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优质10篇)
探究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之一,我们应当时常反思和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最后,我们还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来完善我们的总结。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几篇优秀的时间管理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一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二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用户:
为保障住宅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监督、配合我们做好房屋保修工作。
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司系地址:xx人:xx
二、本住宅系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已经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1年;
4、门窗安装出现翘裂、变形不密闭,五金件损坏,1年;
5、厕所、厨房、洗漱间,阳台地面倒泛水、积水,1年;
6、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7、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灯具,6个月;
8、管道堵塞,2个月;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双方自行规定:
五、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限内承担保修。
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购房款或调换住房,并由本公司承担有关鉴定费用。
六、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内,对用户提出的报修,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并及时予以修复。
七、本商品房的保修期,从住宅交付使用和订立本质量保证书之日起计算。
八、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住宅的合理使用,详见《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在结构、部件、设施。
保修等方面作出以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抗震等设计标准。
二、本商品住宅系委托具体相应资质和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并经政府有
部门审查。
三、本商品住宅已按国家规定通过有关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四、本商品住宅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五、本公司按照承诺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三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房 屋 概 况
-3-
注: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报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房屋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报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4-
2、在接到用户报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修复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买受人 (签字): 年 月 日
-5-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说明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信件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同的住宅交付用户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 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3
注:其他部位、不见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保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保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2、在接到用户保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维修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收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商品住宅买受人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开发公司(章)辽宁正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君(签章)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 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15年09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
二、该住宅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亳州市利辛县嘉和阳光城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各项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利辛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四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维修电话。
建设(开发)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五
《》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工程。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3年内保修。(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2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联系维修,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章)。
xx年xx月xx日。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六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xxx区xx小区xx栋楼xx单元室,建筑面积xx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xx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为了树立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安全保证书。顶岗实习期间(从学校出发到返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实践者应当先征求家长同意,应于实习前将家长同意实习的意见书交至系部。
2、严格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纪律观念。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单位或宿舍)或中途停止实习,如遇到特殊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离开。
4、珍惜学院荣誉及自身健康安全,不做任何影响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的事情。从事实习安排以外的活动时必须有为自己负责的态度。
5、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若出现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老师报告。
6、严格按实习单位规定进行见习和操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水等,不去游泳池、江、河、湖、海等地游泳或洗澡。
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行为,不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
8、不参与损害学院和实践单位名誉的任何活动。
9、参加实习前应自觉签订此安全保证书。
保证人:xxx
时间:xxx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七
尊敬的住户:。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
日期: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八
《》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
(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3年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2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联系维修,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xxx。
时间:xxx。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九
保证书。
》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篇十
一、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根据设计使用年限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范围:
1、屋面渗漏;。
2、排气孔不通;。
3、地坪空鼓、开裂起砂;。
4、内墙及顶棚抹灰、瓷砖、油漆饰面脱落;。
5、门窗扭曲变形,开关不灵活或五金等件损坏;。
6、给排水、供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
7、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和部件的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供热系统为二个供热期;。
3、装修、电器为二年;。
4、楼地面、门窗为一年;。
四、保修期从用户对工程验收三个月起算,超过保修期将实行有偿服务。
五、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管线、设施和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
____建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