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一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咬住省政府下达给全省建设系统的全年安全管理控制指标数,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抓住以下重点:
一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继续深化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将建筑工程的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失稳、大型起重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等四类多发事故确定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确定工程投资规模大、在建项目多或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的地区和企业为我厅重点监控对象,制定重点监控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部位的隐患排查。
二是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行为。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管理制度。要不断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
三是夯实施工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全省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二)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以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年,我省率先颁布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多年来,《条例》对于促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条例》的一些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于当前形势,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急需上升为法律规定,因此,今年省建设厅将提请省*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以健全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体系为手段,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当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队伍数量多,素质良莠不齐,相当部分检测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给工程质量、安全造成隐患。我省今年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加强检测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检测业务挂靠、转包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建立检测机构不良行为档案,逐步建立我省检测市场准入和清出的良性机制。
以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和质量通病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对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等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社会公共安全密切相关,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要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场材料检验把关、商品砼质量等情况,要开展建筑工程渗、漏、裂的专项治理,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同时还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根本目的,完善奖优惩劣机制。继续加强引导,鼓励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时淘汰工程建设中的落后设备、施工机具和工艺;出台《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施工企业工法创新,并推广应用成熟先进的工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在市场准入环节,对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要给予更多的承接工程任务的机会;要切实研究落实优质优价措施,增强企业创优的积极性。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职工的安全素质,确保项目的安全顺利的竣工。
二、教育和培训的目的:
使各级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教育和培训的目标:
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提项目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教育和培训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劳动纪律、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个人利益的利害关系等方面教育。
2.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包括一般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包括国内外、企业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学习,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并通过典型事故的剖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5.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7.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患自救;
8.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四、培训时间安排:
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教育会议
五、教育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质量年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生产安全,努力保障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2-3个。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类人员要做到100%经考试合格执证上岗。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定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今后凡"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施工企业必须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局安全监管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管理
1、要高度重视事故管理工作每起事故都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和结案,依法查处事故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季报和年报工作。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要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结案处理后,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良业绩记录,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考核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