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长篇小说(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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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一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齐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读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使我深受启发。他让我深深的明白:成功是一个多么仍人羡慕的字眼啊!想要成功,那必须得持之以恒。
《西游记》这个故事中,四位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河尚,他们四人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取得真经。孙悟空武艺超群,猪八戒能挺身而出,沙河尚忠孝两全,他们三人齐头并进,一齐护送师傅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们开始了这一段艰难而又艰辛的旅程。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无数的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最终取得真经。这其中的苦与累是一般人所无法想像的,他们之所以能战胜它们,是因为有一种坚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在支持着他们。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能够放下齐天大圣,猪八戒能放下天蓬元帅,沙河尚能够放下河神,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了。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儿做这做那,但自我却很懦弱、迂腐,最大缺点是心肠软,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因人妖不分而把孙悟空赶走。并且动不动就纷纷落泪,魂飞魄散,骑马坐不稳翻个跟斗跌下马鞍。可是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征服,在徒儿的帮忙下最终取得真经。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那种。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二
《水浒传》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史籍曾记载宋江等36人造反的事迹。施耐庵正生活于其间,他目睹了当时朝廷的黑暗、统治者的昏庸、政治的腐败和社会的不平。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水浒传》。
施耐庵12生于兴化,舟人之子,13岁入私塾,于元延祐元年(13)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年)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年)登进士,不久任浙江钱塘县尹。后弃官归里,闭门著述,与门下弟子罗贯中一起研究《三国演义》《三遂平妖传》的创作,搜集整理关于梁山泊宋江等英雄人物的故事,最终写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朱元璋屡征不应;最后居淮安卒,终年74岁。
全书围绕“官逼民反”这一线索展开情节,表现了一群不堪暴政欺压的好汉揭竿而起,聚义水泊梁山,直至接受朝廷招安而失败的全过程。从中可以看出农民起义的发展规律:起义英雄的行动,是由小到大、由无组织无纪律、由个人反抗到集体反抗。但起义军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起义失败、从而投降的悲惨命运。
总之,《水浒传》犹如一幅长长的历史画卷,我们从中看到的不仅仅是可歌可泣的农民起义本身,还有宋代的政治文化,市井风情和社会景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那个时代的全记录。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三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四
《水浒传》也是汉语文学中最具备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版本众多,流传极广,脍炙人口,对中国乃至东亚的叙事文学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五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农民起义兴衰过程更是家喻、妇孺皆知。可就是这么一部野史与小说杂加的书里,却萦绕一堆谜。
谜题一:宋江是子虚乌有的虚构人物,还是个真人真事。这个问题大多数人会说是真的,因为有着真凭实据。据《东都事略侯蒙传》记载:“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很显然,宋江是个有鼻子有眼的人。
谜题二:真的有一百单八将吗?《水浒传》中列有以智多星吴用、玉麒麟卢俊义为首的天罡三十六星。以三山黄信为首的地煞七十二星。实际上只有以没遮拦穆横(《水浒传》中为穆弘、没羽箭张青(《水浒传》中为张清)、浪里白跳张顺(《水浒传》中为浪里白条)等三十六人,其余七十二人,基本都是子虚乌有的。另外如《水浒传》与其他史书只提到宋江三十六人起义,未提到一百单八好汉。
有关水浒的谜题还有很多,如林冲在《大宋宣和遗事》中曾提到,而在正史却不在宋江三十六人之中,菜园子张青和没羽箭张青是不是一个人等,有的是已知谜题,有的是未解之谜。
虽然没有一百零八人,但他们的那一段传奇,却令人没有因为它是虚构的而厌倦,反而令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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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六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我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可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齐。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哈拉米”(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以往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欢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我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之后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忙下(与希拉德对打中打死了他)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可是玛丽雅姆在最终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终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我的最终力气帮忙了她们,她觉得自我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可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当是简便欢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间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明白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明白风筝是否最终能够欢乐地飘扬,仅有祝福、仅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完美与幸福的景象吧。
阿富汗是一个会被人们淡忘的国家,关于的新闻基本都跟战争有关,属于他们的似乎永远都是不平和。但看到《灿烂千阳》这部小说还是蛮震撼的。是书中的时间的让我震撼,将近,离我们这么近,但却像不属于我们80后时代的中国,甚至能够导致于中国的清朝时代。
第一次看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是经某人推荐的《追风筝的人》,看后还是挺震撼的,两个小男孩之间的纯真友谊,以及阿米尔为自我的那次懦弱一辈子的良心不安,以及一向追逐自我内心救赎。《追风筝的人》高潮和转折点应当是哈桑被侮辱那次,总体而言,整体小说还是趋于平淡细腻的发展的。
《灿烂千阳》给我的冲击远比《追风筝的人》强多了,它描述的完全是一部完全是一部杯具,两个女人的杯具,不是三个人,不,或许是那时整个阿富汗妇女的杯具。有时想想我们总抱怨现代的社会不好,但我们庆幸我们所在的时代,这个中国,它是和平的。至少大多数的我们不用担心温饱问题,不用担心随时而至的炮火取走我们的生命。在必须程度上,我们能够经过途径捍卫我们正当的权益。
小说一开头,就渲染一个女人的杯具,娜娜,但比起她的女儿玛丽亚姆和莱拉,她还是幸运的吧!至少她有自由,那个时代,让一个女人争取权利,不现实,尤其是一个本就地位低下的女人。玛丽亚姆14岁被逼嫁人,一生无子女,她自认为这是她害死娜娜该有的报应。整部小说,我认为最杯具就是玛丽亚姆,莱拉受过教育,至少她的思想一向是自由的,但玛丽亚姆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是不是一个女人太善良就是意味着被伤害,所以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还是泼辣点好,太温柔迁顺,到最终自我都麻木了,女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爱自我。
莱拉这个主角是我比较喜欢的,她敢爱敢恨,在那么一个环境,她应当算是个勇敢的女人了。看到最终,明白塔里克并没有死,一切可是是个杯具,她浪费那么多的青春。可是小说对于她的结局还是完满的。也让我们看到了阿富汗的期望。
这部小说以女性的视角展开的,女权问题我觉得是每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必然问题,在中国对于女权现状可是说欣慰,但不是完美。我不敢想象上个世纪阿富汗还处于那么一个封闭的情景,总觉得他们战火不断,但思想其他应当跟我们处于同一水平线,果然是自我视野狭窄了。
在我心里,一个完美的女人,应当有自我独立的思想,独立的经济本事,有一个尊重自我,尊重自我梦想的爱人,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强大的包容性,但原则问题从不退缩。为这个目标好好努力。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七
我喜欢看名著,因为名著总能让我受益匪浅。而且还有很多的好词佳句,有助于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其中——《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相信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爱丽丝遇见的种种奇境,还有随时变大变小、和动物说话……然后发现那是一场梦,她正趴在姐姐的腿上睡觉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富于想象的精神还有他那纯洁的心灵。让我明白了童年很美好,一切皆有可能。
虽然书中的语言不够铿锵有力,可是用那第一人称写的故事的确吸引人。刚开始写爱丽丝在玩,姐姐在旁边,为下文设置了悬念,做了垫铺。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霸道的皇后。虽然他们都是“扑克牌一族”,但是皇后却有着很大的权威。她总是喜欢说“砍掉他的头”或者“砍掉她的头”,其实士兵们都没有真真正正的执行任务,等到士兵全都被“砍”完了,那些已经“死”的士兵又会回来。其实士兵们也就是忽悠皇后而已,可是可怜的皇后却被蒙在鼓里。
还有那个可笑的运动会,当爱丽丝变小了后掉进之前变大时流的“眼泪潭”后,衣服湿透了。结果那些动物们净想些馊主意。先是讲一个无趣而沉闷的故事,可是尽管故事讲完了,衣服还是没有干。于是他们想举办一个运动会。可是这个运动会是全员一起参加的,没有裁判,没有时间,只能了无停止的围着一个圈跑。最后停下来的时候。一个小动物却宣布全部人都赢了!结果爱丽丝口袋正好有一些小糖果,给他们每人一个。但是她自己却没有奖励。于是他们决定把爱丽丝自己的东西奖励给自己。
总之,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八
开始读这本书觉得艾玛挺过份的,但是想想现在社会的现状,也差不多是这样吧,人性本来就是这样,一方总以为我爱你就是用我自己觉得是爱你的方式爱你就是非常爱了,就像夏尔对艾玛的爱一样,他却不知道他的爱在包法利看来就是一种厌恶,只有当两个情夫抛弃她的时候,她才有一点点觉得夏尔好,但是这不是爱,只是一种心灵受伤给自己的一点安慰,一但有对比,就会有伤害了。夏尔就像现代所说的备胎一样,天真可怜,以为自己多幸福快乐,却不知道自己正是被艾玛随时可以随便伤害还不带内疚的对象。就是想不通一点,艾玛也不喜欢包法利,为什么她宁愿死也不愿面对包法利,是因为怕舆论还是因为体验够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呢。她骗了包法利这么久,大多数说谎都没有愧疚,也觉得他会体谅她,最后为什么不会想包法利会原谅她呢。
然后她一死,整个家都破碎了,特别可怜的是她的孩子。至于艾玛的两个个对象,跟现在的差不多,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自己的未来,都是自私自利的,他们都是玩腻了就甩掉艾玛了,艾码也是很傻呀。作为一个女生,最后学到的就是女生要自尊自爱,你可以幻想,但不要不切实际,也不要靠着别人来帮你实现,特别是男人。如果你运气好能遇到像夏尔这样爱你的男人,那就好好珍惜吧。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只是需要你来增加五颜六色,两个人的生活多的是沟通,而不是背叛别人快乐自己。
《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最终因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最后,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九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完美,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完美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我,却发现,自我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我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职责,即使自我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理解,我很少为自我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我挺身而出!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那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以往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我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明白了哈桑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向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最终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终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感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仅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一样。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欢乐。
《草房子》主要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终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理解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能够和他们一齐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欢乐的六年时光啊。在此刻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我更加期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有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们,伙伴们。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一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完美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可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可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他向往着美和感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感情给他带来了痛苦。可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最终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去内蒙古博物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那段时间我们也恰好听到了实习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
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感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感情。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所写的著作,是大小读书爱好者所熟知的世界名著。故事围绕着富有历史积淀的巴黎圣母院展开,主角有美丽的吉普赛女人、狡诈的副主教和被副主教养大的丑陋驼背敲钟人。该著作被多国翻译及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及音乐剧。该著作不止能够年少时品读,更在即将步入社会时品读,会得到更加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作者维克多雨果生活在一个动荡并文化激荡的时期,他以笔杆来挑逗,激起人们内心中的反抗。运用许多的冲击比较来到达抒发本真思想。充满浪漫主义的他,以巴黎圣母院的小说,经过描述善良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尔达在中世纪封建专制下受到摧残和迫害的杯具,反映了专制社会的黑暗,反动教会的猖獗和司法制度的残酷,突出了反封建的主题,充分表现自身的特色。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故事情节复杂,人物性格夸张,整部作品以色彩浓郁的笔墨写出,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小说的特点。小说在资料的安排中,将腐朽的封建王朝和高尚纯洁的“奇迹王朝”,两个法庭,两种审判,两个绞架,两个社会等进行比较描述。而在细节上体现美与丑的比较,善与恶的冲突,杯具中又能体现喜剧,种种任务上的性格突出到种种特色赋予了巴黎圣母院不一样的历史风貌,给人以情感上的共鸣。
年少时看,感受的是人物本身的性格特色之间的冲突。经过这几种矛盾对照格局,小说实现了“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浅层的联想到杯具的存在是为了衬托其中的矛盾。
即将步入社会时重温,感受更多是联想此刻的社会,此刻自我身边的社会以及自我的存在。社会同样是多彩的,在彩色的其中也包括了黑暗与光明两种色彩,它们都不是纯粹的颜色,其中会参杂其他的颜色,正因为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大家庭,所以才会有这纯粹中带着不纯粹的我们。其中的丑与美,善与恶,杯具与喜剧,统统会出此刻人们的身边。其中的冲突又何其多,而与此同时,抨击的又会是什么,就靠个人体会与着重。步入社会,就是进入新的社会,将体会更加不一样的世界,从而更多的是从学会学习到学会生活。人无法自我生活,只能依靠社会,所以只能你去适应社会,而不能让社会来适应你。从《巴黎圣母院》著作中,更多的是体会此刻自身的社会情景,从而有想法的走出一条适合自我的路,一条自我能迎接走向社会的路。
每次阅读《巴黎圣母院》,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想,正是这种不一样的完美,才会让人心生活力,都出不一样的风采。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二
这一回开始一段写鲁智深救了林冲并一路护送林冲直到安全的地方,再次说明鲁智深做事有始有终,看似鲁莽,实则精细。
另外比武时柴进把银子扔在地上让林冲和洪教头抢,我不知道当时的习俗如何,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对两人的侮辱,洪教头是个庸人就不说了,堂堂林教头沦落到像街头卖艺一样,真够可怜的,也可见柴进对这些人根本不是真心结交。
后半回写林冲在牢城营的遭遇,给钱前后差拨的态度如天壤之别,一段情节把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描写得活灵活现,可见当时大宋官场的黑暗,从中央到地方,没有几个是干净的,牢城营的贪官唯一的好处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林冲也首次感觉到了钱的作用,有钱可以通神。不过看到一身本领的林冲这么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实在让人有些痛心。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三
《水浒传》一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梁山好汉从梁山泊聚义,到受朝廷诏安,再到击败辽兵,最终却遭朝廷内部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我感慨万千,单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义’字。
‘义’,我们可以理解为正义,它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为了国家奋不顾身,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百姓出生入死,除暴安良,这些都是‘义’的表现。
这本书的黑旋风李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人发生激烈的冲突,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很好的体现了一个‘义’字。在他身上,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也有一种愿意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仗义豪气,对于所日未平生的人,也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的这种大义,令人佩服,让人感动。
其实在我们是日常生活中,小义无处不在,在生活中对亲人朋友关心讲义气,这是义,对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帮助关心,甚至一个微笑,一句关怀,一份体贴,也是一种义。对别人多一份爱,多一份关怀,甚至一句简单的问候和一个善意的微笑,能让人感到莫大的欣慰和鼓舞,不要吝啬你的义,多行义,并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爱的对话:
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这本书留给读者太多思考的空间。史一娜同学从“义”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自己的思想看法,有理有据,是一个有头脑的女生。
作者:五二班史一纳。
公众号:西安市未央区百花小学。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四
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
《水浒传》长篇小说篇十五
以前我看过电视剧,如今读完《西游记》,我对里面的人物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妖魔鬼怪魑魔魍魉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护着唐僧西行取得真经,为斗战胜佛。孙悟空虽然有七十二般变化,却改变不了他身后的那根尾巴,以至于在跟二郎神斗法是被识破。孙悟空是贯通全书的人物,吴晨恩把猴子的调皮,灵敏,不服输的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造就了孙悟空乖张又不失圆滑的形象。
猪八戒,贪,懒,色,馋。被迫出家后,取经的心一直不是很坚定。梨山老母菩萨稍一试探,立马原形毕露。后来取经的一路上,八戒三天两头嚷嚷有散伙,所以虽然取经回来,但也只当了个金坛使者。
沙僧是整部戏里的和事老。原本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只因打破酒杯被贬,坠入流沙河,整天吃人不日。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归顺佛门。他任劳任怨,沉默寡言。号金神罗汉。
唐三藏虽然没什么特殊本事,他慈悲善良,收了三个得力的徒弟。他潜心向佛,一心只往西天取经普度众生,时常真假善恶不分。比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棒打死貌美如花的女儿,第二棒打死瘦骨嶙峋的老奶奶,第三棒打死风烛残年的老公公。唐僧气得把那紧箍咒来回念了二十多遍。可他哪知道孙悟空对他的好哇。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确定了目标,不怕艰辛,收获肯定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