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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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__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20__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参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检查任务。截止目前,共投入检查人员4人,检查了县第九中学、县第七小学。现将我县组织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扎实地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检查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成立了20__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由主任科员白立丰担任组长,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定了被检单位名单。同时对我县20__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进行工作部署。
为了使这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避免走过程,使检查查出成效,局领导班子还对这次检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参检人员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实施各项监督检查程序,把问题查深查透、不走过场;二是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齐全;三是要严格检查纪律,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在检查中树立监督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四是要在检查之前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检查的单位性质掌握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实施相关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对有会计核算、会计基础信息不完整和不规范及有存在漏洞的地方,检查人员及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被检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对有违法违纪问题,检查人员在检查处理建议中还及时提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等方面的具体整改建议。
对被查单位的定性、处罚,由我们检查组先提出意见和建议,再交给主管领导会签,最后由局领导签发。对重大和复杂的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从而保证检查处理严谨、准确。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被检查单位存在会计凭证和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我们对此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的财经法规,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督促被检单位整改,帮助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我们及时提出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这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加强会计监督,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会计资料不全。由于会计人员工作不认真,原始凭证不完整,审核疏忽大意。
二检查力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是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能更好地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应该提升监督检查的地位和力度,并应把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充实到监督检查工作中。
(2)是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宣传力度。每年年初,针对被查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不理解和不了解的现象,要借助媒体大力宣传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性质、目的和意义。使这项工作能被社会所了解、所理解、所支持,树立财政监督干部的威信。
(3)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建设。树立法制意识,强化法律观念,加大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尽快制定完善可行的处罚细则,使执法者有据可依。
(4)是要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新思路、新方法。把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指导被查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寓于管理之中。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2
根据__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我镇财政检查组于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15日对__民政所单位自20__年11月至20__年10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部分问题追溯到了以前年度。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政所是__行政单位中一个独立核算的部门,民政所有在职职工、干部2人,下设桂敬老院,统一纳入核算管理,20__年10月30日止累计收入__元,累计支出__元。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0__年10月31日记4号凭证中用救灾救济款付低保五保信息网络录入加班工资3500元,付报刊费4100元,付宣传资料费1154元,清理政府水沟费150元,共计8904元。
以上行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理意见
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根据国务院令[20__]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8904元,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3
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2个,挂号0个,规范脱贫攻坚制度1个;开展重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效能监督检查2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0人,问责0人,移送0人。
(二)本月我乡召开乡干部会4次,就困难帮扶和脱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分配要合理,工程进度要加快;系统数据录入要真实,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各项资料档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扶贫项目完工后要求施工方及时提供报销依据进行财务报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公示;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截止7月20日,我乡脱贫人数已达46户117人。
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截至7月20日,接到群众反映灾后重建、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共0件(不含上级纪委下转件);已办理0件。经查证:属实的0件,不实的0件;正在办理的0件。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一)干部作风效能方面无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包括批评教育等轻微处理;
(二)无对脱贫攻坚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扶贫攻坚工作建议帮扶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对困难农户进行走访,并根据农户实际情况进行产业发展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使农户从根本上致富起来。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4
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中心血站和秦州区范围内的22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采供血机构及人员执业资质、血源管理、血液采集、包装、储存、运输、发放、疫情管理、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厂矿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人员执业资质、结构布局、血液来源、血液储存条件、临床用血审批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用血等方面的内容。
从检查的情况看,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执业,为进一步确保我市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
经核对15份临床用血,血液来源均为中心血站,血液各项信息均符合规范要求。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大多数能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独立设置输血科(血库)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工作人员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硬件设施陈旧,未配备专用的储血冰箱;部分医疗机构输血技术资料项目记录不完整。
进一步规范了市血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增强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安全用血意识。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从人员思想上、监管措施上和落实责任上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5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早着手,一是成立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监督检查科等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全力以赴、严肃对待,积极完成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强调各粮食经营企业在收购中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收购政策;要重点对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拖欠群众售粮款以及其他有关粮食购销政策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建立业务熟练的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队伍。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夏粮和油菜籽收购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带头的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队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从5月中旬起,我局即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巡查。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落实情况;二是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监督检查活动的形式: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深入收购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及处理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全市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共开展检查88次,参加检查人员292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59个次。在具体的现场监督检查中,我们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粮食收购市场的形势特点,明确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侧重于检查其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对售粮人粮款的及时结付情况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对个体户以及经纪人,重点检查其收购中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收购了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是否有掺杂兑假行为等,加强了源头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检查结果: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未发现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油);“打白条”及代扣款项;克扣农民,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的情况。多数收购户在收购中都能按照政策规定明码标价敞开收购,并按规定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向我局上报收购数量和有关情况。但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一些诸如台账记载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当场明确指出要求改正。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关粮食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粮食经营企业和多数群众对粮食部门依法行政还不很了解或不很理解。缺乏必要的舆情支持,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是由于地域广、战线长、市场经营户多,单靠一个部门、有限的几个人去监管,难免力不从心,也难以真正监管到位。
三是个别经营者台帐建立不规范,报表不及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努力扩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认知度,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好包括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在内的各项工作,规范市场收购行为;工作的重点放在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违规行为上。通过发现和纠正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锻炼和提高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扰乱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6
按照《关于开展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对策建议调研的通知》的要求,20__年9月中旬,县监察局(招监办)组织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选择了20__年以来国土、市政、水利、交通领域在建和已竣工的8个项目,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和各项目建设单位详细查看了项目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招投标方面。
所检查的8个项目均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招标;备案资料较为齐全;未发现化整为零和规避招标情况。
(二)合同管理。
8个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合同均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合同价与中标价均一致;除县交通局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延期外,其余7个项目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一致;均明确了违约清场条款;中标人均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三)压证管理。
8个项目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质检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均在建设单位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委派,2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变动后均履行了变更手续;均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压证施工监督检查。
(四)转包分包。
8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五)施工管理。
检查中发现,县交通局子石路项目除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现场外,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均不在现场,调查时反映以上人员中秋节后未及时返回;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其余6个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施工、监理单位均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子石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资料管理混乱,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未查阅到项目相关资料,其余项目资料较为齐全。
(六)变更管理。
除县交通局县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竣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县教育局沙石多幼儿园项目增量未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外,其余有设计变更、增量增项的项目均按规定履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七)资金管理。
8个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资金均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到中标人约定账户;已竣工的项目中除县林业局综合林场危旧房改造已结算正在准备财务决算外,其余竣工项目正在编制结算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新提高,多数单位能执行规定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也开展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少数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未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未严格执行标后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个别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够主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情况未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罚。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力。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由于人员少、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做到对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管。四是个别项目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增量增项报批不及时。五是工程结算(决算)送审不及时。一些项目未能在竣工初验后一月内收集完善工程资料送中介机构进行结算,个别项目拖延时间较长。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监察局(招监办)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深入宣传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建设单位人人知晓。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严处。
三是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尤其是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工程增量增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边建边报和先建后报。
五是收集完善工程资料,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在一月内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及时送审计、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决算)。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篇7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