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顾问协议(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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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顾问协议篇一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因甲方在中国大陆房地产投资的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2服务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甲方应当最迟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续约的书面通知;续订协议的相关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情势另行约定。
2.1.1.1受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房地产开发的类型,寻找有利的投资机会。
2.1.1.2乙方根据其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围绕资金筹措、融资方案制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出具《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1.3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2.1.1.4乙方参与设计房地产项目投资架构和交易模式。
2.1.1.5乙方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参与房地产项目投资谈判。
2.1.1.6乙方负责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并办理相关工商事务。
2.1.1.7乙方负责协调甲方同房地产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2.1.2.1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迁安置与补偿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参与同原业主的谈判和法律文件的签订。
2.1.2.2受甲方委托,乙方参与“招牌挂”活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预登记和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1.2.3乙方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建设、房地产销售等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
2.1.2.4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2.2.1.1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2.2.1.2乙方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2.1.3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融资策略和融资方案。
2.2.1.4乙方协助甲方对其房地产项目进行包装。
2.2.1.5乙方协助甲方设立项目公司或对已有公司进行规范化整顿。
2.2.1.6乙方负责筛选和推荐有实力和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
2.2.2.1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推介和路演。
2.2.2.2乙方负责修改和优化融资方案。
2.2.2.3乙方负责起草《投资协议书》、《融资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2.2.4乙方负责引见投融资双方或多方见面直接洽谈。
2.2.2.5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完成评估、审计、验证、法律等相关事务。
2.2.2.6乙方参与融资谈判并积极促成投融资双方或多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乙方负责督促投资方积极履行《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争取资金尽早到位。
第三条服务团队。
3.1乙方至少指派投资专业人员、财务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联络人员各一名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2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换其他人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3甲方应当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员和乙方负责联络。
第四条服务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的,甲方应当首先和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2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项目详细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3乙方联络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负责人反馈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4.4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工作内容或工作进度需要调整的,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5涉及到委托授权业务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文件。
第五条服务费用。
5.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分为两种形式的费用:一种是固定的顾问年费;另一种是占募集资金一定比例的融资顾问费。
5.1.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年费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5.1.1.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
5.1.1.2本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如果当时本合同已解除或终止,则免除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义务。
5.1.2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按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5.1.2.1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下部分的,按3%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3募集资金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的,按1%支付融资顾问费。
5.1.4《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和编制费用不包含在投融资顾问费之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2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主动安排接待的除外。
5.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和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代理等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过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4甲方应当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行:
帐号: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6.2甲方应当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与投资者商洽有关事宜。
6.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主体或其房地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投融资顾问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
6.4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6.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
6.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接触并私下达成损害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承诺。
6.7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没有续约的,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因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促使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达成融资协议的,甲方仍必须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融资顾问费。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等报酬。
7.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3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义务。
7.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事务的进展过程。
7.5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
7.6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或损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为。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2乙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必要的。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2甲乙双方应对投融资事项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适用,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晓。
9.4一方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出现的阻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内或国际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机构行为、传染病、民众骚乱、罢工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应中止履行并自动延期,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充分证据。
10.4一旦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将此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1.1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承担数额为未支付部分20%的违约金。
11.1.2除前款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1.2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条约定得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2.1乙方违约但相关义务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11.2.2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减少或免除固定年费。
11.2.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是于港澳台注册的法人主体或自然人的,应当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1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通知、送达。
1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首页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新的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2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一般条款。
1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或变更,甲乙双方应依修改或变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有关条款,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皆有履行其余条款的义务。
14.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____市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a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____市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签字:
盖章:____。
日期:
联系人:
电话:
乙方:____市公司。
签字:
盖章:____。
日期:
联系人:
电话: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mail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深圳市伟智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账户:___x。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联系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联系人:电话: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公司就甲方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投资者洽谈交易而不付融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本投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五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居间方): 。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因 项目资金需要,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融资顾问负责就该项目提供咨询、寻求其他融资渠道、设计融资方案、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以取得其项目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六
7.1 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 %作为乙方融资顾问报酬,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融资顾问报酬,乙方的报酬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
7.2 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顾问活动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为人民币 元。
7.3 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7.4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7.5 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时应出具相应的发票。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七
10.1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如无其他特别约定,败诉方应当承担因主张本合同约定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如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10.2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合同及附件之前,已经要求乙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不理解之处经乙方询问后已得到甲方完全充分的说明,乙方承诺已经完全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约定。
10.3 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内容,除非经双方确认,否则均不产生约束力。
10.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签订地点: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投融资顾问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____市__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a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____市__公司。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