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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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篇一
专项检查组通过谈话了解、现场查看、调阅材料等方式,重点围绕xx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平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从专项检查的情况看,xx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平稳,能够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一把手带头,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能够及时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署要求。同时,xx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
1.体制机制方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研究少,无宗教工作研究会议记录。
2.责任落实方面。建立了党总支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不是红头文件。
3.阵地建设方面。文化传播阵地建设缺少,文化活动开展少。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切实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明确相关要求和任务。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下属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将意识形态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意识形态工作有抓手。要围绕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新时代文明实践、宗教工作、文化传播、文明创建等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不懈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占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阵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扎实推进文化传播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农家书屋等场所建设,开展丰富多样文化活动。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篇二
县直工委:
根据省、市和《中共__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__】)112号)精神,按照《中共__县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太宣发【__】)15号)文件要求,我局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把在新形势下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民政文化宣传,赢民心、聚民意,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惠及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发布以来,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意识形态责任制已经建立,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更加重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更高、工作力度更大,全局上下没有发现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的“十种情形”。
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民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局党组副书记、老龄办主任张敏同志分管县老龄工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崔琦同志分管财务工作、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综治维稳、信访、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社会福利股长范祥东同志分管工程招投标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安全生产,联系县老年服务中心;局党组成员、双拥办主任蒋利民同志分管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办公室、监察、社会事务、社区建设、法制建设、党建、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联系社区服务中心、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光荣院、县烈士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牛子新同志因病请假手术后正在康复治疗中。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去年底今年初,局党组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全省民政工作人员身上及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及相关问题,给予我们应有的警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职尽责,并对__年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形成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制定了《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到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局党总支和所辖各党支部。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承接单位,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单位。民政工作的好坏关乎党群、干群的关系,关乎民心、民意的向背,更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__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去。
(四)加强督查,完善考评。局党组逐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单位和党员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基层党组织、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应对这方面的创新思路举措不多。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落实。通过有效措施,把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组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局面。二是抓工作到位。通过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保证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三是抓结果成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任何意识形态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篇三
12月9日,我校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产生的根源做深刻剖析。
1、在八种机关病里,感觉自己存在软骨病(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薄弱,先锋模范作用不强),懒散病(纪律意识不强,意志有点消沉,工作得过且过,精神不振,没有向工作认真者看齐、学习),守旧病(不学习,不进取,不创新,安于现状不上进,工作无亮点,无特色)。
2、专业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具体表现为:一是虽然有时候也学习点业务专业知识,但有些实用主义的思想,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二是在业务知识方面,对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精。三是在工作中缺乏新思维,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准确,把握不住发展的必然规律。
3、敬业精神尚可,但工作主动性不足。
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多了些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习性。也多了一些自己感觉到是事倍功半的东西。二是实际工作只限于听领导的安排,没有自己的工作创新思路。
4、自我要求不够严格。无论是思想意识还是工作上,有时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完成任务”的观念,没有向高标准看齐。
1、通过教育学习,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不足,要按照要求来审视自己,规范自己。
2、深化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新知识,改进自己工作方法,提高知识的运用能力。
3、主动,积极的做好本职工作,发扬奉献精神。认真对待任何事情,不报应付的态度,不把工作当作一种负担,脚踏实地,多花心思的去做事情。做事的时候,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有创意,对待问题从深层次分析,思考深刻,时刻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写好反思。做事遵守精细化原则,要做就要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用“精细化”来严格要求自己。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篇四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是传递上情,宣传政策。近两年,我局中心组先后5次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_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_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_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篇五
近年来,市***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按照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凝聚力强、领导力强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落实与旗帜、道路和国家政治安全有关的意识形态工作,市***党的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更有力的领导和更有效的措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促进局系统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组织按照局党领导小组的要求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实现工作、目标、方向,形成统一领导、党政府、团队成员的工作模式。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思想一岗两责制度,修订和完善城市***党领导小组关于思想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将思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水平到边缘、垂直到最后、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第三,加强团队建设。根据通知要求,在局系统中成立了36人的网络舆论员团队,主要转发和评论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的有影响力的积极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基层党组织都向宣传员提交了一名以上的信息。自2015年以来,业务部门以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形式组织了200多名基层信息员培训,确保了基层信息宣传团队的稳定。
存在不足: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顶层设计不够。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坚持做到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由于局党组对“四个自信”的领悟不够透彻,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设计、长远打算还不明确,抓手不多,方法创新不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理解有偏差,思想转变不够彻底。局属个别基层党组织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差距,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还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务虚不务实,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如何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举措,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思想掉不过个来,还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不会抓抓不好的现象。将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发展的思路不清,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我局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出一些针对性的做法,但目前仍处在完善和打基础阶段,尤其是改革过渡期,个别事项尚未完全理顺,经常表现出统筹部署科学性不够强,个别任务交织重叠,责任目标不清晰,跟踪问效不力等问题,致使基层单位普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十九大指出的“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存在逐级衰减的现象。
二、紧紧盯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
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导向、阵地建设、创新载体和典型引带等重要环节,全方位推进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随着社会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我局坚持主动适应,积极采取分散学和微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系统学和重点学相结合、学原著和研讨学等“四个结合”的模式,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特别是对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局党组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宣讲组对27个基层党组织,1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宣讲,实现党的声音,党的理论在民政系统全覆盖。针对社会上对党的扶贫攻坚政策存在的认识偏差,甚至过激言论,我局多次邀请市委党校的理论专家和市扶贫办有关人员对党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系统内5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对所有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入户宣传摸底,及时澄清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的错误认知。二是强化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化主题主线宣传,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依托民政大讲堂,认真抓好“我爱岗、我敬业、我奉献,我幸福”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创新成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积极参加呼市电台“民生有约”、“连心桥”等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切实筑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通过参观乌兰夫纪念馆、清水河老牛坡党支部旧址等红色阵地,积极打造具有“本土化”特色的舆论主战场,结合党建设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了儿童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社会福利院多家单位的标准化阵地建设。通过搭建网络“微阵地”,培育意识形态宣传员,不断延伸宣传触角,筑牢了抵制不良思想侵袭的人民防线。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精神引领,打造工作新亮点。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合市体育局举办了“市长杯”社区足球联赛;举办了首届“民政杯”足球联赛;在局系统开展了“书香伴我行”主题读书活动,在征集的文稿中精选了7篇上报市总工会;举办了“庆八一·双拥杯”足球、羽毛球邀请赛。承办了在我市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以市民政福利园各服务单位为依托,向自治区观摩团深入宣传了我局以专业社工理念介入服务对象的工作方法,全方位展示了我市、我局近年来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举办了抗战老战士座谈会,慰问抗战老战士,征集抗战书画作品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存在不足: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形式单一活力不足。通过对标对表,我局还存在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传播途径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问题可能对民政工作带来的影响预判不足。比如,基层单位,甚至是局党组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多是理论灌输多、焦点辨析少,党课教育宣讲多、互动少,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新闻上稿偏低,尤其是在大媒体,大平台进行宣传渗透的文章少之又少。
二是意识形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大。在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上还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意识不强,参加频次不多、活动单一;个别党支部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标准化销号登记制度落实上依然存在“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没有真正按制度规定的数量、流程、标准做好登记销号。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需不断完善提高。***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媒体平台、办公区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但随着宣传文化阵地、形式、内容的不断更新,个别单位整体设施较为落后,经费保障重点不明确,没有完全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的作用。
四是人才不足,激励不多。由于局属基层党支书记年龄普遍偏大,对一些新技能,新办法缺乏足够的精力去学习理解,导致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加之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一些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
一是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坚决把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带头抓、带头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把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作为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把凝聚人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组年初通过组织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局党组成员与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层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局属单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由机关党委牵头,相关配合,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加大对网络平台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推荐民政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做到早监控、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所有舆情信息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四是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查、有失必问的原则,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四官”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对抓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问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利用党建工作交流会分析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虽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但个别基层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习惯还没有形成。局党组每年都与各基层党支部签定《责任状》,机关党委结合系统实际也下发一系列的文件,明确相应的措施要求,但制度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走样变形的现象。比如, “网络舆情员”队伍建设问题,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明显不够重视,单位舆情员对宣传平台使用管理不熟练,转发率、评论率、影响力均偏低,直接影响到舆情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意识形态队伍整体建设水平较低。意识形态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缺乏,知识结构更新较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事物的研判不足,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能力欠缺,难以达到新时期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舆论引导的本领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机制未完全形成。
三是行业主管领域意识形态建设不实。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大且门类众多,尤其是文化类、宗教类社会团体易出现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亟需时刻严格要求其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但目前现行的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体性规范较少、管理力度不够大,程序性规范还不够完善。
三、下步对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一是严格各类媒体管控。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注重社会效益放在宣传发声的首位,把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作为主导思想。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抓党建述职会,督促局属基层党委、支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锻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深化意识形态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坚持“三会一课”,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科级以上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40天的调研制度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五是做好行业主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建设和抓手,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应建早建”原则,结合实际确定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量,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提高单建率,提升覆盖质量。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指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引导、思想引导、活动引导、培育引导和党的建设引导,确保党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