿裤、废笔、废胶水、烟头烟灰等。
另外,还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指废旧床架、椅子、木门、桌子、沙发、衣柜等,装修垃圾指碎石、碎砖、木料、装修废料、混凝土等),机关若有大件垃圾或装修垃圾,可向城管办申请,统一运送到开福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回收处置。
五、投放要求。
(一)可回收物。应将废纸类折好压平,回收时避免受到污染;塑料类塑料瓶内应无残留液体;玻璃类玻璃瓶应去除瓶盖,撕掉瓶身标签,尽可能保持完好,瓶内残留物应用水冲洗,小心投放;金属类易拉罐等应踩扁压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装包裹。
(二)有害垃圾。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投放时应注意轻放;油漆桶、杀虫剂等如有残留,需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已破损物需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各类废置药品、药剂应尽量保持原药品包装、包装不完整、零星散药应用纸张包裹。
(三)湿垃圾。纯流质食物垃圾,如牛奶,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请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内;投放湿垃圾时,鼓励将包装物(如塑料袋)去除。
(四)干垃圾。投放时尽量沥干水分,同时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
1、开展宣传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张贴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明确垃圾分类方法和“四分类”内容,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横幅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2、完善分类标识。对户外分类垃圾箱、室内楼道分类垃圾桶、茶渣桶、办公室脚踏分类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施标识标牌进行完善。所有办公室一律清除非分类垃圾桶,统一使用分类垃圾桶。办公室脚踏垃圾桶为两分类桶(可回收物、干垃圾),垃圾桶张贴对应门牌号;机关每层楼的南北两侧放置四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和茶渍桶,并在桶上张贴相应分类标识,引导分类投放;在食堂与机关大楼通道处张贴大型“四分类”宣传板和垃圾分类制度牌;设计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栏,将“四分类”法传递到机关工作人员心中,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3、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参加垃圾分类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准确性。物业公司作为街道机关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也纳入培训范畴,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二次分拣,提高垃圾利用率,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4、组织参观考察。组织全街外出学习考察机关垃圾分类经验,各办(所、站、中心)均抽调人员参加学习,直观地学习先进做法,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效率。
(二)实施阶段(2019年8月-11月)。
1、强制机关干部参与。街道各办(所、站、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对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2、做好垃圾设施管理。在食堂旁楼梯下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党政办负责完善分类收集点设施,与物业对接机关垃圾二次分拣事宜,并派专人管理及建立台账。楼道两侧及电梯口的垃圾桶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洗保洁,办公室内的垃圾桶由各办人员自行清洗保洁,保持垃圾分类设施的干净整洁。
3、妥善开展垃圾收运。物业公司负责收运和分拣事宜,每天不少于2次,将可回收垃圾(包括低价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到街道机关垃圾分类收集点,可根据实际自行售卖,无人收购的低价可回收物由街道统一收集,并按照280元/吨的标准给予保洁员奖励。餐厨垃圾由食堂定点收集好,由湖南联合餐厨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集中收运。
4、开展监督检查评比。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部门和个人,指导其改正。
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三)提升阶段(2018年12月)。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办(所、站、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示范创建。街道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街道实施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发掘表现好的个人和办公室(所、站、中心),树立先进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3、加强督促指导。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各办(所、站、中心)要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