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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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一
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20xx年秋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闽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闽来闽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二、学院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到校设立检查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学院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对开学到校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二
为做好应对突发新冠疫情专业技术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准入标准,全力推动核酸采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应为取得医师、护士、检验初级以上技术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和院感防控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知识,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鼻咽拭子)采集操作流程
1.物品准备
病毒采集试剂盒、试管架、密封袋、专用安全密封箱、手电筒、无菌棉签、检验单及条形码、手消毒液、含氯消毒液、医疗垃圾桶、标本信息登记表。
2.采集流程
(1)核对检验单及被采集人员信息。
(2)在采样管上粘贴检验条形码。
(3)采样前进行手卫生。
(4)评估鼻腔情况,询问被采集人员既往有无鼻部手术、鼻中隔偏曲等,清洁鼻腔。
(5)用拭子棒测量被采集人员鼻尖到耳垂距离,并用手指做标记。
(6)打开无菌拭子采样管包装,取出无菌采样拭子。
(7)将棉拭子以垂直鼻子(面部)方向插入鼻道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
(8)将棉拭子在鼻内停留10~15秒,轻轻旋转棉拭子2~3圈,以拭取分泌物。
(9)将采样拭子垂直向下推入无菌采样管底部,采样拭子头完全浸泡在保存液中,折断无菌拭子杆(低于管口)弃于医疗垃圾桶内,旋紧管盖。必要时,可取另一根采样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
(10)再次核对标本信息及被采集人员信息。
(11)将标本竖立放入密封袋中密封暂存。
(12)进行手卫生。
(13)将装有标本的密封袋直立放入专用密封转运箱内,锁扣。
(14)对专用密封转运箱外层进行擦拭消毒。
(15)进行手卫生,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3.注意事项
(1)采集环境尽量通风,操作者应站在上风口,位于患者一侧,不要直接面对患者。
(2)若使用2个无菌拭子采样管,需分别粘贴检验条形码,以免混淆或丢失。
(3)采集样本时,采样部位要深入到鼻咽腔后壁。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
(4)采集过程中,采样管应保持无菌。拭子不得触及无菌拭子采样管管口及其他部位,避免标本被污染而影响检验结果。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四
一、发热门诊、门急诊及挂号处规范核个人酸检测信息,务必不漏项,信息正确。
二、大规模核酸采样信息,医务科核酸组及时把核酸检测个人信息及时传输到体检信息系统,确保检验科能及时收集到检测人员信息。
三、门急诊及隔离酒店样本按本院批次准时送样,避免耽误pcr实验室开展工作。
四、新冠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患者及疑似病人1.5小时内出报告;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及隔离酒店境外人员核酸检测,6小时出报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原则上12小时内出报告;对于“原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出报告。
五、检验科在出报告后立即上传报告到广东省新病毒信息检测系统,针对个别人员信息错误,由医务科核酸组纠正。
六、违反上述条款,将按医院管理规定处理。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 、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内容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本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引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7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某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领导小组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 “应检尽检”8+1+1类人员::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要求加做学校教师员工。
应对当前北京新疫情,市里新增了对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冰鲜销售人员、冷链仓储运输从业人员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重点地区来xx人员,无法提供达到目的地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免费提供核酸检测。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
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
疾控中心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县疾控中心负责“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xx人员,参与口岸检疫的排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地区来xx人员)、抽样监测和流调等对象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返学返岗返工人员和其它“愿检尽检”人员提供自费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县卫健局的安排,协助参与免费核酸检测对象的检测工作。县新冠病毒9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疫情发生时,根据检测需要,领导小组分配任务,由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完成任务。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根据安排常态化接受上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落实检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县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快落实设备采购,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增加人员培训,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三班倒”不间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在县域内能够规范安全开展核酸检测。10突发疫情意外情况,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的处理方法可参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执行。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
(一)适用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以下简称稀释混样)仅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稀释混样检测结果不作为最终确诊依据。在人群总体阳性率较低(低于0。1%)时更为适宜。以下人群不建议采用稀释混样检测:重点区域人群(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小区含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和近期离省外出人群)、其他不适合稀释混样检测的人群;医疗机构就诊患者。
(二)实验室条件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具备在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 194号),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三)生物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 5311号)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有关要求,采样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级别的个人防护。
检测工作完成后,废弃物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理,不得保存样本。
(四)操作流程
1、材料准备
①采样管、常规采样管、含病毒保存液3ml的标准采样管。
②咽拭子
③振荡器。
④其他开展核酸检测的常规物质准备。
2、采样与混合
①咽拭子采样方法。
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采样者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1~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②样本混合。
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u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核酸提取与检测过程
按新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每一次上样扩增中,80个加样孔用于加入混合样本(如5混1,总计80×5个单样本);10个加样孔用于单样本(单样本来自上述80×5个原液的随机样本)。
4、阳性结果判断与重测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混合样本检出ct值,其所有的单个原液样本需重新取样,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单样本检出阳性,其所在混合样本要全部按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5、质量控制
①室内质控。
每批上样检测应当在剩余加样孔中设置1个阳性对照样本和三个阴性质控样本(2份生理盐水和1份阴性混合样本)。3份阴性质控样本随机放在临床样本中间。弱阳性质控测定为阳性,3个阴性质控全部测定为阴性,视为在控。反之,则为失控,不可发出报告,应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检测样本。
②室间质评。
实验室每季度参加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eqa)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完成质评物接收、储存、检测和回报检测结果等工作。
6、注意事项:
①注意避免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落实一人一消毒;混样室在每进行一批样本稀释混样操作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②拭子应完全浸润在病毒保存液中,样本在混合前后充分震荡(在振荡器上振荡30秒)。
③稀释混样检测必须提取核酸,禁用“一步法”。
④建议对试剂检测灵敏度进行评估,应选择灵敏度较高的检测试剂。
⑤稀释混样检测的阴性样本按每批次扩增留取一份阴性样本备查。
⑥实行24小时检测制,最大限度提高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愿检尽检” 。⑦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未雨绸缪,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包括硬件储备、软件储备和人员储备等。为此,pcr室已经申请购置新的扩增仪,一旦出现疫情时,要根据需检测的“四类人员”数量,分梯度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迅速调集资源,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检测能力。
争取县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核酸检测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本文件规定和领导小组确定的免费检测对象,据实拨付核酸检测工作经费;非免费对象的检测经费由主体单位或业主组织负责;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检测费用标准按照医保部门规定执行。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春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我地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我地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幼儿园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开学到园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核酸实验室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7月27日-7月31日各市县完成交叉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8月初省级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四)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情况。包括实验室核酸检测前中后质量控制;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本次督导实行市县交叉检查,市县检查组成员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委1名分管院感的同志带队和本市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4-5名相关专家组成。采取医院书面汇报和现场督导反馈相结合,同时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将自查并同步督导情况进行汇报。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本辖区内所有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具备新冠病毒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督导检查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检查组所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各检查组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开展督导检查。
(一)本次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及核酸检测能力三项工作规范管理督导检查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委托海南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和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
(二)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及核酸检测等三项工作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同时要积极协助相对应的市县督导检查组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配合督导,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三)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将本市县督导检查组成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7月23日前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邮箱。
(四)请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交叉督导检查安排表(见附件2)和督导检查相关标准(见附件3、4、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导检查。并在检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被检查市县存在问题台账(附件6)和检查报告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邮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于8月7日前报送至我委医政医管局。检查结果将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省通报。